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责任扛肩上
2016-12-05徐成君
共产党员·上 2016年11期
徐成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落实信访责任还不到位,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抓信访工作的方法简单粗暴,不仅没有及时解决问题,还致使矛盾升级,出现大量越级访事件;有的遇到信访问题“绕道走”,推卸责任,不敢担当,怕见群众、怕碰壁;有的宗旨意识淡化,脱离群众,等等。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针对“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六种情形”将追究责任,这无疑是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责任而打出的一套“组合拳”。
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如何将这项规定落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需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在考察干部环节体现出“信访指标”。
对领导班子的考察,要综合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考察“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的考察,应当重点查看其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以及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情况。在考察的环节,要查阅近三年以来的有关信访问题落实情况,本着对人对事原则,掌握信访问题的来龙去脉及处理情况。
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是最重要的参考。考察组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对干部的信访印象,在接待态度、办事流程、问题反馈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考量干部。
□本栏编辑/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