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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传统的视角看中西方古代道德教育的差异

2016-11-28雷婷婷

文教资料 2016年22期
关键词:三位一体道德教育

雷婷婷

摘    要: 在古代,中国的道德教育主要表现为政治伦理合一性的特点,西方的道德教育主要表现为宗教伦理合一性的特点。中西方道德教育的明显差异与多方面的因素有关,从文化传统的视角来看,中国“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结构特点、“三位一体”的德育模式有利于德育的开展并取得效果,西方文化中宗教信仰的文化支撑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德育工作的文化渗透。

关键词: 道德教育    家国同构    三位一体    宗教权威

中国的传统德育尤其是古代德育最大的特点就是政治伦理合一性。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到历朝历代学者的学说都认为政治和道德之间关系非常密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修己以安百姓”反映了孔子“为政以德”、道德教育直接为政治服务的思想。孟子提出了“明人伦”的教育目的和“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的“仁政”思想。汉代的董仲舒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更加强调把德育和政治结合起来,提出“德治要靠教化”的观点,并概括和揭示了“三纲五常”的道德教育内涵。儒家从孔子就开始提倡的“内圣外王”思想显然把出仕做官看成了道德教育的最高追求,可见中国古代的道德教育一直传承政治伦理合一性这一特点。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在中国古代,道德服务于政治,政治是道德的目的。

西方古代道德教育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宗教伦理合一性。《圣经》中有“摩西十诫”的说法,就是除了耶和华,不允许拜其他神;不许制造和敬拜偶像;禁止妄称耶和华名;必须守安息日为圣日;必须孝敬父母;禁止杀人;禁止奸淫;禁止偷盗;不许作假见证人;不许贪恋他人财物。这十条戒律既是宗教教义的内容,又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有学者研究认为,西方古代的学校道德教育就是一种宗教化的学校德育,“自有学校教育以来到18世纪中叶,学校中都几乎奉行宗教教育……宗教教育就是学校德育的同义词”[1]。我们认为,在古代西方的道德教育中,宗教和伦理是密不可分的。

从表面上看,中西方古代道德教育内容明显不同,各自具有鲜明的特点,但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原因何在?这里蕴含着深刻的文化传统的原因。

一、从中国的文化传统看德育的“政治伦理合一”性

自古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在社会政治结构上维持“家国同构”的特点,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扩大,进而促使了道德教育中“三位一体”的稳固的教育模式的形成,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结构特点,决定了德育的政治伦理合一性。中国古代社会,父家长在维系家族稳定中起核心作用,家族中晚辈对家长的“孝”成为必然的义务。君主在国家政治结构中起核心作用,臣名对君主的“忠”也是应尽的义务。从表面上看,“孝”、“忠”并不相关,“孝”属于伦理范畴,“忠”则属于政治范畴。“孝”针对的是中国古代每个家族里的个人,是一种态度,强调晚辈对长辈要恭敬顺从,发挥着维系家族情感、调和家庭伦理关系的功能。“忠”则针对的是国家政治生活中君主之下处于不同政治经济地位的人,也是一种态度,强调下级对领导、大臣对君主要忠诚服从,起着维护政治统治、协调等级关系的作用,但实际上两者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

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是中国古代家族关系和政治关系之间本质联系的集中概括。《大学》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育步骤同样强调: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下,家国同构,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扩大。中国古代社会的构成极为明显地反映了政治和亲缘的高度结合。天子既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政治上的主人,又是所有家族的领导者,亲缘上的大宗。由此,原来仅仅在家族中体现的“孝”的功能便由家族延伸到整个社会,原先用来“事父母”的孝道成为统治国家,维护政治统一的有效手段,下级对领导、大臣对君主要像孝顺父母一样服从忠诚于他们。《孝经》里提倡行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从而使孝顺亲人与忠于君主相通,管理家族与治理国家相通,论语里也讲“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由于家国同构,在齐家到治国的过程中,将孝顺亲人的家族宗法伦理感情自然而顺利地过渡并转化成了对君主国家服从忠诚的政治理念,由家而国,完成了情感转移,使各种可能出现的异端思想消失于无形。

(二)“三位一体”的德育模式使中国古代道德教育效果显著。传统道德教育认为家族、学校和社会在个体道德品质培养上担负着不同的功能,起着不同的作用,但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道德的发展,又由于家国是同构的,因此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亲情感化为纽带,成功实现了家族道德教育、社会道德教育、学校道德教育三者密切联系的“三位一体”德育模式。

1.家族通过“孝道”的遵守强化道德观念。儒家强调行孝,其根本目的是以孝来治家,进而以孝来治国。中国古代家族制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父家长专职,父家长权威能否真正确立尤为关键,而确立父家长权威的关键则在于孝道的贯彻与否,因而以孝治家便成为一种自然的结果。《孝经》里提倡“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君”,又一次把古代中国的家族看成是国家的缩影,由于孝具有齐家与治国的双重功能,并且被视为齐家治国的根本要道,因此孝的观念远远地超越了道德观念的范围,它被无限扩大,应用于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

2.学校和社会通过“教化”发挥德育的强大作用。虽然中国古代家族道德教育的作用很大,但是毕竟范围有限,因此学校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学校教育自古以来一直得到教育家的重视,他们认为学校教育是上至君王,下至百姓求学、明理的必要途径,学校教育的内容应以“明人伦”道德规范为主。战国之后,各朝各代的统治者和教育家一直极为重视道德教化,学校教育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的思想,要求教师既有深厚渊博的知识,又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孔子的教育内容就突出体现了道德教育的地位。《论语·述而》中说:“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宋代心学家陆九渊提出“学者所以为学,学为人而已,非有为也”,强调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教学生学做人,并且要求教师首先要力行身正,做学生的楷模。

中国古代尤其重视社会教育。宋朝统治者极其智慧地将社会教育和地方建设、社会风俗改造和封建道德规范的宣传联系起来。他们通过多种方式如诏令、文告训育民众,积极推崇儒术,对广大百姓开展封建伦理教育。范仲淹十分重视思想品德教育,他提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社会道德观。历朝历代,统治阶级还把道德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基层,借助乡里、家族的力量,利用封建基层行政组织施行教育,主要形式有“乡约”、“宗规”、“家训”等[2]。可见,在社会教化方面,家族组织发挥了巨大作用。

这样,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从下到上、错综复杂的大道德教育体系,在家族观念的理念之下,全社会形成了统一的价值观、伦理观、道德观,因而形成了整合力。

二、从西方的文化传统看德育的“宗教伦理合一”性

古代西方的道德教育一直被浓厚的宗教氛围笼罩。西欧国家很多学校的道德教育都是被教会掌管。

(一)宗教信仰与道德文化的关系。宗教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一方面可以是文化的精神内核,另一方面本身也是一个独立的文化系统。在西方,宗教信仰对道德有文化支撑的作用,也就是宗教信仰为道德的形成提供了途径和情境。

世界三大宗教内容充满道德象征,兼具文学性和审美性特征。首先,《圣经》、《古兰经》、佛教经典是三大宗教的教义经典,又是不同文化的集大成者。每一部宗教经典中包含大量的道德劝诫,彰显宗教道德,如《古兰经》中倡导守正自信、行善、宽恕、诚实、公正、团结、舍己等美德,反对追求私欲、傲慢自大、饮酒赌博、说谎、嫉妒等恶行。宗教经典中的道德教诲往往与形象生动的人物故事紧密联系,读来引人深思。其次,宗教经典本身都具有较强的审美性特点,它们内容比较丰富、具有想象力,语言平实古朴,富有韵律感和感染力,人们在阅读、聆听宗教经典的过程中往往受到文化的陶冶和道德的洗礼。

宗教场所的建筑风格和充满神圣感的宗教礼仪活动有助于道德教化。纵观西方的宗教场所,不管是教堂、清真寺,还是寺院,建筑物从外观上看无不气势恢宏、金碧辉煌,高高的穹顶、巨大的墙柱使整个教堂笼罩着安详、神圣的气氛。建筑物内部的装饰,不管是基督教教堂彩绘玻璃上生动传神的人物和场景,还是佛教寺院里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的佛像、壁画,抑或是伊斯兰教清真寺里精美绝伦的图案和花纹,无不闪耀着神圣之光。宗教礼仪活动有讲道、唱诗、祈祷等过程,往往还伴随着音乐、歌唱等文艺形式,给信徒提供了置身事外、超凡脱俗的神圣氛围。基督教的讲道内容经常是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牧师娓娓道来,讲述耶稣如何为善,而不是死板的教条戒律,因此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唱诗过程所营造出的宗教氛围,使信徒们置身其中并产生一种归属感。

(二)宗教道德教育的权威性与道德人格的塑造。道德本身是一种社会规范,相对于法律而言,主要依靠人的自觉遵守。“如果道德规范的权威性不足或根本就缺乏权威性,那就不易起到强制和使人认同的作用”[3]。宗教是人的一种理想寄托。“基督教中上帝所具有的人格实际是西方人理想本性的升华”[4]。宗教一旦具备了权威性,宗教世界所提倡的道德就显得神圣,道德要求就变成了神的指令。服从这些要求自然就是对神的尊重,不服从就是渎神,而渎神是要遭到报应的,这样就增强了道德的约束力。

参考文献:

[1]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7.

[2]何维.论道德社会化[D].长沙:中南大学,2007:6.

[3]成穷.试论宗教与道德的一般关系[J].宗教学研究,2002(3):80.

[4]高德胜.文化演变与西方知性德育的形成[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2(4):116.

基金项目:本文系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科研人才项目“本科小学教师教育课程模块及实施策略研究——基于培养反思性实践者的思考”(编号:13QNPY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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