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广东模式、经验与思考
2016-12-05李瑞杨波
李瑞+杨波
【摘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路径。广东省近年来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通过构建较为完善的财政资金扶持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等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覆盖面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不足以及政府角色定位有失偏颇等发展障碍。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上述障碍,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风险分担机制 科技创新 良性发展
当今的时代,不管是个最好的时代,还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但无论如何我国都已确定走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在“双创”的新时代,不可或缺的是知识产权的创造、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全国的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来看,粤京沪浙苏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前列,因而广东省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为了把握知识产权资源,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来帮助解决众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从2009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在广东地区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目前在珠三角地区中的数个城市,例如广州、东莞、佛山南海等地区已进行相关试点。据统计,2013年,我国全年的专利权质押金额达254亿元人民币,在这其中,广东省就贡献了49.8亿元的融资金额,占比近1/5,高居全国首位。[1]2014年,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额达到46.8亿元。[2]在实践中,广州、佛山、东莞等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当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获得明显的效果。
一、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一)广州模式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广州创造了“政府推动,市场主导,银企对接,服务配套”的模式。[3]2009年9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在广州市开始试点。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代表市政府在试点初期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内的五家银行企业签订了《广州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一次性给企业三年额度为200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金额,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信贷资金保障。
试点以来,为了对解决知识产权质押后置处置问题实行有效的探索,[4]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将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银行和评估机构三方顺利对接;构建了将国家专利技术(广州)展示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集团、广州技术产权交易所、知识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多方紧密结合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广州市资助专利质押融资企业45家,质押项目59项,投入贷款贴息和评估费补贴542.5万元,获得银行融资贷款11.7亿元。[5]
(二)东莞模式
自从2009年9月以来,东莞市着手开展全国性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同时采取了“多管齐下、共同推进”的实验模式,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据有关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和金融机构已经签署了专利质押融资意向书的企业数量已达50家,对专利资产价值顺利评估的企业数量已达30家,已有19家企业在专利质押融资上面得到了收益,到期还贷率100%的24个纯专利质押融资项目贷款金额累计达1.12亿元。由东莞农商银行牵头的商标贷款业务发展得也比较顺畅,从2013年到2014年9月间,累计已经有四家企业在该行办理了7笔商标质押贷款业务,总金额合计9600万元。东莞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突破4.5亿元。[6]
(三)南海、顺德模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8年12月把佛山市南海区纳入全国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于2010年12月批准该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为此,南海区于2009年3月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扶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予以扶持。在“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机制带领下,南海区构建成“南海模式”的知识产区质押融资方式,发布一系列引导扶持措施,为企业和银行提供了公共服务平台以让其实现知识产权的对接,引导银行、中介、企业三方使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关键的贷款风险控制和处理。[7]直到2014年12月,南海区里的51家企业成功获得总额为5.74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押知识产权累计758件,其中包括170件专利和588件商标,评估总值超过23亿元。[8]
充分考虑本地实际,佛山市顺德区把商标作为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质押的主要手段。顺德区为了使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顺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南》等,鼓励指引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自服务试点开展以来,美的、南兴果仁、名健电器、本邦电器、广东东方罐头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先后实现了多项商标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额达21.5亿元,融资额达19.5亿元。[9]
(四)深圳模式
深圳在一开始主张主要由市场调配资源,希望打造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并将其作为政府的行政理念。近年来,深圳对于知识产权融资的需求开始膨胀,由知识产权局为主的相关部门灵活适用政策使银企对接、保障担保和评估。2012年4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在全国首先建立了一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再担保体系。
该措施从机制、平台、评估、放贷、担保、交易、配套服务、推进保障等八个方面推动我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解决资金问题。依照该措施,由深圳市再担保中心为全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再担保,再担保中心、融资性担保机构、商业银行按照5∶4∶1的比例共同承担贷款风险。风险分担带来的杠杆效益明显,2011年,深圳市只有4家银行办理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全年贷款总额只有2.4亿元。2013年,深圳市有11家银行开展了这一业务,贷款总额也飙升至近16亿元。
二、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经验
(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政资金扶持机制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广东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建立起了对融资各方资金方面的扶助机制。这些政策主要面向对科技型创新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对于中介费用的资助以及贷款贴息,对中介机构的担保补助,以及对金融机构风险补偿等。
1.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财政资金扶持。
(1)中介费用补贴
根据《东莞市专利资产评估及交易资助暂行办法》,市财政对于单位利用专利资产质押贷款给予资助,上限是实际发生评估费用的50%,资助金额在同一笔专利资产评估中最高不能超过30万元。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操作规程》的规定,对单个企业中介费用(包含评估费、担保费等)的补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且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包括利息补贴在内,每年对单个企业的补贴总额最高不多于50万元。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按不超过实际所发生中介费用(包含评估费、担保费等)的50%且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对申请企业进行支持,包括利息支持在内,对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佛山市《顺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综合评估费用可以受到补贴,根据实际融资金额,原则是不高于综合评价费用实际发生额,能享受到最高24万的补贴。
(2)贷款贴息
《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规定,对于实施专利质押融资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补贴额度为其获得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同一单位在每年的最高资助额度不高于150元。《顺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每年对于每家企业的利息补贴不多于40万元,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续期间,补贴额为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35%。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操作规程》规定,包括中介费用补贴在内,每年给予单个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多于5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的利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3%。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非公开上市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质押方式在银行取得贷款所产生的银行利息,按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对申请企业进行支持。包括中介费用支持在内,对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技厅在2007年共同修订了《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暂定1亿元风险准备金资金规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加大了帮助力度,有助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东莞市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市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将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作为财政性专项资金,一共5000万元,由东莞市政府与省科技厅按照4:1的比例一起设立,可以供出质专利权来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企业贷款项目使用。使用标准如下:金融机构直接向企业发送主担保方式为专利质押的贷款,可以从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里取出额度为贷款额的5%的风险准备金,如果金融机构发生损失,原因是提供了贷款给企业,在提取的5%贷款风险准备金额度内可以得到70%贷款本金损失额的补偿。2011年10月,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山市科技局、小榄镇政府、小榄村镇银行等单位联合一起,共同出台《省市联合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操作细则》,中山市小榄镇政府出资80%,省科技厅出资20%,共同设定了额度为5000万元的联合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中山市科技局和小榄镇政府按照1:4的比例共同推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将会得到风险准备金。
3.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的贷款担保补助。《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操作细则(试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向科技企业提供科技贷款担保业务的,按照当年担保贷款发生额的2%为其提供补助,同一客户按补助期限内最高在保余额计算,提供给同一融资担保机构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大于50万元。
通过上述财政资金扶持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方——企业、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都成为实实在在的受益者。对企业而言,中介费用补贴及贷款贴息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有效调动了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而针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及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补助则一定程度上能提高机构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积极性,很大原因是该补贴能降低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二)构建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
广东省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的过程中,搭建了政府扶持、行业组织参与、中介与商业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介入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
1.政府大力扶持。首先,政府创造环境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从广东省科技厅到各市科信局/科技局,都加大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共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特色服务平台,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其次,政府出台政策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中介费用资助、贷款贴息,对中介机构给予担保补助等。再次,政府出资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如广东省科技厅与东莞、中山等各市政府设立联合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按比例分担金融机构因对企业提供贷款而发生损失的风险。政府通过上述扶持措施,不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了融资之路,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而且减小了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的融资风险,提高了参与各方的积极性,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得以推进的“源动力”。
2.行业组织积极介入。行业组织的介入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客观上也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从2007年开始在行业协会推动协会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部的试点,仅2013年就发展了15家试点行业协会,其中7家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工作部已开始正式运作,为会员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2014年,市知识产权局制定方案,计划三年内在全市确立50家以上试点单位。2014年中,在市知识产权局的推动下,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等10家行业协会发起建立全国首个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联盟,共同维护各行业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秩序。
3.风险多方分担。实践中,银行与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等建立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如《深圳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规定,再担保中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再担保的,再担保中心、融资性担保机构、商业银行三方原则上按照5∶4∶1的比例共同承担贷款风险。再如,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认为,评估机构应当有保险公司提供保值保险才能出具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报告,该银行还和多方签订合作协议以共同分担贷款的风险,如担保机构、评估机构、知识产权交易所。具体处理方案为:当贷款遇上偿还风险、但是知识产权交易所不能处置质押物时,知识产权交易所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偿信贷本息损失的总额的九成,评估机构负责剩余的一成,并与交易所等中介机构自行协商各自承担的损失比例。若保险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理赔,那么担保机构需要全额偿付贷款本息。
(三)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
为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发展,自2011年起,在国家及省知识产权局的推动下,中国(广东)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对接大会已成功举办4次。众多新材料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项目单位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南方产权交易中心、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就知识产权投融资与产业转型升级、价值评估、质押融资风险分担、交易平台等实务操作展开深入交流。实践表明,对接会的连年开展,已有效构建起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方联动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和环境支撑平台,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www.guangdongip.gov.cn)于2012年1月上线试运行。平台立足广东省知识产权发展需求,整合专利、商标、版权、科技文献、标准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人才、服务等资源,建成集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展示交易、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能够满足产业专利信息利用、企业专利信息分析预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多方面应用需求。平台的上线运行能够为实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象提供关键的信息来源和后续服务保障。
三、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良性发展的主要障碍
近年来,广东省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深入分析不难发现,知识产区质押融资的良性发展仍面临诸多障碍。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覆盖面窄
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广东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的成效如何,不仅取决于融资额度,更取决于金融创新中企业覆盖面与受益率。以南海为例,南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政府的有形之手起了引导作用。但一个现象是,自2010年12月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以来,经过3年的市场磨合,南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44家(次),但受益企业仅23家,大部分是续贷业务。企业覆盖面窄已然成为广东省知识产区质押融资良性发展的“硬伤”。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企业与金融机构作为平等民商事主体的自愿行为,能否以及如何扩大企业受益面,相关政策的导向性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的成效有限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大企业来说“锦上添花易”,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雪中送炭难”。以佛山市顺德区为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开展以来,顺德区内美的、南兴果仁、名健电器、本邦电器、广东东方罐头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通过多项商标权质押融资,实现了多达19.5亿元的融资额度,成绩相当可观。但通过数据分析不难发现,上述成功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有着共同点——实力雄厚,年营业额过亿。作为大型企业,他们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转化价值的经验已被市场所认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所固有的评估难、处置难、风险大等问题相较中小微企业而言几乎微不足道。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机构,为保障其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商业银行当然倾向于优先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但实际上这些大型企业又完全无需用此方法来进行融资。为有效控制风险,银行在设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以及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往往设立“高门槛”,使得相当一部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被“挡在门外”。以《东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对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的专利权的剩余有效期作了限定,而且规定授予的专利权“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于借款人一方则要求“原则上有两年(含)以上的经营业绩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纪录”、“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能力”、“财务制度健全,最近两年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等。而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特性,很难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而且其贷款需求往往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难以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解决燃眉之急。
(三)政府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角色定位有失偏颇
从政府定位的角度来看,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政府补贴型及政府出资承担风险型。政府补贴性如东莞、佛山南海及顺德、深圳南山及福田、江门等,方式包括对企业贷款贴息、中介费用补贴及对中介机构的担保补助。政府出资承担风险型如东莞、中山小榄、深圳,东莞与中山小榄的做法是政府以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按比例分担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风险;深圳规定由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融资性担保机构、商业银行按照5∶4∶1的比例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机构,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主要职能是管理政府的再担保资金,审查会员担保机构是否符合条件,并提供信用再担保给符合条件的会员担保机构,以便其完成担保业务。
四、破解对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尽管面临诸多障碍,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正视困难与障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探寻对策。
(一)通过政策调整扩大企业受惠面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企业受惠面窄很大程度是受相关政策导向的影响。为扩大企业受惠面,南海区政府及时改变政策,2014年5月及时出台《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降低了非首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贴息至两成,补贴上限不大于40万元。增加首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贴息到八成,补贴上限不大于80万元。此举有利于吸引和鼓励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尝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过融资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此举对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创新驱动力量,推动全省实现创新发展势必起到积极的导向性作用。南海区的做法值得借鉴。
(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以促进科技创新
2012年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指出,中小微企业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和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力量。为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借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之力实现快速发展,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自身应形成合力。首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加强企业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提高信用层次,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从客观上降低银行接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其次,政府应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信用评价及激励体系,搭建中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与银行等金融组织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在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时,适当放宽对作为质押财产的知识产权的限制,降低对借款人的要求,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再次,银行在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时,结合上述两个方面适当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门槛,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的特点,建立更加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通过多方协力实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促融资,融资促发展”。
(三)政府逐步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导者归位为引导者
政府财政资金是用于公共服务目的的,本身并不具有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之责。尽管出于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及广东省创新驱动战略的要求,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的诸多困难,政府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快速发展而充当风险承担者的角色在初期或确有必要,然而从长远来看,过高的风险分担或财政补贴比例必然会使企业、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因政策刺激而进行政策寻租,从而造成虚假繁荣的短期效应,不利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的实际情况及市场反馈,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直接补贴数额,降低政府直接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的比例,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工作重心侧重于相关政策的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引导融资各方通过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融资各方有效发现和控制风险。政府只有更多承担环境建设“主推者”的责任,从最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导者”回归到“引导者”本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才能实现真正的自主良性发展。
(四)政府积极引导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的开展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已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实施,其中要求“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而知识产权商业保险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用中的一个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两批“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等地已经开展近五年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在专利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应当总结可借鉴的经验和可复制的政策,积极引导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市场机制的完善发展,如此,基于风险分担机制之上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才能真正运行顺畅。
参考文献
[1]顾奇志,吴瑛.广东:知识产权运用助推转型升级[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06-25.
[2]林亚茗,岳知轩.粤有效发明专利量保持全国第一[N].南方日报,2015-04-02.
[3]成思.广州市通过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验收[EB/OL].http://www.gdipo.gov.cn/shared/news_content.aspx?news_id=8985,2012-12-07.
[4][7]顾奇志,符丹萍.广东: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成效显著[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03-27.
[5]立法先行,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全国领先[N].广州日报,2014- 12-04.
[6]王祥明,吴少芳,雷妮.东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超过4.5亿元[N].科技日报,2014-11-21.
[8]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年融资25.84亿元[N].佛山日报,2015- 01-29.
[9]欧阳少伟.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3年5企业商标质押融资近20亿[N].南方都市报,2014-06-17.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广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研究——基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背景》(项目编号:2013B070206038)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瑞(1972-),男,汉族,四川资中人,华南农业大学 法学博士,副教授,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杨波(1978-),女,汉族,吉林人,华南农业大学法学硕士,讲师,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