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巡察』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2016-11-27原腊苗
■ 原腊苗 梁 军
『月度巡察』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 原腊苗 梁 军
壶关县对2016年4月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月度巡察出14个单位的问题全部跟踪整改到位。给予县交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某警告处分,对4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告诫约谈教育,另外有3个单位的问题线索正在按程序进行审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是壶关县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始终坚持的正风反腐工作重点。壶关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挖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不正之风,立查、立处、立曝光。委局班子成员月度巡察机制就是该县纪委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实施的一项监督执纪新方式。
壶关县纪委月度巡察机制自2015年11月份开始实施。该工作方式以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包联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为基础,实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分片开展月度巡察和乡镇纪委按月交叉巡察制度,委局机关和各乡镇纪委全员参与,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紧盯问题,深挖细查”的方法,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行政村实施常态化、无缝隙监督,深入发现隐形问题,驰而不息查究不正之风,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全县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月度巡察的重点内容包括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同时对照“六大纪律”逐一开展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公款吃喝招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占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情况均在巡察之列。
月月有清单,次次有重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直接查阅账目,直接入村入户,直接明察暗访——在月度巡察中,壶关县纪委坚持“四有三直接”工作法,委局班子成员、各乡镇纪委每月至少巡察一次,每月巡察单位不少于包联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每月25日前上报巡察结果。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四风”问题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甄别,涉纪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审查。巡察“零报告”问题的单位重点复查,如果在复查中发现问题,将按规定追究巡察人员监督不到位的责任。
2016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壶关县桥上乡畜牧兽医中心站站长吕王斌未按规定执行假日公务车封存制度,擅自将该中心站晋DY3526号公务用车开回家,当晚与儿子一起驾驶该车到城区串亲戚,并于7日中午驾车回老家过年,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主管部门免去其桥上乡畜牧兽医中心站站长职务。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志国、桥上乡纪委书记闫伟宏给予告诫教育,并在全县公开通报。
2015年11月至今,壶关县已巡察单位(村)97个,发现问题单位(村)84个。针对存在问题,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问题的54个单位(乡镇)“一把手”和29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告诫和约谈教育,10余件问题线索移送信访室进一步审查。
开展月度巡察,壶关县将监督关口前移,通过抓早抓小,把矛盾和问题消弭于平时,化解在形成之前,真正将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