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党”,不要想涮谁就涮谁
2016-11-26姬建民
文/姬建民
“标题党”,不要想涮谁就涮谁
文/姬建民
过去对所谓“标题党”不大留意,以为就是把标题拟得花里胡哨以吸引眼球罢了。直至最近看到一则消息,才发现“赶情两码事”。
有则消息标题为:“军转干部身陷股海 冒充银行副行长诈骗1730余万”。咋看标题,立马想到是军转干部沦为诈骗犯了。细读内容,原来是今年60周岁的宁波人储某,1999年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宁波某国有银行工作,是单位的副调研员。因为沉迷于炒股,导致债务缠身,最终因诈骗被依法提起公诉。
读后不禁疑惑了。这个军队干部转业至今已近20年,且是某国有银行副处级“中高层”领导,犯法后却特意标明“军转干部”,用意不外是:不是说部队是个大学校、大熔炉吗?看军转干部却成了诈骗犯!特别在夏季征兵开始之时,消息不免更令人震撼。那么,为何不如实标作“国有银行副处级干部因炒股而成诈骗犯”呢?其中隐秘,不言而喻。
何为“标题党”?请先猜猜这几个“标题”:《浪子回头,善良师父引我重返西天求学之路》——《西游记》;《豪门浪子竟为真爱遁入空门》——《红楼梦》;《从贫贱到自强,三兄弟的旷世争斗》——《三国演义》;《贫贱女怒斥攀比盖楼风,为农民工丈夫讨回尊严》——指的竟是《孟姜女哭长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缘何命丧公安局长之手?》——原来是说《武松打虎》……毋庸赘述,但看这些题目就知是些什么货色了。
“标题”而“党”,只当笑话调侃也还罢了,关键是有些人采用这种伎俩混淆视听。人们不会忘记,前段时间有记者设题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一时引得舆论大哗,有人还举出贪官案例证明此案荒唐,属于错判。然而,大学生究竟掏的什么鸟?事实是,他们掏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并私下出卖10只获利千余元。故意不说出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获利是违法犯罪,却揣着明白使糊涂,故意标题大学生因为掏鸟获刑10年,其用心绝不只是吊人胃口或吸引眼球,而是操纵舆论导向。还有腾讯网转载《环球时报》社论《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时,将标题改为《环球时报: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一时引起轩然大波。最终以腾讯网公开刊发致歉声明,承认“因改了原文标题导致不必要的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向《环球时报》致歉”而告结。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现在终于清楚了。之所以有些耸人听闻的消息最后出现大反转,多是因为“标题党”们急于出名或是从中作祟的结果。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记者(包括网络自媒体作者)的正义与良心。“假如把国家比作一艘船,记者就站在是船桥上的瞭望者。”按说,当记者也不容易,默默无闻忙活多年不为人知,想尽快出名的心情倒也可以理解。为了写出令人瞩目的消息或文章,绞尽脑汁地选取“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角度而拟定别具特色的题目,也委实不错。但是,为文先做人。“报纸应是纯粹的新闻工具,而不是流言蜚语的学校。”题目与内容不仅要真实、相符,更要有良心、见真诚,才能为读者认可、赞同乃至“一文成名天下知”。否则,随心所欲、以偏概全,误导读者,甚至别有用心刻意发泄心中的某种不满或仇视情绪,恐怕随着瞬间轰动效应泡沫的破灭,最终被“拉黑”的还是自己。
新闻与法律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法律既为新闻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新闻传播又必须自由于法律允许的框架之中。记者的“无冕之王”,首先表现在遵纪守法、坚持导向、把握基调,持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上。特别在信息爆炸时代,鉴别、分析、选用信息对记者无疑是一个重大考验,不仅要坚守正义、忠于事实,不做“标题党”,而且应在论据求证上严谨不苟,行文上慎之又慎,避免假新闻,传递正能量。否则, 一味在新闻事实中截取社会痛点的只言,或摘用能够激起人们愤怒的片语,拟为耸人听闻的标题,就可能激化社会矛盾,挑起公众事端甚至诱发突发事件,造成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的严重后果。
一个人最悲催的事情,莫过于良心的泯灭。举凡为人称颂的著名记者,无不是讲求诚信为本,秉持良心正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标题党”欲要立言立功,立德才是第一要务。不然,如执迷不悟、依然故我,固然可以一时轰动“出名”并捞取片刻“风光”,下场呢,那是不说谁也明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