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有了余江样板
2016-11-27
宅基地改革有了余江样板
4月21日,江西省政府在余江县召开建设美丽乡村,打造“一改促六化”余江样板现场推进会。此次现场推进会是以余江宅改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围绕建设美丽乡村,突出问题导向,发挥部门作用,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打造“一改促六化”余江样板,为推进全省乃至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创造新样板。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该县坚持“县委领导、国土指导、乡镇统筹、村级实施、小组主导、群众主体”工作主线,按照“集体性质、村为基础,户有所居、取退有偿,严格规划、坚持标准,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公平公正、利国利民”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该县突出制度建设,加大制度供给,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构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宅基地制度体系。目前,该县通过汇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已出台了20个指导意见,并就新增宅基地以择位竞价方式分配、村庄规划内用地回收办法等8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改革和全面探索。
余江县2015年宅基地改革政策,农村宅基地坚持一户一宅,对一户一宅超占面积的、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要么进行有偿或无偿退出,要么交纳有偿使用费,集体收益由全体村民共享。户口迁出的进城务工人员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没有成员资格,那么你的宅基地需要退出或者有偿使用,资格认定由各村在县制定的政策下确定,也鼓励一些在城市拥有房产的,自愿退出农村房屋,宅基地归还集体。因各村实际情况不一,在余江县制定的政策和规定框架内,宅改制度可以因地制宜,一村一策。
其中,余江县出台的《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及流转办法》明确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同时也开列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余江试点的做法是,允许农村宅基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进行流转,并且明确了这一流转过程是有偿的,但是,要求承租人或者受让一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且必须有建房资格。
余江美丽乡村建设“一改促六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