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朝两税法对唐朝中期以后社会的影响
2016-11-26任福兴
任福兴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00)
论唐朝两税法对唐朝中期以后社会的影响
任福兴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00)
唐朝两税法的推行适应了当时的人民和土地的要求,促进了唐代的商品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缓和了社会矛盾。两税法对于中国的税收发展有很大的意义,中国赋税制度开始了新的篇章。作为税收转折点的两税法真的是一个良策,减轻了人民负担,两税法是我国在税制改革上的重大进步,两税法是后世税制的重要基础。
两税法;唐朝;杨炎
唐朝中期之前,中国长期的使用的征税制度是均田制以及租庸调法。到了唐中期,因为土地兼并变得十分的严重,税收十分混乱,而且伴随着安史之乱的发生,唐朝中央政府与唐朝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唐朝的税收已经不能支撑中央王朝的正常运行,财政匮乏。同时唐朝中央政府对唐朝地方政府控制能力的下降,唐王朝必须要改革税制,来保障唐王朝的发展。两税法正是建立在这种复杂背景之上。“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是当时实际形式所迫,不得不如此。”[1]
1 两税法的积极作用
1.1 唐朝两税法规定以土地和资产为依据来征税。唐朝从根本上来讲,唐朝两税法改革虽然确实没有多大的减轻老百姓的经济负担,但是唐朝两税法不再按人的多少来收税,而是按土地财产来收税,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给了农民以喘息之机。“赋既均一,人知税轻,免流离之患,益农桑之业,安人济用,莫过于斯矣”。[2]两税法按照财产收税,官僚地主和商人都要交税,政府税收增大,来源增多。两税法的思想在税收方面的设置都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对后世也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1.2 唐朝两税法实现了唐朝征税从以人口为依据到以财产为依据的重大改变。唐朝两税法却以田地和资产的多少来作为征税的依据,废除了唐朝中期以前对人征税的庸和调,这也就相当于废除了“以丁为本”的原来的旧的征税制度。两税法的主要特点却是资产征税。这样以来,唐朝两税法推行后,财产征收就变成了从看人口多少,变成了看财产和土地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负担。唐朝两税法是以财产收税的源头。
1.3 两税法之后,中国开始用钱来计算税和纳税。在中国长久的社会中,一直到唐朝中期两税法的提出,征税一般是交实物的。但是两税法规定,人民在交税时,可以不交实物,而用同等价格的财产来代替。这样就确定了税钱在税收方面的地位。通常来说,在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时候,才会形成用货币计量税的税收的制度。在唐德宗即位的时候,唐朝可以用货币来收税,实在是重大进步。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促进了商业发展,“百姓多端以麦造面,入城贸易”。[3]商品经济得到重大发展。
1.4 唐朝两税法的创立,节约了征税成本。唐朝两税法实行“以资为宗”,以资产多的人多交税,资产少的人少交税为依据,减轻了老百姓的税收负担,还增大了唐朝廷的财政的方面的收入。此外,唐朝两税法在设立以前,苛捐杂税很多,下层人民苦不堪言,官府人员也为此劳累。唐朝两税法既合并了徭役的征收,还统一了纳税的期限,纳税日期为每年的六月和每年的十一月。唐王朝通过精简税制,不但节约了税的征收成本,而且还大大提高了征税的效率。
2 两税法的弊端
唐朝两税法中征收户税部分税额是按照钱财来计征。可是因为古代的货币的总量十分有限,造成了很大的通货紧缩问题。所以农民需要便宜卖掉农产品,用农产品交易获得的钱财用来交纳户税,这就导致农民额负担日益加大。唐朝的两税制下的土地的买卖变得合法化,这就导致土地的兼并十分盛行。于是富有的人逼迫穷苦人民卖地却不同时转移税收负税,老百姓最后实在没有能力交纳税赋,就只有逃亡。这就导致土地过多的集中在富人手中,同时更多农民却沦为了佃户和庄客。
3 两税法对后人税制方面的借鉴作用
3.1 唐朝两税法实现了从“以丁为本”到“以资为本”的重大改变。人税和物税同时征收,是两税法推行之前的税收标准。唐朝两税法在改革中最大的进步就是按照田产和资产作为征税的依据。摆脱了原先按照人口来征税的原则。这真的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非常重大的进步。在这个要求下,不管是官僚地主,还是有钱的商人,都不可避免的要征税。这样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对下层群众税收不合理的情况,从而就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去从事劳作的积极性,从而就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重要发展。
3.2 唐朝的两税法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制度。唐朝的两税法把各种杂徭以及杂税一起合并起来,并且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制度,唐朝两税法减少了人民群众纳税的项目,在一定的时期内,唐朝两税法既保证了唐王朝国家的财政方面的收入,也在那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在唐朝两税法统一纳税的时期,唐王朝简化了纳税手续,改正了以前的弊端,既方便了农民去交纳他们的赋税,又便于唐冲政府来征收税务,所以也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
3.3 提出“量出制入”的财政原则。“量入为出”是中国唐中期前实施的税收原则。唐朝宰相杨炎经过对传统思想的创新,杨炎在两税法中提出了量出制入的原则。在税收改革中做了一个重要突破。然后事实证明,杨炎提出的量出制入原则符合当时当时的实际情况,唐朝后来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加,人民负担减轻,量出制入原则功不可没。“量出制入”的原则在财税预算方面的思想具有很大的独创性,并在后世产生了很大的作用。
3.4 唐朝的两税法促进了唐王朝的稳定。两税法符合当时的发展要求,使经济发展得到恢复,也获得了大量的税收,财力大大增强。后来唐朝又采取强硬措施,制定新的税收方法,加强的藩镇割据势力的控制,加强唐王朝的统治,最终达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唐朝推行两税法,不但对唐代,对中国历史都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4 结语
唐朝两税法在进行过程中中并没有减轻劳动人民的赋税方面的负担,没有给他们安定的生活,但是两税法的出现冲击了长久以来传统的财政思想,保持了社会稳定。唐朝两税法中便利、公平的财政原则,使后来的历朝历代都遵循这些原则。唐朝中期以后的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基本上一般是沿着这一伟大的历史趋势向前发展。唐朝两税法在颁行以后的800多年里,两税法促进了唐朝赋税制度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
[1] 朱伯康.施正康.中国经济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第500页.
[2] 杜佑.通典[Z].北京:中华书局,1984.2.第42页.
[3] 王溥.唐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5.第1637页.
任福兴(1992-),男,汉族,山东潍坊人,山东师范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中国史。
K242
A
1672-5832(2016)06-01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