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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舆情疏导

2016-11-19叶战备

唯实 2016年4期
关键词:群体性舆情监测

近年来,江苏网络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总体增长率稳且集聚性强、公众参与度高和事件触发点多且隐蔽性强等基本态势,这反映出江苏在网络群体性事件舆情疏导方面还存在着疏导机制尚待优化细化、治理体系有待增强加强、网络舆论亟待统一划一等突出问题。

江苏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总体增长率稳且集聚性强。近年来,江苏网络群体性事件总体呈现出平稳态势,发生频率相较于广东、北京等高发地区要小,但也爆发了几起较为引人注目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如2008年的周久耕天价烟事件、2012年的启东事件等。从发生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区域分布来看,苏南地区发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占比70%以上,比苏北要多。究其原因可能在于苏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是全国的典型,相类似的事件更容易被媒体和网络关注。

事件触发点多且隐蔽性强。江苏近几年网络群体性事件涉及广泛,触发点多,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其中,民生和反腐领域最为集中,占42.46%。比较典型的民生问题有启东事件、梧桐让路事件等;关注度比高的反腐事件有微博开房门、阜宁刑满释放官员重新入编和泰州下跪书记事件等。总的来说,江苏省网络群体性事件不仅触发点较多,而且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给触点监测及事件分析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以2013年泰州下跪书记事件为例,该事件的表面诱因是“超标准公务接待”,但仔细探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与部分群众对当地化工项目上马及补偿问题的不满相关,而该问题此前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公众参与度高。随着互联网的推广普及,越来越多的公众会通过选择网络汲取信息、发表观点和表达诉求,这使得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规模不断扩大。而且,伴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新媒体工具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体量也不断增长。如在2015年6月“南京惨烈车祸案”中,据全网舆情监测显示,在该事件发生两天后,相关网页新闻报道量超过4500篇,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量逾6000篇。

江苏网络群体性事件舆情疏导存在的主要问题

疏导机制尚待优化细化。近年来,各地十分注重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不断推出相关制度规定,对网络舆情疏导与治理工作也提出了诸多要求和措施。在所提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中,各地也都几乎无例外地谈到了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疏导、强化网络舆情控制、加强网络信息监管以及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制度与加强网民网络道德教育等。但应对方法大都相对较大较空,缺乏翔实的操作细则和完善的配套措施,一些如何“加强”、如何“健全”等的具体细则并未及时跟上,导致现实操作很难推进。

治理体系有待增强加强。近年来,各地重视对网络民意的疏导,建立了多层次的治理体系,在网络群体性事件舆情疏导与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各地政府及各级部门之间缺乏协调联动,给网络舆情疏导与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难题,使之无论是在资源、效率,还是在体制的贯通性方面都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窘境,难以实现治理网络群体性事件效能的最大化和治理体系的协调化。

网络舆论亟待统一划一。在网络时代,政府宣传领域存在着“官方网络舆论场”和“民间网络舆论场”两个网络平台。通过观察发现,当前各级政府还主要通过发行报刊、标语宣传和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信息,网络对于政府而言只是工具性存在,是单方面的发布信息。政府很少主动通过网络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对网民的诉求大多也是被动应对,这样极易失去处理问题的先机。而在民间网络互动平台上,舆论传播的途径丰富多样,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技术被广泛利用,信息传播速度迅捷。这种被动与主动、单一与丰富、传统与现代的差别,严重制约着政府治理网络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论的效果。

加强江苏网络群体性事件舆情疏导

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建立多维治理体系。针对当前网络舆情事情的触发点多且隐蔽性强的现状,要加快构建网络舆情“大监测”工作机制。一要实现时间上全过程不间断监测,做到24小时实时动态监测,并实行舆情零报告制度,每天(节假日也不例外)均要整理和汇报当天舆情监测情况,做到重大网络舆情发现不超过“黄金四小时”的标准。二要实现空间上“线上线下”无缝隙监测,要将网络舆情监测和地方现实社情的民意监测体系有机衔接起来,及早监测发现社会敏感点和触发点,以便做好先期应对准备。三要实现内容上全方位有重点监测,既广泛覆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又加强如民生与腐败等敏感领域、重大节日与大型活动等敏感时期的网络舆情监控。

细化舆情疏导机制,分类制定应急预案。面对日趋复杂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疏导机制要紧贴实际不断优化,尤其是要对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进行科学设计与精细分类。一要分门别类制定应对预案,要认真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变动规律,并按照敏感程度、影响力大小及处置状况等,制定比较详尽的甄别标准和预警方案,及时疏导,防患于未然。二要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要破除传统预案华而不实的缺陷,在把握网络群体性事件内在特点的基础上,务实、严密和规范地给出预案的制定规则、实施细则和执行标准,对其所制定的内容也应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可操作性,并对相应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权限范围等也要有翔实周密的规定。三要加强实战演练,要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所制定的多套行动预案进行组织演练,通过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以及实战模拟和情景再现等方式,不仅可以检验所制定预案的可操作性,而且还可以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现有方案,提升方案的可执行性。

构建多方联动机制,优化现行管理体制。针对现行网络管理舆情体制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下所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和效率低下等现象,可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完善:一要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对此,可尝试组建由宣传、纪检和公安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群策群力,齐心应对,统一发声,以改变当前仅仅依靠宣传部门应对网络事件的惯例。二要构建资源联动机制。对此,可组织专业力量对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改进,在此基础上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网络舆情交换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形成自有对话机制,协调官民良性互动。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中通常存在的“官方网络舆论场”和“民间网络舆论场”不协调和相互冲突的状况,借鉴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可以搭建和优化本地化的网络表达平台。其一,依托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网络平台。这方面可借鉴苏州市“寒山闻钟”论坛的运作经验,让政府部门在网络上解答群众疑难问题,使民意首先聚集在政府主办的网络平台上,形成在政府自有网络平台上与公众和媒体的对话机制,避免将疑难事务诉至商业网站,重建网络时代公众和媒体对政府的理解与认同。其二,借助各大网站微博平台,开设政务微博进行互动。可利用江苏各级政府部门所建立的众多政务微博,通过微博政府收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多维信息,并在网络舆情生成的第一时间发布政府的声音,及时澄清各种误解和谣言,把网络事件消弭在萌芽阶段。通过上述两种手段的协同作用,将网络事件的发声场尽可能地从全国、全网范围降低到区域范围,在地方政府场域作用范围内吸纳民意,从而有效治理网络群体性事件。

〔本文系苏州大学叶战备主持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舆情疏导与治理体制研究”成果〕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钱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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