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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西藏(外一篇)

2016-11-25张永海

海燕 2016年8期
关键词:拉萨西藏生命

张永海

从西藏回来已经有几个月了。西藏,有太多壮美的风光在眼前回放,西藏,有太多记忆的碎片需要整理。西藏的天,是那样的蓝;西藏的云,是那样的白;西藏的水,是那样的清;西藏的太阳,是那样的刺眼而温暖。以致回来之后,看到大海都感觉没有色彩,看到天空,都感觉始终是灰蒙蒙的一片。尽管西藏之行在脑海中久久地回放,但每当拿起笔想把这些印象记录下来的时候,感觉却茫然一片。那些美丽而神奇的记忆仿佛一下子就飘渺了,离我亲切而遥远起来,无法捕捉。

连续坐了大半年办公室,面对单调的生活和繁忙的工作,身体和灵魂似乎都有些僵硬和枯萎了。而这次西藏之行,让我浑身的细胞都鲜活起来了,不论是在西藏,还是回来之后同行者的聚会,大家都会重复着这样一句话:一次西藏行,终身西藏情。人到中年,回首往事,积淀下来的东西并不是很多,但我相信,西藏的山,西藏的水,西藏的人,在西藏所看到的每一处风景,都会在今后的岁月长河中,梦萦魂牵,挥之不去。

回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没事的时候,就会打开电脑,一遍一遍地听着《天路》《回到拉萨》和《妈妈的羊皮袄》,思维也会跟着歌声陷入对西藏的冥想之中。

西藏,是一个人人都向往的地方,也是一个让人有些恐惧的地方。听导游说,西藏海拔高的地区,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五六十岁,就是在拉萨,也会比内地少活好多年。在西藏,千万不能感冒,如果感冒,就会浑身酸痛,心跳加快,一个月能治好也不算稀奇,搞不好还会得肺水肿。在西藏,也许你今天还神采飞扬,明天,你的灵魂就会飞向天堂。导游说,他有一次带团到纳木错,路上看到一个西方人骑着自行车在旅行,回去的时候,却看到这个人死在骑行的路上。西藏的高山峡谷,经常会发生车祸和一些探险旅行者失踪的事。《心中的天堂》作者董琲,三次进藏,到珠峰探险,和野狼为伴,与疾病抗争,走遍了西藏的山山水水,最后,掉进了前往措嘎湖的山崖。尽管在西藏的行走比任何地方都危险,但那些朝圣者、旅行者、探险者,只要头天晚上不死,第二天黎明,仍然心怀信念,迈着坚定的脚步上路。

前几天聚会,卫兵经理吃饭的时候还戴着帽子,他说在拉萨待了三个月,头发掉了一大半,而他才35岁。他说回来后会慢慢长出来,这也是一种高原反应。陈大姐说,到拉萨的第二天晚上头痛得整宿没睡觉,想好了早上一定要回家,找到董大姐商量回家的时候,头天晚上吐了之后连晚饭都没吃的董大姐一句“我能行,坚持住”就让她有了精神支撑,红肿着眼睛跟我们一起上路。

每一个人都热爱生命,但只有让生命行走在路上,领略无数风光,体会独有的快乐,生命的色彩才不会苍白。而西藏,这个神奇的地方,给了我们这些喜欢让生命行走的人足够的诱惑。

西藏,那些大朵大朵的云,是有生命的;那些刀削斧劈的山,是有灵魂的;那些清澈透明的水,就像西藏的眼睛,使古老而神秘的雪域佛国充满了生机和灵秀。在西藏,不管你看到的是浩荡如海的湖,宽广奔涌的河,还是遥远的雪山,巍峨的宫殿,在阳光下,他们就像一面镜子,透视着你的灵魂,让你收起任何凡心尘念。

到过西藏的人,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单一的视觉,是无法感知西藏的,所有收拢在相机中的景色,都是平面的。西藏,就像早些年流行的三维立体画一样,只有抛却浮躁,沉下心来,才能透过色彩斑斓的表象,体会到发现和感知的快乐。西藏,也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听到天堂的回声。

西藏,是自然的。如果我是自由的,我一定会背起行囊,行走在西藏的群山河谷之中。看大片的青稞,或青或黄,成群的牛羊,或远或近,零散的村庄,或红或蓝。看藏式民居和牦牛帐篷里飘散出来的炊烟,与天空中的火烧云一起构成一幅幅美丽的乡村风景;一定会躺在青稞地里,在星空照耀下的峡谷之中静静地聆听大自然的天籁之音;一定会穿着一件宽大的有着破洞、散发着腥膻味、磨得油光锃亮的羊皮袄,像我抓拍到的藏族女孩一样,斜靠在寺庙的宫墙下,看行人三三两两地从我面前走过,眯着眼睛,打着哈欠,在阳光下感受拉萨的味道;一定会找一个街头小店,或者到六世达赖和情人幽会的八廊街小黄楼上和三两个认识或者不认识的行者一起,随意地喝着青稞酒,大声地朗诵六世达赖的诗:“在那东方的山顶之上,升起洁白的月亮……”一定会静静地坐在布达拉宫的宫墙下,把布达拉宫当成一个慈祥的老人或是一个高入云端的活佛,陪他一起看脚下的红男绿女,看世间的人生百态,看天上的云卷云舒。

西藏,是神秘的。如果我有足够的时间,我一定会按照西藏的传说,走遍每一个神话故事的发源地,寻找猕猴和妖女度母生下西藏后代的山洞,亲眼看一看羊卓雍错和岗巴拉山这对恩爱夫妻,到桑耶寺转遍所有的经筒;一定会坐在六道轮回的壁画下,闭着眼睛学习如何念好六字真言,祈祷我的来生;一定会约上一个同伴,背起重重的行囊,忘却尘事,用二十多个日日夜夜坚守着一个信念,和那些藏民一样,去纳木错转湖,在寒冷的帐篷里倾听野狼的歌唱,在冰冷的湖水里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透彻地浸泡。如果我能放下繁华,我愿做一个美丽的梦想,把自己变成藏民,在林芝寻找一个寂静的山林,结一处茅屋,日出而牧,日落而息,用几年的时间,磕十万长头,让心和漫天飘舞的经幡一起飞翔。

西藏,也是现代的。在西藏任何一座寺庙,你都可以看到金碧辉煌的殿堂,幻想中的极乐世界。在布达拉宫,我看到了独特的艺术瑰宝唐卡,这些具有鲜明民族特点、浓郁的宗教色彩和独特的艺术风格的唐卡,其颜料全部是用金、银、珍珠、玛瑙、珊瑚、孔雀石、朱砂等珍宝调制的。我还看到了用黄金铸造的大威德金刚坛城,那是达赖幻想出来的天堂,让工匠们用黄金制造出来。如果你以为西藏仅仅展示给我们这些民族的或是佛教的传统,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当你走出布达拉宫,回望拉萨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布满高楼大厦的拉萨,比圣殿中的坛城还要繁华。拉萨的大街小巷,每到夜晚,灯火辉煌。商业大厦、KTV、夜总会、健身中心、茶坊、网吧、浴足中心,林林总总。晚上九十点钟,依然是霓虹闪烁,车流如潮,酒色笙箫。拉萨的夜晚,听不到六字真言,到处哼唱着的是《拉萨的酒吧》。拉萨的街头,鲁菜,川菜,东北大炖菜,海鲜大酒店比比皆是。白天,在拉萨的任何地方,你都可以看到这座城市特有的胎记:黝黑的脸庞,宽大的藏袍,飞扬的经幡。拉萨,已经是一个古朴和繁华,前生和今世完全融合的现代都市了。

现在的拉萨,不光是城市建设的风格,就连人们的风俗习惯,也都现代化了。凌晨拉我到布达拉宫的出租车司机说,现在早晨起来转经的人越来越少了,多数是老年人,还有好多是外地来的藏民,拉萨的藏族小青年基本上没有穿民族服装的了。青藏铁路的开通,也使拉萨成了人的海洋,就连神圣的布达拉宫、大昭寺,也都被各式各样的游人淹没了。拉萨街头的每一个角落,就像被开发了的江南水乡古镇一样,失去了古朴宁静,变成了商品交换的市场,拉萨这座城市,也跟着现代浮躁起来了。

浮华与现代,正悄然掩盖着本真的拉萨。西藏的特色,西藏的民俗,正一点点地被商业化的浪潮所侵蚀。我想,这是拉萨经济的进步,还是西藏民族传统文化的悲哀呢?N年以后,如果我再去拉萨,是否还会看到那些高扬的经幡?是否还会听到撞击我灵魂的六字真言?

让生命行走

人生有了对行走的期盼,生命就会有连绵不断的亮色。

——题记

周末的夜晚,坐在沙发上,轻轻地转动手中的茶杯,眼睛盯着电视,听着范春歌娓娓地讲述她的行者之旅。

一个四十几岁的女人,因为感动着撒哈拉沙漠那炙热的阳光,因为被武汉海关大楼久已不响的大钟忽然在一个阴雨的午后敲响所震撼,于是,便决计让自己生命的旅程重新开始,让行走来延长自己生命的时钟。

下南洋,闯非洲,单骑走西部,沿着郑和的足迹寻找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华夏子孙,听八十岁华裔老人流泪诵读年少时学过的古诗,看非洲孤岛上的法茂人跪拜祖先镶嵌着瓷盘的汉式古墓。

不管风和日丽,还是夜雪浪急,爽爽朗朗的范春歌就这样一个人孤独而快乐地行走着。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行走,才有了《远方最美》《独守苍茫》《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样一篇篇对生命的感悟,对自然的歌唱。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行走,情愫才在感动中成熟,思想在积淀中丰富,灵魂在沉思中升华,生命在行走中拉长。

屏幕上的范春歌消失了,时钟刚好指向晚上九点。

记不起是什么时候开始,就已听不见老式钟摆的嘀嗒和那清扬的报时声了。家里所有计量时间的钟表都换成了电子的,时间也就无声无息地流逝了,日子就这样在没有催促的懒散中十年十年地过去了,已近四十的我还会有几个这样的十年呢?

看电视的时候,茶杯在手中转了一圈又一圈。我静静地想着,时钟可以无休止地转动下去,但生命却只有一个轮回,我日渐苍老的手指终会有一天无力转动手中的茶杯,当生命的足迹重新回到起点的时候,谁会为我敲响最后的钟声呢?即使有人敲响这样的钟声,那时,再清亮的钟声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点亮书房的台灯,续上一杯热水,看到茶杯上“养志”两个字,自然想到了那次无锡之行。饱餐了新华大酒店的刺猬肉之后,十年不见的同学就送了我这个紫砂杯。在同学的陪同下,游太湖,看三国(影视城),漫步鼋头渚。现在回想起来,除了喝得晕头转向之外,记忆最深的就是在诸葛亮像前抽签中了个美人计。就连在阿炳墓前静听两个穿着蓝印花布的女子演奏《二泉映月》时的那份感动也已经丢失好久了,现在,那两个拉二胡的女孩儿每天还在那儿演奏吗?

我不是一个行者。自己到过的每一个地方,就像每天在街道和人流中穿行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入眼的景致看过就过了,那种暂时的新奇和记忆随着时光的流逝大都散若云烟了。旅行中记不下细节就像已过中年的生命没有留下亮丽的色彩一样,平平淡淡。有的时候静下来,细细回想自己眼中留有印象的风景,不管是九寨沟的五花海,大和博物馆的木乃伊,还是青城山细雨中落魄的道士,秦淮河夜幕下那一大盘儿枣红色的小龙虾,都是支离破碎的,构不成一幅完美精致的画面。现在,就连这一点点支离破碎的记忆,也只是在偶尔翻看相片或是和朋友闲聊的时候才能想起,真的感觉自己有些老了。

电视里一个年已五十的女人询问范春歌,自己五十岁以前总是忙忙碌碌的,现在倒很想一个人出去走走,是不是有些老了。春歌讲述了她见过的一个七十岁老人的埃及之旅,老人背着街头少年流行的双肩背包,手里拿着年少时喜欢的一本《奇妙的世界之旅》,老人说,他已经这样一个人走了许多年,那本年少时的书就像一个灯塔,引导他不断前行。

感动着范春歌清爽的笑容,想象着七十岁老人身后的背包,忽然觉得也应当让自己的生命开始旅行了。

在一个春日的下午,把向往打进粗布行囊,就这样简简单单地起程。

让岁月在某一个不知名的山路上颠簸,让灵魂在西藏某个寺庙里接受六字真言的洗礼,让思绪沉浸在三亚湾的夜色里,感受亿万年来一直没有停止奔涌的海浪,让想象的手指轻轻抚摸盛唐时期的古琴,从心里聆听古代女子用满腹心事弹拨出的清越和忧伤。

就这样行走着,走在顾城砍柴拾麦的小岛,走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畔,走在戴望舒笔下那条雨后的小巷。当你孤单的时候,大山里会有樵夫的歌声;当你疲惫的时候,河对岸会传来“吆喝吆喝吆喝”能让生命激昂的船工号子;当你迷路的时候,小巷的深处会走出一个一身清素的女子,你孤单的行程就会平添一种唯美的情调

走吧!趁着自己的手指还能缓慢地转动茶杯,趁着自己还会被一片落叶、几声鸟鸣所感动。与其等待戈多不如寻找戈多,就像夸父一样,渴了就喝一些水,然后再抖起精神向着太阳出发。即便你的心中没有什么确定的目标,但我们总是应当在路上。生命就是一个行走的过程,走在路上,应当是行者的使命。

只要我们行走了,我们就会有所感动,只要我们有所感动,我们的行囊就会不断丰富,我们的生命就会不断年轻。

走吧,让生命行走。当生命结束的钟声敲响的时候,看一眼我们曾经背起过的行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们就会再一次感动,布满皱纹的脸上就会露出孩童一样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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