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否定双重国籍的做法
2016-11-29李倩倩南昌大学江西南昌330011
李倩倩(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1)
论我国否定双重国籍的做法
李倩倩
(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330011)
国籍对于个人和国家而言都非常重要,随着社会经济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随着交通工具的便捷化,中外人员往来的频率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局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接受双重国籍的做法。近年来,生活在国外的华侨、华人极力呼吁中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因此,我国政府有必要对双重国籍问题给予关注,并对其进行审视和改变。
双重国籍;国籍法;有限承认
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是该人同一个特定国家的不受时空限制的固定法律联系。所谓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即两个国家根本法律都认为这个人是本国的公民或国民。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双重国籍,诸如法国、加拿大,我国的台湾地区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双重国籍,所有国际条约也不否认双重国籍,并要求不得歧视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和多重国籍的持有者,同时还相应的提出了解决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
我国现行国籍法是 1980 年9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这部法律中的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这一政策自我国颁布国籍法后一直实施并沿用至今。1980年国籍法明确宣布不承认双重国籍。应该说, 这一做法在当时是明智的选择,在当时否定双重国籍的做法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我国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广大海外华侨、华人利益的实现, 在当时受到了东南亚等国和整个国际社会的支持。但历史是发展的,时代是进步的,当前的国际局势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也大不如从前。因此,对我国否定双重国籍的做法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
纵观我国国籍法,无论从具体法律规定上,还是从立法原则和精神上,都坚持否定双重国籍的原则,实行单一国籍的制度,我国通过《国籍法》第5、8、9、13条将这一原则具体化,从而从各个方面杜绝可能产生双重国籍的现象。双重国籍于国于民有利还是有弊? 对于此问题, 应当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 考虑国家安全、移民数量、大众需求、国家关系、发展需求等相关因素, 斟酌实施这一制度的得与失,从而采取有利于国家与公民利益的政策。既然要研究我国否定双重国籍的做法,那也就需要分析这一做法的利与弊,从而对其好的方面予以保留,对其不足的方面予以改进。
一、就否定双重国籍的好处而言有以下几点
(一)我国否定双重国籍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友好国家的关系,有利于海外华人在居住地正常的生活。有些国家出现反华的现象,容易产生外交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也曾发生过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国籍抵触问题,对于此问题,我国政府一度坚持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实行“一人一籍”的政策。就当前来看,我国拥有大量的华人华侨,尤其是东南亚华人所占比重居多,我国为保护东南亚国家的华人,尽量没有去触碰这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在日常国家间往来中保持着一种比较谨慎的态度。
(二)我国否定双重国籍有利于保持公民法律上权利义务的对等。如果承认双重国籍,有些人可能会钻法律的漏洞,有些拥有大量物质财富和公权力的公民,享有中国赋予公民的法定权利,却因为自己既具有中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可能会积极的行使权利而不认真的履行义务,这样的话就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对具有双重国籍的罪犯的案件管辖问题就会存在争议,适用哪国法律定罪量刑也不好确定,如果否定双重国籍,采取单一国籍制,也就不会出现这些争议了,从而有利于有效打击犯罪。
(三)我国否定双重国籍有利于我国的国家安全。一些涉及国
家秘密,国防安全的职务如果让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员来从事,可能会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也有可能危及我国的国防安全。如果两个国家间发生战争,而一个人恰好具有这两个国家的国籍,此时,这个人是无论为哪国效力,都会被另外一个国家认为是叛国,从而使其陷入两难的境地。
二、承认双重国籍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一)利于维护祖国的统一,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承认双重国籍是海外华侨华人的主观愿望。无论是是居住在海外的华人,还是定居在海外的华人,他们由于出国留学、就业、与外国人结婚、家庭等因素的影响,不得离开自己的祖国,而奔向异国他乡。他们由于在国外的需要不得不加入外国国籍,但是,从本质上来讲,他们还是炎黄子孙,时刻关注着祖国的发展动向。承认双重国籍有利于满足华人华侨的情感需要,也有利于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
(二)有利于吸引人才。改革开放以来,大量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在取得他国国籍后在外国进行深造和发展,再回到祖国投资创业,却由于我国国籍法的规定被视为外籍人士,由此对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由于他们不具有中国国籍,所以在住房、就业、子女受教育、 社会及医疗保障等问题上受到了一系列的限制,这些限制对他们的回国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不利于吸引人才。
(三)承认双重国籍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任何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当初否定双重国籍,是考虑到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国际形势。而现今,各个国家联系更加紧密,新情况、新形式不断出现。因此,承认双重国籍是顺应的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综合考虑我国否定双重国籍的利与弊
我们可以发现,这一做法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关键看我们从哪个角度来分析。国籍问题讨论日趋激烈,就我而言,我认为中国没有必要一味地否认双重国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与渐进改变的原则对相关政策法规适时地进行调整,进行有条件、有限度地承认双重国籍。奉行以单一国籍为主流,双重国籍为例外的原则。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我国大陆也可以要求在诸如国防、军事和政府职能部门等特定的行业或机构的公民必须是单一国籍,其他行业的公民附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对其年龄、文化程度、个人素养进行综合评判,提高双重国籍准入的门槛,从而防止双重国籍的泛滥化。
结束语
当今时代是一个日益开放的时代,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移民成为了一种世界潮流,双重国籍问题不容回避,对我国国籍立法的完善势在必行。国籍在我国法律适用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政府应该认真地对待社会环境的影响与反馈,对一些不适时的国籍观念和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和修改,从而创造国家与国家、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双赢局面,最大程度地维护我们国家和我国公民的利益。
[1]程晓霞,余民才.国际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53—57.
[2]承吉.比较法视野下中国《国籍法》之发展和完善 [D].兰州:兰州大学,2008.
D922
A
1671-864X(2016)05-0063-01
李倩倩,女,汉族,甘肃临洮县人,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