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生态化建设探讨
2016-11-30杨淑青高唐县水务局
□杨淑青(高唐县水务局)
河道生态化建设探讨
□杨淑青(高唐县水务局)
高唐县地处鲁西黄泛平原,位于引黄灌区下游,属于海河流域,境内有县管河道48条,总长464.36 km,占地面积2143.80 ha,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12个、村段644个,基本形成了干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水环境体系。文章通过介绍高唐县河道基本情况,分析河道治理与生态建设的必要性及面临的问题,总结了高唐县河道生态建设的经验做法,提出今后河道生态建设的对策建议。
河道;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
1 河道生态建设的必要性
以往的河道治理中,多为强调河道的防洪、灌排等基本功能,而河流生态建设与维护没有得到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河道刻意地裁弯取直,使断面规则化,从而改变了河流原有的自然属性,破坏了一些水生物的生长环境;二是工程大量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等硬质材料衬砌护岸,损坏了原有地貌植被,失去了河流与周围环境的有机联系,切断了区域的天然生态链,影响了河道行洪排涝,导致河岸坍塌,河床淤积严重,河道生态环境恶化,破坏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融洽关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满足河流行洪排涝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对河道功能有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对治水理念进行调整和创新,在重新认识河流综合功能的基础上,有必要提出生态治河思路,打造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河流,以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对于水务部门来说,要想彰显“水生态”特色,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双赢,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行业支撑,就必须设法做好河道生态建设工作。我们应当在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的治河理论,维护改善水生态环境,努力把高唐县建设成为一个水清、岸绿的水生态文明县。
2 河道生态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2.1 河道自然属性的改变,生态环境恶化
大规模的河道建设,改变了其原有的天然形态,致使依赖河流生存的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生态修复功能逐渐衰退。地表植被破坏的区域不能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显著降低,水生态环境恶化。
2.2 河道淤积,河床抬高,水利工程效益降低
由于植被覆盖扰动破坏,表层土壤裸露,在水力侵蚀下,地表径流携带大量泥砂,沿程淤积于水库与河道之中,使河道基本功能衰退,河床抬高,水利工程效益明显降低。
2.3 河道堤防植被覆盖率低,水环境质量下降
农村河道堤防线长量广,周边适宜绿化的区域失去植被后,水源涵养能力降低,水体中泥沙含量明显增加,土壤中含有大量无机盐类和化肥农药,水体的面源污染加大,水体基本失去自我净化功能,致使水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3 河道生态建设的探索性实践
3.1 改善河道的生态修复功能
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改善人们居住的水环境,我们对河道治理中已采用的硬质材料衬砌护岸进行必要的改造,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和本来面貌。保留设计洪水位以下部分硬质护岸。部分或全部拆除混凝土浇筑的河床,允许河岸和河底出现自然侵蚀、冲刷淤积等现象,在自然力的作用下,使河道天然形成深、浅、宽、窄分布,营造出顺其自然的多样性空间。这样不但能够发挥河道调节洪水,削减洪峰的作用,而且水流含氧量增加,有利于水生生物的生长,增强河道的自我修复能力,改善河流水质。
在河道治理改造的过程中,结合高唐县实施的平原水库建设、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等,有计划、有步骤、分轻重缓急地推进全县河道水生态环境的提升。
3.2 还原水面,绿化河道
过去河道治理的经验做法是,填平池塘、洼地,或对水面实行全封闭面盖板。这样虽然增加了土地利用率,却减少了水域面积,失去了水边景观。随着雨污分流制和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实施,适当还原了部分水面,对现有开敞河道依法划定河流空间,任何工程不得侵占。为了补充河流水源,将污水处理后形成的中水向河道排放,增加河道中的基础流量。采取措施促使河床上长出多种水生植物,可以使水体在河道中得到净化,并对河岸进行大规模绿化,先后在二干渠、七里河、唐公沟、王浩沟、尹集分干等县管河道开展堤防绿化工程建设,共栽植苗木60余万株,绿化堤防80 km,投资400余万元,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的适宜树种为白蜡、法桐、国槐、榆树等。在河流、绿地、树木之间形成网络,使整个河道及周边的生态系统富有生机和可持续性。
同时借鉴先进县市的经验,把广场、路面等用透水砖、植草砖硬化,促进雨水渗透,这样既可以涵养地下水,又能促进各种生物繁殖,改善生态环境;还可以减轻洪水期间城市排水的压力,促进城市水循环。
3.3 工程管理措施
健全各级管理网络,明确管理主体,划分管理责任,落实管理任务,建立持久性河道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管护机制,维护堤防绿化工程建设的成果。确保建设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坚决杜绝重建轻管现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高唐县河道管理细则》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堤防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高唐县堤防管护责任制》,责、权、利明确,奖罚分明。这就把堤防绿化美化的管护纳入到责任制的范畴和制度化的轨道,确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受到制度的维护。并配备了交通工具,对承包人的管护情况,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如果发现管护不到位或遭到人畜毁坏,就严格按制度规定处理。
4 河道生态建设成效
通过近两年的河道生态治理,基本控制了治理区河道的水土流失,降低了河道淤积,提高了河道的灌排功能,保障了河道的安全良性运行,河道周边农田的产量大幅度提高,减轻了群众的投劳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有效改善了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促进了高唐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经过生态治理的河道,现已成为防护、生态于一体的多功能堤防体系,水质明显好转,超标项目趋于减少,水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开创了高唐县建设生态型河道的新局面。
5 河道生态建设的对策建议
5.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河道生态建设氛围
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河道生态建设主题活动,争取得到河道周边受益区群众的支持。
5.2 完善规章制度,适时修订河道治理规划
已实施的相应制度、办法、规定及细则等应根据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随时修改完善,已制定的河道治理长远规划要与当前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协调,不断扩大建设规模。
5.3 完善县、镇、村三级河道管护执法体系
加强基层河道执法队伍建设,分区片派驻监督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装备、执法用车等,争取做到出现新问题新情况能第一时间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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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8853(2016)10-0018-02
2016-08-05
(责任编辑:张进平)
杨淑青(1973-),女,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