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上的中外弓弦乐器研究
2016-11-21周菁葆
□ 周菁葆
丝绸之路上的弓弦乐器出现比较晚,虽然其他的弦乐器,如箜篌,琵琶等早在远古时期就已经使用,气鸣乐器和膜鸣乐器也相继出现,可为什么弓弦乐器在中世纪才产生呢?不仅西亚,中亚的弓弦乐器出现晚,中国本土的弓弦乐器也较之其他乐器出现的晚,实在令人费解。
一 伊斯兰文献中记载的弓弦乐器
根据埃及音乐史家萨米·哈菲兹的《阿拉伯音乐史》研究,阿拉伯最早有两种弓弦乐器。其一是鲁巴卜:“鲁巴卜最早产生于波斯,它与古代阿拉伯拉巴卜尽管在名字上很相近,但样子有很大区别。鲁巴卜近似于乌德,有一个椭圆形音箱,前三分之一向上弯曲,与器柄相连。器面上蒙一层羊皮。鲁巴卜也是双层弦,每层大都有三条,有的张四条或五条弦。”
其二是西沙克-西沙勒:“西沙克-西沙勒这两个名字都是指一种样子近于古代小提琴的乐器。西沙克是土耳其语,西沙勒是波斯语。阿拉伯人在阿巴斯王朝把该乐器引入阿拉伯国家,并沿用了外国名称。该乐器首次出现于阿拉伯历史资料中是在公元903年,即阿巴斯王朝著名历史学家伊本·法吉西的著作中。乐器研究家伊本·埃伊比叙述西沙克的构造如下:
中国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团弓弦乐器演奏。
1.有一个椭圆的音箱,大都由核桃木制成。
2.有一个木制器柄,形状略长。
3.器面上蒙一层羊皮,只露音孔。
4.有一根较短的弓,外表缠一层马尾鬃。
5.下端有一块铁片,以便在演奏中琴弦放在地面上时垫用,起保护乐器的作用。”①
日本东京大学岸边成雄教授在《伊斯兰音乐》一书中记载:“拉巴布(Rabab),是一种拉弦乐器。在阿拉伯本土上流行的拉巴布(Rabab),是在一个纵剖半卵形共鸣体上插入一个长柄。从埃及到摩洛哥以及非洲北岸地域流行的拉巴布是梯形的。它与其他代表性乐器不同,在土耳其和波斯没有流行。在土耳其流行的是卡曼恰。拉巴布一般是二根弦,这一种称作歌手拉巴布。与此相对,有一根弦的拉巴布,称之为诗人的拉巴布。后者是在碗形的共鸣体上插入一个比较短的柄,把共鸣体放在膝头上演奏。这种拉巴布比较朴素,一看便可知它更接近拉巴布的原形。但是,拉巴布这个名称出现时记载的是两根弦。两根弦大约调成四度或五度(音高不定,一般是G-a或G-d)。弓自然是用马尾制成。拉巴布在中世纪传入欧洲,叫作“列比克”(Rebec),它成为小提琴的鼻祖。拉巴布也传到了东方,对东方也有重大的影响。”②
通过比较,萨米·哈菲兹所述的“鲁巴卜”应该是一种弹拨乐器,不应该算作弓弦乐器。其实,早期阿拉伯只有一种弓弦乐器,即:西沙克-西沙勒。由于作者没有图示,因此,我们还不清楚早期阿拉伯的“西沙克-西沙勒”究竟是什么样的乐器形制。萨米·哈菲兹说“西沙克”是土耳其语(突厥),“西沙勒”是波斯语,如果确实如此,阿拉伯的弓弦乐器应该是受到突厥音乐和波斯音乐的影响。萨米·哈菲兹还说:“西沙克-西沙勒首次出现于阿拉伯历史资料中是在公元903年,即阿巴斯王朝著名历史学家伊本·法吉西的著作中。”这说明阿拉伯的弓弦乐器早在公元10世纪已经开始使用。至于岸边成雄所述的拉巴布(Rabab)应该是稍后的情况。
二 伊斯兰细密画中的弓弦乐器
细密画是伊斯兰绘画艺术的主要代表。它以书籍插图为主,流行于公元12-16世纪。细密画虽然主要描绘历史和社会生活题材,但在色彩和造型上往往追求想像和抽象的美而不讲究写实。在发展中形成几个不同的阶段和流派,分别受到西方和中国绘画的影响。
细密画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公元3-7世纪波斯帝国萨珊王朝时期和8世纪摩尼教的绘画传统。萨珊王朝艺术具有用自然主义手法描绘动物形象和变形手法创作装饰性图案及抽象几何形图案的双重倾向。细密画中具有波斯细密画工妩媚的画风。许多人物是波斯人的形象,圆圆的脸型和公元14世纪细密画上人物很相似。花卉和程式化的簇叶也显示了公元15世纪帖木儿时代细密画的萌芽。
现存最早的手抄本插图是公元10世纪一本从希腊文编译的天文学著作《星座图说》插图。作者阿卜德·拉曼·苏菲(903-986)将书中所有星座描绘成各种人物形象,为后来大批出现的类似插图开辟了道路。这些插图多半是模仿拜占廷的画风。
真正的伊斯兰细密画开始于公元12世纪阿巴斯王朝,至13世纪盛极一时。这一时期的统治者特别喜欢搜集、收藏手抄本,更喜欢用绘画装饰书籍封面和作为插图,因此大大鼓励了细密画的发展。当时的主要画派是巴格达画派,也称阿巴斯画派或伊拉克插图画派。至今留存的作品被认为是中世纪手抄本插图中的佳作。因此,那些早期手抄本插图中的人物形象、服饰、动作和自然景物的描绘,甚至着色等都带有基督教福音书插图的痕迹。就作品的神韵而言,巴格达派不像古代波斯绘画,而是接近于阿拉伯和拜占廷绘画。画中人物形象多是典型的赛姆族脸型:鹰钩鼻,椭圆脸,连鬓胡须,姿态和动作粗犷有生气,并且都带有拜占廷画像中严峻、冷漠、道貌岸然的神态,不像后期波斯细密画中人物那样文质彬彬过分秀媚的样子。另外,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与两河流域古巴比仑和亚述的绘画也有相似之处。巴格达派的画家兼收并蓄,在公元13世纪时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而完整的风格,并且明显地表现出伊斯兰教传统的美学观。他们作品的题材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土耳其的细密画,在公元12—13世纪赛尔柱时期的作品反映了当时伊斯兰绘画的风格。代表作是现藏于托普卡皮·萨雷伊博物馆的独一无二的手抄本《伐尔卡和古尔沙》。这是一部公元7世纪阿拉伯传奇文学的文本,插图作于公元13世纪前半叶。作者是被称为“教长”的科尼亚人阿卜德·穆明·本·穆罕默德·科伊。其中7l幅插图抒情效果不亚于文章本身,是那个时期抒情风格插图的最佳典范。奥斯曼帝国时代的土耳其,早期在都城埃迪尔内有一个宫廷画派,受当时花拉子模画派的影响,但是对自然细节的描绘、有力的轮廓线以及某些服饰特点的刻画仍然具有典型的土耳其风格。
公元15世纪的帖木儿王朝是伊斯兰细密画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以赫拉特和撒马尔罕为中心。这些地区的作品都体现了巴格达传统和中国画风的进一步融和。波士顿博物馆收藏的一幅绢画纯属中国明代花鸟画的风格。画上喀斯鲁王和希琳这一对恋人,穿戴的是波斯服饰,但却是中国人的脸型。专家也难以判断究竟是波斯画家画的中国画,还是中国画家画的波斯画。法国国立艺术馆所藏《穆罕默德启示录》中的插图亦是赫拉特派的作品。画上的云是灵芝式的;云端里的天使是中国人的圆脸;先知和他的弟子们则是典型的阿拉伯人。③
奏乐天使,公元10世纪
通过上述细密画的简单回顾,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伊斯兰细密画中的弓弦乐器的背景,对于我们判断弓弦乐器的历史比较有帮助。我们从德国莱比锡音乐出版社1966年初版,1976年第2版的《图片音乐史·伊斯兰》第三卷第二册中可以看到最早的弓弦乐器的描绘是在公元10世纪。④
奏乐天使绘画正是出于阿巴斯王朝伊斯兰细密画的开始时期,其中演奏弓弦乐器的人物形象、服饰、动作和自然景物的描绘,甚至着色等都带有基督教福音书插图的痕迹。这是目前我们看到的最早的弓弦乐器的描绘。演奏者是一位女性,眼睛非常有特点,与古罗马人物的眼睛相似。其演奏的弓弦乐器是比较小的那种,琴身较短,用弧线的弓拉奏。从图中我们还不清楚是几根弦。
第二幅图是安德鲁西亚时期的弓弦乐器。从公元8-15世纪,阿拉伯人一直统治着西班牙地区。阿拉伯人把先进的音乐艺术引入西班牙,西班牙的音乐事业从此得到了迅速发展,其中音乐艺术步伐迈得最大、最明显的是在后伍麦叶王朝建立以后。阿卜杜·拉赫曼一世统治时期,王公贵族大小宫殿里都组织了音乐队,每个音乐队有几十名歌女,统称为“吉瓦利”或“吉亚”。阿拉伯人在安德鲁西亚时期的统治,不仅为西班牙留下了宝贵的音乐财富,还把音乐种子遍洒历经的各国,最后又把这一具有独特风格的民族音乐带给了阿拉伯各国,为阿拉伯音乐增添了灿烂的鲜花。由于安德鲁西亚音乐的影响,突尼斯、摩洛哥和阿尔及利亚等国的音乐开始蓬勃发展起来……⑤
这一时期阿拉伯的拉巴卜(Rabab)在安德鲁西亚流行。安德鲁西亚的乌德(ud)有九根弦,这种曲项的乐器比较少见。安德鲁西亚的拉巴卜(Rabab)比较小,两根弦,用弧线的弓拉奏,是公元13世纪的乐器。
第三幅图也是安德鲁西亚流行的弓弦乐器。从图中我们发现这一时期的拉巴卜(Rabab)已经发展到三根弦。演奏者像是一位修女,其头后描绘有光圈,是公元1390年的绘画作品。
第四幅图是埃及绘画中的弓弦乐器。自从正统哈里发领导的伊斯兰教运动取得节节胜利以后,阿拉伯音乐逐渐发展起来,紧紧跟随它的是阿拉伯各种艺术的启蒙。到了埃及法蒂玛王朝,阿拉伯艺术界已经出现了颇为可观的繁荣局面,其中音乐活动是最引人注目的。公元10世纪中叶,阿拉伯世界的两地文明(以东方大马士革为中心的文明和以西方安德鲁西亚为中心的文明)传入了埃及。这个时期埃及涌现了大批的音乐家。阿拉伯音乐从法蒂玛王朝到20世纪初在埃及一直得到发展。我们看到的这幅图,是古代埃及的乐师,头缠白巾,身穿袷袢。正在演奏三根弦的拉巴卜(Rebab)。这幅图绘于公元14世纪。
第五幅图是波斯的弓弦乐器。这时,波斯人把这种弓弦乐器称作卡曼彻(kamaeche),从图中我们得知波斯最早的形制是两根弦。无论是从乐器的形态还是名称上看,都与阿拉伯世界的拉巴卜(Rabab)已经不相同。这幅图绘于公元14世纪中叶。
阿拉伯装饰画中弦鸣乐器演奏图,公元14世纪
第六幅图描绘的是波斯古代传说中魔鬼演奏的卡曼彻(kamaeche),这时的卡曼彻(kamaeche)已经发展到四根弦,是公元1450年前后的作品。
波斯-阿拉伯乐器图,公元14世纪中叶
魔鬼奏乐,卡曼恰图,公元1450年前后
第七幅图是公元15世纪波斯伊斯法罕细密画中的卡曼彻(kamaeche)。演奏者是一位波斯女性。头戴丝巾,留长发,身着红色外衣,坎肩和淡绿色长裙,盘腿弹奏,旁边是手鼓伴奏。虽然没有描绘是几根弦,但是,卡曼彻(kamaeche)的音箱部分描绘的非常细致。
第八幅图是公元14-15世纪的帖木儿王朝时期的作品。这时的作品体现了巴格达传统和中国画风的进一步融和。我们看见绘画中的人物都是蒙古人种,但是,服饰却是古代伊斯兰风格的。演奏的乐器用大型的乌德(ud),有六根弦,应该是低音乌德(ud)。此外有两个手鼓,一个六弦的弹拨尔和一只奈伊,其中的卡曼彻(kamaeche)没有描绘出具体的弦数。这组乐队正为王妃们演奏抒情曲。
第九幅图描绘的是帖木儿王朝时期野外帐篷中的歌舞艺术。帐篷中间是王妃给国王献酒,两位少女翩翩起舞。乐队伴奏中有竖箜篌,手鼓,卡龙和卡曼彻(kamaeche)。虽然没有细画琴弦,但是演奏的姿势和乐器的形态与当代伊朗使用的乐器完全相同。⑥
三 阿拉伯国家的拉巴布(Rabab)
阿拉伯国家是20个国家的泛称。在亚洲西部有叙利亚、伊拉克、黎巴嫩、约旦、沙特阿拉伯、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也门民主共和国、科威特、巴林、阿曼、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十二国,在非洲东部有苏丹、索马里,在东北非有埃及,在北非有利比亚、突尼斯、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在西非有毛里塔尼亚。
阿拉伯国家的音乐历史,大致可以分为史前时期、蒙昧时期、伊期兰时期三个阶段,在每一个时期又有着不同的发展变化。在史前时期,阿拉伯就有着发达的文化。如非洲东部产生了孟斐斯文明和底比斯文明,亚洲西部创立了苏美尔-阿卡德文明、巴比伦文明、喜特文明、亚述文明等。在东方艺术中,埃及、亚述、巴比伦文明占有重要地位。有关这一时期的音乐,史书中记载得很少,只有些简单的歌曲。游牧的贝都因人音乐分为胡达和纳斯勃。“胡达”是牵骆驼人的歌曲,其悠长的节奏与骆驼平缓的步伐相合拍。“纳斯勃”是贝都因青年骑着骆驼时唱的歌曲。蒙昧时期的阿拉伯音乐是以闪族文化为基础的。
伊斯兰时期的音乐又分为四个阶段:兴盛期(公元632—750年),由正统的哈里发时代和伍麦叶王朝组成;全盛期(公元750一847年),是阿巴斯王朝时代,这时阿拉伯人的音乐发展到鼎盛阶段;衰退期(公元847一1258年),阿拉伯人的音乐在经历了不到一个世纪后就开始衰退;停滞期,从13世纪一直到19世纪,阿拉伯音乐始终处于漫长的停滞阶段。这中间先后经历了蒙古人、突厥人的统治。公元16世纪土耳其打败了埃及、叙利亚,从而使伊斯坦布尔变成了伊斯兰世界的中心。阿拉伯处于奥斯曼帝国统治之下,其艺术进入了长时间的崩溃期。直到穆哈迈德·阿里(公元1805-1848年)时期,阿拉伯的传统音乐才得到复苏。19世纪阿拉伯音乐形成了五种不同的音乐风格,分别属于五个不同的地区,即伊拉克、叙利亚、埃及、北非和阿拉伯半岛。
(一)叙利亚的拉巴布(Rabab)
叙利亚位于亚洲西南部,主要是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这里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远古时代的苏美尔-阿卡德文明、巴比伦文明、喜特文明、亚述文明都曾在这里诞生。他们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创始者。叙利亚是埃及和阿拉伯文化传播的媒介地。古代亚述与埃及新王国同处一个时期,其文化成为阿拉伯音乐的一个中心部分。
叙利亚的古典音乐叫“穆瓦莎赫”,共有10个调式,即:拉斯特(Rast)、巴雅特(Baiati)、萨巴(Saba)、尼哈万(Nihawand)、乌尔法里(Urfali)、萨甘(Sangan)、希贾兹(hiiaz)、费拉尼(furani)、阿拉布尼(Araibuni)、纳瓦(Nawa)。
其中拉斯特相当于C大调音阶,巴雅特是D大调音阶,纳瓦是D小调音阶,希贾兹是以四度音阶构成的。萨巴是包括一个四分之三音程的音阶,其中包括把E和B都调为一个降四分之一的音,并把D音做终止音。因此,在叙利亚,除了阿拉伯音阶外,还有大小调主调式,而这正是古叙利亚调式体系的幸存者。
叙利亚的套曲形式叫作“瓦斯拉”(Wasla),一般由器乐曲做序奏,常用萨马依或巴斯拉夫做前导,然后演奏3至5种穆瓦莎赫。所谓“穆瓦莎赫”就是叙利亚的一种声乐形式,是叙利亚的传统艺术。这种声乐在北非和东非的阿拉伯国家也流传。
叙利亚的拉巴布
叙利亚的弓弦乐器主要有拉巴布(Rabab),只有一根弦,用马尾制做,共鸣体为长方形,但是琴体两侧成索进去的弧线。它在阿拉伯各国广泛使用,尤其是在牧区,多由游牧人吟诗演奏。这种乐器起源于阿拉伯半岛,是南部阿拉伯人发明的。⑦
(二)阿拉伯半岛的拉巴布(Rabab)
这里,我们着重介绍阿拉伯半岛的沙特阿拉伯和约旦的弓弦乐器。“沙特阿拉伯”一词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是“幸福的沙漠”。沙漠约占沙特全国面积的一半,沙特的许多乐器、传统音乐作品及舞蹈都与沙漠有关。沙特的居民主要是阿拉伯人,其中以生活在沙漠上的“贝都因”人最著名。“贝都因”人号称“真正的阿拉伯人”,他们不仅保持了古代阿拉伯人传统的生活方式,还保存了许多古代流传至今的音乐艺术作品。在节日里,“贝都因”人常常在沙漠上歌舞,他们穿的白长袍和其他颜色的民族服装与沙漠宁静而单调的色调形成强烈的对比。
“贝都因”人的乐器主要有手鼓、铃鼓、塔不拉鼓和独弦的拉奏乐器“拉巴布”(Rabab)。其中以“拉巴布”最为著名,据说它是一位贝都因妇女发明的。这位妇女在部落之间的仇杀中被人割掉了舌头,她最亲爱的儿子也被人杀死。为了追悼死去的儿子,她用木板钉了一个方框,两面蒙上羊皮,中间插一根木棍做琴杆,用羊肠制成一根弦张在琴箱上,用弓子拉出悲哀的曲调。“拉巴布”最早在贝都因人中流行,后来传遍了阿拉伯世界。
约旦五分之四的国土被沙漠所覆盖,那里生活着贝都因人,他们的音乐是牧区音乐的代表,保存了许多伊斯兰教兴起以前的阿拉伯音乐的特点。贝都因人的音乐主要是民歌,有庆祝诞生歌、儿歌、情歌、叙事歌、婚礼歌、哀悼死者歌、劳动歌等多种不同的体裁。贝都因民歌一般都用无半音五声音阶或带有中立音程的五声音阶,旋律非常短小,短的只有两个小节,长的也只不过是四五个小节,音域一般只有四五度,从不超过六度。
贝都因人根据在沙漠上生活的感受,用充满激情的音调唱出自己的心声。因为要用唱歌来摆脱在沙漠上长途跋涉的寂寞,所以贝都因歌曲的歌词都很长,许多歌都能用一个很短的旋律反复演唱好几个钟头。根据阿拉伯音乐史记载,最早的阿拉伯歌曲是一种叫“胡大”(Huda)的驼运队歌曲.它是赶骆驼的人配合着骆驼行进步伐的节奏唱的,其曲调和骆驼行走的节奏相吻合。目前在约旦的贝都因人中还流行着这种歌,全曲为四四拍,只有三小节。
约旦的拉巴布
贝都因人中流行乐器是独弦乐器“拉巴布”(Rabad),这种乐器的音箱是一个长20厘米、宽30厘米、厚度6厘米的长方形木匣,比叙利亚的琴体方一些。两面都蒙皮,中间插有一个约35厘米长的木棍做琴杆,上张一弦,用马尾弓拉奏。⑧
(三)北非的拉巴布(Rabab)
北非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和利比亚四国的统称。其音乐形式,在阿拉伯音乐史中称作“安达卢西亚努巴”。它最初从巴格达流传到西班牙的科尔多瓦地区。13至17世纪,这种音乐形式又从西班牙返回到它的家乡-北非。自19世纪起,它正式成为北非世俗音乐中的重要形式。
阿尔及利亚有悠久的历史。在公元前3世纪,当地土著柏柏尔人就在阿尔及利亚建立过王国。阿尔及利亚目前有3,000多万人,其中80%是阿拉伯人,20%是柏柏尔人。由于历史悠久,又有不同的民族,传统音乐品种非常丰富,其中最著名的有古典音乐“努巴”(Nuba)等。
阿尔及利亚所有的乐队无一例外都是由同一性别的人构成,没有男女混合的乐队。阿尔及利亚是男女分工保持传统音乐遗产的。传统音乐品种中的“努巴”、“阿如比”、“哈吾兹”主要在男人中传承,表演者都是男性;“卡坠娅”、“哈乌非”却由妇女传承,表演者都是女性。这种男女分工、各负其责、保存传统音乐遗产的现象在全世界都不常见。
阿尔及利亚音乐中也使用拉巴布(Rabab),但是其音箱则基本是长方形,也是只有一根弦,用马尾弓拉奏。
摩洛哥是“马格里布”中最西边的一个国家,它地处地中海南岸。北隔直布罗陀海峡和西班牙相望,最窄处只有14公里。摩洛哥全境大部分为阿特拉斯山盘踞,但通过地中海,可与亚洲国家联系。从古至今,这里一直是欧、亚、非交通的要道,是三大洲文化交流与汇合之地。摩洛哥的主要居民是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他们都有非常丰富的传统音乐遗产。
摩洛罗哥的拉巴布
摩洛哥的古典音乐“努巴”由五段组成,每一部分称作“达布卜”,即:巴西特、卡依姆瓦斯尼夫、巴格依里、古达姆、达尔克。每一部分都以一段叫作“陶西亚”的乐曲开始,其中穿插几句叫作“布赫亚”的无节奏的道白。声乐部分也叫作“穆瓦莎瓦”,节奏多用3/8,6/8,8/8和2/8拍。
但是,摩洛哥的拉巴布(Rabab)与上述国家的并不相同,是在一个纵剖半卵形共鸣体上插入一个长柄。其乐器也是只有一根弦,用马尾弓拉奏。
“您送我去澧州中学吧。”看她露出一丝窘意,我打住调侃。这么晚去澧州,她有些迟疑,对我一番上下打量,在确定我不像个坏人后便把犹豫和不决抛进了澧水河。
伊拉克的贡扎
(四)伊拉克的贡扎(Goza)
伊拉克位于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其远古居民是苏美尔人。他们于公元前五千年就定居在两河流域,在那里建立了古老的文化。后来巴比伦人占领了两河流域,之后亚述人又统治了这个地区,最后,由迦勒底人在这里建国。苏美尔人、阿卡德人、巴比伦人、亚述人和迦勒底人先后在两河流域创立了古代文明。后来波斯人、希腊人、突厥人、蒙古人相继来到这个国家。伊拉克的首都巴格达,曾是阿巴斯王朝的都城,公元8世纪是阿拉伯音乐的中心地。自1258年巴格达被蒙古旭烈兀征服后,伊拉克一直处于外族的统治之下,尤其是土耳其的统治。
伊拉克音乐融合了上述民族文化,形成了独特风格的古典音乐马卡姆。它既不同于波斯、土耳其,也不同于其它阿拉伯国家。伊拉克音乐的核心是古典音乐马卡姆,它是阿拉伯音乐中最完善的马卡姆形式。可以分成三个色彩区:北部曼苏尔风格;中部巴格达风格;南部巴士拉风格。这三种风格代表了伊拉克马卡姆音乐的特点。伊拉克音乐使用的弓弦乐器与阿拉伯其他国家的不同,其乐器的音箱体是圆形,而且有四根弦,名称也不叫拉巴布(Rabab),而是叫贡扎(Goza)。这种乐器应该是受到波斯弓弦乐器的影响。⑨
总 之 ,阿 拉 伯 的 rebab(阿 拉 伯 语 الربابة或ربابة-),也叫 rebap,rabab,rebeb,rababah,或Al–rababa,是一种弓弦乐器,其名称不迟于公元8世纪,是通过北非,中东和远东地区的伊斯兰贸易路线传播的。阿拉伯的rebab通常比较小,由圆润细长的琴体组成,最初有一根弦,后来则发展到两根或三根弦。音域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超过一个八度的很少)。
四 土耳其的卡曼彻(kamaeche)
土耳其,英文写作Turk或Turker,其意就是突厥。土耳其是由唐代从西域迁往小亚细亚的突厥人建立的国家,其民族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融合过程。公元13世纪,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西北安纳托利亚建立。其势力逐渐扩张,于公元1453年攻陷君士坦丁堡,推翻了拜占庭帝国,进而于15世纪出兵灭塞尔柱王朝。公元1517年,奥斯曼帝国征服了埃及、叙利亚,消灭了马姆娄克王朝,并以埃及为中心向东挺进。公元1524年,奥斯曼帝国从波斯人手中夺得伊拉克,最后占有波斯,成为横跨欧、亚、非三大陆的强大帝国。
土耳其音乐文化有着不同的地方色彩,安纳托利亚东部因为与阿塞拜疆接邻,所以带有阿塞拜疆的风格。安纳托利亚东南部与伊拉克、叙利亚接邻,因此具有阿拉伯文化的特色。安纳托利亚西部与希腊相接,而这个地方是多利亚、费里基亚、里第亚、爱奥利亚、伊奥尼亚各族移民创造的希腊文化的中心。土耳其的特利基亚地区位处欧洲,与保加利亚有共同的文化。土耳其的首府伊斯坦布尔曾经是拜占庭帝国的都城,因此这个地区的文化则受到古罗马文化的某种影响。
鼎盛的奥斯曼帝国,其疆域从奥地利边疆和俄罗斯南部一直伸展到中亚,从摩洛哥伸展到阿拉伯半岛。因此在土耳其音乐中就不可避免的受到上述各国音乐的影响。但是土耳其音乐始终是以突厥文化为核心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给波斯、阿拉伯以深刻的影响。公元14世纪土耳其音乐便开始广泛传播。
土耳其的卡曼彻演奏
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卡曼彻
土耳其的古典音乐叫玛卡姆,“玛卡姆”种类繁多,部分来自波斯-阿拉伯,部分为土耳其人所创造。最基本的玛卡姆有13种,使用两种弓弦乐器。其一是卡曼彻(kamaeche),乐器不大,形制是一种长棒状,有三根弦,定弦为四度,音色沙哑。
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地区,也演奏卡曼彻(kamaeche),但是乐器形状不一样。琴体呈梨状,也是三根弦,用小提琴的弓子拉奏。
其二是列巴布(Lebab),也是弓弦乐器,共鸣体为一葫芦状,有三根弦。民间中用肠衣做弦、马尾做弓。这种乐器琴体虽然与阿拉伯乐器相似,但是阿拉伯的拉巴布(Rabab)只有一根弦,而土耳其列巴布(Lebab)使用三根弦。
奥斯曼土耳其时还有一种坦布尔,它既可以作为弹拨乐器,也可以是弓弦乐器。这在其他地方似乎是绝无仅有。弓弦的奥斯曼坦布尔叫做yayli tanbur,一般用马尾弓演奏。令人遗憾的是弓弦坦布尔在19世纪就几乎绝迹,当时西方的小提琴一度取代了几乎所有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弓弦乐器。近代伟大的土耳其演奏家Cemil Bey重新发掘了弓弦坦布尔的演奏技巧,使之留存至今。⑩
五 阿塞拜疆的卡曼恰(kamança)
阿塞拜疆共和国的人口有800多万,其中80%是讲突厥语的阿塞拜疆人,俄罗斯族和亚美尼亚族则是主要的少数民族。因为阿塞拜疆人的祖先来自中亚,包括西迁的匈奴人、西徐亚人和乌古斯等不同的讲突厥语的部落,所以阿塞拜疆人的语言、文化与中国突厥语民族有较多相似之处。阿塞拜疆传统音乐包括民歌、器乐、歌舞、说唱和木卡姆五类,其旋律既古朴,又优美动人。古朴动人的阿塞拜疆的传统音乐记录着这个民族的历史和心灵对生活的感知。
阿塞拜疆的木卡姆是由序曲“巴尔达什特”(Bardasht)和若干歌曲、器乐曲构成的套曲,有拉斯特(Rast)、伊拉克(Iraq)、那吾如兹(Novruz)、伊斯 法 罕 (Isfa—hanek)、黑 萨 (Hissak)、乌 夏 克(Ushak)、拉哈维(Rahavi)、泽拉夫汗(Zorafhan)八套。木卡姆的名称有的是地名,如拉斯特、伊拉克、伊斯法罕;有的说明调式特有的情绪,如“乌夏克”的意思是“激情”。阿塞拜疆的木卡姆一般用手鼓、纳格拉鼓、卡曼恰(kamaecha)和塔尔演奏。
kamānche或kamāncha是源自波斯语:کمانچه,阿塞拜疆称作kamança。
这种kamança广泛使用于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古典音乐。传统卡曼恰kamancha有三根弦,但现代通用四根弦。
土耳其和亚美尼亚的kemenche与阿塞拜疆的kemençe是一个非常类似的乐器,所不同之处在于乐器的大小和声音的不同。
阿塞拜疆民间的卡曼恰(kamança)是三根弦,用弓拉奏。此外还有一种阿塞拜疆人创造的低音卡曼恰(kamança),则是由四根弦组成。[11]
六 伊朗的卡曼恰(kamāncha)
伊朗,历史上称作波斯,是一个具有四、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波斯的远古居民是雅利安人种,他们约在公元前15世纪左右迁徙到伊朗高原。最初出现在伊朗历史舞台上的是朱提亚人,他们于公元前708年建立了朱提亚帝国。公元前7世纪灭了亚述帝国,势力向小亚细亚扩张。公元前550年,波斯被居鲁士(Cyrus)征服,公元前546年其势力已扩及到印度,公元前521年,其版图从伊朗到小亚细亚、埃及。但是到公元前330年,波斯帝国被马其顿(Macedonia)王亚历山大所灭。从公元前330一前250年,波斯都处在希腊各王朝的势力之下。与此同时,有一支伊朗民族在科尔萨巴德获得成功,这就是帕尔提亚人(Parthians),即中国史书中所称的安息人。这个民族中混有月氏人的成分。
从公元前250年到公元224年,安息的阿萨栖兹王朝与希腊的塞流西朝一直不停地争战,波斯文明处于冬眠状态。公元224年至652年,是波斯的萨珊王朝时期,也是波斯文明的兴盛时期。但是波斯在西方仍要抗拒拜占庭人,在东方则要抵御突厥的势力。公元3至7世纪,虽然战争仍未结束,但是在波斯国内却由于民族主义和宗教虔诚主义的影响而加强了民族情感,恢复了传统的民族艺术,形成了既不同于亚述系统的阿开密尼朝艺术,又不同于穆罕默德艺术的萨珊朝艺术。但是不久,波斯即遭到阿拉伯人的入侵,伊斯兰教自此开始统治波斯。到公元10世纪,萨曼王朝建立,开始了波斯的文艺复兴。但到公元11世纪时,波斯东西二部都被突厥人所灭。这些突厥人来自中亚,在波斯建立了第一个突厥王朝,即伽色那王朝(Ghaznavids)。
伽色那王朝的马穆德是最早信奉伊斯兰教的一个君主,在他的统治下,波斯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公元1040年,伽色那王朝被另一个突厥的塞尔柱王朝(Seljuks)推翻。公元1072—1092年,塞尔柱帝国处于鼎盛时代,不仅占有全部波斯,而且占有伊拉克、叙利亚和小亚细亚,成为一个疆域辽阔的大帝国。到公元1194年,塞尔柱王朝被另一个突厥王朝-花剌子模(Khwarizm)诸王所建的王朝推翻。他们从公元1194年到1220年一直统治着波斯。公元1220年,蒙古人开始疾风暴雨般进攻波斯,几个月之内灭掉了花剌子模王朝。到1258年,可汗旭烈兀占领了巴格达,并在波斯建立了伊尔汗王朝。从公元1256-1336年,以阿塞拜疆的大不里士为中心一直统治着这一地区。公元14世纪末,帖木儿统一了波斯。公元1495年帖木儿死后,其子沙·哈鲁于公元1405-1445年继续统治波斯,建都于赫拉特。公元1447-1449年,是帖木儿王朝文艺复兴时期,这一时期产生了察合台文学,伊斯兰-突厥文化对波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伊朗原始的卡曼恰
帖木儿王朝于公元1500至1501年,被成吉思汗王朝后裔、蒙古的舍伊巴尼王朝逐出伊朗东部,迫使其君主巴布尔逃亡印度。他在那里建立了莫卧儿帝国。从公元1500至1599年,波斯一直在舍伊巴尼王朝的势力下,这一时期,其文化完全是突厥式的。从11世纪以来,斯波几乎完全在突厥人或蒙古人的统治之下。
直到16世纪末,一个起源于阿塞拜疆的波斯种族的萨法维王朝,推翻了异族统治,才使波斯重新恢复了对自己命运的掌握。
波斯与印度一样,历史上不断受到外族的入侵,因此在其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过去人们只注意到波斯文化对东西方的影响,但是只要回顾一下历史就会发现,月氏人、柔然人、突厥人和蒙古人把中国文化艺术也同样地带到了波斯。
伊朗的古典音乐,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公元7世纪以前为非伊斯兰音乐时期,其中3世纪以前为波斯音乐的兴盛时期。公元204—642年萨珊王朝时,波斯文化则进入全盛时期。公元7世纪后,在伊斯兰教传入到波斯的一千多年中,由于外族的侵入和宗教的束缚,波斯音乐文化处于一个相当漫长的停滞状态。
伊朗音乐在本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吸收了东方音乐的某些乐论,从而产生了独特的古典艺术-达斯特加赫。传统的达斯特加赫只有七个,此外还有五个副格类型,从而形成了十二个具有固定名称的达斯特加赫。
伊朗的古典音乐经常使用卡曼恰(kamāncha)演奏。卡曼恰是一种弓弦乐器,共鸣体为一半椰子状,面用软木。原始的卡曼恰用羊肠衣制弦,弓用马尾制做,只有两根弦。绘于公元14世纪中叶的波斯细密画中的卡曼恰(kamaecha),就是两根弦。无论是从乐器的形态还是名称上看,都与阿拉伯世界一根弦的拉巴卜(Rabab)已经大不相同。这显然是波斯人的贡献。我们在伊朗民间可以看到有三把卡曼恰(kamāncha)的演奏,一种叫扎尔布(Zarb)的膜鸣乐器为其打节奏。
后来伊朗的卡曼恰演变为三根弦,可能受到土耳其三弦的卡曼彻(kamaeche)影响。
现在伊朗通用四根弦的卡曼恰(kamāncha)演奏,近代还改用钢丝弦做琴弦。伊朗的卡曼恰(kamāncha)还与印度的西塔尔(Sitar)合奏,使西亚音乐与南亚音乐融合一起,奏出美妙的乐声。[12]
七 阿富汗的沙林达(Sarandan)
伊朗的卡曼恰和扎尔布演奏
伊朗的四弦卡曼恰与印度的西塔尔合奏
阿富汗位于三个地区(即中亚、波斯和印度)交接处。在历史上,各种文化在不同的时期都对阿富汗发生过影响。但在人种起源和语言方面,阿富汗显然更接近于中亚及近东,而不是印度。阿富汗人中大多数是伊朗人种,主要集中在普什图(Pashtuns)。其中百分之五十讲西伊朗语,百分之三十讲塔吉克语。此外突厥人也占有重要地位,主要是乌孜别克人和土库曼人。
在阿富汗古典音乐中存在有两种马卡姆形式。其主要的一种是俾路支人、哈扎拉人中流传的类似波斯的达斯特加赫音乐。阿富汗的这种传统音乐属于伊朗文化圈。另外一种是塔吉克的马卡姆音乐。塔吉克人除分布在阿富汗外,还分布在俄罗斯和中国新疆。塔吉克语属于印欧语系伊朗语支。塔吉克马卡姆音乐基本上有两个类型,即平原塔吉克音乐和山区塔吉克音乐。阿富汗的古典音乐很受波斯、突厥和印度音乐的影响,从某种意义讲,阿富汗马卡姆音乐就是这三种音乐融合的产物。
阿富汗的弓弦乐器主要有“沙林达”(Saranda),与印度的“沙朗吉”同属弓弦乐器,但是,乐器的形制则完全不同。原始的“沙林达”(Saranda)的琴体是长方形,中间插上一根琴柱,只有两根弦。其乐器既与阿拉伯和土耳其不同,也与伊朗的卡曼恰(kamāncha)不相同。
阿富汗沙林达演奏
阿富汗的沙林达
阿富汗的“沙林达”(Saranda)由共鸣箱、琴头、琴杆、弦轴、琴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构成。共鸣箱呈扁长方形,用铅铁板弯合制成。箱长24厘米、宽18.5厘米、高11厘米,琴箱正面靠外侧开有装入琴杆的通孔,右侧箱壁中间开有一个圆形出音孔,孔径3.5厘米。琴头、琴杆用一块木料制作,民间常用松木或柳木制成,上细下粗,呈圆锥形,全长56厘米。琴头顶端稍细,弦槽后开,两侧设有二至四个核桃木T形弦轴。琴杆为圆形柱状体,无按弦指板,上端设有环形山口支弦,下端装入琴箱中并露出箱外。琴箱正面置有支弦琴马,琴马用核桃木或杏木制作,呈圆拱桥形,马长3.3厘米、高1.9厘米、宽0.5厘米。张二至四条钢丝弦,里弦最粗,依次渐细,外弦最细。琴弓用柳木或杨木制作弓杆,两端拴系一束马尾为弓毛,弓长45厘米。演奏时,将琴置于左腿上,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马尾弓沾松香在弦外拉奏。为四度关系定弦。两弦者定弦为:a、dl。发音清脆,音色明亮。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歌唱及民间舞蹈伴奏。阿富汗的“沙林达”(Saranda)主要在俾路支人中常用。这个乐器后来发展为带有八根共鸣弦,但主奏弦仍为两根的低音乐器。目前,这种“沙林达”(Saranda)经常在阿富汗使用。[13]
八 印度、巴基斯坦和克什米尔的沙朗吉(Sarangi)
印度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远在公元前两千多年,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就已经有了发达的城市文明。大约公元前12世纪左右,游牧于中亚地区的雅利安人从西北进入印度,将达罗毗荼人赶到了南方。之后一千多年中,创造了印度文明的“吠陀时代”和“史诗时代”,产生了《娑摩吠陀本集》(又名《歌咏明论本集》),这些歌词供祭祀时演唱。
公元前6世纪,波斯的居鲁士帝国征服了印度河和喀布河流域,西亚文化开始传到印度。公元前4世纪,亚历山大东征,占据了北印度。公元前二百年左右,大月氏人(原居中国敦煌、祁连一带)进入印度西北部,建立贵霜王朝,促进了中国和印度的文化交流。
公元3世纪,旃陀罗·笈多一世建立了笈多王朝,但是,笈多王朝的周围仍是塞种人和贵霜人的小王国。笈多王朝时建立了举世闻名的阿旃陀石窟,反映了印度的绘画和建筑艺术水平。后来,笈多王朝被从北方来的厌哒人(即白匈奴)所灭.公元8世纪之后,印度西北部由源自月氏的拉其普特人统治。所以印度历史把7世纪中叶到8世纪中叶称为拉其普特时期。阿拉伯势力自公元8世纪也开始扩张到印度的信德省。在印度羯若鞠阔国衰亡后,印度一直不断地遭到中亚突厥人的入侵。阿拉伯人的势力除边远地区信德之外,一直没有对印度其他地区产生过重大影响。
公元1000至1026年,阿富汗境内的突厥人建立的伽色尼王朝先后入侵印度15次。伽色尼王朝的版图从伊拉克、里海到恒河流域。由于迦色尼王朝改宗伊斯兰教,从而使印度建立了回教王朝。从1206-1526年之间,印度更换了多次回教王朝,伊斯兰教扩及到中印度和南印度。到16世纪,蒙古察合台汗后裔帖木儿的六世孙,即喀布尔的酋长巴布尔,于1526年在印度建立了莫卧儿王朝,几乎统一了全印度。[14]
印度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的状态中,由于历史上累遭外来民族的入侵和统治,因而血统混杂、人种繁多。其种族中,主要有达罗毗荼人、雅利安人、伊朗人、突厥人、蒙古人等,因此也就形成了印度语言的复杂构成。印度北方于公元11世纪初就开始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所以,在印度音乐文化中,北方较南方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要深。而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又形成了印度文化的独特风格。
“音乐”一词,在印度叫作“桑吉特”(Sangeeta),在传统的印度文化中,桑吉特是歌唱、器乐、舞蹈等综合艺术的统称。这种乐舞艺术融合一体,与中国维吾尔木卡姆是相一致的。印度音乐分南北两大体系,北方称为印度斯坦音乐,南方称作卡那迪克音乐。印度北方由于受到伊斯兰音乐的影响,因此曲调悠扬、旋律宽广、节奏多变。南方音乐则旋律优美、技巧华丽、较多地保留了印度本土音乐的传统风格。
印度古典音乐由“拉格”(Raga)和“塔拉”(Tala)组成。“拉格”是指旋律的程式,它是在印度长期艺术实践中产生的一种音乐旋律框架。“塔拉”则是指节拍,它与拉格一样是有严格程式的。“拉格”源自梵语的词根Ranj。在成书于公元5世纪的《乐舞论》中,还没有出现“拉格”一词,而是用“贾蒂”来代表旋律型。“拉格”是印度音乐的核心,印度古典乐派就是在拉格的基础上发展产生的。拉格是一种旋律的框架,它是以许多传统公认的拉格为依据的一个核心。这些规律在实践表演中由于即兴改变而增加了华彩,并从而得到发展。
每一种拉格都有自己特有的音阶、音程及特定的旋律。“拉格”这个概念与中国维吾尔族的“木卡姆”并不完全相同。虽然它们同属于古典音乐范畴。拉格在风格、色彩和情感上固然鲜明特殊,但它与中国维吾尔木卡姆最显著的区别,是受时间或季节的限制。印度拉格有许多种,较为常用的则有10种。
印度古典音乐“拉格”经常用沙朗吉(Sarangi)演奏,沙朗吉(Sarangi)是印度的弓弦乐器。南方的沙朗吉是把硬木挖成长方形,上面蒙上羊皮,用三根弦作主奏,此外还有二十到三十根之多的共鸣弦。北方的沙朗吉比南方大,琴身下部鼓起成圆形。这种乐器音色柔美,可以表现各种优美的曲调。
印度的沙朗吉(Sarangi)既不同于阿拉伯的形制,也不同于土耳其那种。不仅与伊朗的弓弦乐器大相径庭,而且,与阿富汗也有本质的区别。印度的沙朗吉(Sarangi)不仅有三弦,用于独奏,而且也发展到四弦,作为合奏乐器来演奏印度的拉格音乐,在印度,还有一种叫柄琴(Baen)的弓弦乐器。柄琴(Baen)是在葫芦共鸣体上插一根竹杆作为指板,指板上带有一定数量的品位。有八根弦,其中四根演奏旋律,另外四根作共鸣用。这种乐器很古老,因其声音沉闷,一般多在宗教活动中演奏,平时很少使用。
印度的沙朗吉
印度四弦的沙朗吉合奏
巴基斯坦位于南亚次大陆的印度河流域,就其音乐而论,与印度音乐同属一种范畴。巴基斯坦由四个省组成,因此形成了四种各具特点的音乐文化。这四个省中只有信德省完全处在巴基斯坦境内,卑路支地区延伸到伊朗,旁遮普地区延伸到印度,西北边境则与阿富汗相接。巴基斯坦的国家语言是乌尔都语,但主要的地方语言却是上述四个省各不相同的语言。由于伊斯兰教的影响,巴基斯坦音乐也属于伊斯兰文化范畴。
巴基斯坦的古典音乐与印度一样,是以拉格为代表的。其丰富多彩的旋律展示着许多不同的音阶,有三个音构成的音阶,也有超过一个八度的音阶,其音乐基本上属于七声音阶。音阶类型中的拜拉维(Bhairavi)、卡 兹 (Kafi)、克 默 杰(Khamaj)、比 拉 费 尔 (Bilaval)等都是相当流行的“拉格”音阶。巴基斯坦音乐中广泛使用即兴的华彩演奏,从而丰富了音乐的发展。
巴基斯坦拉格音乐中虽然有很多与印度相似的部分,但是仔细辨听,则又不一样。其原因在于“拉格”音乐中的Sruti有所区别,这种微小的音分变化,产生了四分之三音的中间音程,形成了伊斯兰音乐的显著特点。巴基斯坦的古典音乐是以声乐为主体的。歌词的上下文结构直接决定着音乐的曲式,大多数歌曲是由两行或四行音韵不同的诗歌组成,因此使得其音乐也由此而分节进行。有韵和无韵的诗行,在音乐上的处理经常是有区别的,或者是用改变同一旋律的方法,或者是在转换部中选择不同的旋律加以变化。
巴基斯坦的塞林达演奏
巴基斯坦塞林达
巴基斯坦音乐的即兴演奏,也是一个显著的特点。器乐曲的结构类似回旋曲式,短小动机的反复虽然很简单,但是却很有风味。音乐节奏也很丰富,在俾路支与西北的边境省有一种最流行的节奏是6/8拍,此外5/8、7/8拍也常使用,这是受到阿富汗塔吉克音乐影响的结果。
虽然巴基斯坦拉格音乐中有很多与印度相似的部分,但是,其弓弦乐器却并不一样。巴基斯坦塞林达(Sarinda),是一种弓弦乐器。用一块整木制成,有一个无品的指板,共鸣体下半端蒙皮,而上半部敞着口。三根弦中主奏弦用肠衣制做,其余两根用金属弦。这种乐器与中亚的突厥乐器“克雅克”很相似。历史上巴基斯坦受到过突厥人的长期统治,因而保留了这种古老乐器。这个乐器在民间广为使用。这种乐器在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也广泛使用。
巴基斯坦的沙朗吉(Sarangi),与印度使用的并不一样,虽然都是弓弦乐器,名称也相同,但其琴体修长,共鸣体上蒙皮,有主奏弦6根,3粗3细,以及15至30根数目不等的共鸣弦。演奏姿势与塞林达一样要求用弓绷紧。这种乐器主要在旁遮普和信德省使用。
巴基斯坦的沙朗吉(Sarangi)不仅有男性弹奏,在伊斯兰教盛行的北印度,女性也经常会演奏沙朗吉(Sarangi),这与阿拉伯国家是非常不相同的一个特点。
克什米尔是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一个有争议的地区。其音乐虽属“拉格”范畴,但使用的乐器尚有一些特点。克什米尔名称的由来,据说是因远古时这个地区居住过名叫“格西”的民族而得名。克什米尔的历史和印度一样,曾遭受过许多外来民族的入侵。因此克什米尔人种较复杂,其中以雅利安成分为主,此外塞种人、匈奴人、突厥人、鞑靼人、蒙古人等来自北方的民族也很多。目前绝大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
克什米尔的古典音乐与印度的“拉格”虽然有某些共同之处,但也有自己的特点。克什米尔的古典音乐叫“苏菲阿纳·卡拉姆”。“苏菲阿纳”来自苏菲派,意为“神秘”,“卡拉姆”意为“史诗”。这种古典音乐与“拉格’相似之处是演奏也受特定感情、季节、时辰的限定,不能随意改变。但是旋律却不尽相同,尤其是节奏与“拉格”的节奏不同。另一个区别是克什米尔的音乐独唱部分很少,它没有“拉格”那种阿拉普的散板序唱结构,一般都是齐唱,类似“拉格”的安德拉部分。
克什米尔的萨兹演奏
克什米尔乐器中的弓弦乐器既与印度不一样,也与巴基斯坦不同。克什米尔使用一种突厥名称的乐器叫“萨兹”,但它不象土耳其那样是弹拨乐器,而是弓弦乐器。乐器共鸣体呈圆形,指版不像巴基斯坦那样长,张有两到三根主奏弦。
为什么克什米尔邻近印度而有些乐器却不同呢?其中一个原因与克什米尔游牧团体“巴音多”有关。“巴音多”是奔走于克什米尔各村庄的艺术团体,这些艺人到处流浪,很自然地促进了民族音乐的交流。当然,更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克什米尔人种中有许多来自突厥民族的成份,这些民族南迁必然会传播其音乐。[15]
九 中国维吾尔族的弓弦乐器
一 中国维吾尔族的艾捷克(Aijek)
艾捷克(Aijek)是中国维吾尔族的弓弦乐器。在维吾尔族历史上,弓弦乐器出现是非常晚的。巴基斯坦的塞林达(Sarinda),是一种弓弦乐器。用一块整木制成,有一个无品的指板,共鸣体下半端蒙皮,而上半部敞着口。三根弦中主奏弦用肠衣制做,其余两根用金属弦。这种乐器与中亚的突厥乐器“克雅克”很相似。但是在古代西域音乐中却没有这种乐器的记载,在西域石窟壁画中也没有这类乐器的描绘。
我们从上述的研究证明,阿拉伯人使用一种叫“拉巴布”的弓弦乐器,其共鸣体形制为梯形或方形,与中国维吾尔族的“艾捷克”大不相同。按宋内拉(M.Sonnerat)在《印度旅行记》中说:“印度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有弓弦乐器了”[16]。此论颇值得怀疑,因为印度最古老的乐书《戏剧论》(Natia Sastra)中并没有关于弓弦乐器的记载,中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天竺乐》中也没有弓弦乐器[17]。直到公元13世纪印度沙朗陀婆(Sarngadeva)所著《乐海》(Sa.mgit rathakara)中仍无弓弦乐器的记载[18]。戈玛拉斯瓦米(A.Comaraswami)博士指出,印度古代是以弹拨乐器“维那”(Veena)为主奏乐器[19]。印度现今使用的弓弦乐器是“沙朗吉”,其形制与中国维吾尔的“艾捷克”也不一样。据萨克斯博士研究,公元10世纪在阿尔·法拉比所著的音乐书中有一种二弦的“拉巴卜”(Rabab)[20]。关于其形制萨克斯在书中没有描述,大概这仍是阿拉伯人的那种梯形拉巴卜。
那么中国维吾尔族的“艾捷克”源自何处呢?公元15世纪土耳其学者竺鲁拉(Ahmed Oglou Chukroullak)认为是源自波斯。同时代的基特·马利(Emir Benknidr Mali)也持此说[21]。我们在波斯公元15世纪帖木儿王朝一派的画中看见有一种半球状,槽上蒙着皮革,有二弦或三弦的弓弦乐器。在公元16世纪萨法维(Safavi)朝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乐器描绘。这些乐器与中国维吾尔族的“艾捷克”很相似。波斯人把这种弓弦乐器叫“卡曼恰”(kamāncha)。土耳其也有一种叫“凯曼彻”(Kemenche)的乐器,虽然名称与波斯近似,但其乐器是一种三根弦的棒状小型的弓弦乐器,与波斯那种半球状共鸣体形制差异很大。只有中国维吾尔族的“艾捷克”与波斯的“卡曼恰”相类同。
“艾捷克”(Aijek)清代译作“哈尔扎克”,在《皇朝礼器图式》中有记载:“木柄、椰槽,蒙以马革、形如胡琴。柄端如施螺,通长二尺六寸七分二厘,槽径二寸五分六厘,圆三寸九分,下承方钺。柄其末圆长五寸一分二厘,马尾弦二,山口后凿空,内弦以两轴绾之,左右各一结,于铁柄双钚钉槽面设弦柱。自山口至柱一尺四寸五分八厘,钢丝弦十左右,各五轴、当木柄之。……以木弓系马尾八十余,扎中二弦,应钢弦以取声。”[22]
由此描绘的图来看,“哈尔扎克”只有两根主奏弦,有十根钢丝共鸣弦,与波斯的“卡曼恰”(kamāncha)不同,因为波斯的“卡曼恰”(kamāncha)只有两根,三根和四根的主奏弦而没有共鸣弦。《皇朝礼器图式》是公元1760年(乾隆25年)所撰,比波斯15世纪的记载晚近三百年。波斯并没有使用共鸣弦的弓弦乐器,而中国新疆地区的“刀郎艾捷克”仍是18世纪记载的那样具有10根共鸣弦。这说明中国的“艾捷克”最早是从中亚帖木儿王朝时期由蒙古人带到刀郎地区的。
清代《皇朝礼器图式》中的哈尔扎克
中国维吾尔族的刀郎艾捷克
中国维吾尔族的“艾捷克”名称源自“艾捷姆”,而“艾捷姆”在阿拉伯语中是指非阿拉伯穆斯林,泛指突厥人。“艾捷克”的名称已表示了这种乐器是突厥人的乐器。此外,在新疆哈密地区使用一种叫作“哈密艾捷克”的乐器,是维吾尔人在“刀郎艾捷克”的基础上改良的。其形制与‘哈尔扎克”完全不一样,与波斯的“卡曼恰”也没有任何关系。
(1)刀郎艾捷克
刀郎艾捷克因流行于南疆刀郎地区而得名。历史悠久,形制多样,音色柔和浑厚。常用于器乐合奏或为“刀郎木卡姆”、“麦西热普”等民间歌舞伴奏,是刀郎地区民间乐队中的主要拉弦乐器。流行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莎车、麦盖提、喀什、巴楚、阿瓦提和库车等南疆地区。
刀郎艾捷克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发展,主奏弦从一弦增至两弦和三弦。由共鸣箱、琴头、琴杆、弦轴、琴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构成。共鸣箱呈半球形,多用沙枣木、核桃木等硬质木料制作而成,正面蒙以羊皮或驴皮为面,箱后端开有一个圆形出音孔。琴头、琴杆用一块木料制成,多使用核桃木、杏木、椰木或桑木制作,全长80厘米。琴头呈圆形宝塔状,弦槽后开,两侧置木制弦轴,张以主奏弦。琴杆呈圆形柱状体,中、上部两侧设有T形弦钮,张以钢丝共鸣弦。皮面中央置木制桥形琴马,琴箱下方设有金属制尾柱。琴弓用细竹或木制作弓杆,两端拴系马尾为弓毛。
最古老的一弦刀郎艾捷克,琴头右侧置弦轴,用一缕马尾作为主奏弦,琴杆中部两侧设有6个-10个T形弦钮,张以相应数量钢丝弦。古老的两弦刀郎艾捷克,琴头左右两侧各置一个弦轴,两条主奏弦多为马尾弦,也有采用肠衣弦或钢丝弦的,在琴杆中、上部两侧,设有10个T形弦钮,张10条钢丝共鸣弦。
三弦刀郎艾捷克,是20世纪由南疆维吾尔族民间乐器制作艺人在两弦艾捷克的基础上加弦改制而成的。张有三条主奏弦,使用马尾弦、肠衣弦或钢丝弦,设有钢丝共鸣弦。
中国维吾尔族刀郎艾捷克和刀郎热瓦普演奏
刀郎艾捷克演奏时,采取坐姿,将琴底尾柱立于左腿上,也可将琴箱夹于两腿之间,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马尾弓沾松香在主奏弦外拉奏,其它琴弦起共鸣作用。以增大音量。一弦刀郎艾捷克,主奏弦定弦为c1,八条共鸣弦定弦为:g、c1、d1、e1、g1、a1、b1、d2。音域 c1—c3,有两个八度。三弦刀郎艾捷克,主奏弦按四度关系定弦为:d1、g1、c2,十条钢丝共鸣弦定弦为:c、d、e、g、a、c1、d1、e1、g1、a1。音域 d1—d3,有两个八度。音色柔和浑厚。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民间歌舞伴奏。
(2)哈密艾捷克
哈密艾捷克因流行于中国新疆东部哈密地区而得名,也因外形与胡琴相似而有哈密胡琴之称。历史悠久,形制与中胡近似,音色优美动听,是演奏“哈密木卡姆”的主要伴奏乐器。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疆哈密、吐鲁番和鄯善等地。
哈密艾捷克由琴筒、琴头、琴杆、弦轴、千斤、琴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构成。琴筒有木制和薄铁板卷制的两种。铁制者呈圆筒形,前口蒙以山羊皮、牛皮或蟒皮。琴杆木制,多呈方柱形,顶端为琴头,上有雕饰。杆的上端设有两个木制弦轴,系有两条钢丝主奏弦,琴杆上部还设有四至八个弦钮,拴有相应的钢丝共鸣弦。所有琴弦的下端都系于琴筒下方的尾柱上。琴弓用细竹或竹板条为弓杆,两端拴以马尾为弓毛,夹于主奏弦之间拉奏。
中国维吾尔族哈密艾捷克演奏
哈密艾捷克演奏时,将琴筒置于左腿上,呈跪坐姿势演奏,上身挺直,左手扶持琴杆千斤下方,用手指的第一关节处触弦,右手执马尾弓夹于主奏弦之间拉奏,只用第一把位,一般不换把位。哈密艾捷克的定弦因地而异,但两条主奏弦都定成五度关系。在哈密地区,两条主奏弦定弦为d1、a1,八条共鸣弦定弦为:g、g、a、a、c1、c1、d1、d1,音域d1—d2;在吐鲁番地区,两条主奏弦定弦为g、dl,四条共鸣弦定弦为:g、c1、d1、g1,音域g—g1:音色与中胡相似,优美动听,柔和而有厚度。演奏技巧丰富,弓法有长弓、连弓、短弓、顿弓等,指法有按弦、压弦、打音、擞音、滑音等。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歌舞伴奏,是演奏“哈密木卡姆”的主要伴奏乐器。
(3)新型艾捷克
中国维吾尔族还有一种新型艾捷克,目前是中国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常用的弓拉乐器,是19世纪在伊朗卡曼恰(kamāncha)的基础上,改革制成的新型四弦艾捷克,已成为高音、中音和低音俱全的系列拉弦乐器,分别具有清新、明亮和浑厚的音色。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歌舞伴奏。
中国维吾尔族的低音艾捷克
新型艾捷克有高音、中音和低音三种。高音艾捷克是先将主奏弦增为四条,钢丝共鸣弦增至11条,其主奏弦定弦为:g、d1、a1、e2,共鸣弦定弦为:c、d、c、f、g、a、c1、d1、e1、g1、a1。嗣后,又将所有的共鸣弦删除掉,只保留了四条主奏弦。经过一段实践摸索,加大了共鸣箱,去掉皮膜改蒙木制面板,设置内皮膜,扩大出音孔,增加按弦指板,添置弯月形琴座,形成新型四弦的高音艾捷克。
中音艾捷克共鸣箱较大,内装衬梁,在纵断面蒙内皮膜,面板上顺所绘花纹开有出音孔,琴箱右侧设圆形音窗,嵌以象牙制做的镂空花纹薄片,四轴、四弦,底部设有弯月形转动琴架。
低音艾捷克外型和中音艾捷克相同,共鸣箱显著增大,球形体用32块核桃木板条拼粘胶合而成,正面蒙以鱼鳞松薄板,面径17厘米,在琴箱中部装有衬梁,在纵断面蒙以蟒皮内皮膜。琴头、琴杆用一块色木制成,长68厘米。琴头为圆柱形,顶端呈圆球状,下开弦槽,两侧横置四个弦轴,轴柄为圆球形。琴杆呈半圆形柱状体,前平后圆、上窄下宽,正面胶有红木按弦指板。琴箱下端底座较长。采用大提琴弦,使用大提琴弓。其演奏姿势和方法均与大提琴相同。
新型艾捷克
中国维吾尔族艾捷克演奏
新型艾捷克演奏时采取坐姿,胸部微挺,将木制尾柱或弯月形琴座置于左腿上(低音艾捷克置于地面,两腿夹持),左手扶持琴杆、用指尖部分按弦,右手执马尾弓沾松香在弦外拉奏,运弓方法与二胡相同。高音艾捷克按五度关系定弦为:g、d1、a1、e2;音域c—g3,达三个八度。中音艾捷克亦按五度关系定弦,比高音艾捷克低五度,常定弦为:c、g、d1、a1,音域c—c3。低音艾捷克亦按五度定弦,比高音艾捷克低八度,定弦为:g、d、a、e1,音域g—g2,有三个八度。分别具有清新、明亮和浑厚的音色,优美而动听。
这些新型四弦艾捷克,吸收了二胡和提琴的弓、指法,演奏技巧极为丰富,左手可奏各种滑音、泛音和弦及多种装饰音;右手有连弓、短弓、顿弓、跳弓、碎弓等弓法。它们较刀郎艾捷克,在音量、音色、音域和演奏技巧诸方面,都有了新的提高和发展。这种新型艾捷克常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十二木卡姆”和“麦西热甫”伴奏。
二 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Satar)
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是弓弦乐器,虽然其名称与波斯的“塞塔尔”(Sentar)和印度的“西塔尔”(sjtar)相似,但波斯、印度都是弹拨乐器,与“萨塔尔”这样的弓弦乐器不同。据阿拉伯音乐史记载,阿巴斯王朝时期,使用一种叫“西沙克”的弓弦乐器。“西沙克”是突厥语,阿拉伯人把它称作突厥乐器。其构造是由一个椭圆的音箱,用核桃木制做。乐器面蒙羊皮,露有音孔,用弓拉奏,马尾做弦。这种乐器在阿拉伯没有流传下来。阿拉伯音乐史中记载,突厥人自古就有这种弓弦乐器,然而文献中无论是龟兹乐、高昌乐、疏勒乐,还是悦般乐、安国乐、康国乐都没有使用弓弦乐器的记载,在西域石窟壁画中也没有任何描绘。只是现今中国新疆地区柯尔克孜族使用的“克雅可”和哈萨克族使用的“霍布兹”则有可能是“西沙克”的遗传。
在清乾隆25年(公元1760年)编撰的《皇朝礼器图式》中,记载有一种“塞他尔”的乐器:“木柄通槽、下冒以革、面平背圆形如匕。通长三尺四寸二分五厘,柄长二尺六寸四厘九毫。上阔一寸二分八厘,下阔八分六厘四毫,厚九分五厘。槽长八寸二分八毫,阔三寸三分三厘七毫,厚一寸一分三厘七毫。以九轴绾轴,柄端二轴,绾丝弦。槽面设柱,弦自山口至柱二尺八寸四分三厘一毫。面二轴,左侧四轴,绾钢丝双弦一、独弦六,长短各有差。柄缠丝二十三道,以代品,以木拨弹丝弦应铁弦取声。”[23]
这里描述的“塞他尔”是一种弹拨乐器,与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Satar)并不相同。过去学术界有人认为“萨塔尔”古称“塞他尔”,完全是一个误会。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名称有点相似而已。清代文献记载的回部乐器中,只有一种弓弦乐器“哈尔扎克”。这说明,在十八世纪时“萨塔尔”还没有出现。但成书于公元1893年的《乐师史》中已记载有“萨塔尔”,那么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则有可能是在“塞他尔”的基础上发展的。因为“塞他尔”九根弦中只有一根丝弦,其它八根是钢弦,而“萨塔尔”也是一根主奏弦,九根是共鸣弦。按《皇朝礼器图式》中已经记载有“沙朗吉”,这是印度、巴基斯坦的弓弦乐器。中国维吾尔人可能是受到“沙朗吉”的启示。
值得注意的是,现今伊朗有一种弹拨乐器叫“塞他尔”(Setar),其乐器的形制与中国古代文献中的“塞他尔”不同,倒是与当代维吾尔族的“萨塔尔”(Satar)很相似。
我们发现在阿塞拜疆19世纪时,阿塞拜疆人将这种“塞他尔”(Setar)用弓弦拉奏。虽然演奏方法不同,但是为维吾尔族的“萨塔尔”(Satar)提供了非常相似的证据。可能中国维吾尔人借鉴了阿塞拜疆的“塞他尔”(Setar),将演奏方法进行了改良。
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
伊朗的弹拨乐器塞他尔
总之,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这个乐器在印度、巴基斯坦、伊朗、阿拉伯、土耳其各国都没有。它可能是十九世纪由中国维吾尔人借鉴阿塞拜疆的“塞他尔”(Setar)改良的。过去有些学者认为“萨塔尔”是“沙朗吉”的变种。印度的“沙朗吉”有许多种,无论是印度东部的桑塔尔人、奥里萨邦孟达人还是在霍落部落、吉吉拉特邦部落以及拉贾斯坦、萨姆邦卡西部落中使用的各种“沙朗吉”,没有一个与中国维吾尔的“萨塔尔”相同或相近似。虽然“萨塔尔”与波斯的“塞塔尔”在名称上相近,但波斯是四根弦的弹拨乐器,与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不一样。
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Satar)全长139厘米。共鸣箱瓢形,用一块桑木挖制而成,蒙以桑木薄板为面,琴箱长39厘米、最宽处16.5厘米、最厚处15厘米,面板上方开有4个圆形小音孔、呈菱形排列。琴杆桑木制,长100厘米,上端为琴头,平顶无饰,设有13个T形弦钮(正五左八),正面弦钮下方设有山口。琴杆正面为按弦指板,中、下部缠有16个牛筋弦品。面板下方置硬木制长桥形琴马,张13条金属弦。工艺精细,琴箱背板上镶嵌有黑白相间的骨制图案花纹,通体髹以棕色油漆
中国维吾尔族的萨塔尔(Satar)演奏时,奏者多席地盘腿而坐、将琴箱竖置于左腿上,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马尾弓在弦外拉奏主奏弦。共鸣弦不拉奏,只起音响共鸣作用,以增强音量和丰富音色。由于琴杆耸长,音位较宽,左手常以食指为主,兼用中指和无名指按弦,小指使用较少,尤其食指在演奏中起着主要作用,无论是级进还是跳进的旋律,都习惯于食指按弦。萨塔尔是维吾尔族民间艺人演唱“十二木卡姆”的主要伴奏乐器,由主唱者自拉自唱,所以主奏弦的定弦也多随演唱者的嗓音而定。
中国维吾尔族萨塔尔演奏
在喀什、莎车和伊宁等地,主奏弦多定弦为c或d,音域c—c 2或d—d2。共鸣弦定弦为:g、c、d、e、g、a、c1、d1、e1、g1、a1、c2或c、d、e、g、a、c1、d1、e1、g1、a1、c2、d2。高音清脆、中音明亮、低音浑厚。弓、指法技巧较为丰富,常用的弓法有连弓、分弓、长弓、短弓、顿弓、跳弓和碎弓等;指法有揉音、擞音、打音和滑音等。(图35)
萨塔尔可用于独奏、合奏或伴奏。在乐队合奏或伴奏中,音色和谐、音响效果良好。独奏的曲目不多,常采用“木卡姆”的音乐,较著名的有《木夏乌热克木卡姆间奏曲》等。在乐队合奏中,常为“木卡姆”和“麦西热甫”伴奏。演奏“木卡姆”时,多以“弹弦”奏法开始,待歌声出现后,才用弓拉来伴奏。它演奏“木卡姆”的散板序唱,多采用长弓、连弓,音调悠扬、节奏自由;而用短弓、快弓演奏“麦西热甫”乐曲时,旋律欢快、热烈活泼,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
(本文图片由周菁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