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创建侦查活动监督平台 强化侦查监督显成效
2016-11-21
经验
10月10日,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东检察机关自2011年创建全国首个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以来,全面梳理法律监督节点和难点,突出监督的时效性、可操作性,将侦查监督环节常见监督事项精细分解为25类111项。截至今年8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平台取得明显成效。
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刘顺龙介绍,今年1至8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通过平台发现质量问题案件共2719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监督事项共计3590项。其中,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整改质量问题案件1405件,公安机关已整改反馈481件,如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整改反馈率达到100%,监督效果较好。4月到8月,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案件质量大幅上升,问题案件数均有大幅度下降,其中广州、东莞分别下降了69.5%和59.52%。
据了解,随着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的深入,检警工作合力形成“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新理念,开创了互利共赢的监督新格局。广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先后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刑事案件侦查监督和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衔接配合实施办法》。《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定期向公安法制部门提供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作为公安法制部门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检警合力从省级层面建立了侦查监督与侦查机关执法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大大提升了平台运行的刚性和实效。
今年8月,广东省检察院应邀参加最高检组织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座谈会并进行经验交流。此外,最高检专门发文部署在全国分两个阶段推广侦查活动监督平台。
刘顺龙表示,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已经成为广东检察机关的闪亮名片,广东省检察机关将依托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深入打造侦查监督升级强化版,让监督工作“横到边、竖到底”。(文/蒋佳伽 韦磊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