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
2016-11-28杨文
山西省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
不久前,山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在省委党校开班。省委书记骆惠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抓好改革试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实际行动,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负起这一光荣使命,勇于先行先试,善于探索创新,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骆惠宁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把山西省确定为试点,充分体现了中央的信任。信任就是鞭策和考验。我们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党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试点推动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努力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先走一步”,加快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
骆惠宁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中央相关文件,准确领会中央的战略意图和改革的精髓要义。要全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和权限手段、法律适用以及山西省试点工作步骤和要求,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原则,整合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完成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稳步推进全面融合和顺畅运转,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骆惠宁强调,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思想上十分清醒、政治上十分坚定、行动上十分自觉。各级纪委要担好专责,细致谋划、具体操作。省试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要加强学习研究,吃透中央精神,深入搞清楚监察体制改革的内涵、实质以及涉及的概念、政策、法律等,成为行家里手,准确、有效地推进工作。要全面摸清家底和情况,扎实细致地做好基础性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循序渐进、由浅入深,逐步分析研究深化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做到既坚决果断、又审慎稳妥。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各相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杨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