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式教学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运用策略
2016-11-19郭儒婷
郭儒婷
【摘 要】探究式教学是区别于接受式教学的一种新的教学方式。它借鉴了科学研究的一些程序和方法,主张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一些探究性活动,使学生获得能力、学会方法、体验情感。在高中政治教学中运用探究式教学方式,不仅能够达到“激情引趣”的目标,而且还能深化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引导学生自我构建知识体系。
【关键词】探究式教学;高中政治;运用策略
在实施新的《普通高中政治课程标准》的今天,政治课堂教学改革仍然进行的十分缓慢。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教师习惯于追求统一和标准,学生喜欢按照一定的思维模式去思考问题,这样的教学,不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因此,如何加快政治课堂教学改革的步伐,如何把探究式课堂教学融入高中政治课堂教学中,就显得迫在眉睫。
一、以学习兴趣为导向,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
学生只有对政治课有浓厚的兴趣,才能积极主动和富有创造性地去完成学习任务。高中学生在身心发展状况、知识能力基础、社会生活经验等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在政治学习过程中已有能力以书本理论为指导去发现、分析、解决问题。政治教师必须打破单一的传统教学模式,大胆引入和渗透探究式教学,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过于简单的东西是不能引起人们兴趣的。政治探究教学既要有深度和广度,还有新鲜度而非枯燥度。学生对自己完全不熟悉的东西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他们暂时不懂但经过努力可以弄懂的东西,既新颖而又有一定难度的知识;一定难度可以增强学生的智力负荷,使学生达到一定的激奋水平,促使学生智能的发展,磨砺他们思维的敏锐性和创造性。教师要让学生体会学习政治课过程中克服困难的乐趣,在克服困难中激发自身情趣,愿意去探究学习。
二、以问题设置为手段,传授给学生探究方法
要使课堂探究有价值、有创新、有突破,教师必须合理设计问题,让学生在新知识的生长点处探究;在知识的重难点处探究;在探求结果不确定处探究;在新旧知识发生碰撞处探究。它们不能是深不可测的,而必须能够通过学生的观察和从可靠的渠道获得的科学知识来解决。学生必须掌握解答问题的基本知识和步骤,这些知识与步骤必须是便于检索和利用的,必须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设疑引思,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有很大的作用。教师应针对教材中基本概念、原理,巧妙地提出问题。这类问题主要是学生没能提出而又是教学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以小组合作为形式,提升学生的探究效果
探究式教学极力倡导学生在新知学习中积极合作、群体参与。正确选择进行合作学习的教学内容,动员全员参与合作学习是探究式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学实践中,一些教师片面理解合作学习的含义,不对具体教学内容进行分析,为迎合听课者的心理,烘托课堂气氛而设计的某些讨论教学程序,听起来叽叽喳喳,看起来舌战群儒,实质上空洞苍白,有探无究、有名无实。致使学生不会进行合作学习,有的心不在焉,有的词不达意,有的一言不发;有些小组各说各的、互不相干;有些小组在悄悄的嬉戏;有些小组一人做题,其他成员等待结果。这严重背离了小组合作探究的初衷,与新课程的理念格格不入,无疑是纸上谈兵的小组合作,从根本上失去了小组合作的意义。为了使小组合作探究取得实效,教师应该划分出探究小组、指定或推荐出组长。先在组内讨论,然后各组派出代表来交流想法,让其他学生学会倾听与尊重,允许小组间有序地相互指出矛盾,矫正不足,从而共享成果。
四、以习题设计为评价,丰富学生的探究体验
开展探究式教学需要有一定探究性试题练习,高考政治卷中的一些具体设问是:“假设你……”。“请你为某某提出建议。”这些试题在设问中巧妙地运用“转化”技巧,成功地把本是被考查对象的学生“转化”成了试题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转化”,把学生从被动的答题者变成了主动的探究者。这样的试题真正使学生成了考试的主体,考试过程不再仅是一个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更是一个深化学生个体体验、表达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过程。新课程理念下的试题设计,必须要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突出试题的体验性。设计试题时,通过对情景材料的优化设置,恰当地把国内外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大事与地方特色相结合,把似乎离学生非常“遥远”的大事,“拉”到学生的身边,以便学生融入情景,实实在在地进行探究,使学生真正地感受到强烈的现实性。试题的答案不必完全局限于书本知识,最大限度地去实现试题的开放性。
总的来说,高中政治探究式教学法就是尝试对课堂教学形式的转变,做到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主动”中发展,在“合作”中增知,在“探究”中创新,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规律让学生自主发现,方法让学生自主寻找,思路让学生自主探究,问题让学生自主解决。
参考文献:
[1]李雪梅.浅论探究式教学法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应用[J].新课程学习(下),2012(7).
[2]白志萍.高中政治课中开展探究性学习的尝试[J].现代教育科学:中学教师,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