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造假”者当严惩
2016-11-26钱立功
◎文/钱立功
“数字造假”者当严惩
◎文/钱立功
今年6月17日至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在河北调研时表示,要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实打实、真保真。这是宁吉喆在不到一个月内第三次谈到统计数据要真实。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要求统计数据真实,但是数据造假问题还是经常发生。某市2013年虚报项目投资19亿元,按当年统计公报披露的223亿元年度项目投资总额计算,“注水”比例为8.5%;某县2013年虚增财政收入8.47亿元,超过同年实际财政收入的127%。地方统计数据“注水量”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统计数据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晴雨表,如果数据失真,不仅会误导中央和地方规划决策,影响改革的步伐和节奏,造成严重的社会混乱,且易演化为败坏党风政风、损害政府公信力的腐败推手。
根据统计法等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统计数据上报。但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是,地方政府往往成为违规干预的“推手”,成了造假的主体。一项调查显示,约有60%的人认为领导干预是统计数据失真的首要因素。在“唯GDP是从”的政绩思维下,假的统计数字能证明官员的政绩,数字的好坏直接影响官员的前途,有的官员在统计数据造假中得到了“实惠”,捞取了“好处”,所以使得本来十分严谨的统计工作,变成了一种数字游戏,随便夸大,虚报瞒报。
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应有效惩治和预防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摒弃“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完善考核评估内容和规范,防止经济“一俊遮百丑”,以数据取代政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要对统计造假问题“零容忍”,保持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严查重打高压态势,像打击贪官腐败一样打击统计中的腐败,对“数字造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并严厉追责问责,实行“一票否决”,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切实扭转风气,净化统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