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中的难点分析
2016-11-15阮苏洁
阮苏洁
摘 要:劳动合同关系着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其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大,而且在签订劳动合同上存在许多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水平低下,维权意识低的情况,导致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难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权益。我国人社部门一直以来极力推进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前存在宣传力度不打、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显著、集体合同的覆盖范围狭窄、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质量不高等难点,因此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现状,分析人社部门在推进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存在的难题,从而针对存在的难点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为推进我国集体合同的签订提供借鉴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社部门;集体合同;工会;难点
1 我国集体合同签订的情况分析
(一)集体合同的内涵
集体合同又称为联合工作合同、团体协议,是指劳动者一方与企业围绕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休息休假福利等内容而签订的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联系,也存在一定的区别,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作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合同形式,集体合同是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能签订集体合同。但是二者也存在较大的区别,集体合同主要是维护劳动者的整体利益,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集体合同一般是由工会代表公司的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主要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集体合同签订的内容标准是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从法律效力上看,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要去。
(二)集体合同在我国企业中运用的情况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权益签订的用工协议,对于劳动者来说集体合同能够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存在集体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因此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一定的检查与监督的作用。2008年《勞动合同法》颁布,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决定全面“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通过利用五年的时间在企业中基本实现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但是五年时间已经过去,在我国的企业中较少有企业会主动提出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对于集体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根据全国工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企业中签订的集体合同有242万份、覆盖的企业超过630万家,覆盖的职工超过2.8亿人。2011年武汉市《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出台,是我国推进集体合同的一大成绩,此外,我国的湖南省、江西省等地区也在不断的进行调研,积极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
2 人社部门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存在的主要难题
(一)缺乏全国性关于推进集体合同签订的政策
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两种形式,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对集体合同的认识不足,甚至许多企业并不清楚集体合同的性质与作用,我国的人社部门对集体合同的推广缺乏规范性的政策规定,如集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规范、合同订立的原则等都并未进行全国统一性的规定。目前我国有28个省市出台关于集体合同签订的地方性的法规、政府规章,也有超过十个市区颁布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但是从立法上看,地方性的规章立法的位阶低,而且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法规进行规定,不利于人社部门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
(二)集体合同的推进上存在宣传不足的现象
当前我国的人社部门对于集体合同的推进上存在认识不足与宣传不足的现象,集体合同的签订问题普遍将其纳入全国工会的管理范围,而人社部门对于集体合同签订的推进上并不重视,因此也不会过多的宣传、推动企业与劳动者代表、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人社部门颁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但是中国的人口众多,各个行业的性质不同,导致劳动关系也形态各异,在宣传上存在较大的难度,导致当前我国的企业中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数量占据全国企业数量不足10%。
(三)人社部门与工会在推进集体合同签订上存在联合协作不足
虽然人社部门与全国总工会共同颁发《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从当前的实践中,人社部门与工会之间的协作联动不足,特别是工会对于在推进集体合同的作用发挥上存在欠缺,导致集体合同签订的质量不高,人社部门与工会之间的互动较少,工会对于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信息并未及时的反馈给人社部门,双方之间存在信息隔离的情况。
3 人社部门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的完善对策
(一)出台全国性推进集体合同签订的政策
我国的集体合同的签订存在覆盖率低的情况,许多企业并不注重集体合同的签订,我国的《集体合同规定》中对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并未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导致用人单位并不重视集体合同。我国当前的企业中存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众多的现象,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于员工的需求量大,集体合同的签订能够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出台全国性的推进集体合同签订的政策,可以有针对性的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如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求一定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必须签订集体合同,并要求企业的工会要向人社部门备案。
(二)人社部门加大对集体合同签订的宣传力度
当前企业对于集体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工会对于集体合同签订的推进上存在力度弱的现象,因此人社部门要加大对集体合同签订的宣传力度,要对基层的企业进行集体合同签订的宣传,对集体合同的性质、重要性等加大宣传,推进基层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三)人社部门积极与工会加强协作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
人社部门要加大与工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工会应当将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情况信息与人社部门进行共享,而人社部门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集体合同签订的知道,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集体合同形式化、格式化的现象,进行深入的指导与培训,促进集体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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