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落实三项谈话制度 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2016-11-27昔阳县纪委
支部建设 2016年24期
昔阳县:落实三项谈话制度 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今年以来,昔阳县积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各类谈话工作。一是廉政谈话抓关键。针对不同廉政谈话对象细化谈话内容。任前廉政谈话主要围绕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如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内容对谈话对象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廉政责任谈话重点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等情况向谈话对象提出工作要求。提醒谈话则主要对党员干部在关键节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提前进行预警、震慑。二是常规约谈抓经常。严格按照出台的《党员干部常规工作约谈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约谈。通过详细了解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三是诫勉谈话划红线。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等促使有问题干部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吸取教训,从而达到及时提醒和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今年以来,全县共对107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18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6名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昔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