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处置“僵尸企业”经验教训及对我国银行业启示
2016-12-01苏州市职业大学
苏州市职业大学 周 雷
美、日处置“僵尸企业”经验教训及对我国银行业启示
苏州市职业大学 周 雷
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是我国新常态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期,习主席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要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这种改革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清理“僵尸企业”,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创造新经济增长点。在当前经济下行期,“僵尸企业”普遍处于按兵不动的“熬冬”状态,而领导层则希望其能腾笼换鸟,这成为改革的一大难点。
一、“僵尸企业”对银行业的危害
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枯则金融亡,银行业发展与实体经济休戚相关。2009年以来,我国产能过剩、经营困难、入不敷出的企业数量增长较快。以S省为例,2015年10月末,工业经济亏损企业数量7650家,比2009年增加910家,增幅13.5%;亏损面15.99%,比2009年增加4.33个百分点。实体企业效益下降甚至“僵尸化”,加速了企业经营风险向银行授信风险的传导。2015年10月末,S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1195.13亿元,较年初增加284.26亿元;不良贷款率1.49%,连续四年上升。面对企业“僵尸化”问题,政府基于职工安置、治安维稳等外部效应的考虑,往往会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避免企业破产;银行出于考核压力、规避不良贷款问责等动机,或继续借新还旧,延长贷款期限。这种处置方式从长远来看存在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1.低估银行真实坏账率,延迟风险暴露,或导致金融风险蔓延
以S省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银行业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30.83%,较6月末和年初分别上升4.18和23.66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中包含了较多因“僵尸企业”借新还旧而尚未暴露的“隐性不良贷款”,低估了银行真实坏账率。据了解,当前部分区域一些有影响力的企业生产产能闲置、贷款欠息逾期,只能依靠政府协调及银行输血维持经营,已经具备了“僵尸企业”的特征,未来不良贷款增长面临较大压力。此外,这些企业往往涉及“三角债”、担保圈等或有负债,如S省某县级市有12家大型企业集团构成了复杂的担保圈,另有近90户企业牵涉其中,担保金额共计386亿元,占该地区企业担保总额的86%,对以上企业处置不当或导致金融风险蔓延,引发银行大额授信风险,危及区域金融稳定。
2.挤占银行稀缺信贷资源,劣币驱逐良币,影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一方面,“僵尸企业”普遍处于产能过剩、生产效率较低的夕阳行业,长期依赖银行机构或政府部门的帮扶,自身逐渐失去了提高效率、主动创新、寻找有效出路的动力。另一方面,“僵尸企业”还吞噬了宝贵的金融及社会资源,阻碍信贷资源流向高效企业。如S省Y集团因盲目扩张、投资失策,导致经营亏损、贷款逾期,2008年债务危机爆发,各债权银行持续输血,授信总额最高达10亿元,但未能扭转其经营亏损的局面,2008-2012年该企业开工率不足20%,2013年破产,最终造成贷款损失逾7亿元。与此相对应,一些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却因无法获取银行信贷资金而面临发展瓶颈,个别企业甚至走上了“资金链断裂—破产—跑路”的绝路。“僵尸企业”自身的发展停滞和对其他企业的资源挤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阻碍了经济健康发展。
二、处置“僵尸企业”的国际经验与教训
1.美国
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并逐渐演变成金融危机后,美国部分企业“僵尸化”,形成了大量不良资产,为此美国政府出台了“不良资产救助计划”,有选择性地向通用等大型支柱企业、美国国际集团等金融机构注资或实施债转股。这次救助较为成功,2009年三季度开始,美国经济即实现正增长,房地产、汽车等支柱行业迅速回暖。以通用公司为例,2008年以前,通用连续3年亏损,危机后美国政府以495亿美元援助贷款获得通用61%的股份。2010年,通用扭亏为盈,净利润47亿美元;2011年完成美国资本市场最大规模的IPO,融资额201亿美元,当年实现净利润76亿美元。由于政府的救助,美国汽车行业很快复苏,在危机后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
成功经验:美国处理不良资产之所以成功,得益于救助计划严格的启动条件和实施流程,以及企业“造血”功能的重新运转。政府启动企业救助计划的先决条件是企业自身具备“造血”功能,值得救助。基于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企业提出破产重组后,须提交重组计划,经专家审核认可才能实施重组,并从政府获得资金。此外,根据美国《破产法》第七章,一旦企业重组失败面临破产清算,必须优先偿还政府贷款本息。以上条款从事前、事后两方面保证了政府输血资金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日本
1991年,日本经济泡沫破灭后,前期过度投资被证实为不当投资,产能过剩行业供大于求、盈利能力下降、债台高筑,钢铁、汽车、电子、化工等行业出现大幅度亏损。日本政府采取普遍宽容的态度救市,央行以下调再贴现率和短期利率等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复苏,商业银行通过放宽授信条件、追加贷款等方式拯救濒危企业,使获得授信的企业免于破产裁员。但以上举措并未改变日本经济恶化的势头,1990~1996年间,“僵尸企业”数量占比由5%上升为35%,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连续10年维持在15%以上,日本经济长期低迷,并付出了“失去二十年”的惨痛代价。
失败教训:“僵尸企业”处置不当拖累了日本经济发展,银行通过追加贷款暂缓不良贷款暴露,结果却让本应退出市场的大量“僵尸企业”苟延残喘。这些企业占用大量信贷资源、人力资源及社会资源,间接影响了正常盈利企业,使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政府及银行的盲目救助与输血,扭曲了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资源从低效企业向高效企业的流动,最终导致“僵尸企业”肆虐日本经济。
三、对我国银行业的启示
1.“分类施策”,建立微观风险差异化应对机制
我国银行应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僵尸企业”所处行业生命周期及企业经营情况,综合分析行业和企业发展前景,分类施策,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对于产能落后、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应停止输血,并在政府引导下将淘汰落后产能和促进“双创”有机结合,释放“僵尸企业”占用的信贷资源,投向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对于适合市场化并购处置的“僵尸企业”,银行应建立市场化处置配套机制,通过不良贷款核销、打包出售等方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同时通过并购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方式,为行业龙头企业兼并“僵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而对于具备市场竞争力暂时处于困境的企业,应尽力帮扶,加强与政府、企业及资本市场方联动,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探索债转股等重组方式;同时适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其财务负担,帮助其恢复“造血”功能,实现正常运转。
2.“防微杜渐”,加强重组贷款全流程管理
银行应在政府宏观引导下,与其他债权人统筹协调,在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及行业趋势等信息的前提下,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贷款重组方案。放款后,应严密监测企业用款及资金回笼状况,关注企业投资、担保、负债等异常变化。一旦“僵尸企业”破产难以避免,银行应在遵守《企业破产法》的框架内尽可能实现受偿权,对企业可供清算的资产深入调查,防止企业非法转移资产、逃废债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此外,从内部风控角度看,银行还应进一步完善不良贷款止损机制,防范为粉饰报表、逃避不良资产问责而产生的短视行为及道德风险。
3.“以丰补歉”,树立逆周期风险管理理念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十三五”时期银行业面临更加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对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周期预判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应进一步树立逆周期风险管理理念。在当前经济下行期,应主动调整信贷结构,推动过剩行业企业“去产能”,同时加大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经济波动“减震器”的作用,有效防范经济金融系统性风险。而一旦经济出现“泡沫”或过热苗头,银行应主动加强风险管控,通过计提逆周期资本、强化统一授信管理等措施,遏制因“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导致的企业盲目扩张、低效投资等情况,避免埋下实体企业“僵尸化”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