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产业价值链的利益分配与均衡性研究
2016-11-19郑州财经学院郑州450044
■ 祝 娟(郑州财经学院 郑州 450044)
商贸产业价值链的利益分配与均衡性研究
■ 祝 娟(郑州财经学院 郑州 450044)
商贸产业是一个综合性服务行业,以产品与服务贸易为主,形成价值创造与实现的价值链。价值链的市场主体作为价值的创造者和实现者,共同分享价值链的利益。但由于利益分配存在不均衡性,从而引发价值链出现不稳定与不协调情况。本文首先分析商贸产业价值链的利益产生与分配情况,进而分析影响利益分配的影响因素,并探索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性对商贸产业发展的影响。针对分析结果,提出提高利益分配均衡度的相关策略。
商贸流通 价值链 利益分配均衡性 优化策略
商贸产业是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商贸交易市场主体进行物流、运输以及仓储等商品贸易服务的一种产业。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商贸产业形成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的重要产业链。所有市场主体在该产业链中不断创造价值,形成一条价值链,但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同一条价值链中利益分配随着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不同而不断变化。实际上价值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也会不断变化。利益分配均衡基于一定时间内同一条价值链中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分配情况而提出,利益均衡是保障投资均衡的基础,是价值链稳定发展的前提。因此,分析商贸产业的价值链利益分配情况,提高利益分配均衡性,对商贸产业的稳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商贸产业价值链利益的产生与分配
商贸产业的价值链随着供应链而生,是围绕供应链市场主体产生的价值而形成的价值链。供应链的市场主体即为商贸产业的市场主体,是价值链价值的创造者,也是价值的获得者。这里的价值是顾客最终得到的价值,最终价值是一定而有限的。从价值创造来说,市场主体是合作者,一起为顾客价值服务;从价值分配来说,市场主体是竞争者,所有市场主体都希望得到更多价值。换而言之,价值分配是价值链优化的必要条件。如果市场主体对利益分配不满意,那么其投入就会变少。价值链和供应链如同“木桶理论”,一旦一块木板变短,那么整体价值链利益就会缩小,从而导致所有市场主体利益都逐步下降。在实践中,很多价值链的不稳定、不协调是源于价值链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利益冲突导致价值链的合作行为变少,对抗行为增多,价值链的价值创造变少,而成本上升,从而利益变少。因此,促进商贸产业发展需要协调价值链中的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价值链中市场主体利益分配的相对公平性即均衡性,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强价值链市场主体的协作性、合作性,提高价值链创造效率。
商贸产业价值链利益分配的影响因素
(一)价值链中收益风险
商贸产业的各个市场主体承担的风险存在很大不同,收益风险的区别性是影响利益分配的关键要素。以饲料贸易为例,企业生产者是按照订单销售,即有多少订单,就生产多少,整体库存较少,并且所有中间商都必须先支付才能获得商品。因此,企业生产者没有承担压货的风险,也没有承担赊账带来的资金压力,更没有承担赊账带来的呆账风险。所以整体而言,在商贸环节生产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小,所以其利益分配的占比较小。但是各级批发商和零售商大都需要大额资金积压库存,并且承担消费者各类赊账风险,因此其收益分配的占比较高。一般而言,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占利益分配的主导地位,这是因为其承担主要的市场风险。如果收益风险与利益分配不平衡,即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利益占比和风险低的利益占比差不多,那么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就会减少投资,而风险低的就会增加投资,从而导致资金偏移,导致价值链不稳定,价值链的价值难以顺利实现。因此,利益分配占比与风险的关系一般呈正比,风险越大,利益分配占比越高。
(二)商贸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同一种产品的商贸模式存在区别。对于同类产品,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商贸模式。商贸模式的多样性导致价值链利益分配的不同。以电子商务商贸模式和传统商贸模式的区别为例进行分析,传统商贸模式下,商贸企业需要付出较多资本用于支付高额的仓库费、运营费和门店费等,因此零售价格相对生产企业的出售价格要高出许多,门店利润率也相对较高,零售商的利润分配占比处于较高水平。但物流仓储企业主要为集中处理,因此其利润分配占比较低。电子商务模式下,物流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需要针对各个订单进行具体配送,因此相比传统模式物流企业的利润分配占比会大幅度上升。同时,电商零售企业投入下降,利益分配占比也会下降。很多企业通过改变商贸模式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如一些企业实行一级代理(去掉省级代理、市级代理,直接以区县代理商)的商贸模式。由此,利润的分配主体减少了省级代理和市级代理,相关仓储环节、物流环节也同时减少。当物流仓储企业的分配减少,省级代理和市级代理的分配取消,如果终端销售价格不变,则生产企业和一级代理商、零售商的利益分配占比上升,并且由于成本下降,各个市场主体获得的利益总额也会大幅度上升,具体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利益分配比例与价值链环节数量的关系
图2 投资总额和固定资产占比与利益分配比例的关系
(三)各类市场主体竞争力
商贸产业是一个综合性产业,涉及多个环节,包含多个行业,如各级批发业、零售业、物流业、仓储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为商贸流通的中介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业。每一个行业都存在大量竞争者,但是每个行业的竞争程度存在不同。一个行业的竞争程度越激烈,其中的市场主体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就越弱,很容易被同行业的其他市场主体取代,因此其讨价还价能力越弱,其得到的利益占比也相对较小。反之,如果某个行业只有少量竞争者,市场空间很大,市场主体之间不存在竞争性或竞争性不强,则情况就截然相反。此外,竞争力也反映在各个市场主体之上。对于单个市场主体而言,每个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存在差别,其他竞争对手对其的替代能力存在差别,因此其讨价还价能力存在差别。一般而言,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竞争力会强,其讨价还价能力越大,获得的利益会更多,在价值链中的利益分配占比越大。因此,不同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分配地位不同,同一个行业各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分配地位也不同。
(四)投资情况
投资情况主要包括投资总额与投资结构两个方面。对于一个行业而言,一个市场主体需要的投资总额越大,其要回收的成本以及需要收到的资本收益就越多,因此在利润分配中会要求更多,否则资本的机会成本难以收回,就不会进入。反之,如果一个市场主体的投资成本很小,其资本的机会成本较少,总体回收成本总额较少,因此利益分配中的要求较少,其在价值链中的利益占比也会较小。并且由于需要的投资少,投资者容易进入,市场竞争一般也更为激烈,因此其讨价还价能力也较低,具体如图2所示。
投资结构也是影响投资者进入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固定投资成本越高,投资承担的成本回收期限越长,投资风险越大。反之,投资中固定投资成本占比很低,其投资回收期的成本较短,承担的投资风险较小。回收期长,风险大,投资者期望收益就较高,因此其在价值链中要求的利益占比就较大。所以,投资情况不仅会影响投资者进入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市场竞争格局,也会影响投资风险,从而对利益的分配格局产生重要影响。
利益分配均衡性的内涵
图3 市场主体之间利益分配占比的此消彼长关系
图4 利益分配与业务投资的市场调节模型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将利益分配的影响因素归总为资源收益、风险收益、市场环境收益、价值链构成收益以及投资限制性收益。资源收益即投资者必然希望取得利益。风险收益是投资者承担了投资风险,就必然希望获得风险性收益。市场环境收益是不同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形势下,投资者讨价还价能力不同,获得的利益不同。价值链构成收益是不同的商贸模式导致其价值链包含的市场主体不同,各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分配存在不同。投资限制性收益是指,一个市场主体投资条件会限制一些投资者进入,限制性越大,限制的投资者越多,能够进入的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就越多。利益分配均衡是基于以上期望性收益共同影响下,对利益分配均衡性进行具体分析,评判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所有市场主体都会获得一定的收益。这就意味着长期而言,价值链上的市场主体都是盈利的。对于整个商贸产业而言,如果一类市场主体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那么现有投资者会撤出,而没有其他投资者进入,必然会影响整个价值链的稳定性。对于商贸产业的一条价值链而言,如果一个市场主体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那么投资撤出,并且没有投资进入,该价值链就会不稳定,需要更换市场主体。
第二,相同条件下,同一影响因素的影响相同。换而言之,假设其它条件相同,其它影响因素相同,只是风险存在差别,那么风险高的利益占比较大,风险低的利益占比较小。如果在相同条件下,影响因素的差别存在不同,那么投资者会偏移。以风险因素为例,如果商贸产业不同行业风险高低不同但收益相同,那么投资会集中偏向风险低的产业,从而导致投资不平衡,行业发展不平衡,从而导致价值链整体发展不平稳。
第三,所有市场主体的投资与收益比相对平衡,差异不能过于悬殊。虽然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因为其它因素导致投资与收益比存在差别,但这些因素的影响不应该占主导地位。因此,投资与收益比的差异不能过于悬殊,否则投资会集中偏向投资收益比较大的业务范围,引起价值链投资失衡,市场竞争秩序失衡,从而影响价值链的稳定性。
利益分配均衡性对商贸产业发展的影响
利益分配占比是此消彼涨的关系,其不均衡性会导致部分行业获得更高的利润,而部分行业获得很低的利润,如图3所示。假设只有两个市场主体组成价值链,即两个市场主体分别得到利益比例为X和Y,所以X+Y=1。如果利益占比在A和B之间移动,两个市场主体都是盈利的,否则只有一方盈利,这时一方就会退出,中断该价值链。价值链必然影响利益的正常实现,这是因为价值链围绕供应链而展开,每个市场主体的功能是互补的关系。对于商贸产业而言,其中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价值链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任何行业发展不足或者缺失,都会影响商贸产业的发展。具体而言,利益分配均衡性对商贸产业发展的影响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凸显商贸市场环境的优良
价值链利益分配不均衡,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程度。在一个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各个行业分工明确,各个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是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实际上,市场的有序性和公平性首先是指利益分配的有序性和公平性。如果在商贸产业价值链中各个市场主体投资回报不平衡,因素影响不平衡,利益分配不均衡,这就意味着投资收益的不公平性和市场机会的不平衡性,那么投资者的投资方向会偏离这些业务,现有市场主体与投资者也会逐渐退出,从而导致商贸产业行业之间、具体业务之间发展不均衡。
(二)影响商贸产业各个行业发展的平衡性
商贸产业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型产业,各个服务行业都是商贸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如果环节之间存在利益分配不均衡,那么投资会出现偏离,因此导致行业投资不均衡,从而引起行业发展不均衡。实际上对于完整的价值链来说,价值链就如一个木桶,价值链上的每个环节如同木桶的板子,最低的板子决定了价值链木桶盛水的高度,而木桶盛水的高度反映的是整个商贸产业的发展高度与发展水平。因此,在短期内利益不均衡会引起行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长期而言影响的是整个商贸产业的发展。
(三)影响商贸产业市场主体的合作关系
商贸产业各个市场主体要发展,必须依托价值链上的合作关系,保障各个市场主体关系协调、步调一致,各尽其能发挥自身优势,共同为顾客创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并尽可能降低价值链创造与实现过程的运营成本,从而提高价值链的整体价值和利益。因此,商贸产业价值链上市场主体的合作关系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如果价值链上市场主体利益分配不均衡,价值链上的市场主体之间会因为利益问题产生矛盾,并且不均衡程度越大,利益矛盾就越大,市场主体的抗拒性就会越大,从而影响市场主体配合的积极性,导致价值链的不协调。另外,价值链的作用受阻,商贸产业的发展也会受阻。
商贸产业价值链利益分配均衡性优化策略
(一)利用市场调节模型优化利益分配均衡性
一般而言,价值链变化,利益分配不一定能够均衡,但总是在不断地往均衡方向发展。这是因为市场自身对利益分配的不均衡状态具有调节功能。利益分配均衡性的转化就如同市场供求机制,利益分配均衡度就如同产品供给的价格,产品的供给量就是市场主体的投资与发展。当利益分配均衡度下降时,获得利益较少的行业投资会减少,供给量减少,从而改变市场供给现状,从供过于求转变为供不应求,该业务现有的市场主体讨价还价能力上升,因此利益分配占比会上升,缓解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性,具体如图4所示。在C点对应的利益分配占比时,从事该业务的市场主体为亏本,此时市场主体会减少。当投资量减少到B点,市场主体减少,供求格局发展变化,讨价能力上升,价格上升,利益占比上升并开始盈利,而减少到A时,市场主体处于供不应求的格局中,具有很大的讨价还价能力,从而盈利能力非常好。当市场状态停留在A点后,因为投资量少,市场空间较大,并且盈利能力很好,所以该业务会吸引外来投资者进入,从而改变市场竞争状态。随着业务提供者增多,其讨价还价能力下降,从而价格下降,利益分配占比下降,从而盈利能力下降。此外,如果因为技术升级、社会环境、业务风险、费用成本等因素的变化导致曲线移动,那么不同的利益分配占比会有不同结果。假设图4中的S曲线因为技术升级,产品服务成本下降,曲线向右方移动,变为S1曲线。因为曲线移动,所以在A点价格的状态,可以吸引A1的投资量,显然投资量扩大。这是因为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利益占比不变,而业务成本下降,那么业务利润率上升,从而吸引较多投资者进入,从而转变成A1点,形成利益分配与投资量、市场主体的平衡。因此,在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市场机制具有自动调节功能,能够有效配置行业资源情况,有效分配利益,实现利益分配的相对均衡。由此,可以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商贸产业的利益分配关系,提高利益分配的均衡性。
(二)利益分配均衡性优化策略
第一,完善市场监督体系,优化市场环境。首先需要维护市场环节的相对公平和公正,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违法竞争行为。所以,必须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体系。具体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为市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市场监管系统和监管平台,充分调动政府监督和群众监督两种力量;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完善市场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督机构与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顺应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完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商贸产业是服务型产业,目前服务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是我国商贸产业发展水平并不高,并且近年来在政府的引导和政策的推动下,服务性产业逐渐转型升级。产业发展问题凸显,价值链从稳定变为不稳定,利益分配趋于不均衡,从而加速企业的退出。对此,政府应该顺应这种变化,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促使企业优胜劣汰,实现商贸产业的成功转型。同时,产业转型时期也是新投资进入的机遇期,新技术和投资的进入,形成产业发展的新生力量。因此,政府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的同时,也需要顺应市场变化完善进入机制,而不是制定阻碍政策,影响投资者进入。
第三,加强政府引导,对于弱势行业加强政策支持。市场机制存在盲目性,有时候与区域发展规划与目标存在不协调性。对此,政府对于弱势行业应该加强政策支持,防止其成为商贸产业发展的短板。具体而言,政策激励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财政扶持弱势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弱势行业的技术水平;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弱势行业企业均衡发展,并且在审批等多方面给予便利;支持弱势行业企业扩大规模,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第四,完善商贸产业价值链管理,培育市场主体,提高产业竞争力。价值链管理是影响价值链稳定性与利益分配的重要因素,为此各个市场主体应该强化价值链管理意识,提高价值链合作水平,建立稳定、协调、共赢的商贸价值链体系。同时,政府应该引导投资进入,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提高市场主体质量,促使商贸产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李连光.国际分工下的制造业资本分类配置与价值链利益分配[J].财贸经济,2012(11)
2.刘峥,徐琪.“快时尚”服装产业供应链利益分配机制探索—以合作博弈为视角[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4)
3.童婧.产业先导视角下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J].商业经济研究,2016(7)
国家社科基金(15BGL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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