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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学前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

2016-12-03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教育处

基础教育参考 2016年21期
关键词:新元业者资助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教育处

新加坡学前教育长期主要由社会团体、宗教组织和私人业者经营,不列入正规教育体系。幼儿园提供3~6岁幼儿教育,一般为半天课程。托儿所提供2个月至6岁婴幼儿保育和教育,为半天或全天课程。2011年,新加坡长期关注幼儿及老人福利的慈善机构“连氏基金”委托英国“经济学人信息部”对世界45个国家学前教育状况进行调查。2012年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45个国家中新加坡的学前教育名列第29。此后,“连氏基金”又推出了集合27名幼教专家意见的《给重要幼年的重要意见》报告书,呼吁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加大财政投入,改变新加坡学前教育相对落后状况。

对此,新加坡政府迅速作出反应。李显龙总理随即在2012年8月的国庆群众大会上宣布,政府将在学前教育上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成立新的法定机构,投入可观资源,改善学前教育素质。随后,政府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多项学前教育改革措施,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成立新的职能机构,加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扩大低收费和提供全天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规模,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资助,为民众提供负担得起的学前教育;三是提高教师素质,完善学前教育课程框架和质量认证体系,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一、成立幼儿培育署,

统筹管理和指导学前教育发展

作为政府加强学前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新加坡于2013年4月1日成立了管理学前教育的法定机构——幼儿培育署(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Agency),改变了新加坡学前教育长期分属教育部和社会与家庭发展部两个部门管理的状况。幼儿培育署的主要职责有:通过提供资源、制定规范和实施质量评估等措施,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推动学前教育工作者培训和职业技能发展;统筹规划学前教育的基础设施和人力需求;提供补助和津贴,确保民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能够获得优质且负担得起的学前教育;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家长对幼儿发展的认知。

幼儿培育署成立以来,在实施好学前教育重大改革项目的同时,从规模、结构、布局、质量、服务等方面加强了对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许多方面已呈现明显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二、加大财政投入,

为民众提供负担得起的学前教育

2013年,新加坡政府宣布5年内投入30亿新元,用于发展和改善学前教育。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四方面工作:扩展“主要业者计划(Anchor Operator Scheme)”,增加低收费的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资助;开办公立幼儿园;加强对非主要业者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业者开办符合政府政策要求的学前教育机构。

1.扩展“主要业者计划”

“主要业者计划”于2009年开始实施。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会(PAP Community Foundation)和新加坡职工总会幼儿学府(NTUC First Campus)为首批主要业者,其下属学前教育机构占托儿所总数约20%、幼儿园约50%。主要业者可以用低廉价格租用组屋底层开设学前教育机构,可以接受政府津贴用来支付教师薪水和日常开销,在开设新的学前教育机构时也可以获得政府津贴补助,但同时必须遵守政府设立的学费上限以及在师资、办学质量和办学规模等方面的规定。月学费上限:幼儿园160新元;托儿所720新元;托婴服务1275新元。扩展计划实施后,政府调整了此前的“主要业者计划”准入标准,鼓励更多私人业者和社会团体加入该计划。2013年底,通过公开招标,京华基督教青年会(Metro-politan YMCA)、馨乐园教育服务财团(Kinderland Educare Services)、伊顿国际教育集团(EtonHouse International)等3家学前教育集团获准加入“主要业者计划”,学前教育主要业者由此前的2家增至5家。

扩大“主要业者计划”,一方面可以扩大低收费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为民众提供更多收费低廉的学前教育学额;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进良性竞争,让家长有更多的选择,促使主要业者改善教育教学和服务质量,彼此相互学习借鉴。

2.开办公立幼儿园

为在学前教育领域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向新加坡人提供更多优质且收费低廉的学前教育,新加坡教育部在2014—2016年将开办15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统一使用教育部开发的课程大纲和教材,并在教育部组织下分享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为其他业者提供示范。公办幼儿园的1/3学额将保留给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500新元,或人均月收入不超过875新元的低收入家庭。

3.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资助力度

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新加坡政府近年来进一步加大了对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弱势群体的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保障所有婴幼儿能够获得较好的学前教育。

(1)扩大幼儿园学费资助计划。从2015年开始,在教育部或主要业者下属幼儿园实施的学费资助计划(KiFAS)受益范围将从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同时资助标准也较前进一步提高(见表1)。如果家庭成员为5人以上,但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500新元亦可享受学费资助。家庭月收入与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在同一资助档内,政府将按高限给予资助。

(2)设立学前机遇基金。对不在教育部和主要业者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就学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如家庭月收入低于4500新元,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50新元,可以申请“学前机遇基金(Pre-School Opportunity Fund)”。“学前机遇基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300新元,用于上述家庭支付儿童认知、艺术、道德、体能、社交和情感等全面教育课程的费用,甚至孩子的出游费用和生日蛋糕费用都可以申请津贴。未购买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家庭孩子还可利用基金支付手足口症、水痘等传染病的医药费。

(3)继续实施好儿童保育资助计划和儿童综合保健计划。儿童保育资助计划(Centre-Based Financial Assistance Scheme For Childcare)主要资助月收入低于1800新元双职工而且孩子无人照看的家庭,为其支付孩子入托费用,从而确保夫妻双方都能够去参加工作,减轻双职工家庭的负担。该计划还包括一个初期补助金,为低收入家庭一次性提供1000新元,帮助他们的孩子支付刚开学时的注册费、制服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儿童综合保健计划(Integrated Childcare Programme)的资助标准为每月25~150新元不等,专门针对2~6岁罹患听觉、视觉、说话或发育等障碍的特殊儿童,帮助其与正常儿童共同成长。家长可通过专门的托儿所申请,这些机构配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保育师,其教学环境也是针对特殊儿童专门设计的。

4.加大对非主要业者新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支持力度

为缓解特定区域的学前教育学额不足问题,新加坡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加大对非主要业者的支持,鼓励他们新办学前教育机构,但接受政府补贴的学前教育机构必须遵守政府设定的学费上限和质量认证要求。月学费上限:幼儿园210新元;托儿所850新元;托婴服务1450新元。

(1)提高志愿福利团体在组屋区新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补贴标准。志愿福利团体在组屋底层新办学前教育机构,此前可获得基本建设成本20%的补贴,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每平方米527新元。自2013年8月开始,补贴比例提高到50%,最高限额提高到每平方米665新元。同时,还将根据托儿所的收生规模给予举办者用于装饰和设备的资助。学额在30名以内的,补助27000新元;超过30名的,每增加一个学额补助300新元。

(2)扩大非主要业者新办学前教育机构补贴范围。非主要业者在高需求地区组屋区外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志愿福利团体可以获得60%的房租补贴,最高限额为每平方米36.5新元;其他合格的私营业主可以获得30%的房租补贴,最高限额为每平方米19.6新元。

非主要业者在高需求地区或办公区域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志愿福利团体可以获得与组屋区办园相同的基础建设补助和装饰设备补助;其他合格的私营业主可以获得基础建设成本20%的补贴,最高限额为每平方米665新元,获得装饰设备补助的标准与志愿福利团体相同。

三、提升教师素质,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为实现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目标,新加坡政府从打造合格教师队伍、完善婴幼儿培育指导框架、加强质量认证等多方面着手,积极构建学前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

1.打造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

新加坡现有幼儿园494所,托儿所1123所。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约16000人,其中教师约13000人。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社会地位和薪酬偏低,流动率、流失率高,难以保证学前教育的质量。新加坡政府通过提高教师准入标准,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改善教师待遇,吸引更多社会人士从教,努力打造一支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

(1)提高教师准入标准。2009年以前,新加坡政府要求新入职幼儿教师至少通过3门O(Ordinary)水准考试(包括英语科目),并取得学前教育证书。2009年,这一标准提高到必须至少通过5门O水准考试(包括英语科目),并取得学前教育大专文凭。从2013年1月开始,政府要求所有在职的K1和K2年级幼儿教师必须通过O水准英语科目测试或其他类似的英语水平测试,并取得学前教育大专文凭,同时要求每所学前教育机构中必须至少有75%的教师符合上述两个标准。那些未达标准的教师,即使可以教授婴儿班,但总数也不能超过全体教师的25%。

(2)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为提升幼儿教师的素质,政府一方面鼓励更多教育机构开设学前教育证书课程和大专文凭课程,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另一方面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培训,提高自身水平。目前,新加坡已有包括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理工学院、淡马锡理工学院在内的13家教育机构通过了幼儿培育署的认证,可以开设学前教育大专文凭课程或证书课程。

2013年底,幼儿培育署推出“婴幼儿教师持续专业发展计划”,鼓励更多在职婴幼儿教师参加培训。幼儿培育署承担培训费用80%~90%,幼儿园只需为每名教师支付35~70新元学费。培训课程由幼儿培育署和专业学前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开发。培训内容除基本理论外,还包括教学技巧、沟通技巧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幼儿培育署希望通过这些培训,能够填补理论和日常教学间的差距,提高教师职业素质。

(3)改善教师待遇。幼儿培育署倡导主要业者为属下教师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水,以带动整个行业提高教师待遇。2014年4月,“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会”“职总优儿学府”发布公告,宣布提高旗下幼儿教师薪金,共有5000名教师在此次调整中受益。调整后,受聘于这两个主要机构,拥有幼教专科文凭,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的月薪提高到2300新元至2800新元;拥有本科学历,有三年以上管理经验的校长的月薪提高到4000新元至4400新元。

(4)吸引更多社会人士从教。为缓解学前教育师资短缺矛盾,新加坡幼儿培育署与劳动力发展局合作,推出“代课幼儿教师计划”和“幼教实习计划”,吸引更多社会人士加入幼儿教师行列。

“代课幼儿教师计划”由幼儿培育署、劳动力发展局与新苗师范学院合作推出。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在进行16天集中学习和5天实习后,由新苗师范学院指定的中介安排完成至少20小时代课工作,每小时薪酬为8元以上。此后,他们可继续委托该中介公司为其安排代课工作,也可自行联系雇主。2014年上半年,首批150名代课教师完成培训,幼儿培育署计划年内再培训240人,进一步扩大代课幼儿教师人力资源库。

“幼教实习计划”面向所有拥有中学二年级及以上学历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参与者通过40至80小时的实习体验,可正式申请加入这个行业。参与者的实习报酬为4.5新元/小时以上,完成后可另得200新元奖励。如参与者实习结束1个月内正式受雇,并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还可获额外300新元奖励。正式加入后,参与者可在劳动力发展局和雇主的资助下接受正规培训,成为保育师或幼儿教师。

2.完善学前教育课程框架

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新加坡政府相继推出了《婴幼儿培育框架》(Early Years Development Framework)和修订的《培育早期的学习者——新加坡幼儿园课程》(Nurturing Early Learners——A Curriculum for Kindergartens in Singapore)两个指导性文件。两个指导文件为2个月至6岁婴幼儿的学前教育提供了连续的培育标准和服务指南。

《婴幼儿培育框架》主要针对3岁及以下幼儿。该框架围绕婴幼儿的认知、成长和健康目标,从成长中的婴幼儿、有意向的培育、专业的培育师、家庭的参与以及社区的融入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培育活动的指导原则、预期成果和活动建议,帮助培育师更好地计划和实施适合婴幼儿成长特点的培育活动。培训师也可利用该框架为婴幼儿学习设立目标。

《培育早期的学习者——新加坡幼儿园课程》主要面向4~6岁的学前儿童,是新加坡教育部在2003年版课程框架基础上,经广泛征询专家意见,并参考其他国家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于2012年推出的。新框架清晰体现了教育部对学前儿童教育和成长的理念,包括了儿童在幼儿园学习时应该达到的目标,以及如何保证儿童能够顺利地从幼儿园过渡到小学一年级的学习。除了上述课程框架外,新加坡教育部还推出教师指南和教学资源指南,帮助学前教育机构和教师更好地促进儿童知识、技能和性格方面的发展。

3.设立学前教育创新基金

为鼓励学前教育的创新研究,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学前教育创新基金。基金旨在支持能够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创新,鼓励学前教育机构培育创新文化,支持创新思维和实践,促进学前教育工作者的职业技能发展。涉及领域包括教学法、课程设计、学习环境、管理和运行、学校和家长关系等。申请成功者可获得幼儿培育署95%的经费补贴,每所学前教育机构的最高补贴额为4000新元。

4.建立学前教育认证体系

2010年,新加坡教育部发布《学前教育认证框架》(简称SPARK),并于2011年1月正式实施。SPARK不是强制标准,而是由学前教育机构自愿申请加入。但经过政府几年来的宣传推广和政策引导,SPARK已成为新加坡社会所广泛认可的学前教育机构评定标准。目前新加坡获得SPARK质量认证证书的学前教育机构达到268家。许多家长把是否获得SPARK质量合格证书作为孩子选择幼儿园的重要参考。

SPARK通过对学前教育机构在领导力、规划与行政、教职员管理、资源、课程、教学法、健康卫生与安全等7个方面的评估,给出质量等级分。评定分四个步骤:首先是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认证登记;其次,登记后的学前教育机构按要求做出自我评估,当做好接受检验准备时,可自行向教育部提交评定申请;再次,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机构办学质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最后质量评定成绩;最后,成绩优秀的学前教育机构可获得SPARK质量评定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责任编辑 张慧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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