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企削减用工量须破多重掣肘
2016-11-17
□ 文/本刊记者 田 野
油企削减用工量须破多重掣肘
□ 文/本刊记者田野
在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越来越高的今天,压缩总成本中的人工成本费用无疑是降本增效最直接的方式之一。而要降低人工成本的前提是企业员工数量是不是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如果不是,则压缩人工成本也就有了空间。石油企业大都是大中型企业,管理层级和员工人数较一般企业要多,这也使得分析石油企业人工成本难度增加。
为了分析世界主要石油公司的经营和人工成本状况,许多研究和咨询机构都选取他们认为有代表性,或者能够反映所研究问题的重要指标、参数进行排列、对比,其中有相当影响的是由美国《石油情报周刊》发表的系列数据,其研究成果部分反映在历年“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位次”中。该排名按照收集到的各种数据中被认为影响实力的“前6项指标综合测算”,即石油储量、天然气储量、石油产量、天然气产量、炼制能力、油品销售量。显然,这些指标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反映了公司规模够不够“大”。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后还附有4项指标,依次为“总收入”、“净收入”、“总资产”和“员工人数”。这些指标除了反映够不够“大”以外,还更多地显示出公司的经营水平够不够“强”,其中员工人数是评价公司经营的重要参数之一。
本刊就此邀请相关专家,从“员工人数”出发,通过对中国石油公司与欧美大型石油公司用工成本对比分析,寻找降本空间。
记者:通过中外石油公司员工人数变化和人均产值比较,我们能够得出怎样的结论?
李锦(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由于对“员工 ”定义不同、数据来源和统计方式不同,不同数据系统间同一项目的数值有所差异。这种现象在国际统计研究中并不罕见,如石油产量、进口量数据的差异在不同报表间经常出现。
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公布的员工人数,主要是指上市部分的员工人数,而母公司的职工人数要大得多。研究中为了增强数据之间的可对比性,会尽量使用来自同一系统数据,所使用的员工人数数据尽量直接引用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历年印制的《石油公司数据手册》中的各公司年报,对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的员工人数取55.28万人、37.72万人、9.8万人。对国外石油公司人数数据也都是采用年报中公布的上市公司数据。
何曼青(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传统上习惯将石油公司分为两大类:大型国际石油公司(IOC),以跨国经营为主要业务;国家石油公司(NOC),以经营本国油气田为主,在国内有相当程度的垄断性。独立石油公司因其规模较小,所以这里未将其统计在列。
这种分类有其实用性但却并不严格,特别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到今天,很少有大型国家石油公司不开展国际经营,越来越多的国家石油公司或多或少吸收本国非国家资本并允许外资进入,这使得两类公司间的界线日趋模糊。沙阿石油公司(SaudiAramco)虽然垄断了沙特阿拉伯全国油气上游,但全盘继承了国有化前西方石油公司的管理体制,公司骨干也仍由西方人士担任,故本文在讨论中仍将其归入第一类。与之类似,将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也归入大型国际石油公司。大型国际石油公司与具有垄断性的国家石油公司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力更显雄厚。综合实力排名前10位中前者占7席,而后者仅占3席;对比两类公司中前3名的总收入之和,前者为8515亿美元,后者为6621亿美元,前者为后者的1.3倍。二是员工人数较少。以两类公司员工人数前3名之和计,前者为23.3万人,后者为133.1万人,前者仅为后者的17.5%。
人数排名前10位中,中国占3席、共102.8万人,俄罗斯4席、共80万人,伊拉克、墨西哥、伊朗3家国家石油公司共55.2万人。数据显示出中国石油公司员工人数特别多的突出特点。中国和俄罗斯的石油公司都是从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作为公司前身的石油工业部门都是具相当强独立性的全国大一统、大而全的体系。近20多年来虽然两国经济和石油管理体制改革历程不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程度有差异,但都不同程度地背负着从旧体制继承下来的沉重的官僚体制和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尽管某些体制有所改变,但一直没能或不敢触动人员构成和员工人数这一敏感问题,甚至把工作岗位看作是一种福利待遇。
张抗(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根据美国《石油情报周刊》统计,2005年-2012年8年中,作为第一类的大型国际石油公司员工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99%,而作为第二类的中国国家石油公司同期员工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66%。2003-2007年,大石油公司员工人数减少相当明显,达到2.56万人,尤其是壳牌年均减少达3.31%;而2007-2012年,大石油公司放缓减员步伐,共减少员工人数1.66万人,而且出现分化,其中埃克森美孚人数略有增加,BP和壳牌人数递减变缓。与之相对应,同期3家大石油公司总资产年均增长率依次为7.94%、5.55%和6.39%。2003-2007年,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员工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人数之和由82.01万人减至80.42万人,这得益于中国石化人数的明显减少;而2007-2012年却呈现强劲增长态势,人数之和由80.42万人增至93.53万人,其中仅中国石油就增加了8.63万人,占三大石油公司新增人数之和的65.8%。从年均增长率看,后4年年均增长明显高于前4年,其中中国海油后4年增加人数为2049人,大大高于前4年的841人。与之相对应,2007-2012年中国三大石油公司总资产增长明显,年均增长率依次为20.22%、15.07%和25.90%,处于快速增长状态。
员工人数变化受多种因素影响,与“总资产”变化有一定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总资产持续增长可能是人数增加的原因之一,但二者并无明显正比例关系。比如2007-2012年BP和壳牌人数减少但总资产仍有可观增长,同期中国海油人数增加很少,但年均增长率却是三大石油公司中最多的。
员工人数与人均产值也不是正比关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对2010年国企和非国企在农业、31个第二产业和14个第三产业分行业比较显示,2010年国有企业1元固定资产净值生产出1.82元增加值,且随着用工人数增加,这一比例还将降低;而非国有企业1元固定资产净值生产出4.7元增加值,国企仅为非国企的38.8%。
赵曙明(南京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著名人力资源管理学专家):通过对两家中国最大石油公司与三家国际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BP、壳牌主要指标对比可以发现,其中4项主要指标中外企业都在一个数量级上,数值相近且互有高低,但在净利润上中国两家公司较低,平均值为169.98亿美元,而三大国际公司较高,平均产值为327.81亿美元。在各项指标人均产值上中外企业存在明显差距,很多数值竞相差一个数量级。以中国两大石油公司与三大国际石油公司相应指标的人均产值对比,中方人均销售收入平均为80.32万美元,外方这一指标则为544.3万美元,外方为中方的6.8倍。中方人均净利润平均为3.56万美元,外方这一指标则为40.7万美元,外方为中方的11.4倍。人均总资产中方平均为50.43万美元,外方平均为402.44万美元,外方为中方的8倍。中方人均油气产量平均为4.67bbl油当量,外方则为46.72bbl油当量,外方为中方的10倍。虽然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可以说是国际性大公司,但至少从人均值所体现的效率上看,与埃克森美孚、BP、壳牌等国际一流公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在企业经营水平方面,以2014年财富500强数据为依据,中国排名最靠前的中国石化利润,仅为沃承玛和壳牌石油的55%左右。从净利润率来看,排名并不靠前的俄罗斯天然气公司和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7%和17.1%.而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仅分别为4.3%和3.2%。应该说,大而不够强在中国国有石油公司中普遍存在,名列2014年财富500强中的95家中国企业平均利润为500强均值的82.4%.为上榜128家美国企业均值的51.6%。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和欧美最大三家石油公司主要指标及人均产值对比各项数据显示,中国海油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有相当大的差异。在员工人数上,中国海油比另外两家中国石油公司低两个数量级、比三大国际石油公司低一个数量级。因而中国海油规模虽不够大,但在人均销售收入、人均净利润、人均总资产和人均油气产量等指标上比大国际石油公司还要高出一个数量级,即便是差别不大的人均销售收入也为三大国际石油公司平均值的1.3倍。可以说,即使仅在世界50大石油公司范围内比较,中国海油也是个较大且强的公司。
记者:导致中外石油企业用工人数差异性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赵曙明:麦肯锡研究发现,员工人数少的公司是典型市场经济长期运作的必然结果,这也是与石油行业跨国经营激烈竞争环境相适应的。退一步讲,即使公司由国家完全控股,如果是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现代化公司也可能做到员工人数较少而且精干。如沙特阿美石油公司虽然员工人数仅为5.5万人.但却实现了居世界各公司首位的4026亿美元总收入。沙特阿美100%由国家控股,在《石油情报周刊》排名中多年居第1位。与之类似的还有科威特国家石油公司,也是由国家100%控股,员工人数1.6万人,却实现了597亿美元总收入。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和科威特国家石油公司人均总收入分别为732万美元和373万美元,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员工人数众多的公司,或者出自典型的计划经济国家,如前苏联和改革前的中国,或者是以“革命”手段强行驱逐外国公司而实现国有化的国家石油公司,如伊朗、伊拉克、墨西哥、委内瑞拉等石油公司。在未能实现现代公司管理体制的条件下,石油企业常常被权力阶层和利益集团视为“提款机”和安插自己人的俱乐部,不讲经济效益,员工人数总是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久而久之,公司本身就成为一个利益集团,任何触动其现行既得利益的做法(如精简机构和人员),都可能受到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即使在为实现市场经济而进行的改革中,这个问题也难以解决。
张抗:目前石油企业用工人数不断增加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国企肩负着解决就业、维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即便当市场形势不好的时候,也不能根据市场形势裁撤岗位,分流人员,而这一点民企则容易得多,可灵活减员减产适应市场需求。
从自身原因看,石油企业仍然存在以下问题需求改进:一是企业职能有所转变但不彻底,结构设置仍不尽合理,机构仍显庞大臃肿,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脱节、人浮于事、效能低下的现象仍普遍存在。由于政企分开效果不明显,一些企业因其独特地位,与政府部门藕断丝连,过多绑架政府行政权力;政事分开没有完全落实,较多机构虽在编制管理予以了分开,但在职能上并没有完全分开,使得企业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实质上仍然扮演政府机关的角色;政社分开也不彻底,一些带有行政色彩的社会中介组织过多依附于企业,没有完全融入市场经济。
何曼青:企业办社会也是石油企业员工人数难以下降的原因之一。从2001年实施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减员分流之后,中国石化重点转向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清理整顿对外投资和多种经营等以资产为基础的内部改革上。十几年来,中国石化累计改制单位900家,但这些成绩与其庞大的企业办社会负担相比,仍显得差强人意。中国石油也是如此,尽管不断推进矿区服务业务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但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上半年,该企业矿区住户供水、供电和供气实现由社会专业公司供应分别仅占到住户总数的19%、20%和47%;矿区保洁、保安、绿化服务外包分别仅占物业服务总面积的20%、13%和11%。企业办社会包袱沉重、难以剥离,从侧面反映了相关社会服务系统的缺失、社会发育的不足。尽管企业违背市场规律办社会,很多时候都是无奈之举,但必须清楚的是,企业就是企业,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但不能变成“二政府”。
在这一点上,中国海油走在前面。从成立伊始中国海油就走上与国际公司接轨的道路,严格控制用工总量,强调“油公司集中统一、专业公司相对独立、基地系统逐步分离”,以精干队伍决策对外合作和自营勘探开发项目,在按合作条例执行反承包油气作业中锻炼壮大了一系列专业性服务公司。最难能可贵的是,中国海油在走向国际市场的同时也逐步完成人员庞杂的“基地系统”剥离工作。
记者:石油企业如何借国企改革春风,打造精干高效型现代企业?
李锦:专业化重组和分流是瘦身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推进油公司和专业公司相分离,这几乎是所有大型跨国公司都曾走过的路。中海油服、长城钻探、东方物探、胜利钻井及油建公司等,都是在国内外竞争中逐步成长起来的,也都是在独立经营后才获得快速发展的。之所以强调专业化,是因为这些公司业务发展虽千差万别,但都有一些共性问题凸显。比如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分布于各大油田矿区,规模较小、资源分散、竞争力弱,域外作业能力明显不足;部分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浪费了大量设备和资源,与石油整体发展战略的需求相去甚远。专业化重组根本目的,就是在资源重新优化配置中,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显著提升。归根结底,要真正实现“1+1>2”。通过专业化重组,力促“瘦身、减肥、消肿”。比如大庆钻探专业化重组以来,主要专业队伍压缩就达上百支,清退外雇工上万人。
张抗:不少国际大石油公司都把原来的矩阵式组织结构改造成为简单明了的直线职能式结构,目的就是提高效率。对国有石油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破除科层制思维,放下控制心态,全方位梳理业务,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使得人员更精干,组织效率更高。石油企业财务、人力资源等原则性与政策性强的职能管理可考虑实行一级管理,不再层层分设。同时,对分散的作业层进行整合,工艺相近、区域相邻的可以适当集中,增大管理跨度,减少管理人员。此外,还可以针对下属不同企业特征,探索各种变革组织结构的形式,以简化组织流程,并随时根据市场需求,迅速成立作业项目组,进行人力资源重组,以减少组织长期沉淀所产生的冗员。简化流程就是改变以往分工过细、各工作片段互相扯皮影响效率的弊端,将若干不同职位整合或压缩成一种,尽量减少跨部门流程环节。
开展业务外包,减少用工也是企业降本增效有效途径。实际上,为了应对竞争,专注核心竞争力,世界上很多知名石油公司都把企业内部的智能和资源集中到那些具有核心优势的业务上,而将其他企业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业务外包虚拟化合作方式,不仅使得企业不同产品生产成本较低,而且还可以推动企业不断顺应市场需求变化降低风险,从而营造企业高度弹性化运行的竞争优势。
何曼青:目前,我国已有90%的国企完成股改,70%的央企净资产已归属上市公司。央企及其子公司引入非公资本的户数已达52%,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资产更是占据全部境内央企上市公司资产90%以上。可以说,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起点很高。现在需要从操作层面解决国企剥离社会职能这一棘手问题。我国石油企业承担了沉重的政策性负担,这些负担包括过渡的资金积累、部分产业的价格扭曲,以及承担企业社会职能等。现在把改革成本完全推给企业,对企业及其员工的负面影响会很大,也是不公平的。企业办社会既然是历史遗留问题,当事方有企业、有政府还有社会,那么单靠一方之力就永远无法解决。所以,进一步分离国企办社会职能首先须明确办社会的范围;对“三供一业”等具有产业性质的办社会职能,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一企一策”分类解决;要建立分离费用的多方分摊机制,并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对暂不具备分离条件的地区,中央和地方要创造条件,将分离国企办社会问题与地区内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等事项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分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