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微信音乐传播
2016-11-22李松蔓
中图分类号:J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384-01
2016年第一季度末,微信每月活跃用户已达5.49亿,支付用户达到4亿左右,消费支出中娱乐占比53.6%,为58.91亿元。微信音乐传播作为微信娱乐中的重要板块,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现象,基于微信平台在现在社会中奠定下的重要交流工具地位,使得我们不得不探讨下微信音乐传播作为艺术传播中的分支,究竟有何可借鉴之处。
一、微信音乐的传播现象
众所周知,微信已成为传播音乐的主要渠道之一,微信音乐的传播屬于艺术传播的范畴。艺术传播即创作者经历艺术体验、艺术构思以及艺术实践后构造出的艺术作品的传递、交流和传承过程,其目的是赋予外在物质以情感,借以抒发艺术家对世界的感悟,并通过该创造形式感染、影响受众,净化受众的内心世界。微信音乐也不例外,微信音乐更多的表现为受众自发的传播喜爱歌曲,并通过该种方式标榜自己,借以发挥自己的影响力甚至是刷新存在感。
如今,微信音乐的传播已渗透进大众生活的角角落落,随处可见“朋友圈”的第三方音乐链接,微信公众账号里的音乐作品赏析以及MV传播,微信群对于音乐作品的讨论更是比比皆是,正如微信宗旨“改变人们的生活”一样,微信音乐多种多样的传播模式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人们的审美,甚至是自我认知。
二、微信音乐的传播模式
音乐作为感染人们精神世界的一种途径,其传播自然离不开模式的讨论,从微信音乐在日常生活中的渗透率来看,其传播模式的研究尤其重要,对于微信音乐传播模式的研究不仅是研究微信音乐传播的艺术热点现象,更是挖掘其对于其他平台音乐作品传播的意义,微信音乐的传播模式大致拥有以下两种:
1.点对点式的传播模式
首先,微信音乐的传播模式之一是点对点式的传播模式,即好友间将互相欣赏的音乐作品链接直接彼此发送或转发。该模式中音乐作品的传播主要依靠第三方平台同微信平台的绑定或者用户将喜爱音乐添加到微信平台的“收藏”功能,然后从该功能中将音乐作品直接发送至好友。
在该传播模式中,音乐作品的传播受众较为定向,好友间的熟悉度较高,传播广度较受限制,但是能够加强志同道合的朋友间的交流沟通,使关系链条更加紧密,加强互动,增强彼此间的愉悦感。
2.非点对点式的传播模式
另外,微信音乐的传播模式还拥有非点对点式的传播模式,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
2.1微信群音乐传播模式
微信群的音乐传播模式即用户向自己所在的微信群体中发布自己青睐的音乐作品。微信群体间的音乐作品传播类似于传播学中的群体传播,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认为人总是首先属于自己的“初级群体”或称为“首属群体”,该群体具有亲密、合作的特征,包括家庭、邻居和朋友等。除此之外的微信群类似于组织传播,属于群体传播的一种,具有较强的目的性。
2.2 “朋友圈”音乐传播模式
“朋友圈”即用户展示信息的渠道,用户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发布信息,只有自己的好友有权访问该类信息,陌生人至多开放十条状态,“朋友圈”音乐传播即向自己所在的朋友圈子中发布共享音乐信息。“朋友圈”的音乐传播较微信群的音乐传播范围更大,腾讯对于微信群的用户数量限制为一个群至多500人,而微信号的好友上限则为5000人,因此“朋友圈”的音乐作品传播直接影响人数是微信群音乐传播的十倍,效果较微信群音乐传播更为广泛。
2.3“微信公众账号”音乐传播模式
微信公众账号分为服务号、订阅号以及企业号,相对于上述“1对n”的两种微信音乐传播模式,微信公众账号的粉丝量可高达300万,其传播效果更为可观。受众对微信公众账号的关注大多为用户的主动行为,受众感受到的个人体验感较强,并且能引起兴趣使然的相似群体间的良好互动,对音乐作品的深度传播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受众的反馈机制其本质是对音乐作品的价值进行相互间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的内心需求。
三、微信音乐的传播特点
在艺术世界,艺术传播模式必然拥有其自身的传播特点,基于微信平台上的音乐作品传播也不例外,微信音乐的传播特点大致概括为以下四点:
1.受众为王的传播特点
微信平台更多的表现为自主化的传播者随性的传递信息。微信音乐的传播,顾名思义是基于微信平台传播音乐作品,其更多地表现为受众自身喜好的彰显,是新媒体时期受众中心化的表达,即“我喜欢什么,我热爱什么,由我说了算”的一种受众个性化体验。
2.“强关系”的传播特点
除了上面提到的受众为王的传播特点,微信音乐的传播还包括“强关系”传播。微信平台中,好友大多是自己熟悉的人,基本来自手机通讯录、QQ好友,这些受众之间基本属于现实社会中彼此熟知的人,亲密度高,彼此交集更加广泛多元,比起互相不认识的陌生人或者未曾谋面的网友间的“弱关系”,“强关系”显然更具传播力度和广度。
3.闭合接力式的传播特点
除了受众为王以及“强关系”的传播特点之外,微信平台上的音乐作品传播还拥有闭合接力式的特点。微信平台上的好友数量是受到限制的,并且受众发布的信息只有好友间可以看到,不在好友圈里的人们最多只能浏览十条状态甚至是没有访问权限,这种传播环境形成了一种相对封闭性的链条,但是多个相对的封闭性环境同时又组成了一个庞大的音乐传播环境,这种由“个体到个体”、“个体到群体”的接力式传播,逐渐增强了微信音乐作品的传播力度与效果,使微信音乐成为音乐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之一。
总而言之,微信音乐在当下形成的传播热潮并不是凭空实现的,出现这种现象的背后一定是技术、经济以及人文等共同因素的支撑,对于微信音乐的传播研究迎合了市场化的文化发展需要,对于其他途径的艺术传播更加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曾耀农,潘晶.《论艺术传播的效果》,艺苑文化视野.
[2]王玥.《微信中音乐传播模式的形态分析》,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年出版.
[3]张强.《当代“微信”的音乐传播模式观察》,北京:音乐文化产业,2015年.
[4]夏宁博.《论艺术传播的特征》,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年4月.
作者简介:李松蔓(1992-),女,汉族,山东人,广播电视专业硕士,学校:中国传媒大学,研究方向:传媒音乐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