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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与“做”应齐头并进

2016-11-28

支部建设 2016年22期
关键词:示范岗责任区党章

□ 礼 宗

“两学一做”:“学”与“做”应齐头并进

□ 礼 宗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学”是“做”的基础,“做”是“学”的目的。由此可见,“学”与“做”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而是应该齐头并进,贯穿于学习教育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

可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在“学”上用力较多,诸如通读原文、手抄党章、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学习心得,等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对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发挥了较好作用。然而,在如何“做”上却没有下多少功夫,思考谋划不多,措施计划不多,活动方式不多,学习教育的效果没有在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充分展现出来,出现了“学”与“做”“两张皮”的现象。

坚持“学”与“做”齐头并进,就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对照群众的期盼,深入排查客观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党员和党组织必须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一项项整改,一项项落实,一个不能拖,一个不能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要通过边学边查边改,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党员和党组织有实实在在的收获感。

坚持“学”与“做”齐头并进,就要注重谋划好“做”的载体。要根据党员的岗位性质、职业特点、任务目标,开展划分党员责任区、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让党员把落实责任区责任和创建示范岗的计划、目标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要定期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自主履诺、群众评诺、组织考诺,促进党员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困难面前挺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来,做到既想干,又敢干,还会干,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体现“四讲四有”的要求。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只有把“学”与“做”有机结合起来,齐头并进,党员个人的执行力才会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才会切实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效果才会得到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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