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定心丸”
2016-11-27严碧华
□ 严碧华
土地流转“定心丸”
□ 严碧华
7年前, 临近毕业的伍勇到一家农业公司实习,这家公司的经营业务中有一项是金银花种苗的推广,而伍勇的实习岗位是营销。在实习过程中,伍勇发现有些金银花种植户几十块钱就能租到一亩地,而有些人却要几百元。
当时正通过网络帮朋友找房子的他受到启发,“能否建立一个类似平台,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让农村闲置的土地流转起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彼时,伍勇在网上查阅了大量关于土地流转的新闻。在他看来,最大的政策支持就是当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很快,一家名为土流网的网站上线。接下来这几年,通过土流网发布的土地流转信息越来越多,截至笔者发稿前,通过该网站发布的待流转土地近3.5亿亩,交易量超过1亿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网站见证了这几年土地流转的发展。作为CEO的伍勇,一直在关注政策的走势。当然,同样在观察的还有流转经营户和数字庞大的农民群体。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意见》明确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
这份文件的显著特点就是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既让土地流出方农民无后顾之忧,又鼓励土地流入方通过“经营权”做活做强现代农业。在实践操作中,这两方面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
今年3月,笔者曾和时任湖南益阳市委书记胡忠雄(现为岳阳市委书记)就土地“三权分置”有过深入交流。在他看来,老百姓知道土地流转好,但如不确权的话却顾虑重重。“流转10年、20年,还是不是我的?”老百姓时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他认为,“三权分置”后,免去了老百姓的顾虑,因为承包权不变,流转的是经营权。而明确经营权也为利用土地融资打开了一条通道。“承包权不能搞抵押,但经营权可以。”在他看来,农村土地改革,这是关键环节。
对于有闲置承包地的农户来说,多了一个增收渠道,确保了承包权;对于流转大户来说,可以将流转来的经营权进行融资,有利于解决发展现代农业资金不足难题。而这次《意见》的出台,无疑让他们吃了“定心丸”。
还需注意的是,通过流转土地集约化发展农业也要因地制宜,谨防“半拉子”工程出现。比如本期封面报道中提到的浙江义乌马畈村,通过流转土地发展乡村旅游。因为具有一定特色,满足了义乌及周边部分群众的旅游需求而赢得了好评。
需要着重突出的是,马畈村不仅是提供简单的旅游项目,而是顺势引导村民销售当地的特色产品及发展民宿等,尽可能延伸因旅游而起的产业链,帮助当地村民增收。
受访专家与笔者有个共同的期待,土地流转市场能更多些“因地制宜”的民生项目。
编辑:郭梁 美编:徐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