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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的滴滴——政策空窗期的“既得利益者”

2016-11-16杜鸣皓

中国品牌 2016年11期
关键词:傲娇暂行办法出租汽车

本刊记者 张 超 文 / 杜鸣皓

“傲娇”的滴滴——政策空窗期的“既得利益者”

本刊记者张 超文 / 杜鸣皓

以创新起家,游离在政策空窗期的边缘;以资本扩张,变身为行业垄断的独角兽;以推诿搪塞,置身于蔑视政策规则的境地;野蛮狂欢之后,滴滴再一次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如何把握共享经济的真谛,让创新服务于大众、普惠于大众,从而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本期“聚焦新经济改革观察”报道,将从“尊重规则”和“平衡利益”两大方面深度剖析滴滴的发展,以及应如何变革。

网约车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游离在相关政策规则之外,直到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然而,正是在网约车规定出台前的政策空窗期内,没有规则约束的滴滴却开启了疯狂的扩张模式,完全无视可能的政策风险,滴滴也因此成为了网约车市场政策空窗期的最大“既得利益者”。

随着征求意见结束,网约车《暂行规定》终于在2016年7月28日尘埃落定,这意味着网约车终于合法化了。政策给予了网约车市场三个月的缓冲期,滴滴、易到、神州等网约车平台纷纷表示拥护和支持。

在获得合法身份仅仅四天后,滴滴便再次开启并购扩张模式,宣布与优步中国进行合并,同时滴滴与优步全球交叉持股,并于次日履行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交割。彼时,滴滴的疯狂扩张同样没有考虑另一重政策风险,那就是商务部针对跨国企业并购可能的反垄断调查。

显然,获得合法身份的滴滴以为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但事实上,滴滴疯狂扩张面临的政策风险远没有因网约车《暂行规定》的尘埃落定而终结,相反,政策风险正在酝酿之中。

例如,网约车《暂行规定》要求,网约车管理会“因城施策”,其中,各地市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包括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都由这些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果不其然,10月8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同时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对网约车和驾驶员的准入规定很不利于疯狂扩张后的滴滴。

这一次,一度高歌猛进的滴滴,终于在政策风险面前情绪激动的“跳脚”了。当天,滴滴便发布声明对暂行办法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地方政府对网约车轴距、排量、车辆准入年限以及网约车驾驶员需有当地户籍的规定,无形中抬高了门槛,是变相的数量管控,称此举将导致车辆供给骤减、数百万司机失去工作机会和收入、网约车车费翻倍。

滴滴反对网约车新规声明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获得了相当多的舆论支持,包括经济学家马光远等也纷纷为滴滴鸣不平,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信公号“侠客岛”更发文呼吁北上广深对网约车“三思”。

不过,同属网约车平台的易到则表达了与滴滴完全不同的声音,针对各地新规,易到在声明中称,“始终坚持和积极倡导依法合规经营,积极贯彻落实网约车新政和各地实施细则,并根据各地征求意见稿的时间表,通过正常渠道向主管部门反馈有关政策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开展资质申请工作。”

疯狂扩张无视政策风险,滴滴最终走在“十字路口”,迎来了它创建至今最关键的一刻。11月1日,将是各地实施细则付诸施行的一个时间窗口,目前北京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专家称不可能大改,这意味着滴滴将需要从“反对”迅速过渡到“面对”,与易到、神州等网约车平台站到同一起跑线。若如此,滴滴势必需要一场由内而外的变革?但它知道自己变革的方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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