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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苏小说的“违和感”及其文学价值

2016-11-25金立群

长江文艺评论 2016年2期
关键词:秀水小说

◎ 金立群

晓苏小说的“违和感”及其文学价值

◎ 金立群

这个世界上最难回答的问题就是——“我是谁?”是啊,你是谁?你是学生、工人、政治家、英雄模范?学者?说的就是真正的你吗?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也是如此。你是谁?你是农村题材?知识分子题材?你是平民写作?底层关怀?讽刺小说?地域文化小说?故事体?传奇化?所以说,寻找自我是多么难啊。一不留神,自己辛辛苦苦写了几十年,最后就被评论家们装进了一个或旧或新的现成的套子里。当然,很多小说家最后落得这个结局也不冤枉,因为他确实就是某种“翻版”——哪怕他是,比如说“中国的卡夫卡”。“中国的XX”、“湖北的XX”——这种格式的评价不知道是在赞呢,还是在黑。

晓苏的小说创作,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他的早期作品,那些以故乡油菜坡为背景的乡土故事,还是颇有一些前辈的影子,比如沈从文。不过,好像总有一些不够协调的地方:

刚坐一会儿,哑巴想起了什么,对姑娘神秘一笑。然后从衣袋里摸出一根火柴梗,递到采桑手里,用手指头指着自己的耳朵向姑娘点头。姑娘脸面一红,愣着不动……姑娘镇定之后,开始给哑巴挖耳屎。火柴梗一插进去,哑巴感到好舒服,双眼轻轻闭上,嘴唇微微张开,美成一副傻相……哑巴听说挖完,满脸沮丧。怎么这么快就挖完了?他于是机灵地一翻身,又躺倒姑娘另一条腿上,露出另一只耳朵,用手指给姑娘看,采桑没办法,只好又把火柴梗伸进了哑巴的第二只耳朵,哑巴照旧憨躺着。他第一次把头躺到一个女人腿上。女人的腿真柔啊,比棉花还柔。

这一段,选自晓苏早期的一篇小说《痛苦的情网》。本来,这个场景,还蛮有沈从文《雨后》的那个情调的。可是——你看,这里的男主人公哑巴,居然觉着有个爱人为自己挖耳屎是莫大的享受。你想啊,乡村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可以冲破束缚去亲嘴,去唱那些火辣辣的情歌,甚至去摸来摸去,去“马赛克”,不文艺没关系,这样的描写咱们都能接受。但是——“挖耳屎”,而且叙述的这么直白,所以这段文字虽说自然慵懒,恍如“边城”的风景,却因为“挖耳屎”的插入,着实给我们带来不小的冲击。

这种冲击类似于,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吃臭豆腐,或者吃榴莲的感觉。第一次会觉得完全无法接受,尝试也是硬着头皮。但是多尝几次,却品出了味道,不知不觉喜欢上了,虽然以后每次刚开始吃的时候仍要先适应两口。是啊,你想想,比如说,“非诚勿扰”的相亲舞台上,男嘉宾对女嘉宾说,希望咱俩成了后你能为我掏耳屎,那还不得被骂成神经病!但是再细想,这种彼此之间毫无任何禁忌的亲昵,难道不比各种程式化的耳鬓厮磨壁咚浪漫来得更真实更轻松吗?所以说张敞画眉固然不错,但是真正让人愉悦的爱情是既可画眉也能抠脚的。

不过在晓苏早期创作的小说中,这样的阅读体验还只能从一些细节和片段中零星地散发出来。那时晓苏小说创作的重心、主调还是社会和人性道德层面的反映、思索,而叙事的框架也没有摆脱民间、地域文化与时代话语的混合。

我想晓苏那时也一定在苦苦思索:该怎样实现小说创作的自我超越呢?那么他想出了什么呢?发表于2002年的小说《跪地求饶》似乎可被当作晓苏就此问题的曲折回答。

《跪地求饶》写的是一个大学教授的妻子田梦,和前来家中书房刷油漆的年轻油漆工万喜,因为偶然的契机,分别为对方的成熟性魅力和青春生命活力所吸引,发生关系,结果被教授撞破而引发的风波。教授杨国风不打算原谅自己的妻子。而不原谅的理由却并非妻子红杏出墙:

红杏出墙的事,自古有之,不足为怪。并且有好多是可以原谅的,比如为了情。有的为了钱,还有的是为了权,这些虽然一时无法原谅,但还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可以理解的,最终也是可以原谅的。但你的情况可就不同了。首先你不是为了情,你和那个小油漆匠在三天之间无论如何是产生不了感情的。其次你也不是为了钱,你本来就不缺钱花,而且那个小油漆匠也不可能给你什么钱。第三,你肯定也不是为了权……这么说来,我是无法理解你的,既然无法理解你,那我永远也无法原谅你!

这段话真是写出了我们最基本的做人之道。那就是不论你干什么,你都必须为自己找个理由。而这理由,必须公认合理,包括明着不好说,暗地里认同的合理。我们宁愿接受一个有理由的小偷、坏蛋,也不愿接受一个无理由的英雄、楷模。

显然,晓苏不喜欢这样的态度。所以他在小说中安排了“无理”最终战胜“合理”的结局。当田梦出于种种理性的考虑不愿意离婚的时候,她在一心要离婚的丈夫面前是那样卑躬屈膝,苦苦哀求。而当她发现自己意外怀了孕,一心只想要做母亲,而且还要嫁给油漆工之后,她和丈夫之间的地位便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丈夫开始苦苦哀求妻子了:

如果有人知道了著名伦理学家杨国风教授的夫人后来嫁给了一个小油漆匠,那我还怎么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我想此刻的晓苏,不仅是在编一个情节突转的故事,同时也是在表达一种态度。由生活到写作,晓苏或许会想:为什么写作一定要寻求一个类别的归属,自觉不自觉地以现实主义、现代主义、民间叙事、传奇故事、传统、后现代为种种装饰、标榜或目标呢?写作的出发点是什么?是基于当下的触动,还是为了将来的建构?如果将自己的创作比作一个人,他该是杨教授呢,还是田梦,抑或是小油漆匠?正是在这样一种思考中,晓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观:写有意思的小说——“从情调和趣味出发的,它不求宏大,也不求深刻,或者说,它不怎么重视意义的建构,只求渲染一种情调,传达一种趣味。”

那么这种“情调”和“趣味”究竟是什么呢?是离奇的情节?是特别的语言?还是民间的风物?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我们的隐私》。隐私是晓苏喜欢使用的核心情节。与此类似的小说还包括《背黑锅的人》《花被窝》《酒疯子》《回忆一双绣花鞋》等等,可以举出一长串。《我们的隐私》从题材上来讲,说的是农民工外出打工,夫妻长期分居,各自寻求情感慰藉,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这个题材,近些年来已经成为一个颇有热度的受关注的社会现象。晓苏对这一题材的涉猎,要比新闻界关注这类现象早了两三年。不过,一个前瞻性的题材虽然可以为小说加分,却并不能成为小说之文学价值的依据。

《我们的隐私》叙述了“我”在外打工,邂逅了同乡女子麦穗。同在异乡的孤独,一度让“我”有些把持不住:

但我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瞻前顾后,不像其他那些出门打工的男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说实话,我还从没想过抛弃我老婆呢……老婆在家给我种田,还给我喂猪,养孩子,苦劳和功劳都有,我是不可能抛弃她的。

可是,过年回家,孩子一句不经意的问话,说是看见妈的床前有双男人的鞋子,却让“我”“傻掉了”,“我的心就像一个屋檐,那一双鞋子就像两只黑麻雀吊在屋檐下”。于是自然而然,在回到打工地后,“我”和麦穗同居了。而麦穗对“我”的描述是未婚,家中只有一个残疾的哥哥。于是“我”获得了某种情感的“平衡”。“我”甚至也会想到不能太亏待自己的老婆,而给她买了件全毛的羊毛衫。但是在听到老婆说“像我这样的女人”的谦辞时,还是觉得心好像被戳了一下。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结尾。“我”去找麦穗,却意外发现她口中的所谓残疾哥哥其实正是她的丈夫。这个情况其实老到点的读者也能想得到。这样一来,小说最后的情节就必然是一地鸡毛:家失去了凝聚力,而外面萍水相逢的情人也不能真心托付。但是晓苏却让故事的格调在这里突然转折:“我”在面对儿子又一次疑惑妈妈床前又出现男人鞋子的时候抢先对儿子说“我又回来过”,“我”的心境也豁然开朗:

我们父子俩话音刚落,我看见老婆扛着满满的一筐猪草回来了……老婆打回来的猪草绿油油的,里面还夹着几朵黄灿灿的野菜花。我赶紧上前去接老婆手里的猪草筐,接到手里时我想,又一个春天已经来了。

如果自己老婆没偷情,那么在知晓自己外面的情人隐瞒了自己实为有夫之妇后,回归家庭,而对妻子重生爱意,对原来的家重生归属之感,自是理所当然。可是在这里,“我”的老婆在外的情人还如迷雾般隐而未明,保不住“我”去打工后自己家里又会多出双男人的鞋子。在这样的情形下,“我”没有生出世界上一切都不可靠的悲凉,反而感到“又一个春天已经来了”——真是满满的“违和感”啊。

这种“违和感”才是晓苏小说的点睛之处,是晓苏小说“情调”与“趣味”的核心。所谓“违和感”,是近两年来比较火的一个网络热词。根据百度的解释,它源于日语“いわかん”,就是一种合不来、不相容、不调和、不谐调的感觉。晓苏的小说就是这样,在表面上编些俗套故事的同时,却能让人产生浓郁的违和感,它就好像臭豆腐和榴莲所拥有的那种特殊味道一样,赋予了晓苏小说以某种不可复制的特质。它显现出晓苏对生活的独特理解。

在这篇小说里,所谓“我们的隐私”——表面上的隐私或许是分隔两地的夫妻其实另有临时的感情寄托而不复彼此的忠诚,但是真正的隐私其实是“我”内心悄悄达成的对妻子,对自己,其实也包括对麦穗的理解和体谅。是啊,大家彼此都过得好一些,那不就挺好的吗?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有人给妻子慰藉,自己回来了,妻子依然依恋着自己;而自己呢,虽然在外面有麦穗,但是当回到家,“又是一年没见到老婆和儿子,我看到他们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麦穗也和“我”一样有自己的家庭这个事实,促成了“我”认同了妻子在自己离家时有相好的合理性。但是这种认同和公认的道德、原则、心理情感惯性有很大的冲突,所以我们会觉得别扭,会有违和感。可也正是这种违和感,帮助我们恢复了长久以来不知不觉就被遮蔽的最本真的感觉,就好像臭豆腐和榴莲,虽然一开始那味道真的有些让人难以接受,但是吃过后的回味,却开发了我们久已麻木的味蕾,给我们带来很不一样的味觉体验。

正是对这种“违和感”的发现、开掘、表现,晓苏实现了小说创作的自我超越。也正是在阅读中时时充溢的“违和感”的冲击,构成了晓苏小说独特的阅读体验和审美价值。

许多评论将晓苏小说的情节模式视为故事体、传奇体。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完全确切。我们细想,古代那些传奇小说,也包括现代那些传奇故事,情节尽管离奇,但是看完后却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明白,明白。比方说一个美女可能是杀人凶手,一件小事可能引发一件大事——这些其实都是我们早就明白的道理啊。所以出人意料的情节,甚至先锋怪异的描写,都不会引发我们的违和感。甚至于《檀香刑》里剥人皮的描写,当然,生理上会有不适,但是我们能理解,是的,真实的情形就是这么残酷。或者我们可以说,传奇小说中的传奇情节,在小说中一般都是第二性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显现主题而存在的,比如说善有善报啦、社会险恶啦之类,是自洽的。

而晓苏小说在情节性上和传统小说相较,是形似而神异。比如《粉丝》,写的是一个清高的大学教授,开始时对妻子带回家的乡下亲戚爱理不理,后来禁不住这位亲戚自称教授“粉丝”的恭维,竟然做起了自己都不可能想到会做的事情——利用兼职工会主席的便利条件,帮这位“粉丝”在系里推销粉丝。后来妻子回乡,发现这个自称的亲戚其实是个冒牌货,教授对此也深表气愤。直到这里,小说的情节起伏和转折都是“正常”的,你可以说这小说是批评人性弱点的。可是结尾,教授妻子回家时竟然发现这位已经露馅的冒牌亲戚和教授坐在一起亲切交谈:

我进门时他吓了一大跳。稍微平静下来后,老韦对着我怪模怪样地笑了一下,看上去像一头鬼。

教授为什么已知上当却仍然热情相待?由于结尾的突转,事先准备好的阐释逻辑好像也突然失效。你没法解释小说结尾为什么要来这么一下——没理由呀。这就是典型的违和感了,教授可以有人性的弱点,可以识人不明,可以上当,但是在所有的一切都揭穿而自己也感到愤怒之后,为什么还是——?而且笑得那么怪?

《传染记》的情节核心是一个饲料贩子说的一句不知是戏言还是真话的话:你找个男人睡一觉,就可以把自己久病不愈的感冒传给下一个人而使自己痊愈。结果是一场感冒加上这句“偏方”,就让两个家庭起了风波:邬云因为自己的丈夫去闺蜜傅彩霞家帮忙回来后得了感冒,而傅彩霞感冒又痊愈了,便怀疑两人上了床;情节到此,也算正常的波澜起伏。可是在丈夫因为和自己同房,让自己染上感冒而丈夫却痊愈之后:

一看到饲料贩子,邬云马上笑了一下。她心里隐隐有些激动,心想她的感冒可以传染给下一个人了。

邬云的反应实在是太奇怪啦!别人都没信那鬼话,就是邬云信了——这个不奇怪。碰到一些巧合而心生怀疑,对于女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小说情节的违和感来自于她结尾的笑。当她看到那饲料贩子后,就好像什么都忘记了,她似乎不可遏止地陷入了一场接力跑,眼里只有下一个接棒的人,只想着去和饲料贩子睡一觉把感冒传给他,治好自己的病。

由此我们也可以感到,这些充满了违和感的情节的推动力量,是充满了违和感的人物。比如《花被窝》,是晓苏作品中抒情意味、诗意相对比较浓的一篇小说。小说的核心情节可以说是小媳妇保卫自己的隐私。秀水担心婆婆通过一床不合时宜晾晒的花被窝发现自己偷情,并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丈夫,于是想方设法和婆婆拉关系、修复感情。最后秀水偶然得知了婆婆年轻时的风流韵事,由此婆媳之间相互对抗的关系转换成了两个女人之间的惺惺相惜,花被窝也由一个潜在的罪证变成了两个女人的青春和欲望的象征。许多论者用美好的人性来对这样的情节做了诠释。但是问题在于,这里的女主人公秀水——她不是那个写下“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有情怀的女老师。她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

打从搬进了新建的楼房,秀水就没好好地喊过她一声。分家前的几个月,秀水不是叫她老太婆,就是叫她老东西,最后一次吵架时,秀水还指着秦晚香的脸喊她老不死的。就在秀水喊她老不死的第二天,秦晚香和他们分了家,一个人搬回了这栋土屋。

这差不多不就是个泼妇的形象吗?为了独占新居,用尽了心机。为了哄着婆婆保守秘密,也是用尽心机。所以,在她得知当年婆婆私会情人也要用一床花被窝后,她至于,几乎在刹那间就和婆婆在情感上有了如此的飞跃和升华吗?

秦晚香的影子一出现,秀水便撒欢似的跑上去迎接。跑到秦晚香身边时,秀水真想张开两手和她拥抱一下,但怕吓着了她,才没伸手。秀水愣愣地看了秦晚香好久,像看一个久别重逢的亲人……秀水看见秦晚香嘴上吃得那么香,自己的嘴上便挂满了笑。秀水还找来了半壶酒,提出与秦晚香对喝。秦晚香没拒绝,婆媳俩就你一杯来我一杯去地喝开了。后来,两个人都有点醉了。

总之,这样的转变,要是放在那些有文化有情调的城里媳妇身上,放在晓苏大学校园背景的小说里,倒是别致的故事。而放在乡村情境下,也是相当违和的。正常的发展应该是窥破婆婆秘密的秀水不再会因为自己的偷情而对婆婆心生敬畏——你年轻时不也差不多吗?你还配来挑我的错?于是不再低眉顺眼委屈自己,而重回过去的颐指气使。这才符合秀水的身份啊。

甚至于那些在题材、主题上表现主流价值的作品,比如《麦芽糖》和《道德模范刘春水》,其主人公形象也总是变异得让人几乎认不出他们的道德面貌。《麦芽糖》里的“我”是个大孝子,可这个大孝子同时也是几个同龄伙伴里最“没出息”的,他的生活状态其实也挺卑琐,甚至连享受儿子孝顺的父亲也未必就有多瞧得起自己的儿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给父亲“抓背”,固然让人感到可贵的坚持,但在小说的叙述语言中却好像成了机械轮回的一个个日子的象征。而且“我”还熬制麦芽糖叫卖,干这本该是女人干的活,更让这个“孝子”显得有些可怜和滑稽。至于“道德模范”刘春水就更是让人咋舌了。刘春水因为在自己新婚不过半年多的妻子故去后,帮助岳母坚持照料身患残疾的岳父而荣获“道德模范”的称号。但是他本人对此并不乐意。最后从他嘴里吐出的真相简直让人无法接受:本来打算妻子过了“五七”就回去的刘春水之所以没有回去,是因为临走的那天晚上,岳母用自己的身体留下了他。但真正的违和感还不在此。真正的违和感在于,男主人公叙述平和,他坦诚地认为自己是有私心才留下来的,所以不想当这个道德模范。仅此而已,我们惯常觉得和这种事情应该联系在一起的羞耻感或者从道德主义角度描述的“不知羞耻”在这里全然不见踪迹。

阅读晓苏小说时那种违和感最直接的来源,就是晓苏的小说语言。晓苏总是能将生活中那种想得到说不出的大实话写得既夸张,又自然。比如说《钟点房》,小说写到,当“我”了解表哥杨官因偷看赵必为媳妇被赵必为打破额头后,“忍不住骂了一句粗话”,但这粗话却并非骂表哥缺德活该,而是骂的赵必为:“杨官一点也不缺德,他一个四十几岁的光棍,看一下女人屙尿缺什么德?缺德的倒是赵必为,饱汉不知饿汉饥,连起码的同情心都没有!”这话简直让你无从反应,说不出话。你想啊,这辩解有没有道理?有道理啊,这么真诚、自然、尖锐。可是呢,我们好像也不能接受一个老光棍就享有看女人屙尿的天然权利啊。同时晓苏好像又特别喜欢恶作剧,他的语言总是反煽情,总是拒绝“鸡汤”式的描写,《麦芽糖》中的父慈子孝的场景让他写成了这样:

我给我爹抓背时,我爹把眼睛轻轻地闭上了,显出非常舒服的样子。等我不紧不慢给他抓完背时,我看见他的下嘴唇上挂出了一条半尺长的涎水。太阳这时候从前山尖尖上冒出来了,在初升的阳光下,我爹的那条涎水看上去就像一根彩色的尼龙丝。

总之,读晓苏的小说,从情节,到人物,到语言,你会时时感觉到:它别扭,但不晦涩;它严肃,但又搞笑;它温暖,却又粗鄙;它既人情世故、入情入理,却又常常突然以不可理喻而结局。这种阅读上的左右为难、左支右绌的违和感,正是晓苏小说给我们带来的独特的阅读体验。就好像吃臭豆腐,吃榴莲一样,开始的时候总会觉得别扭,总会产生心理障碍,但是后来,又让人回味无穷而还想接着吃。

晓苏多次谈到过他的写作理想是写“有意思”的小说,并将“有意思”和“有意义”加以区分。在我看来,这“有意思”的源头正是他为小说营造出的这种“违和感”。这种不协调、不适应的阅读感觉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呢?是相对于在当下的写作中乃至于文化环境中越来越明显的程式化、套路化、桥段化、格式化。比如说,描述农民、乡村,就一定要是底层视角,就一定要表现凋敝贫乏,就一定要呈现某种民俗、文化。由此,乡村就成了相对于写作者的“他者”。同样的道理,女人、男人、知识分子等等,所有的形象,只要它被界定了,只要它被认定应该如此,哪怕这个“如此”和过去的单一维度相比,丰富了许多、复杂了许多,只要作家将自己的表现对象当作“被定义”的存在,那么这些表现对象就统统成了“他者”。而读者呢,往往也是在程式化的生活之中不断地根据既定视角定义、被定义,所以看到这样的小说自然也会有一种协调、自洽的满足感。不然,我们如何解释近两年每到过年,有关乡村之凋敝的城里人的“回乡记”就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屏呢?

而晓苏小说里时刻充溢的违和感打破了这一协调、自洽的认知与感受世界。晓苏所写的,不是人物在这个世界里是什么,而是人物眼里的世界是什么。比如他写《花被窝》里的秀水,他并不关注秀水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是个什么身份,应该对事物有些什么反应——他在意的是秀水眼里的世界是怎样的。在《花被窝》里,秀水眼里的世界会因为一个秘密、一个巧合而变得充满温情。这就是小说的全部。比如他写《粉丝》里的教授,他的表现重心也绝不是我们眼里的教授——他是不是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呀?虚荣心怎么这么强烈啊?晓苏的表现重心是教授眼里的粉丝——在他的生活中从来没有碰到过“粉丝”,这种新鲜的体验压倒了他对于所谓骗子的程式化的憎恶。这才是“意思”所在啊。

也就是说,晓苏的小说之所以让我们的阅读体验充满“违和感”,就是因为他笔下的每个人都在说自己的话,做自己的事,他们没有那种将自己的生活、言行归类,并自觉按照公认的类别属性来自我定义的意识和追求。比方说,他们谈恋爱,但是不会去想,啊,恋爱应该是怎样怎样的,所以我要怎样怎样。所以男主角要恋人给自己挖耳屎就挖耳屎了。我们看着违和感满满,其实如果这些人物来到我们面前倒是会觉得我们好奇怪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晓苏的小说创造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不是所谓现实世界的一部分,不是任何的典型形象、社会标本或是地域文化的标签,当然也不是什么虚幻的、臆想的世界,而是一个和你、我、他的感受世界平行的、不同的别的感受世界。

在晓苏的小说中,这个别样的感受世界有个名字,叫“油菜坡”。它显然不是一个民俗文化意义上的“家园”。正如晓苏自己所说:“油菜坡好比我的情感出入口,又好比我的故事处理器,别处的人,别处的事,我可能一下子没什么感觉,但一旦把它纳入油菜坡这个特定的空间环境中,我的情感之门便会豁然打开。”

而这个故事处理器的全部奥秘,就在于它将作家笔下各安其位的“他”化为了无拘无束、恣意生长的“我”,在给我们带来违和感之冲撞的同时,实现了一种更高意义上的真实。

金立群: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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