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互联互通支持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探索——基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思考
2016-11-16褚学力
褚学力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浙江绍兴312000)
金融互联互通支持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探索——基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思考
褚学力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浙江绍兴312000)
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去”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小企业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实现国际化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互联互通在其中起着重要支持作用。当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金融互联互通支持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存在资金短缺、信用机制差异、货币结(清)算渠道不畅、银行间合作瓶颈、互认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可在金融互联互通支持可行的条件下,通过构建金融服务网络、投融资联动及金融服务功能互联互通体系,推进人民币区域布局,建立信用监管机制,联动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形成互联互通的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支持体系。
一带一路;金融互联互通;中小企业;跨境电商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日益深入,跨境电商异军突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互联网+”高度融合,成为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先导。应当看到,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一带一路经济区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必须综合考虑民族、文化、收入等多方面因素,其发展模式应当有其自身特点。[1]更应看到,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售后服务难度大、国际物流成本高等因素的存在,以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转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周期,[2]因此金融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金融的互联应服务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因为如此,综合考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渊源、民族情结、文化情绪、自然禀赋以及价值观念的差异性,寻求跨境电商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利益,构建互通共识的跨境发展平台,以金融互联互通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就成为历史必然。期待我国中小企业抓住一带一路战略的契机,创新跨境电商事业,成功“走出去”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互联互通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古代伟大的先人曾经开辟了千古流传的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与世界联通在一起。如今我们承接先人智慧,在新丝绸之路上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突破传统交易模式困境,将沿线中小企业与全球消费者连接在一起,使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跟随一带一路战略一路向西将电子商务的触角伸向中西亚国家,直抵非洲国家。跨境电子商务以其迅猛发展之势,成为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将极大地促进世界经济全球化。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持续增长。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的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2.6万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进口占19.6%,出口占80.4%。我国有外贸中小企业大约500万家,创造了对外贸易总额的约60%。跨境电子商务企业20多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 000家。[3]如图1所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比例持续增高。出口地区日益增加,为我国外贸开拓了许多新市场,目前已经涵盖了欧美、非洲、中东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2.产业链趋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欣欣向荣,网上支付结算取代了之前单一的贸易信息服务,为国内外批发商、消费者带来了便捷的交易体验。中小企业不必亲自参与外贸流程,只需选择一个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合作即可。例如,敦煌网、速卖通、亚马逊、易贝(eBay)、大龙网等第三方平台公司均可为企业提供通关、出口、运输等一条龙服务。在物流方面,企业还可通过合建海外仓储来节省商品在国际物流中消耗的时间与费用。
图1 我国进出口贸易及跨境电商交易规模
3.政策及相关部门的持续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等一系列政策,帮助解决企业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海关通关、财政支持等多方面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与保障。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互联互通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
1.我国中小企业跨境电商缺少资金,融资困难。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国中小外贸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跨境贸易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根据商务部的估算,目前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的新经营主体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在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并行发展的当下,中小外贸企业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以大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很难得到满足,而民间融资的成本又非常高且存在风险。例如,浙江中小外贸企业缺乏规范的管理和财务公开模式,缺乏合适的信用证明和贷款条件,难以得到相应的资金注入。
2.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信用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信用监管制度。由于跨境电商的交易主体来自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信用标准和诚信监管制度。沿线的一些欧洲国家已经具备良好的诚信监管体系,而我国目前诚信监管制度尚待健全完善,约束信用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较少。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和开放性特点,加之参与跨境电商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大多没有经过审核,行业约束制度缺乏,导致很多企业违规销售劣质商品,海外消费者投诉渐增,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海外贸易和品牌形象受到较大影响。
3.货币结算、清算渠道不通畅。尽管人民币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第四大支付货币和第六大外汇交易货币,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还有待提升,货币结算地域范围也较为有限,实现真正的自由使用还需要时间。例如,中俄本币结算尚未建立跨境直接清算系统,双方建立的代理银行多为分支机构较少的区域性银行,且数量有限,很难满足电商企业本币结算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
4.我国银行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银行间的合作存在瓶颈。我国银行在中亚、南亚、欧洲和非洲设立分支机构的力度不足(参见表1),金融业务拓展空间受限。我国银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银行之间的合作缺乏信息交流与互信,边贸往来与银行合作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持。例如,考虑到俄罗斯商业银行无政府担保背书的风险较高,加之我国中小跨境电商企业获取俄方商业银行授信额度的难度较大,我国商业银行对俄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受到抑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必将对金融服务水准提出更高的要求,开拓各种境外本币金融业务、实现金融机构设置与金融业务全面对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同时,我国金融业国际化人才匮乏,熟悉跨境电商业务的国际化一流金融人才非常稀缺。金融行业应充分利用丰富的信息、网络与资金资源,提升向电商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5.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认的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缺乏。全球知名的电商支付平台,如贝宝(PayPal)、世界支付(WorldPay)等均系美英国家主导,尤其受到美英国家用户的信赖,且贝宝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和发展已经比较成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支付平台的发展相对落后,互认的第三方跨境平台缺乏。国内电商业务的收款较多使用支付宝和财付通,而跨境电商业务涉及境内境外两个方面,对于币种、支付方式、汇率以及手续费、安全性、即时性等均需要全盘考虑。
我国拥有央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多达269家,国内近80%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市场份额由支付宝、财付通、银商和快钱统揽,但真正得到全球认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没有脱颖而出。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还面临着支付监管、商业银行以及电商自建支付平台等方面的压力。例如,为降低支付成本,电商巨头京东收购了网银在线支付平台。一带一路沿线边贸地区的电子支付,如银行卡、互联网支付的使用,尚处于初级阶段。例如,中俄双边结算中新型支付工具匮乏,基本以线下银行汇款业务为主。较为单一的结算方式不利于满足客户对支付方式的多样化需求,不仅限制了我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拓展,而且限制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跨境支付需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而第三方支付公司无法核对交易双方账户的具体信息,无法审核交易资金的来源,交易双方也不了解对方的金融状况。境外黑钱通过虚拟交易快速转移,潜伏着国际犯罪隐患,不利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跨境退货手续繁杂,境外电商为了降低成本,一般不支持无合理理由的退货,即使退货成功,已经支付的资金也没有办法回流到账,无法保障跨境消费者权益,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第三方担保支付平台。同时,一旦消费者与境外商户发生争议,境外电商不受境内法律约束,且因无纸化交易缺少书面合同的签署,导致消费者举证维权困难。
6.跨境资金反洗钱力度有待加强。跨境违规资金通常利用多个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的离析、流转与融合,尽管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连续多年打击跨境地下钱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支付及资金转移工具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相比,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监管与监测手段还较为落后,迫切需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金融监督连接机制,有效甄别跨境资金流动的来源和渠道,维护金融秩序。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互联互通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
(一)金融互联互通的内涵
互联互通不仅是我国企业走出国门,也是世界企业走入中国的途径。互联互通以经济一体化和全球贸易化为前提,是自由贸易和竞争贸易的产物,是各经济体之间开放门户联手合作实现包容发展、绿色增长的选择。互联互通既包括经济体的横向相通,也包括经济体的纵向相联。要变恶性循环为良性竞争与协调发展,在互联互通中实现经济价值的升华。金融互联互通是全球经济新形式、新业态的创新要求,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多边金融联动合作的深化,各国金融业将由竞争关系转变为协同与合作关系,将由相互怀疑转变为相互沟通与增进信任,这是金融实体服务经济发展、巩固垄断强度的结果。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金融互联互通是与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商贸往来、基础设施、规范准则等多行业多领域互联互通的合唱。金融互联互通既是历史机遇,也蕴含着挑战。在金融危机如影相随的当下,金融互联互通决定着跨境电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金融互联互通有利于金融预警和金融监管,有利于防范风险,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表1 五大中资银行及五大外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互联互通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
1.我国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当今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仍在增加,全球经济普遍低迷,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各种形式的孤立主义抬头,互联网金融良莠不齐,产业资本脱实就虚,系统性金融风险概率越来越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也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挑战,如果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和扎实的贸易体系的支撑,无论是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还是人民币的国际化,都会失去基础性条件。[4]不过,我们也要看到,沿线各国和地区所采取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已经取得成效,我国和印度等国经济增长相对较好,成为拉动亚洲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俄罗斯也正在显露复苏迹象。
2015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出口方面,我国出口好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2015年我国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的13.4%,比2014年提高了一个百分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计,2015年1月到11月,美国(-6.8%)、德国(-11.2%)、日本(-9.4%)、印度(-17.5%)、南非(-9.5%)等国的出口均为负增长,均大于我国出口的降幅(-2.5%)。[5]在消费方面,我国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2015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6.4%,相比于2014年持续增长(2014年为50.2%);新增人民币贷款11.72万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1.81万亿元。在贸易方面,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经连续三年保持了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的纪录。
2.商业银行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提升空间较大。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对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的影响力普遍较小,大部分商业银行针对跨境电商的金融服务开始于2015年,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通过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来提供结售汇及国际收支申报业务。相比于面向传统外贸企业的服务,商业银行在跨境电商融资方面作为较少,在跨境电商链式服务方面作为更少,商业银行信息技术的提升尚需时日,涉及资金安全问题的支付环节烦琐,客户支付体验不理想,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在业内还是一片“蓝海”。在“互联网+”的倒逼下,面对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年均30%的高速增长,传统银行正在积极寻求业务新的增长点与重要利润来源,将着力布局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例如,中信银行与杭州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签约,共建商、汇、融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浦发银行跨境电商金融服务方案1.0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整合跨境电商的资金流、信息流和货物流。我国商业银行已将支持跨境电商业务纳入了利润新的增长点,依托境外金融网络,致力于为境内外电商、消费者提供多币种、多国别、多市场的集支付结算、现金管理、投融资等于一体的一条龙跨境金融服务安排。此外,我国商业银行不断突破与创新,或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或与国内跨境电商企业合作(如建设银行与大龙网“联姻”),或亲自上阵建设跨境电商平台(如中国工商银行的“融e购”、中国建设银行的“建融商城”等银行系跨境电商),致力于为境内外消费者提供支付便捷的购物体验,营造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
3.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有利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互联互通支持跨境贸易。目前,尽管人民币自由可兑换程度较低,资本账户尚未完全放开,外汇受到监管,但新机遇不断涌现。2016年10月1日我国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这将对一带一路战略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奠定货币互通基础,有利于继续加强全球合作,推进贸易一体化与资本市场开放。人民币利率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消息,2016年7月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成为首家完成中国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国际金融组织。
4.跨境电商成为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2016年7月10日,二十国集团(G20)贸易部长会议批准了《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确立了包括降低贸易成本、加强贸易投资政策协调、促进服务贸易、增强贸易融资、制定贸易景气指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贸易与发展等七大合作支柱及行动在内的方案。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可以通过进口充分释放居民购买力,可以通过出口引领制造业探索出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的新路子。预计到205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全球GDP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80%。随着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对外交往与金融服务的增加,将有能力打造一条从制造、销售到服务的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和金融生态链,实现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资源的有效配置。
5.企业从事跨境电商的可持续性。中小企业从事跨境电商有可能出现赔本赚吆喝的情况,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受土地资源、电力资源、工人工资、环保等因素限制,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二是国际贸易壁垒日益增加,如近几年肯尼亚针对生毛皮出口增加税率,由原来的40%提高到了80%;三是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都是贴牌生产或者仿牌商品,没有自主品牌,售价普遍较低,利润稀薄。处于“走出去”战略机遇期的中小企业因资金和渠道受限,很难有效地在国际市场上推广自己的品牌。而跨境电子商务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运营模式,为致力于产品创新和品质提升的中小企业吸引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渠道。例如,“赛尔贝尔”是我国的一个耳机品牌,生产企业由传统外贸转型从事跨境电商之后,2013年的销售额达到了转型前的167倍,其高端品牌迅速升级,成为耳机时尚文化的引领者,走进了世界各国消费者的“购物车”。
四、一带一路战略区金融互联互通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构想
(一)打造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实现金融与跨境电商发展的双赢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必将担负起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历史重任,为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架桥铺路。对跨境电商企业发展而言,金融不仅要相伴相生提供全方位服务,更要先行一步。目前,我国银行业应统筹布局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金融机构铺设,围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分布及潜在活力节点,进行点面布局。设立跨国、跨区域的分支机构或代办处,以点连线带面,实现互联互通。通过收购、兼并海外金融机构等方式,快速进驻并融入当地金融文化。金融的畅通可为境内企业扩大跨境电商发展领域、拓展发展空间、增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贸易往来提供有力支撑。可在跨境电商贸易往来密切的国家以及其他国际著名银行已经进驻的国家设立机构,在中巴(中国、巴基斯坦)经济走廊、孟中印缅(中国、孟加拉国、印度、缅甸)经济走廊、新欧亚大陆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土耳其、乌克兰、波兰、德国、荷兰)、中蒙俄(中国、蒙古、俄罗斯)经济走廊建立区域性合作银行或丝路开发银行,在维护边疆区域安全、促进我国西进南下战略实施、缩短与国际市场差距、响应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倡议以及促进东北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由点的集聚发展到面的覆盖,形成相互联通的金融服务网络体系。
(二)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服务投融资联动体系,拓展跨境电商资金来源
1.为中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现“卖全球”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助力跨境电商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我国一流商业银行应当凭借自身良好的银行信用,开展存单质押(保证金)+跨境人民币对外保函+境外融资服务,缓解“走出去”电商企业境外公司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支付+海外代付服务以及出口退税账户托管项下远(掉)期结售汇服务,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贸易及人民币本币核算提供便利,满足汇率避险与结售汇方面需求。畅通商业银行境外代理行提供境外低成本融资价格渠道,开展跨境现金管理、订单融资、福费廷(Forfeiting)等金融服务项目,助力跨境中小电商企业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以确保贷款风险可控、期限灵活(一年内)、循环使用为前提,创新保险+保税区+商业银行合作模式,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保险公司承保、保税区风险补偿金、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站式融资服务,扶持其开拓国际市场。例如,宁波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当地保税区推出的“助保贷—跨境通”服务,较好地将融资成本控制在了年化率8%以内。此外,还可通过跨境电商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形式,实现中小电商企业票据融资与投资的便利化。可以考虑在全球范围内发行丝路债券融资,加强与国际国内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投行作用,做好风险防范。[6]
2.提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牵引作用,带领中国资本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亚洲、欧洲和非洲地区,中国工商银行等五家中资银行海外机构所覆盖的国家数分别为18个、3个和1个,汇丰等五大外资银行分别为28个、8个和1个(具体参见表1)。尽管与国际一流银行相比,我国尚存在差距,但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带动以及丝路基金、金砖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多翼联动下,我国大型银行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具备了全面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竞争力。我国应以此为基础,发挥其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机构网点以及经验等方面优势,[6]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动,鼓励双边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股权融资、融资代理等合作,促进跨境贸易繁荣发展,提高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一体化程度。
3.探索多种融资路径,拓展跨境电商融资渠道。IDG资本、红杉资本中国、经纬中国等资深投资机构在电子商务领域投资活跃,2015年5miles、街蜜、笨鸟海淘等跨境电商通过天使轮及A轮融资3.6亿美元。可通过这一渠道,将风险投资资本引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跨境电商平台。引导民间资本向沿线国家和地区输出,为进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提高我国主导建立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国际影响力。探讨社交平台+投融资模式的可行性,为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打造跨国产业链提供资金保障。投资基金支持有能力的中小企业将海外资产收购后对接上市公司,通过线下线上社交平台渠道获得有效“壳”与资产资源对接。鼓励国内上市民营企业跨境收购海外电商平台,为中国“智”造产品“走出去”搭建渠道和平台。例如,2016年10月A股上市公司联络互动收购北美第二大线上电商——美国新蛋(Newegg),依托美国新蛋在渠道、资源以及云服务、大数据、智能仓储物流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实现了本土智能硬件(IT/CE)产品的“扬帆出海”。
(三)架设金融服务功能互联互通体系
1.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和地区跨境电商金融政策沟通与协调机制。沿线各国和地区之间应充分利用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EMEAP)、亚太经合组织财政部长会议(AFMM)、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亚太金融论坛(APFF)、亚太金融理事会等已有平台,基于包容平等、发展共赢的视角,逐步建立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支持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线上信息交流与发布、线下互动与合作,增进各国间的金融政策协调、电商平台监管互通以及大数据征信等相关信息的披露,达成深层次共识,推进双边贸易共同繁荣。此外,在金融行业人才培养、金融信息交换和共享、金融领域项目库建设等方面也可形成相应的协调机制。[7]
2.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基础上,推动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金融互联协会。协会发挥国家与国家、政府与电商企业、电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纽带的作用,化解和调解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摩擦和纠纷,共建第三方担保支付平台,充分保障跨境消费者权利,促进各国电商行业协会、金融学会的深入交流与合作,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产业集群、商会举办境外展会、发布会以及设立中国馆等,共同打造畅通、安全、高效的跨境电子商务大通道。国内金融业通过树立世界级、国家级、省级跨境电子商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服务示范机构,以良性示范效应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便捷高效的网络化服务对接跨境电商的线上经营,在创新与发展中融入国家战略。
3.以商业银行+创新金融服务功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应创新推出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物流海外仓建设贷款,满足跨境电商企业物流快速发展的需求。建设银行浙江分行的跨境e汇平台已经直接对接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单一窗口,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可参照淘宝网的模式,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进驻的互联网“淘金”平台,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可像普通消费者一样到各国商业银行的“卖场”浏览和寻找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我国金融机构还应有所侧重地设置跨境电商业务部,引进或培养熟悉跨境电商、精通国际金融业务、通晓多国语言的全能型金融人才,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同业联动设立业务互通的电商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在国际结售汇、国际信贷基础上推出保函、保理、公司理财、仓储货运保险等金融功能,为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做大做强与“出海远航”提供综合化服务。
4.推广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导支付品牌,推动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国际化。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除了在跨境电商活跃的浙江、上海等省市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对接跨境电商支付结算业务外,还应在一带一路战略区由东向西有序推进,填补沿线地区银行业缺少跨境电商支付结算服务的空白。要充分发挥支付宝、财付通、银商等国内第三方支付巨头市场规模优势,提升我国互联网支付机构跨境交易支付平台的国际化水平。
(四)强化人民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民币成为区域计价结算货币,实现电商赢利预期
1.建立健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与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与结算服务。逐步丰富汇路选择,促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全球支付网络建设,稳步发展人民币国际使用范围与规模。2016年7月底,人民币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CIPS)直接参与的中外资银行增至27家,间接参与者达到366家,覆盖全球6大洲72个国家和地区(含自贸区),其中境外间接参与者占比为72%。
2.加快人民币国际化应用进程,降低中小电商汇率成本。随着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以及各国央行人民币储备比例的提高,人民币在世界的流通范围将大大拓展,以人民币结算国际债权债务成为可能。201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与19个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总规模约3.1万亿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我国央行还在东南亚、西欧、中东、北美、南美、大洋洲等地的1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其中7个(即我国港澳台地区、新加坡、卡塔尔、马来西亚、泰国)位于一带一路沿线。我国商业银行应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拓展境外金融机构与服务的步伐。凭借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入驻西亚阿联酋迪拜的优势(参见表1),拓展与已经在阿联酋开通人民币账户业务的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迪拜国家银行之间的业务规模,巩固货币交换等方面良好的金融合作基础,促进双边贸易与投资发展,以提升人民币跨区域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多边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结算与贸易融资服务,提高人民币计价及支付频率,相应减少中小企业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损失,提高跨境电商企业稳步赢利预期。构建以我国上海和香港地区以及新加坡为中心起点、覆盖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内人民币清算安排,将人民币清算范围延伸至法兰克福、首尔、巴黎、卢森堡等各大离岸人民币市场。
(五)建立国际跨境电商企业信用统一监管机制,共同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运用国际先进技术,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国内信用审核、国外信用机构信息交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一体化信用监管机制。首先,在我国建立自己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以政府和金融机构牵头搭建的中小企业信用平台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的端口,开通中小企业主身份、信用状况、相关进出口贸易等信息查询以及投诉建议等多种功能。其次,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考核标准,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售后服务制度,严格查处在平台上销售仿品的跨境支付链,坚决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最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协同搭建第三方跨境电商信息共享平台,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有效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打造国内跨境支付机构,加强与国外银行的合作,扩大国内支付手段在全球的覆盖范围。支付宝、银联等国内支付机构应加强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提高资金安全性监管水平与应用覆盖率。支付机构应完善交易双方基本信息登记制度,采用实名制登记,防范欺诈行为的发生。交易双方也应提高跨境电商交易安全意识,配合支付机构完善认证信息登记,推动信息的透明化,方便对交易过程的监管,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国家和政府应当通过与其他国家积极合作,尽早建立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标准,加大监控力度,推动电子支付的规范化、安全化发展,排除交易双方的顾虑,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保证跨境支付业务中信息传递、存储、交换的独立性和安全性,积极主动参与相关措施的制定,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快第三方支付企业跨境支付方式的立法进程。
(六)互通联动监测跨境资本流动
1.健全跨境可疑交易分析识别机制。完善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进出口核查系统,建立互联互通的违规资本流动监测系统和监测机制,实时监测并共享交易资金额度、频率、流转轨迹等关键要素,对交易的真实性做出正确判断。
2.从开户源头切入,加强个人客户身份核查,把好客户身份识别关,确保客户相貌与身份证件及联网核查信息的一致性,对存在疑问的,应采取辅助手段加强客户身份真实性验证,持续跟踪监测过程。
3.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联手反洗钱。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有关跨国资金交易中客户交易信息的完备性规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联手制定并执行跨境资金反洗钱等规则,提高跨境贸易服务及跨境资金交易背景信息与数据信息的透明度和匹配度,比如资金交易特征与客户身份是否相符等,特别是要提高跨境大额与可疑资金监测水平,加强对洗钱高发区、离岸金融中心等重点区域交易的监控。沿线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监管机构实现信息共享,相互通报可疑资金预警,联动识别并进行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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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诗静
Exploring How Financial Interconnectivity Could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of SMEs——Some Considerations 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CHU Xue-li
(Zhejiang Yuexiu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Shaoxing,Zhejiang312000,China)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has brought unusual opportuniti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SMEs,who are“going global”through cross-border e-commerce.The financial cooperation among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will play important supporting role in this development.Currently,there are so many difficulties in this area,including the lack of development capital,credits mechanism differences,the not smooth currency settlement and clearing channel,the bottlenecks in cooperation among the banks and the lack of the third party cross-border payment platform.To better promot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with the support of financial interconnectivity,we should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RMB recognition region,build the credit monitoring system,establish an interactive supervision system for cross-border capital flow,and explore the financial interconnectivity supporting system for cross-border e-commerce.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financial interconnectivity;SMEs;cross-border e-commerce
F713.36
A
1007-8266(2016)11-0066-10
2016-10-17
褚学力(1968—),女,辽宁省朝阳市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高级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财、区域经济、跨境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