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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进步、制度变迁与中共执政方式转变研讨会观点

2016-11-26

社会观察 2016年11期

互联网+:技术进步、制度变迁与中共执政方式转变研讨会观点

【编者按】2016年9月23日,由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向)和华东师范大学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战略研究所联合举办“互联网+:技术进步、制度变迁与中共执政方式转变”理论研讨会。现摘要刊发部分发言人的观点,以飨读者。

“互联网+”时代的特征与挑战

郝宇青:新媒体时代下的政治特征

新媒体时代作为一个新时代,对个体、社会、国家以及国家之间关系,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等,都已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改变着既有的结构和行为模式,孕育着新型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形态。就新媒体时代给政治生活所带来的影响而言,可以用7个特征来概括:

(1)去中心化。在新媒体时代,基本上打破了原有的传统媒体垄断格局,所谓的“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麦克风”,就是这种状况的反映。在一定意义上,人人都是中心。当然,去中心化的另一面是:没有了中心。换句话说,就是社会的原子化、碎片化。(2)去神圣化。恰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新媒体条件下,“一切皆流”的特征表现得更为明显。没有了永恒不变的东西,自然也就失去了神圣感,甚至敬畏感。(3)去权威化。没有了中心与神圣,自然也就意味着权威的消失。通常的,权威意味着对资源的垄断、对等级和秩序的掌控。而在新媒体空间中,这些会趋向虚化,没有了传统意义上的信息特权,没有了等级和秩序的差别。尽管在新媒体空间中,有所谓的网络大V和网红,但是,大V和网红很难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权威。因为在新媒体条件下,权威也已具有了流变的性质。此即谓:各领风骚数几天。(4)去中立化。虽然在现实的世界,人们的态度尤其是面对对立和冲突事件时,也可能会表现出极端化的情形,但是,在新媒体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人们更容易走向极端,稍有不适,就会暴跳如雷。而且,越是极端的语言,在网络世界越是容易找到受众。这也加剧了人们在网络中“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极端倾向。(5)去差别化。在现实空间中,性别、年龄、地域、阶层、声望等方面的差异对于人们的交往还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的,但是,在新媒体空间中,这些差异将不再成为人们交往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威力。(6)去时间化。这主要是指新媒体的迅捷性。无论是世界哪一个角落发生的任何事情,只要有新媒体,就会迅速传播和接受。时间已不再是人们交往、交流的障碍。(7)去实体化。这主要是指新媒体本身对现实世界的冲击。譬如,电商的出现对于实体店就是巨大的冲击。当然,这种冲击对于现实的政治生活也会产生影响。例如,人们沉溺于网络空间中的自由及交往,却失去了参与现实政治生活的热情,失去了面对面的交流的意愿。这种情形究竟还会产生什么影响,有待进一步观察。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战略研究所)

宋道雷:技术型现代社会的国家治理及其挑战

从空间结构上看,互联网创造了人类存在的空间结构——网络空间,从此人类存在从单一物理空间发展到多维交织的物理-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既有虚拟性又有现实性,其独特性在于其现实的虚拟性;这种特质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物理空间中事物的联系与互动规则,形成了基于交互作用的全新空间形式。从支撑力量上看,互联网与“互联网+”同样带来了人类社会的重要变革。信仰是传统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主要支撑力量;制度是工业革命与民主化现代社会的主要支撑力量;互联网带来了人类社会存在与发生的技术性变革;从此,技术成为与信仰、制度鼎足三立,在不同层次并驾齐驱交互支撑人类社会的重要力量,从而在现代社会的既有范畴内,创造了不同于制度型现代社会的技术型现代社会。

两种时空与三种支撑力量围绕权力要素交互作用,形成了人类社会五种组织与治理形态:

国家治理作为两种空间中三种力量相互交织的重要治理形态,它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遇到了巨大挑战。技术型现代社会中互联网与国家的关系成为两种时空交织下的权力中心点,国家治理与互联网治理、城市治理、全球治理相互交叉、相互影响,这造成了国家治理的巨大挑战。“谁在哪些情况下控制互联网使用的哪些方面进行什么治理”成为互联网时代国家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

互联网给现实的国家治理带来了集聚与分散功能于一体的挑战。在互联网时代,对国家治理产生重要影响的国家性集体行动(如阿拉伯之春、颜色革命等)的行动逻辑不同于物理空间的行动逻辑。国家性集体行动的议题生产、倡议、传播逻辑与行动的倡议、组织逻辑分散地生发于网络空间,但是,它的行动执行逻辑、影响逻辑却落实在物理空间,使分散的议题、力量与影响集中化,产生跨时空、跨种族、跨阶级、跨国界的城市性、全球性集体行动,严重挑战了以民族国家为范畴的国家治理。国家治理在这种挑战下,更多的表现为回应式而非预见式。这不仅是中国国家治理面临的挑战,也是世界上所有国家治理面临的共同挑战。

(作者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李秀芳:“互联网+”之下的政治风险与应对

在当代,汹涌澎湃的互联网大潮,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技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各国政治民主、政治参与与政治决策的过程与方式。原本具有技术属性和工具属性的互联网和新媒体,不可避免地被裹挟进了政治领域,具有了政治属性。作为扩大民众政治参与的一种重要方式,政治动员在“互联网+”时代受到的影响尤其突出。原本自上而下的动员过程呈现自发性新特征,被动员者被互联网赋予了一定的“微权力”;原本原子化的个体通过互联网形成“意见气候”,进而产生内在的推动力,促使跨越时空的利益相关者甚至无关者采取趋同行动,形成主动的政治参与。“互联网+”时代政治动员的虚拟性、自发性、易变性、迅速性使当前的政治运动变得更具复杂性和不可控性。有学者认为,如果没有Twitter、Facebook等社交新媒体,波及突尼斯、埃及、利比亚、也门、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的政治运动,不可能来势汹汹,产生无法估量的后果。作为深植于公众生活的技术和工具,互联网和新媒体纵然对当前各国的政治运动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但我们不能因之而忽视政治运动发生的原因和土壤。政治运动的发生无不与各国政治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息息相关,只不过便捷的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将线下的问题搬到了线上,在线上动员和酝酿后,政治运动在线下爆发,呈现出“线下矛盾激化——线上动员酝酿——线下运动爆发”的物理空间-虚拟空间作用机制。

鉴于此,政府应当主动适应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所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一方面,政府应在虚拟空间中变严防死守为积极引导,提供多元的政治表达、政治沟通和政治参与途径,跨平台及时回应线上和线下公众舆论,引导公众达成共识,形成对政府的认同,使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有效服务于政治。另一方面,政府应在物理空间中着力解决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问题发酵的土壤,缓和公众的愤懑和对立情绪。

(作者系上海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林拓:“互联网+”游戏:影响未来的“边缘革命”

与“互联网+”多领域的显赫影响不同,“互联网+游戏”或者说是网络游戏被认为是很边缘的,难登大雅之堂。但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已经构成庞大的社会现实:2010~2015年移动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增幅超300%,市场收入增长不少于35倍,呈现井喷式增长。

网络游戏正悄然构建着新型生活方式。当下游戏已经不再与世隔绝,加之人工智能促进游戏的升级,建构环绕身体周围真实、生动、可感的穿越时空的直观场景与多觉体验,以内心欲望为核心的体验价值占据了日常生活决策中心地位。同时,网络游戏正隐然催生着新型社会关系。新的社会分工的到来,个体而非组织的力量在社会中的地位被急速扩大,网络游戏则进一步产生乘数效应,从务实到游戏的劳动方式,从社会强制到自由地与陌生人结盟的协作机制,玩家世界形成的荣耀、交互与情感等等,正逐步构成庞大的社会群体。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边界模糊,重塑现实社会的运转。由网络游戏而引发的产业、社会、文化等诸多变化,最终有可能引发结构性变革。

所幸的是,很多研究新发现让人们不至于过分的悲观和惶恐。有调查发现,70%的责任重大的高管们,也常玩网络游戏,网络游戏让自己“更自信,更有活力,精神更集中”。放开来看,孔子的“游于艺”,庄子的“逍遥游”,赫伊津哈的“人是游戏者”,等等,这些思想资源有助于促发人们作出新的思考与判断。

实际上,当前应该着力的是充分展开更具有战略引领的务实建设。在游戏世界中,一是确立价值导向,超越狭隘现实的功利,树立宏伟目标,促进不同地方、阶层、职业的人们共同应对,之所以受到尊敬,在于“做了什么事”;二是培育健康情感,消解抑郁,激发乐观昂扬的精神;三是塑造自身优势,包括注意力,全身心投入等;四是优化社会关系,通过共同的奋斗目标、平等的约定规则、自愿的参与机制,促进社会联结方式的重建,形成良性的社会纽带和联结习惯。网络游戏是影响未来的边缘革命,正在影响着数亿人的生活,也将悄然影响执政的价值基础、社会环境与人文生态。今后关键的是,我们究竟如何面对,是选择扼杀与摧毁,抑或是积极地转化为新的发展资源与正面效应。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新格局研究”(12AZD017)的阶段性成果】

“互联网+”与大数据建设

陆钢:“+互联网”模式与反恐大数据建设

“互联网+”目前发展势头较猛。国务院就“互联网+”与社会经济各个行业的深度结合提出了行动意见。国内互联网巨头也纷纷提出加强“互联网+”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战略思维。这是一种把互联网技术渗透到传统产业领域的发展思路。然而,还有另外一种发展思路即“+互联网”模式,其要点是把传统领域的发展成果推向互联网,让全社会分享的过程。“+互联网”更加强调的是发挥企业、机构和行业的存量优势和公信力优势。

目前,人们对从互联网获取各类数据的过程比较熟悉。互联网上存在大量门户网站、电商和社交媒体的数据,运用网络爬虫等网络机器人技术可以大量线上抓取,线下处理和挖掘,以获得有用的决策信息。国内现在对于网络舆情跟踪系统做得比较成熟。新华网、人民网以及一些高校智库都在做这类“互联网+”数据处理。

然而,“互联网+”数据仍有不足之处。尽管它对于“网络舆情”“电商消费习惯”和知识性概念检索有很大的帮助,但在专业领域,“互联网+”模式下网络专业性数据供应不足的缺陷就暴露出来了。以反恐大数据为例。反恐是当下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它涉及面广泛,界限模糊和爆发突然,因此事先预防、快速反应和精准打击尤为重要。若要做到准确封杀恐怖主义活动,就需要大量专业数据的支持,而“+互联网”模式可以提供解决方案。

所谓“+互联网”应用模式是把线下存量数据搬到线上供社会共享的做法。回顾过去,计算机信息技术沿着两个路径发展,一是线上互联网;二是线下数据库。前者广为人知,后者却关注甚少,原因是数据库分散在政府机构、企业和事业机构,公众无法从网上随意获取、存储和处理。反恐特别需要这些数据库的支持。反恐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公民的信息。在现代社会,公民的身份是多元的,活动是多姿的,由此相关的个人信息也是多样的。这些信息并非一个部门能掌握,而是分布在不同的部门:公安、电信、教育、卫生、社保、公用、民航、银行、宗教、房产、证券、铁路、电商、出入境、会所、单位、行会、党派和使馆等。能量越大的人,其信息跨越的部门也越多。由于这些信息无法通过互联网获得,任何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收集到嫌疑个人的全部信息,并对其作出准确的判断。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的文件,我们不仅要重视“互联网+”,也要推动“+互联网”与国家安全治理的结合,将线下数据库迁移到线上供社会共享,以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当然让单位主动把自己的数据库上传网上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成本核算。毕竟单位建设数据库曾经花费巨资,让其无偿贡献社会有点心堵。二是信息安全。因为个人信息一旦网上随意查询会引发犯罪活动。这些问题确实值得重视但有解决的办法,即根据议题的敏感度设置网络访问安全防线。如果议题是反恐,那么可以事先审核,只有专业人员才有权限通过访问拥有专业数据库。至于普通议题如某地区的经济统计数据,则应公开,供社会共享。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

叶淑兰:“互联网+”时代外交决策中的数据化思维变革

数据权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形态。数据权的竞争对于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国家之间存在很大的“数据鸿沟”,中国需要加强“数据赶超”意识,在国际社会中争取数据主动权。

长期以来,中国外交决策过程中缺乏数据思维和实证主义取向,习惯于用思辨和诉诸情感的方式解决问题。“互联网+”时代呼唤数据化思维变革,这需要克服当前存在数据数量少、质量低、运用不当等,建立与强化数据化思维决策模式,从小数据决策开始,逐步走向大数据决策。外交决策的“数据化”思维变革需注意以下四方面:

第一,加强外交决策的数据挖掘和运用。大数据是中国外交变革中的技术推动力量。中国急需建立外交决策与国际舆情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挖掘技术,对国际形势进行跟踪和预测。外交决策大数据具有跨国性、跨文化性特征。跨界大数据的获取具有一定的难度,这需要加强对大数据获取的难易性进行评估,以获取公共平台上的大数据为重点,以获取关键隐秘信息为突破口。机器抓取的海量数据需要进一步识别,以有效清洗“无效数据”,建立数据模型。

第二,警惕“数据化陷阱”,规范大数据的价值导向。在数据化的过程中,如果缺乏人文价值、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数据很可能会被滥用,成为某些国家或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中国外交大数据运用中如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需要加强价值观引导,提升公民的“数据素养”。克服“数据化陷阱”的关键是建立相关规范与制度,对不规范的数据使用进行约束。国家需要加强数据立法,防范数据不当使用状况。中国还需要参与并引导国际数据规范的制定,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大数据国际秩序。

第三,通过协同创新,共建大数据信息平台。外交决策中大数据的运用存在复杂性、专业性、高技术性、高投入性等特征。外交决策大数据运用需要政治学、国际关系学、传播学、计算机技术多学科交叉研究,需要熟悉外交专业领域知识、拥有计算机技术、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这需要国家从战略高度,加强大数据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为中国外交决策服务。大数据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抽象性。从数据技术到外交决策资源的转换,需要智库的推动。智库要为大数据模型的构建提供理论框架和政策指引,还需要把经过技术性处理的大数据转换成决策者可识别、易理解的表达方式。大数据智库要成为连接技术端口和政府需求的转换器。

第四,突破大数据壁垒,构建大数据战略。在政治外交领域,实现数据分享面临诸多利益壁垒和制度瓶颈,尤其在国际关系领域,数据权之争异常激烈,国家间较难实现数据共享。这需要国家从战略层面制度推动大数据研究,促使官、民、媒、学一体化,拓宽获取国外数据的渠道,为中国外交决策服务。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徐圣龙:大数据的多维反思

近年来,伴随着大数据的兴起和流行,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市场主体、政府主体,乃至一般社会成员,都陷入到了大数据的趋势和潮流之中。大数据作为一种物质生产方式的范畴,诚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述资本主义物质大生产一样,其带来了政治上的进展、改变了社会关系和家庭伦理、革新了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并不断要求对生产工具、生产关系从而对整个社会关系进行“颠覆”。

不过,在陷入大数据“狂热”之余,我们是否对大数据“革命”具备了足够的反思?对大数据的简单、正向表达,会掩盖其复杂性和负面问题,并可能倒置人与大数据之间的应然关系。因此,大数据的真正发展在于理顺其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理顺人与大数据的关系,又需要在大数据的“狂热”之外,提供相应的反思,使其朝着更加积极、正向的方向发展。

大数据的反思之维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第一,大数据的客观性之维。很多时候,大数据即等同于真理——数据真理,但是,大数据是否一定是客观和准确的,这却很少受到质疑和反思。第二,大数据的真实性之维。真实性之维的特殊之处在于人之复杂性、多样性。数据总是简单明了的,但是,人却是复杂多变的,并且,数据无法真实、全面反映不可量化的人的丰富情感和内心感受。第三,大数据的贫困之维。数据作为物质生产方式的范畴,必然会带来数据在社会中的分配不均和资源不共享,这导致了数据贫困问题。第四,大数据的伦理之维。数据基于客观性、真实性,即是对于伦理的忽视,并且,在数据生产、处理过程中容易忽略社会伦理对于数据的约束和边界。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互联网+”与制度变迁、公共管理创新

钱再见:基于“互联网+”的协商民主构想

协商民主意味着人民通过广泛参与、信息共享和公开讨论的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力并进而达成共识的公共决策方式、公共组织形态和公共治理模式。互联网的自由、开放、互动和即时等特性与协商民主的交往、对话、讨论等特质具有内在的耦合性,互联网为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了具有便利技术支撑的平台和载体。

协商民主理论认为,由于政治过程的复杂性,间接的代议民主与简单多数原则实际上是替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作决策,难以充分体现全体民众的真实意愿,只有通过自由、平等、公开而理性的对话、辩论、商谈、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才能赋予立法和公共决策以合法性。基于“互联网+”的公共协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陷,实现了对代议制民主的超越。然而,基于“互联网+”的公共协商也存在交往片面性、信息垄断性、话语庸俗性和商谈非理性等问题。实际上,基于“互联网+”的协商平台对实现真正的协商民主既有促进作用,也有其现实限度。这种作用的性质及发挥程度取决于互联网控制者的价值取向、制度设计和利益诉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建构的实质是为广大民众广泛而充分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公共决策和公共治理提供多层次渠道和制度化平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从电子治理的视角来看,基于“互联网+”的协商民主只有在公众广泛参与追求公共利益的目标和前提下,才能创造公共价值,体现人民民主。同时,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互联网空间中的自由平等开放的公共协商才能行稳致远,也才能有“子产不毁乡校”的气魄。最后,只有在公共问责的制度体系中,才能有网民的规则意识和理性对话,也才能有真正的“网络公民馆”。舍此,基于“互联网+”协商民主的想法则只能是一种“赛博乌托邦”。王逸帅:新媒体环境下公民自主参选人大代表的兴起与思考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研究中心;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3BZZ032)的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人大代表的工作影响面、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了一定的提升,再加上市场经济引发的利益分化和利益意识的增强,与传统的组织动员型的参选相比,公民主动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现象日渐增多。“自主参选人”的出现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这一过程中,新媒体的出现功不可没。新媒体助力“自主参选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网络上站出来要竞选人大代表的人士具有无形中的影响和辐射效应,为想参选人士相互学习和经验交流提供了平台;第二,虽然《选举法》有一些规定并不利于参选人与选民互动,但网络工具的便捷性大大降低了公民参与的成本。自主参选人通过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互动可以获得提名权或赢得不少选民的支持。他们的参选或当选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十人以上选民联名推荐成为初步代表候选人,而非政党和人民团体的提名;二是通过网络等渠道建立自己的参选团队,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和服务理念,动员选民在选举日当天的选票中“另选他人”一栏填入候选人名字,不同于官方事先协商提名的正式代表候选人;第三,对参选过程中侵犯个人权益的程序和事件进行即时的披露和评价。

通过对2011年自主参选公民典型个案的分析,可以发现体验民主政治、不满雷人代表的表现及建议、为所代表的弱势群体代言以及为自身企业利益寻求制度化呼吁渠道的动机比较明显。部分公民通过这一方式成功当选代表后,并没有对现有体制带来危害,反而参选的经历和内生的诉求时常会转化为认真履职、构建较为紧密的代表-选民关系的驱动力。当然也应看到,通过网络宣称要自主参选的公民中途因抵不住相关部门施压而退出的不在少数。

2016年是新一届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年,相比微博而言,智能手机、微信的迅猛发展形成的社交网络以及由此产生的自媒体,具有自发布、链式传播、即时性、跨地域的强辐射等特征,承载着更强的信息传播、公共讨论、监督政府、发泄情绪等职能,势必为更多的公众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提供新的机遇,并对传统的管控模式提出挑战。相关部门能否顺势而行,变被动应对为积极引导,并以此为契机吸纳积极公民,进行关联制度的改革至关重要。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武志勇:打造中共中央核心新闻网站

当前,网络媒体已然成为新闻发布与社会沟通的主要平台。网络受众迅速扩张、传播优势凸显,网站数量、博客数量,尤其微博、微信数量巨大,且在高速增长中。民意在网络空间中得到展现,同时假新闻和居心不良甚至敌对的信息也不时出现。众声喧哗的情势下,中共中央迫切需要一个核心新闻网站,作为倾听和收集民意的重要窗口、社会沟通的主要通道、新闻发布的权威媒体、舆论导向的中坚力量。

首先,核心新闻网站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领军地位。网络媒体的发展,改变了媒体大格局。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竞争、共生。报纸媒体中的《人民日报》,广播媒体中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媒体中的中央电视台,皆处于同类媒体的权威和领军位置。拥有巨量受众的网络媒体,却没有一个代表中共中央声音的核心新闻网站。人民网只是传统媒体办的新闻网站,不能直接代表中央,权威性和及时性欠缺。因而,建立一个以中共中央名义命名、创办和管理,直接隶属于中央的核心新闻网站是一件迫切而必要的事情。这个网站应该是全国网络媒体的领军者,是中央的耳目喉舌,承担径直了解网络民意、直接回应民众疑惑、迅速解决民众困难、强力引领网络舆论的职责。其次,核心新闻网站应当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闻媒体。中央核心新闻网站应当具有和传统媒体同样的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权利,拥有一支和传统机关媒体一样的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高超的采编队伍。应当成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媒体之一,成为中央发表重大主张的工具,强有力地引导国内和国际舆论。再次,核心新闻网站应当是党和政府与民众沟通互动的通畅开放的渠道,是中央领导和决策机构与民众交换信息、思想和观点的重要平台。为民众提供界面友好的电子邮箱、跟帖、留言、论坛服务。时机成熟时,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连接中央、国务院重要政务微信微博账号,连接中央领导的微博微信账号。最后,核心新闻网站应当是新闻和信息领域,维护信息安全和社会平稳运行的强大盾牌。在网络空间中,权威性地揭示各种虚假、错误讯息,坚决压制和破解敌对势力、邪恶势力发布的寻衅、煽动及破坏性讯息。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传播学院教授)

唐庆鹏:“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是基础,行动是关键

2016年是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顶层发力之年。一系列“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在互联网时代,中国政府深化自身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所进行的积极制度回应。

从制度运转过程看,为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目标,不仅要有顶层的制度设计为基础,还要有中基层的制度执行为保证,使制度规划付诸于实际行动。为此至少需要:第一,坚持制度目标与制度绩效相统一。“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后者的语言表述来看,“行动”一词非常显眼。事实证明,行动乏力侵蚀制度生命。例如自1999年推行的政府上网工程以来,全国绝大部分政府都建立起门户网站,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有不少基层政府网站普遍存在“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甚至一些网站沦为“僵尸网站”。这些问题,在当下“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行动中应提高重视、竭力克服。第二,细化与优化行动措施。在执行国家相关制度的实践过程中,各地方政府要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将一些抽象的制度性规定具体化为可操作的执行程序和实践措施,同时能够适应实践变化、及时调整。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工作的细化和优化,既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厚植执行的基础,也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发展的保障。第三,鼓励地方创新与政策扩散。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还应鼓励各地方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实际上,前些年已经有一些地方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取得了不少创新成果和经验,如佛山市的“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等。对于地方在实践中探索与创新的行动,国家应及时予以认可,并鼓励地方横向政策学习,适时将地方上实践效果好、成熟度高的政策创新经验在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生)

王谢平:政务微信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政务微信作为一种新的政务推广途径,在得到各界好评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管理定位错位可能导致政务信息的“泛娱乐化”。政务微信,强调“政务”二字,与普通的微信有所不同,它与政治高度相关,但从最热门推送文章来看,日常生活常识提示、旅游景点、乡村娱乐等是政务微信受众高热度关注的主体内容。一味地进行政策宣传不能吸引用户关注,但过度娱乐化、非正式化也会有损政府权威性,政府迎合受众所需是必须的,但是为了获取关注度一味的“讨好”受众,不围绕“政务”二字下功夫,就可能会使政务微信跑题而导致“泛娱乐化”。(2)不考虑不同群体使用需求可能导致政务微信服务内容的“同质化”。政务微信是否能进一步增强政府为民服务的威信,关键还在于受众。不同的群体对各类需要的认知和渴求是不一样的,需要不同的机制和方式去了解和满足他们的需求,在实现服务目标同时又能保持政务微信的独特个性。(3)广大基层群众没有成为受众可能导致线上线下脱节。政务微信的主要对象之一是基层的群众,但是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很多群众因为受到语言、文化水平等客观条件的影响目前并非受众。主要服务对象不是受众,那么线上发布的工作动态由谁来进行评价和参与互动,这个现象可能导致线上的宣传与线下的实际工作脱节。而把基层的广大潜在受众发展成为真正的受众,有赖于移动技术的普及和发展以及基层群众使用自媒体的不断推进。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生)

“互联网+”与执政党建设

张玲:新媒体条件下执政党领导方式的变革

在新媒体条件下,中共必须及时调整思维方式和执政方式,沉着应对挑战;抢占新媒体环境的先机,把它视为新常态,化被动为主动,实现领导方式的转型。

第一,抢占制高点,重视新媒体舆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危机。党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充分意识到新媒体环境是执政党必须面临的新常态,主动学习网络新知识,熟练使用网络工具,主动收集和甄别虚拟空间所反映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做好新媒体舆情的收集和甄别工作,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和处理,不可缺席、失语、妄语,及时做好沟通工作,防止网络平台的无限扩散和放大而引发不良后果。

第二,变革领导方式,利用网络平台,树立亲民、平等形象。新媒体对传统的信息传播、人际沟通、执政党的执政方式等带来了革命性变革。它要求党和政府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设置民主参与平台和与民众互动平台,做到党务政务透明公开,依法依规向民众提供最新最全的信息,树立党和政府的网络威信;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放下官架子,放低姿态与民众平等交流,主动与意见领袖平等对话,回应民众的需求,树立平等、亲民的执政形象,提高民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

第三,宽严相济,科学管理,净化网络生态空间。新媒体是传播信息和交流的新工具,让它发挥最大的功能,必须掌握科学管理的方法,保证绿色的网络生态空间。科学管理包括硬性管理与柔性管理。所谓硬性管理,就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比如黄色、暴力、反社会等言论,要毫不留情地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置。所谓柔性管理,就是要对不同声音怀着宽容心态,尤其是逆耳忠言,能洞悉其动机。对于并不违法的错误言论,不能随意扣帽子打棍子。

第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处理好现实问题,切断网上放大社会问题的根源。新媒体虽然构筑了虚拟世界,但虚拟网络是现实的一面镜子,虚实相应。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这个先进媒介推进社会治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防范新媒体政治风险的根本保证。只有把人们的参与热情吸纳进正式的制度安排,实现政治参与法治化,才可以避免无序参与引发的社会动荡。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斯阳:“互联网+”为党内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化必然成为党内监督现代化的先导力量。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互联网+”可谓是为纪委加强党内监督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第一,创新监督监察方式,提高执纪问责力度。纪委要聚焦主业,借助科技力量,防患于未然。纪委通过巡视常态化、审计全覆盖、纪委书记派驻制等,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在此过程中通过电子监察,实现同步监督、远程监督,加强过程控制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提升制度执行力。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也要有“互联网+”思维,要警惕微信红包、手机转账、电子礼品、网购礼品快递等成为利益输送的新途径。践行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中国方案”,也有赖于依靠技术手段发现外逃者的蛛丝马迹,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机制。

第二,建设信息载体平台,提高纪检科技含量。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仅要忠诚干净担当,而且要有互联网思维,提升信息素养和履职能力。通过构建更加开放、高效、互动的信息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在遏制网络谣言和诬陷诽谤的同时,更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破除神秘感,提高透明度,让民众在更为畅通的话语通道内,享受到更多的反腐认同感、获得感和参与度;通过大数据挖掘,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抓早抓小;通过纪律审查流程的电子化,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的规范化、过程的可追溯,做到依纪办案、科学文明办案;通过纪委网络信息公开和及时曝光,加大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三,丰富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文化自信。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交互零距离、发布零时差、传播无极限等特性,深入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和廉政文化养成规律,有效规避、控制和化解互联网社交新媒体给党员带来的社会政治的负面影响,把纪言廉语融入网言微语,用掌上“微”平台,传播廉政正能量,持之以恒做好廉政文化的继承弘扬、廉政文化的有效传播、廉政文化的培育认同和廉政舆情的监控、引导,建设廉洁型政党。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中心)

孙会岩:构建互联网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的研究谱系

时下,“互联网时代的政治生态”渐渐进入学界研究视野,诸多研究者对其展开对策性研究。然而笔者认为,分析互联网与政治生态的关联,勾勒出互联网时代政治生态研究的基本谱系,是执政党政治生态研究的基础。

当前在互联网上,传统政党政治开始被重塑,不论是政党的组织和功能还是领导权的内涵与过程,都被网络系统的内在逻辑所形塑。因此,互联网时代的政治生态是指以网络为载体的“线上”生态系统,这一系统是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由“网络政治人”与其载体建构的有机整体。

互联网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是现实政治生态的映射,不同的是它具有一些独特的互联网特征。互联网时代执政党政治生态系统主要包括以下要素:一是互联网用户,主要是指经常活跃在电脑、手机上的16周岁及以上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网民;二是网络社群,是某一事件中聚集起来进行网络政治参与的庞大潜在无形群体;三是互联网官方平台,主要指网络主流媒体、政务信息平台、党务信息平台等;四是互联网新媒体;五是互联网治理契约,主要包括有形的法律法规以及无形的网络礼仪和文化。

互联网时代在塑造执政党政治生态的过程中,主要有三方面功能:一是互联网为政党政治信息公开提供透明的环境,信息技术的升级正在不断推动政治信息的公开,这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带来重要的载体,为新时期执政党的合法性提供重要来源;二是互联网重塑了民众的政治参与环境,技术进步与推动政治发展中的正相关关系日渐被研究者证实和肯定,数字民主、电子民主为民众的政治参与提供极大的便利;三是互联网能够维持政治输入和政治输出的平衡,信息的顺畅流动是维持一个系统稳定的基础,互联网的最大特点就是为信息互动提供了便利,不管是民意的表达还是执政党的整合与反馈,都能实现时空两个维度的及时智慧回应。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生)

缪开金:“互联网+”发展与党的动员方式的转变

动员功能是政党组织的重要功能之一。党的传统动员模式主要是依靠组织自上而下,层层动员,党组织内部动员主要采取集中开会、文件传达、电话通知等方式,社会动员则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进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运用,传统动员方式日益呈现出动员速度慢、范围窄、工作量大、动员效率不高等缺点,动员效果大打折扣。网络动员以其进入门槛低、传播速度快、动员途径多、覆盖范围广、传受一体化等特性迅速兴起并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动员方式。

信息网络化的迅速发展,对党的动员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一方面,网络动员突破时空、地域等限制,实现信息的及时交互传递,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发动聚集民众,达成政党社会动员的目的。我们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运用网络动员的正面社会导向作用。在近年来举办G20峰会等重大活动中,国家也积极利用互联网,发动和组织民众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另一方面,网络传播的隐蔽性、交互性、渗透性使得网民容易聚集起来,毫无顾忌地畅所欲言,甚至是散布谣言,诱发网络群体性事件,政府如果对事件反应不及时、处理不恰当,容易导致网络舆论的扩散性、非理性,引发现实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这对政府的公信力形成威压,增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同时,互联网的开放性为任何阶层提供了自由表达意愿的平台,各种思想文化、政治理念在网上“自由”传播,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我国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增多、群体性事件多发的情况,肆意通过网络对民众进行蛊惑制造事端,对我国进行恶毒攻击,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企图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其“西化”与“分化”社会主义中国的图谋。“网络反动政治动员”的事件在不同国家已经上演。因此,互联网的开放性客观上已经成为一系列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推手,弱化了党和国家在网络虚拟空间的政治权威地位,对党的传统动员方式产生严重的冲击。

(作者单位: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研究部)

张劲松:长三角地区“互联网+”流动党员管理的建议

长三角经济高速增长,人口流入,流动党员也同时大幅增加,如何对流动党员实施管理,各地已采取了许多措施,但仍然有待继续改进,“互联网+”就为改革流动党员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当前长三角在流动党员管理和发挥其带头作用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其一,流动党员参加党员活动较少,有较多的党员的组织关系仍然留在了原户籍地和原工作地。其二,有些流动党员虽然长期在长三角工作或生活,因怕麻烦,有不少人隐藏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尤其是那些随子女迁移长三角的老年流动党员,与社会的联系逐步减少,脱离组织生活的时间逐步增加。其三,流入地党组织管理流动党员的主动性工作较少,管理手段上主要是被动接收。其四,现代科技手段嵌入党建工作刚起步,针对流动党员管理的科技手段应用更少。

长三角流动党员管理不足的原因有:首先,流动党员中有许多党员因其不能确定是否在长三角长期务工,因此,在“怕麻烦”的心理下不愿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主动转移党组织关系。中西部农民务工党员尤其如此。这对党组织建设极为不利,容易导致原籍党组织管不了、工作地党组织管不着的情形。其次,流动党员的生活目标成其最主要目标,养家糊口学技术是其外出务工的最主要目的。在基本生活没有得到解决之前,他们参与流入地的党员生活积极性不高。再次,许多流动党员户籍地、党组织关系地、工作地、生活地,存在多重的不一致,导致其组织关系不知道转到何处为好,非常容易让流动党员失去组织生活,也让其不知如何才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最后,党建是一个严肃的课题,大多数党组织上不敢较易进行大动作的改革,因此,各地在先进的科技手段面前,很少能跟上技术进步,更缺少大面积地使用现代科技进行党组织生活的改革。

用“互联网+”实现长三角流动党员管理的创新,可以采用的“互联网+”党建技术包括:一是运用手机APP。党建完全可以利用手机APP,建立流动党员APP应用程序。让更多的流动党员,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成为我们的“会员”,了解当地党组织活动的状况,并可以互动地参与到当时党组织的活动中。二是网格内流动党员微信群。网格内的党支部,可以建立起微信群,鼓励流动党员参入微信群。这样可以加深流动党员与网络内定点党组织的互动,即使他的组织关系不在网格内,也不影响流动党员了解网格内的党支部的活动情况。三是可以通过APP、微信群等手段发布党员“任务”。

(作者系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张峥:“互联网+群众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新变化以及网络带来的“线上”群众工作挑战,必须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新优势,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载体和空间。山东、重庆、湖南、江西、广东等地探索出的“互联网+群众工作”做法,为互联网时代基层开展群众工作带来了有益思路。

一是适应互联网时代,搭建执政党主导的“线上”主阵地。“互联网+群众工作”是党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鲜明代表,它以其党组织的影响力和较强的便捷性,很快就成为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的主阵地和整合群众利益的主渠道。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重视搭建网络工作平台,注重“线上”主阵地建设,以互联网的便捷性实现执政党和群众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群众的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党组织和政府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就会得到不断巩固。二是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基层干部运用互联网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对广大干部的能力特别是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的能力有了更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把干部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的能力作为干部的必修课,提高干部重视互联网、掌握和运用互联网的能力,把干部运用互联网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作为考量干部能力的重要指标。三是培养理性网民,实现执政党和群众的良性互动。数字技术带来大量益处的同时,也对人们所认同和遵循的传统社会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提出了挑战,很多群众在网上开始变得非理性。要实现执政党和群众的良性互动,这很大程度上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和群众进行互动和引导,积极鼓励广大群众献言献策,集众人的力量最终实现社会的智慧治理。四是改进互联网法治环境,实现网络社会契约化治理。当网络服务和因特网开始向大众文化进军时,很少有人关注过网络世界的法律制度问题。但随其迅速发展,出现的大量非理性现象如政治盲从、政治谣言等现象,反映出互联网制度稀缺的客观存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要不断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实现网络社会契约化治理,从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