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制”破解留守儿童保护难题
2016-11-27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17期
“强制报告制”破解留守儿童保护难题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强制报告机制。甘肃省近日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强化县、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属地责任。县级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