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间照料中心的那些事
2016-11-29李玉豪
李玉豪
2010年11月,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批准发布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要求各级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其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0.39平方米核定”,按社区人口1-5万的规模,予以750-1600平方米的指标配比。
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如此大手笔地兴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各界却有不同的意见。
《半月谈》:半月谈日间照料中心——皇帝的新装
《标准》提出,日间照料中心旨在“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但对各地已在运营中的一些所谓“中心”的调查表明,服务对象绝非上述人群。通常情况下“中心”处于闲置状态,当有领导和媒体出现时,一批老年人从家中被紧急集合到“中心”。
而据笔者多年从事老年人服务之体会,大凡处在半失能以上状态的老人,要么居家(请保姆),要么去机构,而绝不会去所谓的“中心”。因为单就与去机构相比,须额外增加每天“交通接送”的成本。又有哪位半失能老人愿意被这样“折腾”?哪家的子女愿意这样每天接送?也许该《标准》旨在强调政府“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政策落实,可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二者的概念划分还有争议,今又冒出“半失能”与“失能老人”划分的新概念来,岂不添乱?
笔者曾多年对我国周边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发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要么已关停并转,譬如香港;要么始终就是机构养老设施的一部分,譬如日本。因为单从养老设施使用率一点来比较,“日间”就已标志了其运营成本要高许多。香港的同仁曾告诉笔者,向内地政府学习“社会福利社会化”、大幅度削减政府预算后,香港的“中心”开始陆续关停至今,难道我们有钱了就可以重蹈香港的旧辙吗?
《兰州日报》: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模式值得推广
目前兰州市启动的日间照料中心是一种新型运作模式,这个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咨询、保健讲座、理疗康复、文化服务、中医按摩、食物配送等服务项目的机构,在综合了虚拟养老院的优势后,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从独居引向了社会群居,大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同时,老人们有各自的生活圈、朋友圈,如果入住养老院,又要面对一群陌生人,要去适应彼此的生活习惯、个人爱好等,这使得很多老人不愿去养老院居住。比起住进专门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的模式更为贴心和实在,无论是对社会、个人,都称得上是最节俭,也最实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以社区为依托的日间照料中心模式,是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道路。而我们政府需要做的,是在政策上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运营补贴、困难老人评估和服务质量评估等制度,使已建成此项目的社区能更好地运转起来,并进一步加快未开展此项目社区的工作力度。
《深圳商报》:日间照料中心门庭冷落,服务费用存在分歧是主要原因
深圳市老人颐养院被曝床位供不应求,最高纪录176位老人同争一个床位。然而,同为提供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照中心”),却面临着客源稀少甚至“一客难求”的尴尬。这是为什么呢?运营难,不差钱只是表面。
“不仅是福田辖区内日照中心面临经营困难,目前全市的日照中心都面临着这个难题。”福田莲花街道办事处田先生如是说。记者走访了解到,辖区内多家日照中心每月运营费用普遍达六七万元,而收入却为不足3000元的会员费。当然,中心还有另一收入来源,即通过提供康复训练场地、器材、棋牌等休闲娱乐项目收取使用、维护费用。但这些收入与其说是盈利所得,不如说是成本持平所需。景田社区日照中心的干事孔繁伟表示,收入和支出的差距太大,严重挫伤了机构管理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这不利于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