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之诚及其清史研究
2016-12-02马子木
马子木
二十世纪上半叶是清史研究初创与起步的阶段,孟森、郑天挺、萧一山为“列清史于学科”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清亡未远,耆老俱在、故实易知,不专治清史的史家对清代史事亦多有撰作,遗憾的是,这些隐没于主流之下的潜层论述长期以来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邓之诚先生对于晚明清初历史的研究,便是一个显例。
一
邓之诚(一八八七至一九六○)兼有新旧两方面的背景,虽出身于新式学堂,但其治史的理路,大抵仍侧重于传统学术。其治史并不专限于某一断代,先后在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讲授中国通史、秦汉史、魏晋南北朝史、明清史等课程,对宋史也多有心得。不过明清史,特别是明中后期至清前期的历史,则始终是其用力最多且成绩最为卓著的领域。《骨董琐记》内多记明清掌故,《中华二千年史》明清部分占据全书半数篇幅,存世日记与读书笔记中,也有大量对明清史事与典籍的考订。本文要谈的是以《清诗纪事初编》为代表的晚明清初史研究,此书最值得重视的是小传部分,邓氏的考证、评论以及对重要史料的提示皆在其中,胜义迭出,这是邓氏治清史最为夺目的部分。
邓之诚着手研究明清之际历史时正值抗战,因慕义士与遗民之苦节,遂多读其别集,“忧患中赖以自壮焉”(《清诗纪事初编》序,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下引此书只注页码),因此《清诗纪事初编》中对明清之际的气节与民族问题尤为敏感,并且以遗民单列于前编,盖以志其节,且不欲以“清”污诸老之名。遗民研究中的基础性工作是遗民事迹的考索,由于文献禁毁,遗民事迹往往晦暗难明,特别是矢志抗清者,因其大多都是地下活动,尤难得证。不过诗文集中尚有线索可循,邓氏花费极大精力钩沉发覆,如其最先注意到吴祖锡抗清始末,并考徐枋佯为隐居,而与祖锡配合,“实有大谋,用心良苦”(26页)。顺治十六年(一六五九)的魏耕通海案是清初东南一大案,大族被牵连者甚多,邓氏据魏霞、杨宾、朱彝尊所撰传状及魏耕《雪翁诗集》详考其事,举凡魏耕行踪、同谋之人及孔元章首告缘由,皆一一得其本末。不过限于体例,邓之诚并未详考其中细节,有的线索他也已注意到,如李之椿与沈士柱,书中已选录了徐孚远的《闻沈崑铜变感赋》和《重哭蒙难诸贤》,但可惜未能继续深入挖掘,后来何龄修在邓氏研究的基础之上阐幽发微,网罗诗文集、方志与官书档案中的史料,对吴祖锡、魏耕、李之椿案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研究,又发掘出李长祥、黄毓祺、杨鹍、陶汝鼐等人的抗清事迹。顾诚则聚焦于顺治十一年(一六五四)前后的地下抗清网络,在李之椿之外又考出唐虞、朱周
等人,并注意到方以智、方文、钱澄之等人的相关动向,东南抗清史的疑案方在数十年的学术接力中逐渐廓清。
士品与节义是明末清初士人所无法回避的话题。节义固有待于易代之际的生死与出处而后定,士品的评判则在乎晚明的党议。启、祯两朝政治史始终受到“君子—小人”之争模式的支配。其实明人便已指出,与东林对立的未必即是逆党,“有攻东林之人,为崔、魏所惜,而劲节不阿、或远或逐者,亦正人也”(《烈皇小识》卷一)。然而由于主流史料大体出自东林或亲东林学者之手,门户之见难以破除,导致了这一模式的长期存在。邓之诚对此颇不谓然:“宗羲党见太深,恶夏允彝《幸存录》持平之论,谓为不幸而存,作《汰存录》以矫之,斯同奉其师说,诋诃杨嗣昌过甚,顾炎武、潘耒皆不谓然,然莫能夺也。”(225页)不仅对于梨洲,邓氏对“党见”甚深的钱澄之、全祖望也有责难,并批评钱氏《所知录》“多传闻未审之言”(123、219页)。朱彝尊在明史馆力主“东林不尽君子,非东林者不尽小人,当除门户之见”,邓之诚称其“尤为有识”(749页)。晚明政治的另一特点是议论充塞、众声喧哗,前代史家多持道德论态度,首重“正人”之言,而不察其可行与否,邓之诚的观察则相当冷静:“东林之计,未必决于书生,而书生涉世太浅,出言太易,好为奇计,人人自命陈同甫,使其有议固不可,无其议而危疑之际,以口舌起猜嫌尤不可。”(117页)脱出道德论的限制,在政治运作的实态中评估各种“意见”,是邓氏尝试破除“门户之见”,进而重新审视晚明政局与士论的某种尝试。
政治史与制度史也是邓之诚关注的重点,甚至晚年一度欲编纂《清会要》,此种治学取向明显体现于《初编》中,他对清初中枢权力变迁与党争都有十分敏锐的观察。顺康两朝党争不断,“满汉有争、南北有争,废太子之争,几亘三十年”(“序”)。“清初政归八旗巨室,顺治一朝,政情杌臬,所由来也。康熙初元,四辅臣专政,赖索额图以覆之。索额图专横,乃以明珠分其权。明珠富可敌国,与余国柱表里为奸,故授意(徐)乾学、(高)士奇,嗾郭琇劾罢之。”用徐乾学辈,不过“欲倚之为搏击之用”(364页),要之,“党争固烈,而操纵者则人主也”(940页),这可以说是对清初政局演变极为清醒的把握。彼时的汉阁臣,稍早的如宋德宜、王熙、李天馥与稍后的张英、陈廷敬、张玉书等,周旋于各朋党间,缄默取容,形成“自求淡静”“名节可完、禄位可保”的所谓“桐城、京江风味”(《义门先生集》卷三),邓之诚对之亦有精彩的分析,谓王熙等人“备位不问政事,虽各兼部务,亦见夺于满尚书”(611页),张英则“甘心自下,始得保全”(560页),然而这些人同时又是京师文人活动的核心,“结纳名士、竞尚诗文”,其中如李天馥“素好士”,彭鹏、陆陇其由其举荐,“文士从游者众”(555页)。宫廷政争与政治成就并非政治史的全貌,对于这些政事鲜有建白,又身处党争夹缝中的大僚,其社会网络、交游唱和未尝不是一个新的考量角度。政治史的曲折隐晦,必有待于诗文集中发掘,邓之诚在《初编》中留下了很多未能完成的线索,如称清初中书舍人权重,“多擢卿寺方面”(475页);纳兰性德以进士为侍卫,可见“传宣之任,与后来御前大臣相同”,“与南书房缮拟谕旨,同属机要”(663页)。靳辅河工案是康熙朝党争的关键,但此前靳辅与淮扬士绅的龃龉则鲜有论及,邓之诚则以乔莱的异议为线索,勾连出孙宗彝、乔莱、朱克简之死可能的联系,以为“其间必有危及门户之事”(535、538页),虽未能落成定谳,但至少为理解地方社会与中枢政治间围绕治河的互动提供一个角度。此外,小传中对稀见史料的提示更随处可见,如称郭棻文集“多足考见清初旧事”(616页),并收有冯铨墓志;许志进集“涉及时事者至多,他人所不敢形之笔墨者,无不见于歌咏,废太子事,尤一再言之”(548页);章永祚“文多切实政”(578页),并有为允禩代作之疏。在某种程度上说,《清诗纪事初编》所试图呈现的,正是以政治过程中参与者“个人”的视角来观察清初政治。
二
清儒陈澧言:“昔时甚厌宋人文集动辄数十百卷,其后忽悟此亦有佳处,能使人隔数百年而读其书全身皆见,如接其謦欬也。”(《陈澧集》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八年版,383页)。诗文集包罗万象,不经意的吟咏间往往透露出颇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如《清诗纪事初编》中涉及的清初发式与冠服、康熙初京官贫困与京债之流行、康熙中朝野尚服食长生之术、京师以苏语为尚等等,都可补其他史料之阙。“以诗证史”或“文史互证”本是古典学术中常见的路数。邓之诚的旨趣与厉鹗、陈田诸家专重艺文不同,而是以史家的眼光选录诗篇,“但以证史、不敢论诗”,讲求“以诗证史”而非“以史证诗”。相较于诗文的艺术性,邓氏更看重其史料价值,“但取其事,不限名家”,甚至一度拟将此书更名为《顺康诗史》,以配陈济生《天启崇祯两朝遗诗》(《邓之诚文史札记》,凤凰出版社二○一二年版,927页)。后有论者批评其选诗不精,便是自文学家的立场发言,何尝得邓氏之本心。
当然,邓之诚的著作中亦有谬误,这本是无法避免的,其中有史事的错误,也有推求过甚之病。“诗文证史”的难点莫过于“度”的把握,诗文本身的模糊性给学者造成了较大的解释空间,如何把握尺度、避免过度诠释,则是亟待注意的问题。如邓之诚认为顾炎武、屈大均、李因笃等北走塞上,因“明亡边兵多有存者”(2页),诸人意以此图恢复,便稍涉牵强。正如赵园所论,以“忠”界定遗民,以为遗民时时志在复明,未免忽视了其道德实践的多样性,正是遗民故事“类型化”的产物(《想象与叙述》,人民文学出版社二○○九年版,117页)。张英末节的问题也值得续作研究。许志进《桐城相国挽诗》语句诡谲,其中当有未发之覆,但邓氏遽然定论张英之去世“由于恐惧”则欠考量,且特别说明张英去世“与废太子几于同时”,“虽非严谴,而忧虑震撼,殆有不得其生者矣”(560页),似乎其间有莫大关系。然若仔细推敲,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江宁、苏州的官员方从邸报上获得废太子的消息,而张英已于十七日在桐城去世,时间上本不构成因果,“不得其生”云云显然不能成立。
邓之诚之治明末清初历史,盖有其时代背景在焉。自嘉、道以降,有关明清之际的禁书复出,引起学者对晚明史的兴趣,加之后来排满革命之鼓动,明末清初史成为清末民初流行的话题,甚至到“五四”前后,晚明风流又成为新派人物的论说工具,明清之际在知识人心目中甚至保有“魔咒一般的魅力”(语见胡晓真为《世变与维新》所撰导言)。包括邓之诚在内,孟森、朱希祖、钱海岳、柳亚子、谢国桢等一批年辈不同的学者都对晚明、南明、清初用力甚勤,方志、笔记、诗文集乃至戏曲小说都逐渐进入学者的视野,如孟森《心史丛刊》中所考奏销、哭庙诸案以及王紫稼、顾媚、董小宛等人事迹,对诗文、笔记等私撰史料进行了极为精详的勾稽与发挥,堪称典范性的研究。与孟森不同,邓氏极少有专题研究式的论著面世,《清诗纪事初编》小传的撰写并不意在解决某些具体问题,而是通观、泛览明末清初诸家诗文集后的汇通整合之作。因此邓之诚在某些问题上或不及孟森研究之深入,但广度则过之。如奏销案,孟森之考证可谓精审,虽然他已注意到案中“亦阑入一二浙西人”,并推测“各省皆罹此劫”,然并无实据,论证之主体仍在江南(《心史丛刊》,中华书局二○○六年版,18、21页)。邓之诚便在金之俊的文集所收奏疏中找到与山东、浙江奏销有关的记述,“知不限江南一省”(378页),并准备补入《骨董续记》中“奏销案”一条,惜并未完成;后来何龄修又勾稽档案与方志写成《浙江奏销案》,奏销案在各省的状况方逐渐廓清。
彼时是新史料不断发现的时代,内阁大库档案、军机处档案、盛京满文老档等等重见于世,极大地展拓了学者的研究空间。傅斯年听说李盛铎有意出售八千麻袋时,当即认定“此为第一种有价值之材料”,“政治实情,全在此档案中也”(《傅斯年遗札》,台湾“中研院”史语所二○一一年版,148页),此说未免夸饰,却可反映出新派学者对档案的重视。邓之诚的见解与之不同,他“除承认档案的重要性外,还提出了档案亦有真伪、可信不可信的问题”(张世林编:《学林往事》,朝华出版社二○○○年版,7—8页)。他并非否认新史料的价值,但是史家的任务不只是发现新史料,新史料也无法回答所有问题。在邓之诚看来,明清史料浩繁,“纠集驾驭,甚非易事”(《中华二千年史》卷五序),关键在于会通与见识,“予于有清史事,则《实录》《国史》《方略》《始末》《三通》《会典》之外,更征及《则例》、档案、文集、方志,更穷搜旧闻遗记,尤重八旗人著述,唯在鉴别取舍如何耳”(《邓之诚文史札记》,162页)。利用诗文或其他“旧闻遗记”以证史,离不开对正史、官书的熟悉与贯通,后者正是前者的前提与基础。邓氏撰写《中华二千年史》“首重正史,次及政书,次始及杂史,再次始及于其他”(卷首叙录),这也可代表他对学者阅读史料次第的理解。所谓“冷书未必皆佳”(《邓之诚读书记》,中华书局二○一二年版,247页),新史料之发现,固有裨于研究的推进,但若没有对旧史料的沉潜,恐怕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
三
清史研究至今已走过了百年历程,研究范式与关注热点不断转换。特别是近十余年来,新史料、新理论、新视角层出不穷,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必须承认,这使清史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然而此中的问题也不容回避,原处于核心位置的政治史在去中心化和碎片化的潮流中沦落至边缘;传统史籍,无论是官修典籍抑或私人撰述,在原始档案、民间文书、非汉文文献等“新潮”的冲击中也黯然失色。
政治史的研究路径固然需要更新,然而也必须回视并继承“旧”清史的传统及其遗产。有学者指出,应让政治制度背后的“人”走出来成为制度史的主角。回归传统史料,在浩繁的清人诗文集中发现政治运作中作为行动者或参与者的“人”,未尝不是清代政治史研究的突破点之一。邓之诚开创的以诗文治清史的范式及其留下的线索,因而更加值得重视。史料范围的扩充固然是学术推进的表现,然而对新史料价值的全面评估与利用,必有待于对旧史料的融会贯通。重新审视邓之诚的史料观,传统史籍即便是常见的《会典》《则例》,仍有很多问题尚未厘清,如此而竞以新史料为尚,未免舍本逐末,毕竟清史学科尚不需要新史料的刺激来维持研究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