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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谢表及其政治功能

2016-11-26杨芹

中州学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政治功能宋代

杨芹

摘要:宋代谢表为臣僚所上谢皇帝恩惠之文书,包括官员升迁除拜、谪降贬徙,或生日受赐酒醴、封爵追赠等。谢表虽为例行文书,但臣僚常借以委婉地表达自己的心情,而官员个人的文学素养、仕宦经历、性格魅力等也会对谢表的内容有所影响。宋代谢表除表示谢恩外,还有一定的政治功能,它既可以“文饰己过”或“诬毁”他人,又可成为政敌攻击异己的文字证据。

关键词:宋代;谢表;政治功能

中图分类号:K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10-0120-05

宋代谢表为臣僚所上谢皇帝恩惠之文书,“凡官员升迁除授、谪降贬官,至于生日受赐酒醴、封爵追赠等”,皆须有之。①谢表以感谢皇恩为主要基调,也是臣子向皇帝表达情感、心意的重要途径。尤其是贬谪、外任类的谢表,“臣僚常利用上谢表例行公事的机会,申诉被谪降的客观原因或受委屈的情况,借以引起皇帝的同情和谅解”②。谪降类谢表往往最能流露出作者真实心声,也最引起朝廷关注。本文的研究便以这一类谢表为主。以往学界关于宋代谢表的专门研究较少,仅有的研究多集中于其文体方面,③也有以谢表为线索,考察个别人物的文学成就或政治经历的。如施懿超《宋四六论稿》④等。然而,谢表除了在文学发展史上具一定意义外,其在政治上也具有特殊的功用,与一定时期的政争、党争、文祸等有所关联,本文拟对谢表在宋代政治文化中的特殊功能和影响作一观察。

一、宋代谢表格式、内容及传播途径

1.宋代谢表的格式和内容

谢表最早出现于汉代,且主要用以“陈请”。⑤魏晋南北朝时期,谢表的应用逐渐广泛,明代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共有谢表65篇。谢表的内容也由以“陈请”为主转向以“谢恩”为主。到唐代时,谢表的使用范围更大,《文苑英华》录唐代谢表17卷,329篇。宋代是谢表盛行的时期,宋以后,谢表渐少,现存历代谢表,宋代最多。⑥

作为例行公文之一,宋代谢表在文书格式上已相对定型。关于谢表正文的格式,王应麟《辞学指南》、陈绎曾《文筌》、朱荃宰《文通》等,皆有论述,内容基本一致。以官职除授类的谢表为例,其正文大体分为四部分。首先,以“臣某言伏奉制(告/敕)命授臣”,“臣某惶惧惶惧、顿首顿首/中谢”为一段,述说谢恩事由即除授的内容、到任的情况。接着,以“伏念臣……”领起自我剖析表白。此段内容视个人经历、心路变化、学识文采而各有发挥,篇幅长短不一。再以“此盖伏遇皇帝陛下……”领起,称颂皇帝的功业,感激对自己的恩惠。最后,以“臣敢不……谨奉表称谢以闻”为结语,表达自己的决心。

因是呈上之表,谢表行文亦须得君臣之体,用语准确。如《容斋随笔》曾指出一细节言:“表章自叙以两‘臣字对说,由东坡至汪浮溪(藻)多用之。然须要审度君臣之间情义厚薄,及姓名眷顾于君前如何,乃为合宜。坡《湖州谢表》云‘知臣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臣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登州

表》云‘于其党而观过,谓臣或出于爱君;就所短以求长,知臣稍习于治郡。”“凡此所言,皆可自表于君前者。”⑦反之,崇宁元年(1102),知颍州张耒因谢表中用“我”字而被弹劾为不敬。⑧

宋代谢表通常采用四六骈体,故其写作亦成为“宋四六”的一个组成部分。⑨宋代很多官员本身即具有一定文学造诣,有些更是闻名于世的文章大家,谢表也成为其展示文学素养和学术水平的载体。宋代诸多笔记、四六话中对谢表名联警句津津乐道,多有谈及,便是明证。如王铚《四六话》载:“子瞻幼年,见欧阳公《谢对衣金带表》而诵之。老苏曰:‘汝可拟作一联。曰:‘匪伊垂之而带有余,非敢后也而马不进。至为颍川,因有此赐,用为表谢云:‘枯羸之质,匪伊垂之而带有余;敛退之心,非敢后也而马不进。”⑩

宋代文人士大夫的人格魅力和个人情感也常充实谢表的内涵,使谢表有时显得个性鲜明。例如“景祐中,范文正公以言事触宰相,黜守饶州。到任谢表云:‘此而为郡,练优优布政之方;必也立朝,增蹇蹇匪躬之节。天下叹公至诚,许国始终不渝,不以进退易其守也。”又如绍兴间,赵鼎因与秦桧论和议不合,罢相。不久移漳州、潮州安置,后御史中丞詹大方诬其受贿,再移吉阳军。赵鼎谢表曰:“白首何归,怅余生之无几;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秦桧见之曰:“此老倔强犹昔。”由文见人,由字见品,可谓如此。

2.宋代谢表的传播途径

宋代谢表上奏皇帝后,无论皇帝是否亲览,大抵是降出付外的。所谓“平时章疏,事关深密者则留中不出,事系政体者则下中书,事属兵要者则下枢密院,两府覆奏,又下群有司及郡邑,至于无所行而后止”。这也是皇帝处理文书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谢表降出后,通过进奏院下发到相关机构处理,部分谢表通过进奏院邸报的登载可为天下人所读。

宋代邸报一般指进奏院编辑发行的定本报状,内有朝廷需要发布的各种文书,其中也包括部分谢表,“进奏院报状,必载外郡谢上或监司到任表,与夫庆贺表章一篇”。这是因为谢表是与官员升迁谪降相关之文书,登载于邸报,“盖朝廷之意,欲以迁授降黜示赏功罚罪,勉励天下之为吏者”,且“不特欲四方知其到官之日,是亦使人留意文字之端也”。

邸报谢表为人注意,亦有例子,史载“自政和后,帝(徽宗)多微行,乘小轿子,数内臣导从。置行幸局,局中以帝出日谓之有排当,次日未还,则传旨称疮痍,不坐朝。始民间犹未知,及蔡京谢表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自是邸报闻四方,而臣僚阿顺,莫敢言”。蔡京谢表不经意间泄露了皇帝的行踪,在朝廷内外引起轰动。可见,对于具有政治敏感性的官员而言,谢表并未因其为例行文书而被忽略,反之还可能被仔细品读,成为捕捉朝廷信息的工具。

二、谢表的政治功能

作为官员谢恩、陈情的文书,谢表除了感激圣恩之外,也常用来婉转地表达自己在政治际遇中的身心感受,以达到作者的某种目的。特别是那些因党争被贬谪出京的官员,他们在谢表中或申诉被谪降的委曲,或进行自我辩解;或叙述贬谪后的艰辛,期望能够引起皇帝同情而被重新起用。更有甚者,还会讥讪他人。如张商英元符末迁中书舍人,“谢表历诋元祐诸贤,众益畏其口”。endprint

对于谢表中“讥谤”时政、污毁他人、怨望忿燥之行径,朝廷多不能容忍,熙宁年间即下令委御史台纠勘。如元丰五年(1082),监察御史王桓弹劾汪辅之《虔州谢表》,言其谢表中“清时有味”一句“盖杜牧诗,其末句云‘乐游原上望昭陵”,乃汪氏“托意怨望”,“故黜之”。元祐七年(1092),安鼎《绛州谢表》被御史中丞郑雍、殿中侍御史杨畏弹劾,说其“语渉诬毁”“犹肆邪说”,安鼎差知高邮军。建中靖国元年(1101),林希《扬州谢表》“忿躁不平”“慢上不敬”,再降知舒州。宣和七年(1125),连南夫《濠州谢表》中语“有讥讪”,连氏“降一秩”。北宋中后期这些从谢表文字本身所引发的纠勘,罪由多为“讥谤”时政、“不自引咎”等。那么,作为文书的谢表是否真的具有讥谤时政的功用?这些根勘罪由又是否如实允当,抑或是无中生有?我们再择几起事例予以分析。

其一,王韶《洪州谢表》。《宋史·王韶传》载其“本凿空开边,骤跻政地,乃以勤兵费财归曲朝廷,帝由是不悦,以故罢职知洪州。又坐谢表怨慢,落职知鄂州”,针对王韶《洪州谢表》,时任侍御史知杂事的蔡确上奏:“韶表皆怨愤,欲归过主上,而妄为自洁之辞。”“乃敢指斥圣论,而又言恐陷人君于不义耶?妄自扬己,公肆慢上,韶必知此表传播中外,因欲欺流俗以盗公直之名。乞行黜责。”王韶在军事上建树颇多,曾主持开拓熙河之事务。回朝以后,王韶在变法等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与王安石产生了分歧,两人之间隔阂渐深。王韶多年征战疆场养成的作风也与“坐而论道”的庙堂氛围格格不入,缺乏政坛上纵横捭阖的历练。对于一位曾取得巨大战功的统帅而言,因拙于权势争斗而被出知地方,不免心灰意冷,故在谢表中流露些许不满和怨言,进行自我解脱,似在情理之中。至于“指斥圣论”“欲欺流俗以盗公直之名”,则恐非王韶之本意。然经蔡确此一弹劾,王韶被削去观文殿学士之职,再改调鄂州。蔡确与王韶之间是否存在恩怨,尚不得而知,但蔡确“善观人主意,与时上下”的政治性格当时已有充分的反映,史载其亦曾“屡兴罗织之狱,缙绅士大夫重足而立矣”。

其二,苏轼《湖州谢上表》。《湖州谢上表》今存于《苏轼文集》,其中有云:“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此表首先被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弹劾,指其“新进”为讥讽朝廷进用之人,多是循时迎合;“生事”为讥讽新法无事生非,罔顾农时。并称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宣传中外,孰不叹惊”,“谤讪讥骂,无所不为”,“如轼之恶,可以止而勿治乎?”不过,鉴于这些指斥之单薄,朝廷并未采取行动。元丰二年(1079)七月,御史中丞李定和监察御史里行舒亶再弹劾苏轼“有讥切时事之言,流俗翕然,争相传诵;志义之士,无不愤惋”,他还具体地罗列苏轼讥讽新法的诗作,言其“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诋谤为主,小则镂板,大则刻石,传播中外,自以为能”。舒亶并缴上苏轼印行的诗稿三卷。于是神宗立即诏命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八月十八日,苏轼自湖州入御史台狱。十二月二十四日,案结。苏轼责授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除苏轼外,在这次文字案中被贬逐和责罚者共二十五人。这也就是元丰时期著名的“乌台诗案”。

从《湖州谢上表》开始的“乌台诗案”明显与苏轼反对新法有关。自熙宁变法以来,苏轼对王安石所行之策多有不满,“时子瞻数上书论天下事,退而与宾客言,亦多以时事为讥诮”。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苏轼《湖州谢上表》含有其对于新进之不屑,但绝不至于达到“谤讪讥骂,无所不为”之地步。此乃何正臣对该谢表构罪不成功之原因。

其三,贾易《怀州谢表》。贾易为程颐门生。元祐二年(1087),“苏轼以策题事为台谏官所言,而言者多与程颐善”,时任右司谏的贾易为其中之一。后因殿中侍御史吕陶上疏替苏轼策题辩解,事遂置而不问。然贾易又上言,继续指责吕陶与苏轼兄弟为党,背后还有文彦博、范纯仁为之撑腰。高太后认为贾易意气用事,将贾易出知怀州。后“御史言其谢表文过,徙广德军。”

苏轼、苏辙与贾易等人在元祐年间的文字较量和口舌交争,主要与蜀、洛两党的矛盾及苏轼与程颐的关系有关,这些后来都被邵伯温概括为“洛蜀朔党争”中的话题。在程颐被罢去崇政殿说书之后,程门对苏轼、苏辙动辄弹奏;甚如贾易者,就多次借苏轼所作文字发挥,以期将其打倒。又元祐六年(1091)春,重新出任殿中侍御史的贾易,与御史中丞赵君锡联手,取六年前即元丰八年苏轼于扬州所作《归宜兴留题竹西寺》一诗,弹奏其在神宗死时反于诗中写“闻好语”,乃“相与诽怨,无人臣礼”。又攻击苏轼元祐三年四月的《吕大防制》中有“民亦劳止”一说,“引周厉王诗以比熙宁、元丰之政”。时高太后觉得弹劾纯属捕风捉影,认为贾易、赵君锡意气用事,罢贾易知宣州,赵君锡知郑州。但在吕大防、刘挚“两罢”的建议下,苏轼也被出知扬州。或许正如苏轼所言:“(程)颐既得罪,(贾)易亦坐去。而易乃于谢表中诬臣弟(苏)辙漏泄密命,缘此再贬知广德军,故怨臣兄弟最深。臣多难早衰,无心进取,岂复有意记忆小怨,而易志在必报,未尝一日忘臣。”指出贾易等人对苏氏意气相轧。而这种“文致附会”“罗织人言”的攻击手法,“萌于朱光庭,盛于赵挺之,而极于贾易”。

上文所述事件中,清晰可见台谏官参与乃至主导弹劾的身影。这是因为,无论是熙宁编敕相关规定,还是崇宁元年重申之诏令,都言明谢表须经由进奏院抄送御史台,由其纠勘文字内容。因此,台谏官自然成为诸弹奏事件的主力。而在北宋熙宁至于北宋末这一政治纷争突出的时代,在党同伐异的党争影响下,台谏这个“人主之耳目”很大程度上成了“大臣之私人”。那些讥谤时政和根堪罪罚也不过是党争的结果。

三、从谢表之政治功用看文字之于朝堂斗争之意义

宋代自熙宁年间有所谓“新旧之分”以来,党同伐异的政治风波迭起,朝廷中频频出现以文字交相报复、攻击异己的行为。而谢表亦成为政争、党争的一种文字工具,发挥了谢恩之外的“政治功能”。

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指出:“熙宁以后,因有新旧党争,当权派设法禁止被贬臣僚在上谢表中‘妄有诬毁或文饰己过,如发现有攻击朝政者,‘委御史台纠勘。”徽宗崇宁元年(1102)并重申熙宁编敕规定,臣僚所上谢表“仍录副本,申御史台”。也就是说,从北宋熙宁以后,因熙丰变法、新旧党争等一系列政治变动,一方面,官员利用上谢表之机,有意“诬毁”他人、“文饰己过”,这种借题发挥的行径,给朝野带来一定消极影响,为当权者所不乐见。所以,朝廷多次申明对谢表文字的问责根勘。另一方面,谢表成为官员攻击异己,排除政敌的凭由或口实。比如谢表中稍有微词,便被政敌紧追不放,有的追责即使颇有理据,但仍不免给人以落井下石之感。更有甚者,有些官员将谢表中的表达断章取义,引申附会,刻意罗织、捏造他人过失。谢表多次成为论争的诱发之因,进而推动事态的发展和力量的转换,谢表文字与朝堂斗争发生了一定的联系。endprint

宋代谢表具备如此“功能”,在于它本身仍属文字。对宋代士大夫而言,文字是其最得意之处。宋代“以文治国”,很多官员善于文翰。在追求建立天下秩序的过程中,他们习熟地运用文字,承载自己的思想、心得。以文字发言是其重要的政治手段。但同时,他们对文字的特点和“功用”也深有体会,深知文字对于各自的政治和文化学术的生存意义。尤其对北宋中期以后的士大夫而言,当其政治权力、政治利益受到挑战或威胁时,文字无疑成为进攻或防卫的工具之一。最典型者当属制造所谓“诗案”等文祸。

当然,无论是炮制“诗案”文祸,抑或纠察例行公文,文字成为被质疑、被毁谤、被指责的对象,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这些文字本身,而是这些文字的创作者。虽然我们对文人士大夫在文字创作中会不会流露出不满或是否含沙射影无法判断,但攻讦者既是有意为之,在对其文字捕风捉影,吹毛求疵,以己之意度人之心的分析之后,则种种可能都会存在了。特别是当党派的分化与纷争走向白热化之后,对文字的搜罗、构陷和诟罪就更加赤裸裸。尽管当时已不少有识之士对这种以“文字”来根勘的做法深表反对,如王安礼在乌台之案中云“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语言谪人”,但以“文字”作为政争手段在两宋政坛却一直存在。

不过,在宋朝独特的政治、文化生态中,谢表仅仅为一种文书载体,虽与朝堂斗争存在一定关联,亦无须夸大它的特殊性。而且,在多数的情况下,官员即使在政途上历经坎坷,“遭谗罹患”,亦并非都将怨恨、指摘施之于词。这大抵仍与士大夫的气节有关。如《四六话》指出:“表章有宰相气骨。如范尧夫(范纯仁)《谢自台官言濮王事责安州通判表》云:‘内外皆君父之至慈,出处盖臣子之常节。又青州刘丞相(刘挚)罢省官《谢起知滑州表》云:‘视人郡章,或犹惊畏;谕上恩旨,罔不欢欣。又云:‘诏令明具,止于奉行;德泽汪洋,易于宣究。爱其语整暇,有大臣气象。”“宰相气骨”“大臣气象”反映在谢表中,即有理解之心,无抱怨之语。再者,谢表终为臣子上奏皇帝之文,恪守君臣之礼、中规中矩者应为多数。

更重要的是,从谢表等文字出发的口实相争背后,乃错综复杂的派系纷争、诡谲微妙的人际关系、风云变幻的政治气候,以及复杂灵活的权力博弈。宋朝谢表所表现出的特殊“功用”及由其引发的风波,更是宋朝官员在政治上之活跃及其政治主体性的充分体现。

注释

①②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第626、626、626页。③目前所见,宋代谢表的专篇研究有张海鸥:《宋代谢表文化和谢表文体形态研究》,《学术研究》2014年第5期;刘丽丽:《宋代谢表研究》,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张海鸥指导),2006年。但都主要从文体源流、文学形态及文献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述。此外,在一些关于骈文的研究中,有时会引用分析某些谢表。④施懿超:《宋四六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3—62页。另如刘英楠:《苏轼表文研究》,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阮忠:《苏轼“谢表”的情感世界及其文体意义》,《苏轼研究》2011年第1期。⑤刘勰《文心雕龙·章表》(《四部从刊》本)云:“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但“章以谢恩”、“表以陈请”的规定在汉以后应有所打破,如《曹植集》中,谢恩之文就既有谢章,又有谢表,且后者用得更多。参见张海鸥:《宋代谢表文化和谢表文体形态研究》,《学术研究》2014年第5期。⑥据学者统计,今曾枣庄等所编《全宋文》共9204位作者,其中311人有谢表,谢表篇目总计3842篇。参见张海鸥:《宋代谢表文化和谢表文体形态研究》,《学术研究》2014年第5期。⑦洪迈:《容斋四笔》卷一四《表章用两臣字对》,中华书局,2005年,第802页。⑧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四《劾张文潜谢表不钦》,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409页。⑨“宋四六”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其独特的风格和地位。宋代许多本来就以散文见长的文人在写作四六骈文时,注入了古文的气势,加添了古文的长句,在征故数典方面也有一定的新创,从而使宋代四六文出现了特别的风格,以至于获得了“宋四六”这样一个专名。具体可参见专门讨论宋四六的论著,如曾枣庄:《论宋代的四六文》,《文学遗产》1995年第3期;施懿超《宋四六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等等。⑩王铚:《四六话》卷上,“丛书集成初编”第2615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3、2—3页。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二《名臣》,中华书局,1981年,第13—14页。脱脱:《宋史》卷三六〇《赵鼎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1294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〇六,治平二年八月乙未郑獬上疏,中华书局,1979年,第4991页。洪迈:《容斋五笔》卷四《近世文物之殊》,中华书局,2005年,第878页。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九,中华书局,1957年,第6510页。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仪制七之一二,中华书局,1957年,第1955页。脱脱:《宋史》卷三五二《曹辅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1128页。脱脱:《宋史》卷三五一《张商英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1096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一,元丰五年十一月癸巳,中华书局,1979年,第7974—7975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一,元祐七年三月庚寅,中华书局,1979年,第11243页。脱脱:《宋史》卷三四六《陈祐传》,第10987—10988页。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九《连公墓碑》,“丛书集成初编”第1984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379页。脱脱:《宋史》卷三二八《王韶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0582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五,熙宁十年十月壬午,中华书局,1979年,第6972—6973页;此事亦见于《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四三,中华书局,1957年,第3868页;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六,中华书局,1989年,第319—320页。脱脱:《宋史》卷四七一《蔡确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3699页。苏轼:《苏轼文集》卷二三《湖州谢上表》,中华书局,1983年,第654页。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之《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札子》,“丛书集成初编”第785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九,元丰二年七月己巳,中华书局,1979年,第7266页。关于“乌台诗案”之始末,可参见沈松勤:《北宋文人与党争——中国士大夫群体研究之一》,人民出版社,1998年;萧庆伟:《北宋新旧党争与文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景新强:《论北宋的文字狱》,《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叶梦得:《石林诗话》之“文同”条,何文焕辑:《历代诗话》上,中华书局,2004年,第417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〇四,元祐二年八月辛巳,中华书局,1979年,第9828页。《宋史》卷三五五《贾易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1173、11175页。日本学者平田茂树注意到,《续资治通鉴长编》中不见“朔党”一词,而使用“刘挚党人”“刘挚党”等语汇。见平田茂树:《宋代朋党形成之契机》,载《宋代政治结构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11页。此处“洛蜀朔”只借以指明存在所谓的不同派别。而方诚锋则认为,贾易出自程门和韩氏(韩维),韩维一系的士大夫(包括程颐、杜纯、贾易)与文彦博、苏轼一系的士大夫(包括吕陶、范百禄)间的矛盾,与所谓的苏程矛盾有重合之处。参见方诚锋:《走出新旧:北宋哲宗朝政治史研究(1086—1100)》,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09年,第67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三,元祐六年八月己丑,中华书局,1979年,第11057页。对此弹奏,苏轼特地写了《辨题诗札子》,说“闻好语”是指百姓父老赞美新君即位,并非针对神宗驾崩而发。札子中写道:“其时去先帝(指神宗)上仙,已及两月,绝非‘山寺归来之语,事理明白,无人不知。”见《苏轼文集》卷三三《辨题诗札子》,中华书局,1983年,第937—938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元祐六年七月癸亥,中华书局,1979年,第11020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元祐八年八月己亥,中华书局,1979年,第11507页。参见沈松勤:《北宋台谏制度与党争》,《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仪制七之二六,中华书局,1957年,第1962页。笔者亦曾研究过制诰文书与党争、政争的关系。相对于诸多朝堂文字,制诰文书成为政争工具的“功能”更加突出,也更多地见于记载。其原因主要在于制诰文书的核心内容包括对人物之品评,而在人物评价方面又存在自主性,故制词令人敏感,备受关注,时常成为各方相争的诱发之因。参见拙著《宋代制诰文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〇一,元丰二年十二月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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