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三统一”加强农村事务管理
2016-11-27王霞
支部建设 2016年13期
神池县:“三统一”加强农村事务管理
一是村民统一商议村事。每年年初,由乡镇包村干部牵头,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村“两委”拟办理的实事、难事及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向村民代表作出报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达成一致后,转入实施阶段。二是村民统一表决村务。实行村级重大事务村民代表票决制,对村内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政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大事务,由村“两委”拟定初步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并进行票决,同意票过半的方可实施。三是村民统一管理村财。建立村民理财小组,推选财务负责人,由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发挥作用,对村级财务开支、项目资金管理、农业补贴发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程审核、参与,并将收支明细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做到流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王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