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基于岗位的教学改革研究
2016-11-21王坤
王坤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基于岗位的教学改革研究
王坤
高职校会计专业教学存在课程枯燥、学生学习意愿不强、教学效率低下等诸多困境。基于会计岗位,将课程内容进行重组,将抽象的会计知识转化为会计工作中面对的具体对象,从而极大地提升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改善了目前高职校会计教学过程中因学生参与度较低而导致的教学低效问题。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会计岗位;教学内容
一、会计专业基于岗位设置课程的必要性
目前,除会计行业外,国内还极少有其他行业在法律以及部门规章的层面对行业的岗位设置做出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也都有明确的规定。这说明,会计是一个极其强调岗位分工、职责明确的行业。
然而,在目前的会计教学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行业特点,重系统轻分工、重知识轻实践,千篇一律地从基础会计学起,然后再学习财务会计,进而学习成本会计、税法等相关课程;具体到基础会计,先讲解会计基本概念、基本要素,然后是会计核算,这个教学过程完全没有结合会计行业岗位性强的特点,导致学生所学与所做存在错位,其走上工作岗位后还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再学习和适应过程。[1]因此,传统的教学安排和课程设置造成了会计教学过程中的效率较低,造成了教学资源的浪费。[2]
二、会计岗位职责厘定与整合
各个单位会计岗位的设置不尽相同,其对应的工作内容与职责也有差别,笔者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提到的会计工作岗位为基础,再结合调研情况,对当前会计行业的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梳理,并对每个会计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职责进行了重整,如表1所示。
表1 会计各岗位及工作职责
续表
三、基于会计岗位的会计教学内容重组
以《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胡燕灵、桑立霞主编)为例,主要内容如表2所示。根据表1会计岗位设置及相应的岗位职责,会计教学应打破现有的课程编排,将表2的内容整合至相应的会计岗位,然后根据会计循环逐一讲解每个岗位应掌握的技能和知识。
表2 会计教学内容
第一章总论的内容是整个会计课程的基础,是每一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该具备的常识性内容,所以这一部分不再整合至某一个岗位;第二章货币资金,是出纳岗必须掌握的相关内容;第三章应收账款,是往来核算岗要掌握的内容;第四章至第八章的内容属于财产物资核算岗应该掌握的内容;第九章、第十章是往来核算岗要掌握的内容;第十一章至第十三章属于总账会计要掌握的内容;第十四章债务重组的内容是往来核算岗要掌握的;第十五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财产物资核算岗要掌握的内容。综上,经过对全书内容的重组,使得抽象的章节具化为每个工作岗位所要面对的工作内容,学生面对的不再是单纯的知识,而是工作中所必须具备的技能,这就使得会计教学有较强的带入感,从而大大增强了学生的学习意愿。
[1]冷雪峰.高职院校课程体系设置的问题与思考[J].职教通讯,2016(9):15-17.
[2]唐秋烨.高校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思考[J].学术论坛,2011(12):228-232.
[责任编辑盛艳]
2014年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资助项目“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基于分岗位高素能视角”(项目编号:KJ201411)
王坤,女,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讲师、会计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会计专业教学。
G712
A
1674-7747(2016)27-0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