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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铨赋》篇探微*

2016-11-25

中国文论 2016年0期
关键词:刘勰

万 奇

(作者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论文叙笔

《文心雕龙·铨赋》篇探微*

万 奇

《铨赋》篇是系统、成熟的赋体专论。是“诠”,还是“铨”,笔者所见的版本并不相同。因“铨”字更为妥帖,本文用“铨”而弃“诠”。刘勰虽置“赋”于文体论中,但并不否认“赋用”。其“赋”观是赋“体”兼“赋用”。刘勰所说的“登高之旨”不是“赋诗言志”的政事行为,是指诗赋写作之初的“睹物兴情”,亦即《明诗》篇所讲的“应物斯感”。他倡导“丽词雅义”的原因有三: 一是体现宗“经”的指导思想。二是追求雅“丽”的审美理想。三是“洞见症结,针对当时以发药”。目前文章写作还存在格调不高,文字粗疏的弊端,刘勰的“丽词雅义”说不失为一剂救弊的良药。从这个意义上看,刘勰的赋学理论不单单是就赋而言,已经具有某种普适性的文章学价值。

文心雕龙;铨赋;赋体;赋用;丽词雅义

《铨赋》篇是《文心雕龙》“论文叙笔”(文体论)的第三篇。全篇遵循“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序志》)的基本原则,考察赋体的来源、发展和演变,阐明赋体的含义和特点,铨评战国、汉、魏、晋的主要作家和作品,确立赋体写作的“大体”,是一篇系统、成熟的赋体专论。

本文立足《铨赋》篇,并结合《文心雕龙》的其他相关篇章,重点研讨“铨”与“赋”的含义、“登高之旨”和“丽词雅义”等问题,辨难析疑,以探其本。

释“铨”与“赋”

一、 “铨”与“诠”

是“诠”,还是“铨”,笔者所见的版本并不相同。元至正本、明杨升庵批点曹学佺评本、明杨升庵批点梅庆生音注本、日本冈白驹校读本以及通行本作“诠”;而唐写本、明王惟俭训诂本、日本九州岛大学藏明版以及戚良德校注通译本作“铨”字。*戚良德: 《文心雕龙校注通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84页。本文用“铨”而弃“诠”,理由如下:

一是就版本而言,唐写本是《文心雕龙》现存的最早版本,其权威性和可信度是其后版本无法相比的。唐代是写本风行的时期。“写本”即“抄本”,“从版本学的角度说是很宝贵的。因为不论公、私,抄写不易,故抄前总是要找最好的古本,以免徒耗人力、物力,所以精确度往往比印本高”;*奚椿年: 《中国书源流》,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0页。而“人以藏书为贵,人不多有。而藏者精于雠对,故往往皆有善本,学者以传录之艰,故其诵读亦精详”。*叶德辉: 《书林清话 书林余话》,长沙: 岳麓书社,2000年,第21页。因之,唐写本的权威性与可信度远在其后版本之上。诸本若与唐写本有不同之处,当以唐写本为准。戚良德校注通译本作“铨”而非“诠”,正是从版本方面考虑的:“笔者整理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力图最大限度地接近刘勰之原文,而不是追求文字上的最佳表达方式。因此,对通行本所改虽多,但凡改必有较早版本依据,且求其最为符合刘勰的用语习惯;……凡与通行本不同之处,皆在校注中指出最早版本依据。”*戚良德: 《文心雕龙校注通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页。笔者深以为是。

二是就“铨”、“诠”各自的内涵来看,“铨”字更符合《铨赋》篇的内容。“诠,形声;从言,全声。全为纯玉,有完美全备义,说理完备为诠。”“铨,形声;从金,全声。铨即是称,秤锤以金属制成,而铨衡物品必力求完备准确为铨,故铨字从金全声。”*周何总主编、邱德修副主编: 《国语活用辞典》,台北: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1842、2005页。“诠”与“铨”音同形近而义殊。“诠”有解释说明之义,“铨”有衡量评定之义。*《广韵·仙韵》:“诠,平也。”此处“诠”通“铨”,故有“衡量评定”之义。如《史传》:“然后诠评昭整,苛滥不作矣。”这里的“诠评”即铨评,评议。戚良德在《文心雕龙校注通译》中指出:“按照刘勰的用语习惯,此处疑原作‘铨’。”此言甚是。《序志》篇中的“铨品”、“铨序”即有衡量评定之义;《史传》篇的“铨配”、《论说》篇的“铨文”、《奏启》篇中的“铨列”、《议对》篇中的“铨贯”、《定势》篇中的“铨别”之“铨”亦是衡量评定之义。*《序志》:“或铨品前修之文……夫铨序一文为易……。”《史传》:“……此又铨配之未易也。”《论说》:“铨文则与叙、引共纪……。”《奏启》:“蔡邕铨列于朝仪……。”《议对》:“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定势》:“是以括囊杂体,功在铨别……。”《铨赋》篇固然有对赋体及其源流的解释说明,然亦有对赋家及赋作的衡量评定:

观夫荀结隐语,事数自环;宋发夸谈,实始淫丽。枚乘《菟园》,举要以会新;相如《上林》,繁类以成艳;贾谊《鵩鸟》,致辨于情理;子渊《洞箫》,穷变于声貌;孟坚《两都》,明绚以雅赡;张衡《二京》,迅拔以宏富;子云《甘泉》,构深伟之风;延寿《灵光》,含飞动之势;凡此十家,并辞赋之英杰也。及仲宣靡密,发篇必遒;伟长博通,时逢壮采。太冲安仁,策勋于鸿规;士衡子安,底绩于流制。景纯绮巧,缛理有余;彦伯梗概,情韵不匮: 亦魏晋之赋首也。

刘勰评论十八家的作品和艺术特色,指出荀况等十家是“辞赋之英杰”;王粲等八家是“魏晋之赋首”。这已不是解释说明之“诠”所能范围的,是“选文以定篇”之“铨”。接着谈“登高之旨”和“立赋之大体”,批评“逐末之俦”“蔑弃其本”,其后果是“膏腴害骨,无贵风轨,莫益劝戒”。这些主张更是衡量评定之“铨”了。而且前面对赋体及其源流的“诠”归根结底是为了“敷理以举统”,讲明“登高之旨”和“立赋之大体”——这是《铨赋》篇的结穴之所在。故此,“铨”字更为妥帖。

二、 “赋体”与“赋用”

“赋”,敛也。从贝,武声。本义是指古代用兵时从民间征收所需物资。而“在收纳民赋时候,必须按件点过”*章太炎: 《国学概论》,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9页。,赋由此衍生了“铺排”之义。故刘勰说:“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既然如此,刘勰所说的“赋”是指赋体,还是赋用,抑或体用兼而有之?

《周礼·春官》云:“大师……教六诗: 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据有关学者考证,周代的“六诗”是指“用‘风、赋、比、兴、雅、颂’六法歌诗”,“‘六诗’之‘诗’,其本质是歌”。其排列顺序是依音乐的次序来确定的。其中“风”是本色之诵(方音诵),“赋”是雅言之诵(周代的雅言是镐京话),“比”是赓歌(依同一曲调相唱和之歌),“兴”是指和歌(依不同曲调相唱和之歌),“雅”是指乐歌(用弦乐奏诗),“颂”是指舞歌(用舞乐奏诗)。*王小盾: 《诗六义原始》,林庆彰、蒋秋华主编: 《经典的形成、流传与诠释》,台北: 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2007年,第227—350页。《毛诗序》把“六诗”说改为“六义”说,其名称、顺序没有变:“故诗有六义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并对风、雅、颂作了新的解释:“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这表明《毛诗序》不是从音乐的角度来看诗,而是从用诗的角度来释诗,强调诗的实用功能。故曰“六义”。然《毛诗序》与《周礼·春官》都没有指出六者是体,还是用;也没有区别“风雅颂”与“赋比兴”——把六者等同视之,且“其二曰赋”。“赋”是体,还是用,《毛诗序》与《周礼·春官》均并没有明确地划分。班固的《汉书·艺文略》始设《诗赋略》,视“赋”为体*(汉) 班固: 《汉书》第六册,北京: 中华书局,1962年,第1755—1756页。,继之曹丕、陆机等魏晋文家亦持“赋体”论:“诗赋欲丽”,“赋体物而浏亮”云云。刘勰撰《文心雕龙》,置“赋”于文体论,置“比兴”于文术论,把“赋比兴”从“六义”中剥离出来。刘勰之所以把“赋”置于文体论,是因为荀况的《礼》、《智》等赋,宋玉的《风赋》、《钓赋》,“爰锡名号”,从此赋与诗划分了界限,由“六义附庸,蔚成大国”。刘勰虽置“赋”于文体论中,但并不否认“赋用”。在他看来,赋是铺陈之义,其特点是“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这个看法既适用于“赋体”,也适用于“赋用”。亦此亦彼,“体”“用”不悖。“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一节,重点谈“立赋之大体”,是从“用”的角度谈如何作赋(赋体),提出“睹物兴情”、“丽词雅义”、“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分明是“赋体”之“用”。刘勰的“赋”观是“赋体”兼“赋用”。《比兴》篇是把“比兴”当“用”来讲的,可在具体论述中,也视之为体:

毛公述《传》,独标兴体……。

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

于是赋颂先鸣,故比体云构,纷纭杂遝,倍旧章矣。

此处“兴体”、“比体”表明,刘勰的“比兴”观是“诗用”兼“诗体”。刘勰将“赋比兴”从“六义”中分离出来,是持“体用合一”的观点来看待它们的。

唐代以后才严格区分“赋比兴”与“风雅颂”。称前者为“用”,后者为“体”。孔颖达《毛诗正义》有云:“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元代的《诗法家数》(旧题杨载撰)则讲得更明白:“诗之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诗之体;赋、比、兴,诗之法。”由此看来,刘勰的“赋比兴”论,一方面承先秦两汉“六诗”说、“六义”说以及班固《汉书·艺文志》、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之“赋体”论而来,一方面又为唐以后的“三体”与“三用”说做了必要的理论铺垫,处于承上启下的转折阶段。即《周礼·春官》、《毛诗序》之“体用不分”→班固《汉书·艺文志》、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之“赋体”论→刘勰《文心雕龙》之“体用合一”→《毛诗正义》、《诗法家数》之“三体三用”。*万奇、李金秋主编: 《〈文心雕龙〉探疑》,北京: 中华书局,2013年,第44—50页。

析“登高之旨”与“丽词雅义”

如前所述,《铨赋》篇对赋体及其源流的“铨”归根结底是为了“敷理以举统”。而“敷理以举统”是《铨赋》篇的“结穴”之所在,它是指“原夫登高之旨”一段。

一、 “登高之旨”

《铨赋》篇有两处谈到“登高”: 一是开篇引《毛传》语“登高能赋,可为大夫”,一是“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细察之,这两处的“登高”内涵并不相同。

《毛传》的“登高能赋”是指春秋时期士大夫“赋诗言志”的政事行为:“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汉) 班固《汉书·艺文志》:“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而赋可以为大夫。’”《诗经·墉风·定之方中》毛传:“龟曰卜。允,信。臧,善也。建国必卜之,故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这种政事行为多见于宾主“揖让之时”,它不同于“献诗陈志”:“献诗陈志”是公卿列士自己做诗,献给君王,故讽多于颂;“赋诗言志”是借诗言志,见于外事活动,大多用于宴飨聘问等外交聚会,故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没有定准”,故颂多于讽。*朱自清: 《朱自清说诗》,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9—11页,第19—21页。听诗的人可以此“观志”,“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而所谓“登高”,其所指有二: 一是酬酢的正堂。古代宴飨聘问等外交聚会主要在正堂之上。据《礼记·礼器》记载,当时“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诸侯台门。此以高为贵也”。可见,“登堂”即“登高”。一是会盟的土坛。古代诸侯会盟时,要筑土为坛。《左传·昭公十三年》载:“甲戌,同盟于平丘,齐服也。令诸侯日中造于除。”这里的“除”,即除地为坛,指诸侯会盟的场所。因坛有一定的高度,须拾阶而上;上阶是“登坛”,故“登坛”亦是“登高”。*谢明华: 《“登高能赋”和“登高必赋”两说与刘勰文学理论的传承关系》,《中国未来发展与研究报告(2002)》2008年第2期,第870—872页。因此,《毛传》说的“登高能赋”是指“登堂能赋”和“登坛能赋”。

刘勰所说的“登高之旨”不是“赋诗言志”的政事行为,是指诗赋写作之初的“睹物兴情”。亦即《明诗》篇所讲的“应物斯感”。可以说,感兴、起情是诗赋写作的通则。《神思》篇的“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是“睹物兴情”的绝妙诠释。《物色》篇则从季节转换的角度具体描述如何“睹物兴情”:“献岁发春,悦豫之情畅;滔滔孟夏,郁陶之心凝;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霰雪无垠,矜肃之虑深。”四季景色各异,情思也随之变化。就文体而言,诗与赋的感兴、起情之物也各有不同。以《诗经》为例,其起情之物多为草木鸟兽虫鱼,据日人冈元凤统计,其中草七十一种,木五十二种,鸟三十九种,兽二十三种,虫二十二种,鱼十六种。故孔子曰“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日] 冈元凤纂辑、王承略点校: 《毛诗品物图考》,济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第2—253页。大赋(鸿裁)多润色鸿业,取悦君王,有时亦兼通讽喻,故兴情之物主要是京都、宫殿、苑囿、田猎。如张衡的《二京赋》、王延寿的《鲁灵光殿赋》、司马相如的《上林赋》以及扬雄的《羽猎赋》等。小赋(小制)借物抒怀,亦可咏物以娱耳悦目,故其感兴之物是“草区禽族,庶品杂类”——雪月、鸟兽、音乐等。如谢惠连《雪赋》、谢庄《月赋》、贾谊《鵩鸟赋》、颜延之《赭白马赋》、王褒《洞箫赋》、嵇康《琴赋》等。显然,不仅诗与赋所睹之物不同,就是大赋和小赋在“睹物”上也有明显的区别。*(梁) 萧统选编,(唐) 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李善注: 《日本足利学校藏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1—3页。

既然“登高之旨”和“登高能赋”的所指各不相同,刘勰为什么还引用《毛传》呢?本文认为,其原因有二: 一是遵循他所确定的“原始以表末”文体论写作原则。《毛传》是已知最早的完整《诗经》注本,《铨赋》篇说赋源自《诗经》(“赋自《诗》出”、“然则赋也者,受命于诗人……”),追本溯源,自然绕不开《毛传》。*《诗经》问世后,在汉代被奉为经典。传授《诗经》的有四家: 一是鲁国人申培公、一是齐国人辕固生、一是燕国人韩婴,还有一家就是大毛公毛亨和小毛公毛苌。东汉以后,鲁、齐、韩三家先后亡佚(韩诗只剩下外传十卷),独有《毛诗故训传》完整保存至今。二是他误读了《毛传》的“登高能赋”。刘勰将政事行为的“登高能赋”解释为赋体写作的“登高能够作赋”,认为《毛传》视赋为体,故在开篇引用《毛传》,以此为下文的“登高之旨”设伏笔。

二、 “丽词雅义”

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然逐末之俦,蔑弃其本,虽读千赋,愈惑体要,遂使繁华损枝,膏腴害骨,无贵风轨,莫益劝戒。

在这一段文字中,刘勰“敷理以举统”,阐明赋“应该怎样写”和“不该怎样写”。其中“丽词雅义”是说“应该怎样写”,即“立赋之大体”;“蔑弃其本”属于“不该怎样写”,是作赋之戒律。

所谓“丽词”,即指上文的“词必巧丽”。“雅义”即指上文的“义必明雅”。在刘勰看来,文辞巧妙华丽,义理明白雅正,是作赋的基本准则。进一步探析,他倡导“丽词雅义”的原因有三:

一是体现“宗经”的指导思想。刘勰认为,经书是“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能“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故经书为文章之本。据《宗经》篇所论,经书主要指《周易》、《尚书》、《诗经》、《礼经》、《春秋》这五经。因此,文章写作必须以五经为楷式。五经“衔华而佩实”,本身就具有“雅丽”之美;赋以《诗经》为模范,所谓“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赋当然也概莫能外,“丽词雅义”就成为赋体的写作准则。

二是追求“雅丽”的审美理想。刘勰在《宗经》篇指出:“文能宗经,体有六义: 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贞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六义”之美是宗经文章所具有的共相。其中“义贞而不回”是说义理正确而不杂乱,即“雅”;“文丽而不淫”是说文辞华丽而不浮靡,即“丽”。《通变》篇称许“商周丽而雅”,《定势》篇认为“赋颂歌诗,则羽仪乎清丽”,《辨骚》篇提出“凭轼以倚雅颂,悬辔以驭楚篇,酌奇而不失其贞,玩华而不坠其实”,均是着眼于“雅丽”立论的。以此来审视《铨赋》篇的“丽词雅义”,就不难看出,“雅义”(“义必明雅”)是“义贞而不回”;“丽词”(“词必巧丽”)是“文丽而不淫”。“丽词雅义”可视为刘勰对赋体的审美理想的清晰、完整表述。

三是“洞见症结,针对当时以发药”。*纪昀语。见黄霖编著: 《文心雕龙汇评》,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7页。刘勰的“丽词雅义”是针对“逐末之俦”提出来的。至于“逐末之俦”的所指,《通变》篇说得很清楚:“今才颖之士,刻意学文,多略汉篇,师范宋集,虽古今备阅,然近附而远疏矣。”即“逐末之俦”是指当时的“才颖之士”,即齐代的辞赋作者。就赋的源流来看,赋大体有三种类型: 一曰诗人之赋,即产生于《诗经》作者,为情而造文,以言志为本,尚“雅”;二曰骚人之赋,即“拓宇”的屈原赋,虽有别于诗人之赋,但其“忠怨之辞”、“规劝之旨”是合于《诗经》的,继承了《诗经》的写作传统,尚“丽”;三曰辞人之赋。即以宋玉为代表。宋玉赋本属屈原赋,后因宋玉给赋命名,与诗划分界限,故成独立的辞人之赋。从《铨赋》篇来看,刘勰对辞人之赋予以了充分肯定。在他看来,由于宋玉等人的努力,赋摆脱了附属六义的地位,崛起成为“大国”;并从题材上把赋分为“京殿苑猎,述行序志”的大赋和“草区禽族,庶品杂类”的小赋;列举了“辞赋之英杰”和“魏晋之赋首”等十八位杰出的辞赋家。不过,刘勰也看到辞人之赋的不足,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辞人之赋在“丽”的方面走得更远:“自宋、景差,夸饰始盛。”“宋发夸谈,实始淫丽。”司马相如则凭宋玉之风,“繁类以成艳”,“理侈而辞溢”,“诡滥愈甚”。宋玉、景差、司马相如成为“淫丽”的代表。《宗经》篇曰“楚艳汉侈”、《通变》篇曰“楚、汉侈而艳”,主要是指宋玉、景差、司马相如的赋作。其弊在远离诗骚的雅丽传统,尚“淫丽”,对后代文学产生了不良的影响。齐代的“逐末之俦”便是例证。在“淫丽”风气的笼罩下,齐代辞赋作者文辞烦滥,严重伤害了文义。《情采》篇说“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师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正是指这种情况。因此,他开出“丽词雅义”的药方,试图纠正“流弊不还”的风气,促使当时的辞赋写作回归诗骚的雅丽本色,即达成《宗经》篇所谓的“正末归本”。

齐代辞赋作者“蔑弃其本”,其表现有三: 一是在赋体的认知上“愈惑体要”。在刘勰看来,作赋的“体要”,其一是指“铺采摛文,体物写志”。“铺采摛文,体物写志”是赋体的审美特征。其中“铺采摛文”即“蔚似雕画”,追求“丽词”;“体物写志”是“写物图貌”,以达成“雅义”。其二是指“序以建言,……乱以理篇”。刘勰指出,赋之正体是由序、正文和乱组成:“既履端于倡序,亦归余于总乱。”其中序是赋的开端,引出作赋的情事缘由;乱是总结全篇,强化结尾的气势。*如扬雄的《甘泉赋》,就做到了“序以建言,……乱以理篇”。《甘泉赋》以序开篇:“孝成帝时,客有荐雄文似相如者,上方郊祠甘泉泰畤、汾阴后土,以求继嗣,召雄待诏承明之庭。正月,从上甘泉,还,奏《甘泉赋》以风。”用乱辞收尾:“乱曰: 崇崇圜丘,隆隐天兮。登降峛崺,单埢垣兮。增宫参差,骈嵯峨兮。岭岭嶙峋,洞亡厓兮。上天之縡,杳旭卉兮。圣皇穆穆,信厥对兮。徕祗郊禋,神所依兮,徘徊招摇,灵迉迡兮。煇光眩燿,隆厥福兮。子子孙孙,长无极兮。”并视序和乱为“鸿裁之寰域,雅文之枢辖”。而齐代辞赋作者痴迷淫丽,与情志相悖;且背离正体,与“雅文之枢辖”相去甚远,故在“体要”上迷惑也就毫不奇怪了。二是表现在赋作上为“繁华损枝,膏腴害骨”。因“逐末之俦”尚“淫丽”,所撰之赋的文辞过于繁富,就损害了文章的骨力。即《风骨》篇所说“瘠义肥辞,繁杂失统,则无骨之征也”。针对此病,刘勰提出“练于骨者,析辞必精”,一个“精”字,强调用辞的精要,以清除“损枝”的“繁华”、“害骨”的“膏腴”,形成文章刚健的骨力。三是从赋用来看则“无贵风轨,莫益劝戒”。因辞肥而义瘠,其赋也就没有了实际的教化、讽谏作用。对此,刘勰引用了扬雄“丽以则”的观点,主张以“风归丽则”纠正“丽淫”之偏。*万奇、李金秋主编: 《〈文心雕龙〉探疑》,北京: 中华书局,2013年,第44—50页。需要指出的是,刘勰对辞人之赋的看法与扬雄并不完全一致。扬雄对早年喜欢写赋后悔不已,视之为“童子雕虫篆刻”,并说“壮夫不为也”;*(汉) 扬雄著、韩敬译注: 《法言》,北京: 中华书局,2012年,第30页。进而又指出辞人之赋的讽谏作用有限:“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同上。又说:“劝百而讽一。”*(汉) 班固: 《汉书》第八册,北京: 中华书局,1962年,第2609页。甚至认为写赋就好像华丽的“雾縠”,不仅无用,而且有害:“女工之蠹矣。”*(汉) 扬雄著、韩敬译注: 《法言》,北京: 中华书局,2012年,第30页。显然,扬雄是否定辞人之赋的。刘勰虽不满辞人之赋的“丽淫”之弊,但正如前所言,整体上他还是肯定辞人之赋的。这一点是应该辨析的。*王运熙、杨明: 《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386—389页。

从《铨赋》篇看,刘勰赋学理论的独特贡献有三: 一是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赋体。刘勰以专篇的形式研讨赋体,兼综赋史、赋论和赋评,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是曹丕、陆机、挚虞等魏晋诸家无法与之相比的。二是注重赋体审美特征的描述,既集前人之大成,又有新的拓展。在刘勰之前,已有对赋体审美特征的概括。如: 曹丕曰“诗赋欲丽”,陆机曰“赋体物而浏亮”,挚虞曰赋“假象尽辞,敷陈其志”。曹丕以“丽”来言说赋,稍嫌笼统,且没有区别诗与赋;陆机的认识较之曹丕具体,其“体物”说为刘勰所因承;挚虞强调“假象尽辞”就比曹、陆更深入,其“敷陈其志”说也影响了刘勰。正是在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刘勰提出“铺采摛文,体物写志”,这八个字取镕魏晋诸家之论,亦是自铸伟辞;由此他又提出“丽词雅义”的审美理想,是对赋体认识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三是对今天的写作仍具有参考价值。如今赋体已不是主流文体,但仍未消亡。《光明日报》曾开设“百城赋”专栏,堪称赋体写作的盛事。如何评价百城赋,恐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以为,刘勰的赋学理论给今人评论百城赋提供了宝贵的视点。如:“铺采摛文,体物写志”、“序以建言,……乱以理篇”等。不但如此,目前文章写作还存在格调不高,文字粗疏的弊端,刘勰的“丽词雅义”说不失为一剂救弊的良药。从这个意义上看,刘勰的赋学理论不单单是就赋而言,已经具有某种普适性的文章学价值。

(作者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项目“《文心雕龙》之文章学研究”(RCPY—2—2012—K—00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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