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6-11-27李良玉李品端
李良玉 李品端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几点思考
李良玉 李品端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时代的必然选择。本文重点探讨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举措。
服务型政府;问题;举措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从观念上看,对服务型政府的认识不够,服务意识淡薄
当前虽然许多政府部门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并将“为人民服务”的标语贴在办公大厅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行其职责时,还存在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如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
(二)从整体上看,尚缺乏统一规划,政府职能定位仍不准确
虽然,目前各级政都不同程度的进行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践,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不少措施仅仅就是简单的便民措施,这些措施大都处于比较表面的层次,离真正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服务型政府的实践没有形成完整的有效科学的发展规划体系,缺乏经验,比较盲目,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完全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这一模式。简而言之就是边实践边探索和总结。
(三)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缺乏公共服务方面做保证的相关法律法规
缺乏公共服务方面做保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求修改或废除有悖于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精神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抓紧制定能够改善政府服务的相关法律,以确保政府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我国必须加快这方面的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的公共服务职,逐步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和科学行政。
二、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举措
构建服务型政府要求所有行政机关都应依法行政,一切政府行为都应纳入法制化轨道,包括政府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立、编制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共政策的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监督,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
(一)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公务员必须树立“服务行政”的理念
建立“服务型政府”,不能简单化,搞一些形式主义、花架子的东西,更不能将“服务型政府”简单地等同于建一个行政服务中心,搞一个行政审批大厅,进行集中审批。而首先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确立“服务行政”的理念。由于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以致许多公务员缺乏服务意识,没有“服务行政”的理念,相反,“行政管制”、“官本位”的理念却在部分公务员的头脑里根深蒂固。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构建新的政府文化
应当用市场经济的理念和方法实现政府转型和构建新型的政府文化。例如,第一,服务为本、公民驱动、公民取向的公民第一主义。第二,打破垄断性的集中配置、划片服务及公民群体分割,给公民以自由选择的现实权利;引入新的内部核算机制和价格机制,推动公共服务部门之间的竞争。第三,采用目标管理(MBO)、全面质量管理(TQM)等手段进行绩效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加强财务控制,完善信息反馈,实行绩效预算。建设政务咨询制度,公开资讯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政府文化基本制度。重新提倡、灌输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以民为本、公众至上的价值观,使之成为政府文化的核心。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构建公共服务型财政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失衡和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着功能上的错位和缺陷。主要表现在将财政资金过多地运用在投资国有企业形成国有资产上,以及过多地投资于基础领域和竞争性行业,而在解决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投入过少。这种情况,已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广大百姓中的形象。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当前应在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上狠下功夫。首先,严把“入口”,确保选人用人质量。其次,疏通“出口”,积极推行辞职、辞退制度。第三,加强培训,搞好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第四,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建立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同时,可通过客观、科学的论证逐步发展雇员制。
(五)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必须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的十六大也再一次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此,我们不能有半点含糊。因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只有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所以,建立“服务型政府”,绝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抓经济建设,而必须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
(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服务型政府是权力受到限制的政府,是违法必究的政府。依法行政、违法必究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加强服务型政府的法律制度建设,必须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制定监督服务型政府职责履行情况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督政府的机关、职责和监督的方式、方法,保证服务型政府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实施服务职责。第二,制定一套外部的监督力量和法律制度体。我国己经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保证服务型政府建设并由外部力量监督法律体系。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李品端(1991—)女,籍贯:河南,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李良玉(1989—)女,籍贯:河南,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