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实施“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
2016-11-22王琨
王琨
近年来,山东省临朐县财政局把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和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强化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积极实施以发展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新模式,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相融合,助推脱贫致富步伐。
用活用好专项资金,扶持“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在资金安排上,向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倾斜。同时,依托本县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积极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创业扶贫贷款担保和贴息资金等项目,通过借款、补助、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农业特色产业,支持发展门槛低、市场稳、风险小、见效快的产业项目。通过合作社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有劳动能力、能够通过产业带动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产业扶贫。目前已筹集专项资金275万元,支持临朐县利康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家合作社发展特色种养殖,带动社会投资2835万元,帮助贫困户323户、贫困人口891人脱贫;筹集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临朐县隐士人家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带动贫困户280户、贫困人口680人脱贫;筹集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牛寨村委、黄谷村委依托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和景点开发,带动贫困户94户、贫困人口170人脱贫。
支持合作组织承担支农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贫困户脱贫。针对支农项目特点和合作社承担能力,重点把农作物田间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益性事业以及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从农业补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人才培训等方面,对农民合作组织予以支持。2016年筹集专项资金474万元,支持临朐相亮山楂合作社实施山楂基地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000亩,受益贫困村3个。项目建成后,解决了山楂基地灌溉水源缺乏问题,为贫困户增收创造了条件。
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民合作组织提供融资服务,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发放小额扶贫信贷,由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同时,建立小额扶贫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县财政联合县扶贫办,分别与县农村商业银行、聚丰村镇银行签订小额扶贫信贷三方监管协议,由县财政金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目前,已为九山镇青杨峪板栗专业合作社发放扶贫“富民生产贷”200万元,用于板栗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吸纳周边7个省定贫困村100多名贫困富余劳动力增收。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在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项目主体地位作用的同时,明确扶持条件、要求和标准,规范项目评审、项目立项、资金分配、资金拨付等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有关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管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组织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相关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充分发挥镇(街)财政就地就近监管优势,让镇(街)财政参与项目申报、审核、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完善农民合作组织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保障农户在承担支农项目中的利益。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朐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