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比较分析
2016-11-30付立宏张文慧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付立宏 张文慧(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比较分析
付立宏张文慧
(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涉及图书预约服务的开展方式、保证方式、时间限制、主客体以及图书预约服务与图书续借服务之关系。比较显示,其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比较全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可从预约服务政策的细化、宣传教育、奖惩制度、读者参与、馆际协作等方面加以改进。
[关键词]“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政策
1 引言
图书预约服务,是图书馆面向读者提供的一种常规的个性化服务。但是,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关于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相关研究并不多。2016年1月10日,我们以“篇名=图书预约”为检索式在CNKI中进行检索,共查得49篇相关文献;以“篇名=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进行检索时,仅查得10篇相关文献;以“篇名=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进行检索时,没有相关记录。在上述10篇相关文献中,李杏丽提出了提高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成功率的办法[1];侯茜探讨了高校图书馆预约图书的复本量问题[2][3];张国峰剖析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的图书预约实践[4];沈江波分析了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必要性、失败的原因和预约到书通知发布的新方式[5];廖颖阐述了高校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模式的创新[6];刘明和兰孝慈以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为例,探讨了图书预约服务的实现途径与发展方向[7];高建中研究了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功能与规律,并提出了提高图书预约成功率的举措[8][9];刁秀琼论述了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的意义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优化图书预约工作的建议[10]。但是,无一对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政策做比较研究。
我们选取国内30所“985”高校图书馆,对其图书预约服务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其得失,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许对改进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工作有所裨益。
2 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比较的范围
在我们选取的30所“985”高校图书馆中,少数高校图书馆没有关于图书预约服务方面的政策规定,因此,我们在比较时只将那些制定了相关图书预约服务政策的图书馆作为样本,无相关政策者不在表中反映。经过归纳,“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政策主要涉及图书预约服务的开展方式、保证方式、时间限制、主客体限定以及预约服务与续借服务的关系等五个方面,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五个方面逐一进行比较。
2.1图书预约服务的开展方式
“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开展方式包含预约方式和预约通知方式两项内容。经过统计,21所图书馆制定了相关政策。分析表明:
2.1.1网上预约是预约方式的主流。18所图书馆采用网上预约方式,占比为86%;6所图书馆保留手工预约方式,占比为29%。可见,互联网快速便捷的优势有目共睹,图书馆服务网络化已是大势所趋。
2.1.2手工预约与网上预约可以实现互补。5所图书馆同时采用手工预约与网上预约,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又照顾到部分读者利用图书馆的习惯,两者相辅相成。
2.1.3图书馆最喜爱的预约通知方式是电子邮件。采用电子邮件、短信和网页信息发布的占比分别为81%、29%和38%。这一结果的出现绝非偶然:第一,电子邮件属于免费的专指性服务,而且有些图书馆(如清华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等)还建议读者将自己在校园网注册的实名制邮箱作为收件箱,信息安全送达读者的可能性很大。第二,采用短信方式通知读者会产生费用。由于预约图书的读者数量较大,这一方式对图书馆来说不太经济。第三,在图书馆网页上发布预约信息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展示,但有些读者不一定每天看图书馆网页,他们有可能错过预约时间。第四,同时采用电邮、短信和网页发布三种通知方式的图书馆太少。只有1所图书馆同时采用上述三种方式,即武汉大学图书馆,占比为5%。武汉大学图书馆多方位为读者提供便利,堪称榜样。
2.2图书预约服务的保证方式
“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保证方式包含取消预约、图书催还和暂停预约权限3项内容。分析表明:
2.2.1大多数图书馆对读者的失约行为从轻处罚。在已规定图书预约服务保证方式的12所图书馆中,9所采纳“逾期自动取消本次预约权利”,占比为75%。图书馆对已被读者预约的图书规定一定的取书期限,一方面可以加快图书流通,另一方面可以敦促读者诚实守信。因此,读者预约图书后,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借走;如果读者逾期不借走自己预约的图书,图书馆取消其该次预约权利是合情合理的。对读者来说,损失一次预约权利是失信行为付出的代价,只能算是一种很轻的处罚。
2.2.2图书催还是保证预约图书顺利交付的重要手段。在图书预约服务中,制定明确的图书催还制度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保证预约人可以按时借到预约图书的重要前提。如果某本书长期滞留于甲读者手中,甲读者逾期不还书,那么乙读者的图书预约就会成为空头支票。目前,“985”高校图书馆中制定了图书催还政策的只有清华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和上海交大图书馆,占比为1/3。其中,清华大学图书馆的图书催还政策较为完备,包括催还的时间安排,举例说明等[11]。一般来说,一本书的借期为30天,这个时间足以通读全书。但是,很多图书馆存在“借——续借——还——借——续借”的现象,一些读者长期霸占热门图书资源不放,其他读者很难借到有关图书。因此,图书催还非常必要,既可以促使已借到他人预约图书的读者提高阅读效率,又可以保证被预约图书按时与预约人见面,可谓一举两得。
2.2.3暂停预约权限的威慑力不可忽视。在被调查的图书馆中,只有复旦大学图书馆和四川大学图书馆有该项规定,占比为1/6。对失约行为的惩罚是开展图书预约服务的重要保障。若没有明确的失约惩罚措施,失约读者就会无所顾忌,难免一再失约,从而妨碍图书流通(因为一旦有人预约某本书,该书就不能续借),妨碍图书馆管理。对于读者而言,暂停预约权限具有一定的威慑力,是防止他们反复犯错的利剑。不管有没有触犯,如果读者的内心始终保持着敬畏感,就不会轻易犯错。
2.3图书预约服务的时间限制
“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时间限制包含预约申请有效期和预约图书保留天数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表明:
2.3.1不限制图书预约申请有效期对读者有利。图书预约申请有效期是指读者向图书馆提出预约图书请求后,该请求可以持续有效的时间长度。在受调查的图书馆中,5所图书馆限制图书预约申请有效期,占比为23%。我们认为,图书馆限制图书预约申请有效期是不妥的。既然读者提出申请预约某本书,肯定是非常需要它,若图书馆硬性规定一个有效期,很可能使读者的阅读需求长期落空。譬如,图书馆规定30天的有效期,如果30天之内读者的预约没有兑现,图书馆就让该预约失效,那么读者就得重新预约,而预约某本书的读者可能不止一人,也许有人在该读者重新预约之前就已经下了预约单,这样一来该读者的预约就会又落空。相反,如果不限制读者的预约有效期,按预约先后排序,那么先预约的读者总有机会能够满足自己的阅读需求,这正好体现了图书馆“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图书馆规定的图书预约申请有效期越短,对读者利益的损害就越大。
2.3.2预约图书返馆后保留3天为宜。22所图书馆都规定了预约图书返馆后的保留天数,从2天~7天不等。其中,将近1/3的图书馆规定3天,将近1/3的图书馆规定7天。毋庸置疑,预约图书返馆后保留的时间越长,对预约该图书的读者越有利。但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过长的保留期不利于其他读者对预约图书的及时利用,不利于加快图书周转速度,实际上是损害了大多数读者的利益;反之,过短的保留期对预约该书的读者来说又太仓促,因为预约图书返馆后图书馆还得通知预约人,从图书馆发送通知→预约人接收通知→预约人到馆取书,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我们认为预约图书返馆后,图书馆为预约人保留3天为宜,这样既不苛求预约人,又不耽误其他读者的宝贵时间。
2.4图书预约服务的主客体“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主客体包含3项内容,即预约图书范围、册数和预约对象。
“985”高校图书馆均指明了预约图书范围,都是指处于流通中、暂时不可借的图书。此外,部分设有分馆的“985”高校图书馆(如华东师大图书馆)还规定可以馆际预约图书。由于所有分馆都受总馆的管辖,因此,开设分馆的高校图书馆开展馆际预约图书并不难,而且可以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
预约图书册数是图书馆对读者预约图书的数量限制。16所图书馆将预约图书册数限定为3册以内,占比72%;3所图书馆限定为5册以内,占比14%;1所图书馆限定为2~4册,占比5%;2所图书馆不限定预约图书册数,占比9%。可见,将预约图书数量限定为3册以内的占绝大多数,这意味着这一额度为大多数图书馆所认同。事实上,预约图书册数与读者能够外借的图书总量密切相关,最低限度是前者不能超过后者。不仅如此,如果一读者预约图书册数太多,就会削弱其他读者对预约图书的续借权;如果一读者预约图书册数太少,就不能及时地满足其信息需求,尤其是对那些正从事科研的读者而言。因此,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预约图书数量额度,是图书馆制定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时必须认真加以考量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四川大学图书馆在“预约图书范围”中规定“每册图书只能被一个读者预约”[12]。我们认为,限定一本书的预约人数并无充足理由。多个读者预约同一本书总有时间先后,图书馆完全可以按照读者预约时间排序,依次满足其阅读需求,这样丝毫不妨碍图书的周转,反而能够提高其流通率。
预约对象指的是可以进行图书预约的读者类型。总体上看,“985”高校的学生和教职工都享有图书预约权,临时工作人员、退休教工等也不例外,这表明“985”高校图书馆对读者平等获取信息权的尊重。但是,馆际互借人员、外国留学生不可以进行图书预约,如南京大学图书馆规定外国留学者没有预约图书的权利[13]。我们认为这项政策违背了读者平等利用图书馆的理念。馆际互借人员不享有图书预约权无可厚非,因为他们不是本馆正式用户;但外国留学者是高校的合法学生,是图书馆的正式用户,他们也缴纳了学费(其中含图书馆服务费),应当和本校学生一样享受图书馆提供的各项服务,其中当然包括图书预约服务。至于说有些外国留学生汉语不好,他们在提出图书预约请求时存在文字和语言交流障碍,这不是大问题。图书馆应允许外国留学生用中文或英文提出图书预约申请,同时配备合格的馆员专门针对留学生来开展相应服务。
2.5图书预约服务与图书续借服务的关系
所谓图书预约服务与图书续借服务的关系是指当一本书被预约后,该书的借阅者(即图书的实际控制人)能否续借该书。调查表明,当出现这种情况时,70%以上的“985”高校图书馆都明确规定不能续借。明确图书预约服务和续借服务之间的关系,既可以优先保证预约者的借书权利,又可以防止借书者(即图书的实际控制人)长期占据紧俏图书资源,实属公平之举。虽然这项规定比较绝对,带有强制性,但有助于让一本书造福更多的读者,充分发挥图书的价值。
3 图书预约服务政策存在的问题
调查表明,3/4的“985”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涉及图书预约服务的五个方面,即从预约服务开展方式、保证方式、时间限制、主客体限定以及与续借服务的关系做了相关规定,比较全面。但是,其预约服务政策也存在一些不足:
3.1图书预约服务政策不够详细
在我们调查的30所“985”高校图书馆中,只有清华大学图书馆和复旦大学图书馆对图书预约服务的各项政策展开了详细的说明,其余图书馆的图书预约服务政策均过于简化。简化的结果就是很多制度在细节上不明确,进而影响图书预约活动的正常开展。例如,图书预约通知的时间安排、取消预约的实现方式和实施步骤、图书催还的时间安排均未给出详细的说明。
3.2图书预约服务缺少宣传教育
调查发现,“985”高校图书馆既没有关于图书预约服务宣传教育方面的配套政策,也没有开展图书预约服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这表明“985”高校图书馆对图书预约服务的宣传教育重视不够,于是制约了该项服务在高校读者中的影响力,不利于图书预约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3.3读者违约行为的惩戒力度偏小
对于违约的预约读者,绝大部分“985”高校图书馆只采取预约自动取消的惩罚政策,严格来说这算不上什么惩罚。这样的政策对在预约之前的借书者而言,是有失公平的。图书预约者享有多项优先权,如预约者优先借书;借出去的书被预约后,图书馆要缩短在先借书者相应的借阅时间等。由此可见,高校读者享有的图书预约服务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不成正比。
鉴于此,“985”高校图书馆的图书预约服务政策需要加以改进。
4 改进图书预约服务政策的建议
4.1进一步细化图书预约服务政策
在违约行为及惩罚制度中要明确允许逾约的次数,以及达到逾约次数上限后,暂停图书预约服务的时间。同时对于特殊情况,还可以制定代借制度,最大限度保证预约人可以借到自己预约的书。
在预约通知方式中采用读者回复或者其他方式来确认预约者收到了预约通知,减少图书馆员和预约读者之间发送通知与接收通知的失误,最大限度保证预约服务的顺利开展。
4.2加大图书预约服务宣传教育力度
“985”高校图书馆可对图书预约服务的开展方式、操作流程、预约图书册数、预约服务的优越性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如橱窗宣传、网上宣传、电子屏幕滚动宣传、讲座等,促使图书预约服务深入人心,推动更多的读者来利用这项服务。
4.3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
在违约行为及惩罚中要明确说明限定违约的次数,以2-3次为佳,限制预约者的违约行为;同时,对于惩罚方式除了明确暂停的时间外,还可以将其归入读者违规行为中,记入读者诚信档案,影响读者对图书馆其他服务活动的利用。对于那些一贯严格遵守图书预约服务政策的读者,图书馆可适当给予奖励,如增加预约图书册数、延长预约图书返馆后的保留天数、通报表扬、颁发诚信读者证书等,激励更多的读者重视该项服务。
4.4吸收读者参与制定图书预约服务政策
目前,图书预约服务主要通过网络来完成图书借阅者、图书馆员与图书预约者这三方的信息交流。在交流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失误都会导致预约服务工作无法顺利展开。在这三方主体中,两方都是读者,催还图书需要图书借阅者配合,按时取回预约图书离不开预约者的自觉,由此可见,读者是预约服务的核心。因此,图书馆在制定预约服务政策时,很有必要吸收读者参与,充分吸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使图书预约服务政策更趋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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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侯茜.高校图书馆网上图书预约引发的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1(1):104~105,160.
[3]侯茜.高校图书馆预约图书复本量探析[J].图书馆界,2011(2):53~54,60.
[4]张国峰.关于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探讨——以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为例[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1(12):201~203.
[5]沈江波.基于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的思考[J].江西化工,2011(2):222~223.
[6]廖颖.论高校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模式的创新——图书预约服务[J].网络财富,2008(12):190~191.
[7]刘明,兰孝慈.论高校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模式的创新——图书预约服务[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8(2):176~178,184.
[8]高建中.论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J].全国新书目,2006(18):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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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刁秀琼.浅论高校图书馆图书预约服务[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9):135~136.
[11]借还书.[EB/OL].[2016-01-16]http://lib.tsinghua.edu. cn/service/circulation/circulation_rule.html#call.
[12]预约.[EB/OL].[2016-01-18]http://lib.scu.edu.cn/sculib/(S(lgr0cf45igg341vhxhbo2545))/service/bandr.aspx.
[13]服务细则.[EB/OL].[2016-01-20]http://lib.nju.edu.cn/ freshguides.html.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Policies about Book Reservation Service in '985' University Libraries
Fu Lihong Zhang Wenhui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Henan 450001)
Abstract:The book reservation service policies of '985' universitylibraries involvethe development and guaranty modes,time restriction,subject and object of book reservation serviceas well a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ook reservation service and the book renewal service. The contrasted result shows that the book reservation service policies are comparatively comprehensive,but they still have some inadequacies. Henceforth the book reservation service policies can be improved by refinement,publicity and education,rewards and penalties,readers’participation along with library cooperation of reservation service policy and other aspects.
Keywords:'985' University;library;book reservation service;policy
作者简介:付立宏(1965-),男,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信息政策;张文慧(1994-),女,在读本科,研究方向:信息政策。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ZD-083)。
收稿日期:2016-2-11
[中图分类号]G2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6)0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