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协同运行商业模式
2016-11-23洪彬倬刘浩梁
洪彬倬,刘浩梁
(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广东 阳江 529500;2.国网长沙市供电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0)
电动汽车协同运行商业模式
洪彬倬1,刘浩梁2
(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广东 阳江 529500;2.国网长沙市供电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0)
研究和探索适合我国电动汽车市场的商业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建立了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层次结构,从政策层、企业层和消费层3个层面分析了市场参与主体的角色和功能,并探讨了包括政府、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制造商、动力电池制造商、第三方组织及消费者等在内的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间的3种协同商业化模式,最后展望了未来需要开展的研究工作。
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协同;市场参与
随着国家能源安全风险和环境保护压力的日益加大,在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的7项产业之一,得到了众多相关企业的关注和青睐。同时,在最新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1]中,对未来8年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都做了更具体和合理的产业规划和任务安排。我国开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研究,不仅是为了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也是为了摆脱国内传统汽车制造企业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然而,由于电动汽车在商业推广中存在技术、资金、政策及配套服务等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性能不佳,续驶里程较短,整车控制技术不成熟;金融体系支撑力度较低,产业投入资金缺乏;鼓励性政策滞后,产业准入和标准体系尚未健全;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新的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还未形成等。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和制约了电动汽车商业化的进程,也集中凸显了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间的协同矛盾[2-4]。
文献[5]从双层优化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电动汽车的充放电调度策略;文献[6]阐述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方法,提出了充电方式的选择优化模型;文献[7]分析了电动汽车的充电方式和充电时段,提出了采用蒙特卡洛模拟计算电动汽车充电负荷的方法;文献[8]综述了电动汽车应用对电力系统的影响,对电动汽车调度及优化、电动汽车充放电控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文献[9]介绍了电动汽车在丹麦含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中的应用情况。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电动汽车充放电、充换电设施、充电负荷计算及电动汽车对电力系统影响等多个方向,对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关系的研究工作较少。文献[10]从定位、业务系统、关键资源能力、盈利模式、现金流结构及企业价值6个方面分析了电网企业主导下的电动汽车换电合作运营模式,主要对电动汽车私人用户参与的换电模式下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探讨,不过对相关政策的探讨较少。文献[11]从区域电动汽车的发展角度构建了区域电动汽车的技术管理、市场运营模式和并网规划优化模型,但没有从不同角度研究市场运营模式。
本文在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层次结构框架下,从政策层、企业层和消费层3个层面出发,分析了每个层面所对应的市场参与主体的市场角色和功能,并探讨了包括政府、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制造商、动力电池制造商、消费者及第三方组织等在内的3种协同商业化模式,最后指出了制约电动汽车商业化的关键问题,展望了需要开展的研究工作。
1 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层次结构
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包括政府、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制造商、动力电池制造商、消费者及第三方组织等,根据各参与主体的市场定位、关键资源和能力不同,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可抽象定义为一个“金字塔型”的3层系统,其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电动汽车商业模式金字塔型层次结构
a) 政策层位于“金字塔”底层,是政府职能在电动汽车市场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功能的直接体现,主要包括资源分配制度、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行业准入机制和标准体系构建等,是保证企业层和消费层的层次稳定的基础和关键。政策层的目的在于从宏观市场经济角度出发,统一规划、有效协调和积极扶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引导政府资金、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在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最终实现社会效益。
b) 企业层位于“金字塔”的中间层,承接政策层和消费层,包含电动汽车产业链上的所有制造类企业、能源供给企业、运营服务类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是电动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创新者和推动者。企业层的目的在于积极响应并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号召和节能减排意识的倡导,大力提升整车及关键零配件的研发制造水平以及促进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推动和扩大电动汽车市场需求并实现规模化生产,向消费者提供产业政策下的高质量产品、大众价格和优质服务,最终实现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产业内多方博弈下的共赢结果。
c) 消费层位于“金字塔”的顶层,处于电动汽车市场的终端,由众多电动汽车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构成,是电动汽车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并且与政策层和企业层保持信息、资金、产品的流动。消费层的目的在于消费者在政府政策的鼓励下购买企业提供的电动汽车,并获取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实现消费价值[12]。
2 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的角色和功能
2.1 政策层
政府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设计者,是相关扶持政策和技术服务标准的制定者,为电动汽车市场奠定了制度和政策基础。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基本属性和运行特征的分析结果表明,政府行为会决定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成败[13]。
政府在电动汽车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上应具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3层系统中,政策对企业层和消费层的正向作用和来自消费层、企业层的信息反馈作用,促使政策层、企业层和消费层之间形成一个信息闭环系统(如图2所示)。在此信息闭环系统中,施行的政策和制度具有自我完善和修正功能,从而政策和制度能够动态地响应电动汽车产业及电动汽车市场消费环境的发展程度和规模等,可以有针对性地应对电动汽车商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图2 政策层政府政策制定流程
2.2 企业层
企业层是电动汽车产业链上的所有生产制造类企业、能源供给企业、运营服务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有机集合。在电动汽车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电动汽车产业核心技术、产业标准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存在缺陷或缺失,企业间的合作意识往往会高于竞争意识,所以如何推动新生的电动汽车市场在产业政策、制度的引导下向广度、深度发展是各企业关注的重心和合作的重点。企业层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组织是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制造商、动力电池制造商以及为消费者提供电动汽车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组织。
电力公司是电动汽车电能的直接供应方,其职责是及时、稳定、安全和不间断地向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所需电能。并且,充换电服务作为电力价值链的延伸,电力公司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提供充换电服务上具有重要地位。
电动汽车制造商是电动汽车市场的研发生产主体,是电动汽车产品的直接供货方,受制度、政策环境及消费环境影响较大,其职责是向消费者提供不同价格层次的、优质的、安全的、舒适的以及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渠道的电动汽车产品。
动力电池制造商是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主体,是电动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动力电池是电能的存储载体,是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之一,是制约电动汽车商业化进程的最主要的因素。动力电池制造商的职责在于生产高比功率的、价格低的、安全性高的、满足续驶里程要求的产品,以及具备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的能力。
第三方组织是电动汽车走向商业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市场的经营活动,填补服务型市场的需求空白,拓展市场利润空间,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更为专业性的服务,比如电动汽车购买的咨询建议服务、电动汽车保养维护服务和动力电池租赁与回收服务等。
图3为企业层内的4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场参与主体同政策层、消费层三者之间的市场协同关系框图。各企业也从共同市场中获取各自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和能力并且彼此进行交换。所以,市场最终实现的是企业与政府、消费者的紧密联系以及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
图3 企业层与政策层、消费层间的市场协同关系
2.3 消费层
消费者是电动汽车的需求方,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最终决定者。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决定电动汽车产业内各企业的市场行为,也影响着政府的决策行为。消费者价值过程模型和消费者价值层次模型的理论[14]可以用来分析电动汽车市场中的消费者从对电动汽车产生需要动机、发生购买行为以及形成消费评价的整个过程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文献[14]认为每位消费者的消费价值过程都体现了消费者不同的价值需要,所以根据消费者对企业及其产品与服务的感知过程及感知的程度和角度等,提出了包括消费者的愿望价值、期望价值和感知价值这3个价值形态在内的消费者价值层次模型。然而,此价值层次模型没有考虑政府政策制度对消费者消费心理和行为选择的影响。
图4所示为消费者在电动汽车市场中的消费价值实现过程。其中,消费者愿望价值是形成电动汽车产品及服务的需要动机的基础,是满足于消费者主观和客观方面的需求。消费者期望价值是以消费者本身的期望价值标准为基础,具体到购买和获取某个企业的某种电动汽车产品及服务。这个期望价值标准与消费者的消费价值观、经济条件、消费偏好和企业好感等有关。消费者感知价值是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产品外观、产品售后服务、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及政策制度等方面切身感受到的企业及产品与服务和政府产业政策所带来的消费价值。消费者的感知价值决定消费者对企业及产品与服务的认同度,决定消费者对政府制定的政策制度的响应度,影响消费者后续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
图4 电动汽车消费者消费价值实现过程
3 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的协同模式
3.1 市场起步阶段参与主体的协同模式
在电动汽车市场起步阶段,由作为市场参与主体的政府、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制造商、动力电池制造商和第三方组织共同构建一个产业联盟,将在电动汽车市场中的运营业务全部转入该联盟内,由联盟统一协调、管理及经营各自的业务。业务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电动汽车销售、动力电池销售、城市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服务、充换电服务、动力电池保养回收、用户电动汽车体验服务等,如图5所示。
图5 市场起步阶段参与主体的协同模式
此模式下,联盟由于直接面向电动汽车市场中的消费者,需要具备、获取和提升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客户资源、物资供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易能力、知识能力等关键的资源和能力,而这些资源能力一方面由联盟通过市场行为不断地获取并予以强化,另一方面则通过将各参与主体所拥有的资源能力整合到联盟的业务系统中。表1所列为参与主体所具备的资源和能力。
联盟与各参与主体间也需要建立一套内部协同机制,这样既会保证联盟的健康运转和各参与主体的有效配合,同时也会加强多方的信息交流并增进互信。在此内部协同机制下,各主体不仅参与联盟所面向的电动汽车市场中的所有商业运作,充分发挥各自领域内资源和能力的优势,而且也通过多种方式监督联盟的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状况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等。联盟向消费者提供电动汽车“一站式”服务,服务类型满足消费者基本需求,服务范围覆盖大部分消费者。当消费者购买并获取联盟的产品及服务后,会向联盟反馈产品及服务的感知价值信息,也会反向促使联盟和各主体做出积极的响应。
表1 市场起步阶段参与主体具备的资源和能力
参与主体具备的资源和能力政府扶持性产业政策、财政补贴、公共土地使用权、融资担保等电力公司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电力客户服务网络资源、电力客户资源、充换电站规划、充换电设备安装和维护等电动汽车制造商电动汽车生产研发能力、电动汽车销售网络资源、电动汽车零配件供应及维修保养能力等动力电池制造商动力电池研发能力、动力电池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动力电池维护保养和回收能力等第三方组织提供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服务网点资源、细分消费群体和拓展利润空间的能力等
3.2 市场成长阶段参与主体的协同模式
在电动汽车市场成长阶段,以优先发展电动汽车制造企业、动力电池制造企业和充换电服务企业为目的,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市场的基本服务功能。消费市场在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消费者个人的特定服务。根据电动汽车市场发展的进度及规模,积极推动包括第三方组织在内的专业化服务企业的发展,逐渐地丰富电动汽车市场的服务类型,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
此阶段下,将电动汽车市场划分成提供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销售与提供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的两个主要子市场,两个子市场间存在市场信息联络。在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销售的子市场中,电动汽车制造商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而在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的子市场中,电力公司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同时,电动汽车制造商和电力公司与政府、动力电池制造商、第三方组织、消费者及金融机构多方之间也存在着资金、产品和信息的流动。表2是电动汽车制造商、电力公司与政府、动力电池制造商、第三方组织、消费者及金融机构等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表2 市场成长阶段参与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参与主体电动汽车制造商电力公司政府政府:扶持性产业政策、财政补贴、融资担保电动汽车制造商:电动汽车生产及市场销售信息反馈政府:扶持性产业政策、财政补贴、融资担保、公共土地使用权电力公司:充换电市场开发及客户端服务业务信息反馈动力电池制造商动力电池制造商:动力电池供应、动力电池维护人员培训电动汽车制造商:动力电池市场销售信息反馈、动力电池客户使用信息反馈动力电池制造商:标准化动力电池供应、动力电池保养回收服务、动力电池维护人员培训电力公司:动力电池使用及维护信息反馈第三方组织第三方组织: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使用信息反馈、客户端服务信息反馈电动汽车制造商: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零配件供应、电动汽车维护保养指导和人员培训第三方组织:动力电池租赁业务中客户端充换电服务信息反馈、动力电池回收业务电力公司:充换电客户的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使用信息反馈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电动汽车制造商:扩大生产、研发能力和销售渠道、利润分享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电力公司:加速充换电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利润分享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整车或者不含动力电池的裸车、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使用信息反馈、消费感知价值反馈电动汽车制造商: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供应,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动态响应消费者的感知价值消费者:充换电服务、充换电服务信息反馈、消费感知价值反馈电力公司:公共充换电业务和家用充电业务、家用充电指导建议和设备报修服务、动态响应消费者感知价值
3.3 市场成熟阶段参与主体的协同模式
在电动汽车市场成熟阶段,政府和电动汽车消费者是市场的两个主体。从这两个主体出发,电动汽车市场内的各企业、组织和机构的市场行为和商业活动都是围绕政府的政策制度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展开的,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企业、组织和机构同行业间既存在合作关系,也存在竞争关系。图6描述的是在电动汽车市场成熟阶段,政府及消费者与市场中其他参与主体间的协同模式。
图6 市场成熟阶段参与主体的协同模式
在图6中,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和企业之间都保持着直接的联系,这种联系包括政策的执行与反馈、资金的流动、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信息的共享、消费者消费评价的反馈等,而政府与消费者间则存在着间接的联系,这种联系信息主要由企业承接和提供。表3是政府、消费者与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制造商、动力电池制造商、第三方组织和金融机构间的协同关系。
此模式下,政府继续引导电动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其奠定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基础,承担起电动汽车市场消费环境的监督职责,完善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平衡、高效及规模化发展的产业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等。此阶段下的电动汽车消费者巨大的消费需求为电动汽车市场内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带来了更多的利益增长点,也提升了这些企业、组织或机构的价值。同样,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在电动汽车市场成熟阶段也更容易得到满足和实现。
表3 市场成熟阶段参与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考虑到一般文献中对电动汽车商业模式主要分为合作、独立、租赁模式,结合以上分析进行定性分析。在市场起步阶段,联盟向消费者提供电动汽车“一站式”服务,是一种独立的运营模式;在市场成长阶段,由于消费市场在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消费者个人的特定服务,可以认为这是一种租赁模式;而在市场成熟阶段,各个主体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广泛,非常频繁,彼此更是一种合作的模式。本文研究了不同市场阶段电动汽车参与主体的商业协同模式,通过分析得知,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可单一的用合作、独立、租赁模式来区分。
4 展望
电动汽车代表了未来汽车市场发展的主流方向,其在实现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电动汽车在核心零部件的技术上和配套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存在缺陷和滞后,导致电动汽车商业化进展缓慢。虽然探索和创新电动汽车商业模式为实现电动汽车商业化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法,但是缺乏对市场参与主体关系的研究又同时制约了这种方法所能发挥的最大效能。
本文从层次结构的角度逐层次地分析了电动汽车市场参与主体的角色和功能,探讨了参与主体在市场各个发展阶段下的协同商业化模式。未来的研究工作将紧跟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进展情况,分析和研究具体的、可操作的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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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查黎)
Business Model for Coordinated Oper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s
HONG Binzhuo1, LIU Haoliang2
(1.Yangjiang Power Supply Bureau of Guangdong Power Grid Co., Ltd., Yangjiang Guangdong 529000, China; 2. State Grid Changsha Power Supply Company, Changsha, Hunan 410000, China )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study and explore business models suitable for China’s electric vehicle market, therefore, this paper builds a hierarchical structure of the business model for electric vehicles. In three lays including policy, enterprises and consumption, it discusses three coordinated business models of electric vehicle market participants such as governments, 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electric vehicle manufacturers, battery manufacturers, the third-party organizations and consumers. At last it expects future research work.
electric vehicle; business model; coordinated operation; market participant
2016-03-27
2016-05-27
10.3969/j.issn.1007-290X.2016.10.004
TM715
A
1007-290X(2016)10-0017-07
洪彬倬(1986),男,广东阳江人。工程师,工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运行。
刘浩梁(1985),男,湖南长沙人。工程师,工学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