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粤港区域合作分析

2016-11-25谢宝剑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粤港区域合作两地

谢宝剑

(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经济·管理】

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粤港区域合作分析

谢宝剑

(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粤港区域合作具有显著的演化博弈特征,具体反映在:粤港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处于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息状态,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群体行为特征,受多种突变因素影响,以及合作主体反映出较强的选择机制和学习机制。在刻画粤港区域合作的上述特征基础上,使用演化博弈模型对粤港区域合作的过程和可能合作情形进行分析并提出粤港区域合作的具体政策建议:包括重视不同层次环境对粤港区域合作的影响;在发挥中央政府作用的同时增强粤港区域合作的平等性,减少博弈双方的非对等性带来区域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发挥选择机制和制度学习机制的作用;从群体行为角度重视历史客观事实对粤港区域合作的路径依赖作用;完善粤港区域合作制度的约束机制等。

粤港区域合作; 演化博弈; 动态均衡

通过区域合作来实现区域间的优势互补,降低生产要素流动成本、实现经济增长已经是学界的共识。随着20世纪末区域化浪潮的来袭,区域合作在国际和国内都在不断深化,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而粤港两地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法律体系、不同的关税规定让粤港区域合作成为全球最特殊的区域合作案例。为了清晰地展示不同阶段各种因素对粤港区域合作的影响,本文运用演化博弈分析方法,构建粤港两地的博弈模型来描述和分析合作双方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过程,用演化稳定策略来判断粤港区域关系的演化发展趋势,为下一步更好地协调多元主体的利益、扩宽和深化合作领域、推动粤港区域合作深化奠定理论基础,为国家和粤港两地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一、粤港区域合作的演化博弈特征

(一)演化博弈

1973年史密斯(Smith)首次提出演化稳定策略(ESS)概念,认为在现实中理性原则将会被种群动态性和稳定性所取代,从而达尔文适应度应取代自利原则。以这样的条件所获得的博弈的解被史密斯定义为“演化稳定性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简称为“ESS”*周静波:《演化博弈论的基本方法及应用》,《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第1期。,标志着不再囿于完全理性条件假设的演化博弈论诞生。1978年,生态学家泰勒(Taylor)和琼克(Jonker)研究生物界演化现象时实现了演化博弈论从静态到动态的突破,首次提出复制动态过程这一演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动态概念。复制动态过程与演化稳定策略构成了演化博弈理论的核心和后期发展的演化博弈论的主要分析工具*马旭东:《演化博弈论在制度变迁研究中的适用性分析》,《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20世纪90年代,威布尔(Weibull)在其著作《演化博弈论》(EvolutionaryGameTheory)中指出,传统观点认为个体的环境是外生给定的,而实际上个体的行为同样会受其他个体的影响,而其他个体同样又受到自然选择力的影响。演化博弈论就是对互动背景下的演化性进行分析,这样,博弈论研究实现了由外至内的转换*[瑞典]乔根·W.威布尔著,王永钦译:《演化博弈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演化稳定策略均衡是在特定群体内进行动态重复博弈实现的*周静波:《演化博弈论的基本方法及应用》,《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第1期。。演化博弈的核心特征,一是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息状态。二是时间的不可逆性。由于演化博弈研究的是根据时间变化的特定群体行为,因此,时间在分析过程中非常重要。三是群体行为而不是个体行为。演化博弈研究的是特定群体的动态演化过程,旨在解释这些群体会达到何种状态并如何达到某种状态。四是强调突变性(随机因素)的影响。演化博弈认为,群体行为的演化受到不确定的随机因素影响。五是强调选择(学习)机制的作用,即群体中有限理性的参与者会根据以往的行为来选择其未来的策略,这种行为是一种动态调整的过程,在多次纳什均衡情形下实现纳什均衡的精练。

(二)演化博弈特征在粤港区域合作中的反映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粤港区域合作的过程*对粤港区域合作过程的分析,笔者已在另文详述,限于篇幅不再赘述,可参见谢宝剑:《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粤港区域合作演进分析》,《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我们可以发现,两地之间的合作行为具有非常显著的演化博弈特征。

一是粤港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处于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息状态。在改革开放初期,受历史和政治因素影响,粤港两地的信息都比较闭塞,最开始区域经济合作以民间为主,在政策上双方没有明晰的方向,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而在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区域经济合作上升到官方层面,但双方的合作缺乏对长远利益的理性考虑,出于自身短期利益考虑往往怀有“搭便车”的打算,一方面对粤港区域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有限作为”,一方面欲坐享其成,汲取对方的区域溢出效应,这点在基础设施建设难题上反映得尤为明显。

二是粤港区域合作具有时间上的不可逆性。由于地理毗邻的客观性,粤港历史上就存在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的合作。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形成了“前店后厂”、“粤主制造、港主服务”以及在区域空间上的功能性整合到营商环境上的制度性整合等不同发展阶段。这些不同阶段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在一维空间里,顺应时势而出现的机会稍纵即逝,正如改革开放初期,广东抓住了香港产业转移的机会,就迅速发展起来;如今,香港在本地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把握了合作时机拓展广东成为其经济腹地,香港亦可能再次崛起,若在合作过程中患得患失,则可能错失良机。

三是粤港区域合作的群体行为特征。区域合作是一种群体行为,需要位于该区域内的所有个体尽可能参与其中。粤港合作涉及中央政府、广东和香港的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而粤港区域合作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形成一股合力,关键在于两地并没有将众多的个体行为汇聚成群体行为。这种个体掣肘从博弈论的角度进行解释的话,就是存在所谓的“囚徒困境”。假设两地进行区域博弈的参与部门分别是A和B,二者都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双方进行合作与不合作的博弈时,若都选择合作策略,则双方可以同时获得80个单位的收益,若都选择不合作,则双方都只能获得各自地区内60个单位的收益,但如果有一方选择合作而另一方拒绝合作,那么前者将损失自己地区内10个单位的收益而后者却将获得30个单位的收益。反映这些策略组合的收益矩阵如图1所示,行列各自象征部门A、B的策略空间。

部门A合作不合作部门B合作不合作80,8050,9090,5060,60

图1 收益矩阵

当博弈的参与者拥有无论对方选择什么策略都能使自身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不变策略时,即占优策略,那么这位参与者将坚定其选择并获得收益。从图1的收益矩阵中可以看出,对部门A和部门B来说,不合作对博弈双方来说都是占优策略,那么(不合作,不合作)就是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60,60)则是二者的均衡收益,并且部门A和部门B都没有动力来改变这样的现状,从而让彼此都陷入一种非帕累托最优的均衡状态。“囚徒困境”作为博弈论中的经典案例,反映了在进行博弈策略选择时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背离*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四是粤港区域合作受多种突变因素影响。在经济方面,粤港都是外向型经济,受国际金融形势和地区金融形势的影响较大,在受外部金融危机影响下,双方都会加强合作、抱团取暖,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就促使香港加强与广东的合作;而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又促使广东进一步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在政治方面,中央政府的政策措施、粤港行政首长对区域合作的重视程度不同亦影响合作进程,如CEPA及其补充协议、中央“惠港”政策和“挺港”政策就使粤港经贸合作大幅增加;汪洋在任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提出粤港澳紧密合作区的构想,并与香港形成了不少合作共识,共同向中央争取政策,粤港合作在多个领域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其他因素方面,如“非典”暴发、“双非”问题、“水客”现象等偶发事件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粤港双方的合作。

五是粤港区域合作主体反映出较强的选择(学习)机制。在香港回归前的区域合作中,广东方面意识到不仅要引进资金和技术,同时学习香港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也非常重要。回归以后,双方确立了合作机制,也多次检讨过去的合作行为,总结合作中的经验教训,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进各个领域的合作。广东方面也意识到学习香港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来实现营商规则的衔接;学习香港社会治理经验来推进社会建设,缩小两地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上的差距。

二、粤港区域合作的演化博弈分析

对于粤港区域合作来说,两地都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谋求地区经济的发展,而相应的配套领域合作如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环保和便利通关等民生事务方面的合作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两地公众,产生合作剩余,增加福利效应,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下面主要从演化博弈模型来分析粤港区域合作的内在机理。

(一)粤港区域合作的演化博弈模型

如前所述,粤港区域合作现已经上升到官方层面,故假设参与者分别是广东省和香港,根据目前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具有相应的政策执行和评估机制,因此博弈存在强制执行机制。由于两地本身存在社会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差异,而且香港是特别行政区的角色,因此合作是非对称博弈。进一步假定:

(1)香港(X)和广东省(G)的行为策略均有两种:合作,如鼓励资本、劳动力、技术和信息等经济要素的流动,相互开放市场,推动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不合作,如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搭便车”,在一些要素市场特别是服务贸易等方面设置一定的要素流动壁垒或者“玻璃门”。

(2)两地的行动不仅依赖自身的选择,还会考虑对方可能的行动对自己的影响。若给定对方策略选择,则每一参与者都将得到自己的最优策略,从而达到纳什均衡。

(3)博弈双方的支付函数由基本收益、超额收益、合作成本、声誉和政策倾斜共同构成,其中声誉包括因坚持合作而为合作者自身赢得的来自民间、政府、中央三方面的肯定,以及因违背合作契约而失去三方面的支持。支付矩阵如图2所示,其与“囚徒困境”博弈类似。

香港X合作C不合作D广东省G合作C不合作DπG+ΔVG+RG+P,πX+ΔVX+RX+PπG-C+RG+P+PP,πX+V-RX-PPπG+V-RG-PP,πX-C+RX+P+PPπG-RG,πX-RX

图2 粤港政府参与的博弈支付矩阵

其中,πG、πX分别是两区域在未建立区域合作时各自所能获得的正常收益;ΔVG、ΔVX分别是博弈双方都进行合作时各自能获得的超额利润,C、V分别是区域成员之一坚持合作而另一方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坚守合作方投入前期准备所花费的成本和不合作方在同一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在文中为简化讨论,将双方需付出的成本或者可能得到的利益视为等值;RG、RX代表广东省和香港在博弈过程中获得或失去的声誉;PP代表不合作方按照强制执行协议所需付出的违约成本,P则表示中央政府对合作方给予的政策支持。

假设广东省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为p,则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概率为1-p;香港政府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为q,相应地,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概率为1-q。p和q是关于时间t的函数。用UC、UD来表示两地选择合作或不合作策略时所获得的期望收益。

UCG=q×(πG+ΔVG+RG+P)+(1-q)×(πG-C+RG+P+PP)

UDG=q×(πG+V-RG+PP)+(1-q)×(πG-RG)

UCX=p×(πX+ΔVX+RX+P)+(1-p)×(πX-C+RX+P+PP)

UDX=p×(πX+V-RX-PP)+(1-p)×(πX-RX)

则粤港两地政府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的变化速度为:

(C-2RG-P-PP)]

(1)

(C-2RX-P-PP)]

(2)

由于声誉的得到与失去仅限于此博弈系统之中,为简化模型,可以认为坚持合作方得到的声誉与选择不合作的一方损失的声誉是等值的,即RX=RG=R。

令α=C-2R-P-PP,表示采取不合作策略方在对方采取不合作策略和合作策略两种情况下的支付差。

令βG=ΔVG+2RG+P+PP-V,代表广东省G分别采取合作策略和不合作策略而香港坚守合作策略时的支付差。

令βX=ΔVX+2RX+P+PP-V,代表香港X分别采取合作策略和不合作策略而广东省坚守合作策略时的支付差。

微分方程(1)和(2)描述了这个演化系统的群体动态,其均衡点的稳定性由该系统的雅可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到:

此时系统的演化有两种情况:①α>0,且βG>0、βX>0时,仅有(0,0)和(1,1)两个点是稳定的,是我们所寻找的演化稳定策略,它们代表的博弈均衡策略分别是(合作,合作)和(不合作,不合作),而(1,0)、(0,1)是演化系统里的不稳定均衡点,(p*,q*)则为鞍点。②α<0,且βG<0、βX<0时,(1,0)、(0,1)是演化系统里的ESS点,它们代表的均衡策略是(合作,不合作)、(不合作,合作)。(0,0)和(1,1)是演化系统里的不稳定均衡点,(p*,q*)则为鞍点。

(二)模型分析

根据上述模型可知,系统演化的长期均衡状态有三种可能的结果,或者双方都采取合作的行动策略,或者其中一方采取合作策略而另一方拒绝合作,或者双方都拒绝合作。而现实情况里究竟博弈会沿着哪条演化路径达到均衡状态,取决于上述支付矩阵本身。支付函数中具体参数的取值和变动影响着粤港区域合作的演化系统趋于各个可能的均衡点。

(1)早期的粤港区域合作更多见于港商与广东政府之间,在这个阶段,虽然二者进行合作的背景并非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约束了双方合作的顺利开展,但也因为不存在具有约束性的强制要求而合作的情况,二者之间的合作类似如图3所示的博弈情形。

香港企业X合作C不合作D广东政府G合作C不合作D10,103,77,55,7

图3 港商与广东政府合作的博弈

对参与博弈的双方来说,二者都不存在占优策略,一方的策略选择是随着另一方策略的变动而发生变动的。结合改革开放后到香港回归前这一时期进行分析,可以知道这样的矩阵是合理的。对于香港企业来说,在广东省给出了优厚的合作条件表明其合作意愿之后,选择合作的行动策略对港商自身来说是受益的,可以缓解其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的约束,顺势进行自身产业转移和升级。但如果广东方面的合作态度并不明确,政策方向也不确定的话,那么港商也不会贸然选择合作,因为在双方都不能达成合作意向时,港商能维持其固有收益,而在广东政府采取不合作的行动策略的前提下港商选择合作策略,那么其反而需要独自投入一部分成本,未来收益情况并不明朗的前期投入将降低港商一贯所得的利益。当然,当时受改革开放政策的强大动力所驱使,广东省迫切渴望得到来自香港的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因而(合作,合作)是当时双方博弈的纳什均衡状态。

(2)香港回归后,粤港区域合作迈向从民间走向官方的历史新台阶,中央政府也有意识地推动两地加强合作。同时,合作也从原来的产业合作扩展到基础设施、信息网络、金融、旅游、专业服务与服务外包、科技、环保、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两地的合作也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具体政策的约束,并受到双方政府达成的契约的隐性约束*广东省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4月7日。。

①当α>0,且βG、βX并非同时大于0,ESS点为(0,0),两地政府都采取不合作策略,此时粤港区域合作不会发生。因为虽然PP、RG、RX降低了不合作的支付函数值,并使合作的收益增加,但是C>2R+P+PP,且V-ΔVG>2R+P+PP,V-ΔVX>2R+P+PP(因为RG=RX=R)是成立的,即此时双方受到的约束力较弱,反而无法令两地合作走出困境。这种现象在香港回归后早期的粤港关系中比较明显,尽管双方都有更强的合作意愿,但是落实到具体部门,则各有打算,且对具体部门也没有评估和监督机制。因此双方的合作大多是唱高调,实质内容少,甚至是一种象征性或者宣示意义上的区域合作,因而谈不上合作的约束力。在具体合作领域上,如科技合作,由于双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差异较大,没有明确针对“民办非企业”这类研究机构的关税优惠政策等等,因此,尽管粤港科技合作能促进两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粤港区域的国际竞争力,但是无法让两地的合作走出困境。

②当α>0,且βG>0、βX>0时,ESS点为(0,0)和(1,1),C>2R+P+PP,2R+P+PP>V-ΔVX,2R+P+PP>V-ΔVG同时成立,强制执行机制的效力比①中略好,违约成本、政策倾斜和声誉的存在使得双方选择合作策略得到的收益增加,同时也降低了不合作策略行动所需付出的代价,使得博弈双方在长期的考虑中可能同时选择合作。在金融合作方面就是这种情形。在政策安排上,2008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珠三角地区建立“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而2010 年粤港两地政府签署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也明确提出,“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同时,粤港金融合作的获利空间还很大,这是由两地金融业发展的差异和广东经济发展的空间决定的。广东金融业滞后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事实造成,金融业对GDP 的贡献比例很小,而在香港金融业已经是支柱产业;从反映证券市场发育程度、证券融资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证券化率看,两地差异显著,2010年,香港的证券化率达到 1180.98%,而广东仅为83.32%;两地基金业发展差距也非常明显*覃豪:《回归以来粤港金融发展差异及其成因实证研究》,《特区经济》2012 年第4期。。此外,广东的金融制度环境还与香港有较大差距。对香港而言,经济规模小、经济腹地空间有限等已经成为制约香港发展为与伦敦、纽约并驾齐驱的全球性金融中心的主要因素*冯邦彦、覃剑、彭薇:《“先行先试”政策下深化粤港金融合作研究》,《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加强与广东合作,开拓内地庞大的市场已经成为香港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

③当α<0,βG<0且βX<0时,强制执行力又比②中增强。然而,虽然α<0使得C<2R+P+PP,即当一方选择合作时,在另一方不合作的情况下其所付出的代价比其将收获的收益小,但是这时候的V-ΔVG和V-ΔVX都非常大,使得不合作的一方能够坚持采取不合作策略行动。例如,在环保合作方面,这种情形就表现得非常突出。如果广东完全按照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所达成的减排措施去落实,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肯定有一定的压力。按此前2002年粤港政府制定的2010年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香港方面已达成,而广东方面,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原先估算,以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方面未能完全达成原定减排目标。

④当α<0,βG<0、βX>0,或者α<0,βX<0、βG>0时,表明博弈双方受到的压力增强,使得C<2R+P+PP,且V-ΔVG>2R+P+PP>V-ΔVX或V-ΔVX>2R+P+PP>V-ΔVG,即令一方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合作方的收益大于其在双方均采取不合作时的收益,使获得更多收益的一方的占优策略是合作,而获得较少收益的一方的占优策略是不合作。长期以来,内地从维护大局出发,在各个方面都充分照顾香港的利益,向香港单边开放的机制安排不利于两地合作。例如,内地与香港之间服务行业开放与准入承诺是不对等的,具体来说,就是内地对香港的单边开放,这在全球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绝无仅有。这个单边的机制,既反映了内地需要引进香港服务商弥补服务业的短板,也反映了香港希望扩张其强势服务业的市场版图,却不愿或不能付出相应的代价。再如,在养老服务方面,香港希望内地提供相应的土地和场所,但不愿意放开相应的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限制,以及支付相应的建设运营成本,导致跨境养老服务合作进展缓慢。

⑤当α<0,βX>0,βG>0时,表明此时强制执行机制非常有效,令C<2R+P+PP,2R+P+PP>V-ΔVX,2R+P+PP>V-ΔVG同时成立,即双方的占优策略都是合作,从而令均衡策略为(合作,合作)。这在多数领域,如贸易物流、旅游会展、基础设施、便利通关和医疗卫生方面均是如此。

表1 粤港区域合作部分领域的博弈情形

根据上述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对粤港区域合作造成影响的因子有:博弈双方都进行合作时各自能获得的超额利润ΔVG、ΔVX,其中一方坚持合作而另一方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坚守合作方投入前期准备所花费的成本C和不合作方在同一过程中获得的利益V,广东和香港在博弈过程中获得或失去的声誉R=R(令RG=RX=R),不合作方迫于强制执行机制所需付给合作方的违约成本PP,以及中央政府对合作方给予的政策支持P。在存在强制执行机制干涉的条件下,粤港区域合作不仅仅受其自身利益和参与博弈可能带来的超额利润的影响,还需要考虑违背合作时损失的声誉以及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综合考虑这些影响因子,从长远来看,粤港区域合作是能够由较松散的合作演化为稳定的合作均衡的,粤港政府双方在未来的发展中应持续推动区域合作。双方如何才能获得合作带来的收益,降低合作成本,并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呢?笔者认为,双方首先要有开放意识和思维,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主动承接区域溢出效应,优化区域经济环境,实现错位发展、互利共赢。具体而言,推动粤港区域合作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三、政策建议

(一)把握突变因素对粤港区域合作的影响

粤港双方需要置身于全国、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视野中审视粤港区域合作。在演化博弈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重视环境对博弈行为的影响,而突变因素的出现,往往会改变博弈双方的行为策略。从全国来看,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粤港区域合作带来了新机遇。从亚太地区来看,粤港合作可以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率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从全球来看,全球服务贸易体系发展的新特点是地区性服务贸易自由化协定(PTA)替代WTO和GATS,成为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的主导力量。世界上多数国家在美国主导下在推进服务市场准入方面放弃传统的GATS肯定清单方式,转而采用更透明、更开放的PTA否定清单方式。服务贸易协商也因此由关税和货物贸易的数量限制发展到政策、法律和制度协调,由地区性自由贸易协定的市场开放,进一步扩展到各成员方内部的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市场规则的衔接。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正在为中国发展服务贸易进行探路与试验。此外,为应对香港青年创新创业面临的高成本问题,要充分发挥广东自贸区平台的粤港澳青年创业平台的作用,推动香港青年北上创业,在为香港青年提供创业机会的同时亦可以按照国际化标准优化自贸区的营商环境。粤港区域合作的博弈,必须充分考虑全国、亚太和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其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二)增强粤港合作双方的平等性

在发挥中央政府作用的同时增强粤港区域合作的平等性,减少博弈双方的非对等性带来区域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如前所述,由于粤港在政治地位上实质性的差异,中央和广东从大局出发,在粤港合作过程中对香港给予了单边开放机制等多方面的支持和政策倾斜。但随着时代的变迁,香港需要改变过去坐着等中央“派糖”或者在区域合作中通过游说中央政府让广东让步来获益的这种心态,在中央指导下加强与广东平等的沟通,通过协商来对合作中的成本分摊和利益分享问题形成共识。同时,要重视公众参与区域合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除了官方的粤港联席会议之外,应充分吸收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决策更加具有针对性,同时也减少由于非对等地位带来的搭便车行为。通过发挥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决策层与民间的直接对接,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粤港双方工商及专业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等,必要时还可以邀请国家有关部门政府官员及专家参加。咨询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下设金融、物流、贸易、基建、通关、教育、卫生、安全、环保、司法等专业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主要功能是围绕重大议题的决策进行调研和制定解决方案,主要是建立一种社会各界参与该领域合作议题讨论、研究和制定的平台,并为决策层提供最直接的信息和决策根据,提交解决问题的实施操作方案。还可以考虑设立粤港合作发展基金,对合作双方的利益通过基金会进行平衡,基金会还可以对有关粤港合作的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破解对合作研究经费不足的局限。

(三)发挥粤港区域合作过程中的选择机制和制度学习机制的作用

粤港两地在营商规则、社会创新和公共管理方面的部分制度落差,使博弈过程的交易费用高昂并限制了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因此,发挥粤港双方在区域制度性选择机制和学习机制方面的作用十分必要。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香港的制度。一方面,有些制度是由香港的基本政治和经济体制决定的,难以借鉴和复制,这些与内地是“两制”上的差异,需要客观看待。另一方面,还有些制度是香港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在长期的国际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基础上形成的营商规则、社会服务制度和部分公共管理制度,广东需要进行选择性的学习和借鉴,进而不断改善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为粤港合作创造更好的制度条件。对于一些不能在全省实施的规则,广东可以在部分地区进行选择性的学习和试验,特别是像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这些自贸区平台上试验,减少两地合作的制度摩擦和交易费用,从而改善大珠三角地区整体制度软环境基础*杨爱平:《从利益离散型合作到利益聚合型合作:改革以来内地发展模式的转型对粤港澳合作的影响》,《当代港澳研究》2012年第1期。。

(四)重视粤港区域合作群体行为的特征

把粤港合作视为达成共识的群体行为,重视历史客观事实对粤港区域合作的路径依赖作用。如前所述,群体行为的动态演化过程中的选择过程具有一定的惯性。考察粤港两地的不同,从民间和市场的角度分析,不可忽视的就是两地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同,目前内地对行业管理的主体为政府,香港则为行业协会。因此,广东方面有必要借鉴香港经验,大力促进民间组织和市场组织的发展,解决当前两地合作主体不对称等问题,积极为推动粤港民间和市场的深入合作搭建平台、提供便利、畅通渠道。过去粤港产业合作的成功,就在于“前店后厂”是厂商之间的合作,行政主体仅仅提供制度安排和平台。在进入服务业合作的新阶段,为吸引港资进入广东服务业市场,可以考虑在广东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基础上,把服务市场的直接管理回归各行业协会,让行业协会担当两地合作重任,逐步消除两地规制差距。支持双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人才培训、资格互认、行业自律等工作。例如,香港的专业服务业包括医疗、法律、建筑、测量和会计均由具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或公会进行自我监督,以确保专业操守,而内地则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管理。为此,建议成立粤港服务行业协会对口组织,逐步使服务标准、资格认定达到统一,最终建立粤港统一的服务市场,既可提升标准,又可扩大规模,激活民间机构参与区域合作。

(五)完善粤港区域合作制度的约束机制

前文博弈模型分析表明,在长期的演化博弈过程中,即使在存在获利机会的条件下,强制性机制对双方的合作形成仍然非常重要,恰恰是因为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从而致使粤港合作在一些领域难于推进。因此,粤港区域合作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机制作用,加大粤港合作监督力度。一方面,需要加强机制体制内的监督。可以考虑粤港政府负责合作的部门发表合作项目进度报告、定期联合对项目进行检查等。此外,可由政府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按政府行政部门“问责制”的具体要求进行阶段性监督和年度监督。还可以考虑加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陈财喜:《粤港区域合作机制研究》,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当前,《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已经实施了五年,现正处于下一个五年的转折点,可以根据过去五年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定期发表《粤港合作主要事项年度白皮书》,利用公众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提升相关合作在社会各界中的知晓度和公众影响力,从而加强粤港区域合作实施的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 王治国 责任校对 王景周]

2015-09-24

谢宝剑(1982—),男,广东五华人,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区域经济与区域政策、港澳经济与粤港澳区域合作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际边缘区域整体性治理博弈研究》(批准号:71673111);

F061.5

A

1000-5072(2016)10-0094-09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创新驱动战略框架下的粤港澳跨境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构建》(批准号:GD15CTQ01);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暨南大学广东产业发展与粤港澳台区域合作研究中心以及经纬粤港澳经济研究中心的资助。

① 感谢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硕士生蔡丽同学在资料和模型分析中的帮助,感谢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陈财喜博士的宝贵意见。

猜你喜欢

粤港区域合作两地
轨交项目连中标,东南两地传喜报
川渝杂技同献艺 两地联袂创品牌
新冠疫情下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新挑战与新机遇
对区域合作的思考(一)
《富春山居图》为什么会分隔两地?等
亚太区域合作的话语消退与重新激活
辽宁沿海经济带区域旅游合作研究
2015年粤港教育合作专责小组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第二届粤港云计算大会在广州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