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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中非理性情感的激活及控制

2016-11-15祁涛

中州学刊 2016年9期

祁涛

摘 要:网络舆论中经常充斥着非理性情感,它由公众同情产生。公众同情是新闻媒体通过报道受众共同感兴趣的事实、激活其共同社会体验而形成的集体性感情。在这个过程中,新闻媒体倾向于运用冲突框架和形象标签,以煽情方式报道反常事件来感染受众,同时激活受众的深层社会记忆而激发心理共鸣。这种心理共鸣的能量通过闲谈方式释放出来,使激情话语占据了网络舆论的主导地位,消解了话语的陈述性质和对话空间,导致网络舆论呈现非理性色彩。公众同情是网络舆论非理性色彩的核心建构要素,更是网络舆论发展的基本驱动力。若要规避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后果,需要控制好情绪源,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事实,避免由其刺激引发的社会感情能量过度释放。

关键词:公众同情;心理共鸣;激情话语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9-0164-05

一、引言

虽然“在自演进的互联网发展当中,网民群体也学会了自组织、自成长”①,但网络舆论常常呈现出非理性状态,依然是网络舆情研究中近似共识性的判断。如李希光认为,“在中国网络上看到的多是情绪化的表达及一边倒的声音。网络舆论不是基于理性,甚至不是从基本事实出发,网络对话极其困难”②。祝华新指出,“有时候,网络舆论只是根据普通大众的常识,或者根据公众朴素的爱憎情感做出判断”③。在喻国明看来,网络舆论中的“新意见领袖”在其崛起的最初阶段,“由于缺少社会精英阶层的成熟整一的社会素养,各种奇葩现象和缺乏底线的行为层出不穷”④。这些评价揭示了网络舆论的非理性特征,但却未能进一步追问并解答如下几个重要问题:网络舆论中非理性成分的核心因子是什么?它如何产生?呈现出什么样的表达状态?要追问和解答这些问题,需要对网络舆论热点的形成做过程性分析。怀特海指出:“过程的形式从所包含的个别事物中取得自己的特征,而个别事物也只有根据它们所包含于其中的过程才能被理解。”⑤因为只有从事物发展的过程当中,我们才能把握住其变化的每个环节,才能理解每个因子在其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

本文试图运用公众同情理论来分析网络舆论中非理性成分的核心因子及其形成过程。公众同情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事件或者现象的共同体验,以及由此形成的集体情感。与普通同情不同,公众同情是大众传播的产物,因为只有大众传播才能迅速为公众提供共同感兴趣的事实,激活其共同体验和集体情感。林郁沁在研究施剑翘复仇案的基础上指出,崛起的大众媒体通过炒作,唤起了作为媒体消费者的情感体验,形成了批判性的、畅所欲言的实体存在,即公众同情的产生,并以伦理道德的权威性卷入了国家和社会事务。⑥其中,大众传媒的崛起及消费群体的产生已经不需要再讨论了,因为我们已经完全浸淫于全球性的信息消费网络之中,公众同情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影响需要更多的经验事实的验证,远非本文所能解决。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是,新闻报道通过何种手段唤起了公众同情的产生,公众同情如何在社会心理层面被激活,又是怎样得到表达的。由于反常事件是近年来网络舆论中占主导地位的热点,笔者的分析就以反常事件及其引发的效应为样本。

二、反常事件的曝光与报道的煽情效应

“社会学家从重复模式或随机样本中得出结论,记者却对被社会学家斥为反常的案例着迷”,斯蒂芬斯在引用甘斯的这段话时开玩笑说,“有时候新闻人物不仅需要咬狗,甚至要把狗煮熟了给人吃,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足够的新闻价值”。⑦直接的缘由是,新闻报道对于反常事件的关注,是受“天方夜谭综合症”的影响,即作者为了避免读者无聊而刻意报道离奇、惊悚、煽情的故事,因为在市场化媒体看来,读者拥有像苏丹王那样的权力,如果让他们感到无聊,就死定了。⑧进一步追问则可以发现,公众对于反常事件的兴趣,蕴含着深层的社会生活和心理因素。从生活层面着眼,反常事件更容易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必须尽早获知并采取应对行动。比如2011年的“谣盐风波”中,获知者传播谣言并抢购食盐,就是为了防止正常生活受到干扰,虽然其行为本身就是对生活的干扰。从社会心理层面着眼,受众从反常事件中更容易获得满足感,因为其中的冒险经历紧张刺激,突显的人性更具人情味;另一方面,反常事件特别是犯罪新闻能够让公众公开讨论放纵的欲望、愚蠢的淫荡等禁忌性话题,并借此得以窥视私人生活。

不过,新闻媒体并不限于被动曝光反常事件以适应公众的需求,它还会运用更加积极的文本制作策略来激活公众的兴趣。梅尔文·门彻强调:“为了确保报道被人们阅读,新闻记者必须以一种呈现个人亲历的戏剧性事件的手法进行报道。”⑨赵曙光认为,“追求跌宕起伏的叙事风格和扣人心弦的悬念设计”,是对受众诉求的有效回应。⑩也就是说,在追踪反常事件的同时,新闻媒体倾向于以煽情方式来报道新闻,达到更有效地吸引公众注意力的目的。煽情的手法包括以下几种:

1.以冲突框架来描述事件

对于反常事件的陈述,可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客观地说明和分析它的来龙去脉,把事件要素置于合理的位置,给人们理性的认知;另一种则是突出其中的冲突成分,在文本中强调事件的内在矛盾,刺激受众的心理。出于吸引受众关注的需要,新闻报道倾向于通过强调某些因素或隐匿某些因素而使事件更加具有戏剧性质。如在邓亚萍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事件中,新闻报道强调了“乒乓球奥运冠军”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两个因素,而隐匿了邓亚萍是经济学博士,受聘的是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两条信息,构建了邓亚萍以体育运动员身份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职位的内在紧张关系,从而制造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知识是体育老师教的”这一认知误差。正是在此意义上,某媒体评论说:“‘邓亚萍兼职教授风波基本是一场误会,是基于‘邓亚萍、‘政法大学两个关键词的组合而引起的舆论狂欢。”B11通过把反常事件置于冲突框架,充分调用反常事件的兴奋点,新闻报道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

2.标签式地描绘具体形象

“新闻的力量和冲击力在于其个人化。只有个人化的新闻,才能够在报道的一开始就紧紧扣动受众注意力,激起受众的极大兴趣。”B12但是出于制造卖点考虑的新闻文本,关注的并不是人物本身的命运,而是倾向于将其处理成具有标签特征的形象,以调动公众对某类型人物的记忆和观感。比如李天一涉嫌轮奸案等报道中,突出了其“星(官)二代”身份;在多起强奸案中,新闻报道往往注明作案者是农民工;在复旦大学投毒案、北大学生杀母案中,新闻报道强调了其性格内向、出身贫寒。作为个体,这些报道对象对公众而言是具体而鲜活的人,而作为标签,这些形象又能够激发人想象其背后联系着的权力关系和生活阅历,方便认知与判断。也就是说,公众可以便捷地从中提取讨论的议题,表达他们的成见。如李天一是星二代且是不肖的红歌星二代,农民工杀害了我们身边善良的夜跑女,贫穷的名校大学生是受苦的天之骄子,等等。

3.陈述中填充充盈的情感

煽情新闻“吸引受众的方式主要诉诸受众接收新闻时情感、情绪上的强烈变化”B13。除了关注丑闻、描绘细节、夸张情节等方式之外,感情色彩鲜明是其重要的特征。这表现在,新闻报道一方面以具有明显感情色彩的词汇来指称报道对象和事件本身,如在“东北大妈碰瓷外国小伙”事件中,在证实外国小伙撞了大妈之前,对于大妈行为的指称是负面的,“自称被撞”“死命撕扯”“死命抱住”“自行离开”等词汇都明确指出大妈有故意讹人的嫌疑;而在警方披露真相之后,媒体将“肇事老外”“不靠谱老外”“‘三非老外”“外国‘老赖”等负面称呼扣到了外国小伙的头上。另一方面,新闻报道中往往直接通过表情和表态的方式,为报道披上感情色彩。如在干部抹香香事件中,有报道直接评价该干部,“啥事不清楚,只会抹香香”;在成都女司机别车事件中,有媒体引用网友的话宣称,“男司机暴打女司机,有人要送锦旗”。感情色彩是新闻报道中颇具感染力的成分,直接呼唤受众做出媒体期待的情感反应。

三、社会深层心理的激活与公众同情的产生

传播具有一种穿心本性,传播一定会而且不能不穿过人的内心世界而起作用,“传播要产生效果必须把信息注入受传者心理系统内发生作用”B14。从心理学意义上说,公众同情本质上是接受共同信息的公众产生的心理共鸣。这种心理共鸣由两个因素共同起作用:一是反常事件及其煽情式报道模式给公众带来了强烈的刺激,不仅引发其认知上的冲动,更引起了他们情绪上的激动。二是该刺激对社会深层心理的激活,即该刺激调动了公众既往的观念、曾经的阅历和现实的感知等形成的共同经验和集体记忆,使之与反常事件形成共振。艾伦·退特在论述诗歌时指出,文本的意义由其内涵(intension)与外延(extension)形成的张力共同组成。B15在新闻传播中,报道的内涵即所反映的事件与报道的外延即事件所涉及的社会经验和传播语境所形成的张力,共同推动了新闻报道的意义构建活动,以及由意义认知带来的情绪上的波动。就以煽情模式报道的反常事件而论,新闻文本从三个层面击中了公众的神经。

1.反常事件冲击公众的认知和谐而引发情绪上的波动

社会交往参与者都对交往行为抱有特定的期望,并对这种期望是得到满足、还是受到破坏保持着强烈的关注,满足后会做出正面的评价,破坏后则倾向于负面的反应。社会生活中存留有大量常识和规范要求人们以社会期待的方式行事,以理所当然的状态运行于日常行为中,起着节约认知成本、提高交往效率、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反常事件会破坏人们这种认知上的舒适感,造成社会秩序的断裂感,从而对公众的期望形成冲击。如男司机殴打女司机中,人们既无法接受男司机殴打时的残暴表现,又谴责女司机别车时不顾他人生命的冷酷心理;在非法疫苗事件中,疫苗可能给儿童造成的生命与健康风险以及疫苗监管中存在的漏洞,使人们颇感震惊;在干部抹香香事件中,人们对于干部抹香香行为中透露出来的权力傲慢感到非常气愤。这些都是反常事件导致人们认知失调而产生的直接的情绪反应。

2.社会共同体验的激活唤起了公众大规模的心理共鸣

记者的经验表明,凡是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的新闻事件,均是能够切中公众心灵软点的新闻事件。也就是说,新闻事件只有刺中公众共同的情感体验和深层记忆,才能够引发这种情感共鸣。新闻事件反映的冲突和矛盾越反常、越尖锐,其背后体现的社会深层心理越深刻越敏感,新闻报道产生的心理共鸣效果就越大。因此,在网络舆论热点中,反常事件引发的公众关注程度,直接取决于它对于社会共同体验的调动能力。这种共同体验既包括历史记忆,如东北大妈碰瓷外国小伙事件中,有人开玩笑说,东北大妈是位英雄,从近代以来代表国人第一次强迫外国人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这表明近代的屈辱史依然在人们心目中留有痕迹,并且一经召唤就会产生回声。2016年春节火热的上海女孩陪男友回农村过年想分手事件,则是对城乡差距这个社会结构问题的回响。虽然后来证明事件为虚构,但女孩第一顿饭后就想分手,还是严重挫伤了“进城一代”的自尊感。社会共同体验的激活,为公众同情积累了巨大的心理能量。

3.伦理法规争议激发了公众的讨论热情

林郁沁指出,施剑翘复仇案之所以引起热烈的讨论,是因为它与“当时更大的社会、政治和道德问题联系了起来”。B16我们在此不讨论政治性议题,而只是探讨普通社会事件中公众同情的激活过程。在普通社会事件中,社会伦理法规领域出现的反常情况最容易导致公众情绪激昂,因为对于人们而言,谈论具体而现实的政治问题存在一定的风险,技术性细节过于专业讨论成本很高,只有道德法规的失守既对公众的安全感造成了挑战,同时具备门槛较低的自由发挥空间,还能够对谈论对象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是情与理、情与法的交汇之处。正因为如此,在彭宇案系列报道中,网民们关注的核心是以后遇到同类事件时该不该去扶老人;在官员自杀事件中,网民讨论最多的话题是他们是否因腐败害怕追查而自杀,能否因此而得到宽宥。伦理法规与人情世故的关系是公众同情最适合发挥的领域,也是公众讨论最热烈的话题之一。

四、畅为式闲谈与激情话语的表达

亚当·斯密认为,同情是旁观者想象的感情。B17因为当一个人手被扎破而痛苦地叫喊时,我们不能直接感到其疼痛,只能用想象来模拟,而当事人因此产生的是激情,无暇同情自己。作为旁观者的我们,经常同其他人交流我们对某人的同情,并评论他们的表现。这种交流和评论,是在海德格尔所谓的闲谈状态下进行的。在海德格尔看来,闲谈并不是位卑一等的概念,而是常人领会和解释世界的存在样式。常人混迹于杂然共在之中,就会放弃自己繁忙地探寻世界本真存在的责任,而满足于话语交流和意见表达。公众意见“使一切都晦暗不明而又把如此掩蔽起来的东西硬当成众所周知的东西与人人可以通达的东西”B18言说出来,使人们自以为过着真实而生动的生活,沉浸在自信与自明中,并把人们“赶到‘畅为无阻的境界中去”B19。在网络舆论中,公众同情经过反常事件的冲击、深层心理的激活和伦理法规的召唤,已经积累了充足的心理共鸣的能量,迫切需要通过闲谈进行畅为无阻的表达。在这种表达中,激情话语占据了主导地位。

1.闲谈表现出强烈的离题倾向

网友在闲谈中很快就会突破议题的限制,获得人人都可以随便说些什么的自由。其表现为,网友会对与此有关的既往认知进行最大程度的钩沉,把自己的所知所感表达出来。在邓亚萍受聘担任兼职教授事件中,网友在跟帖评价时首先调取了她的陈年旧事,如其担任即刻搜索总经理期间亏损20亿,要求对之进行调查;有人因之强调了中国法律体系的缺陷,嘲弄说她应当教乒乓球与法制建设;有人因之回忆起中国教授的名不副实,指出街边混混都可以做。这种钩沉使得话语表达与讨论主题呈现出弱相关状态,导致人们忘记了初始争论的问题和内容。用海德格尔的话说,“人们很快就无法断定什么东西在真实的领会中展开了而什么东西却不曾”B20。

2.闲谈属于典型的“激情话语”

语言不仅要陈述事实,而且必然会表达情感,人们“通过各种类型的话语狂热和文字狂热,实现了命名的满足;个人的力量感也人为地提高了”B21。这种激情话语,有的是直接的攻击,如南京宝马肇事案调查结果公布后,网友们质问“公信力在哪里”“人民群众都是傻子吗”;也有含蓄的调侃,如成都女司机被人肉搜索之后,网友讥讽说,“做人还是含蓄低调点好,不然连大姨妈都保不住”。在邓亚萍受聘兼职教授事件中,网友通过隐喻手法建议中国政法大学改名“中国乒乓球政法大学”。这种激情话语,限制了讨论中对于事实的陈述和推理,而倾向于将事件说成是天大的问题。

3.闲谈往往对事件做出排他式的选择性解释

拉扎斯菲尔德发现,“人们根据自己的爱好和想法选择政治材料。甚至那些尚未做出决定的人也会去接触那些符合自己还未意识到的政治既有倾向的宣传”B22。其实在各种信息接触和理解中,选择性经常存在,受众的表达多数也只考虑自己的态度和感受,甚至在事实和信息明显不利于他的判断时,他依然会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比如在干部抹香香事件中,在已经证明新闻媒体断章取义多数网友态度转变的情况下,依然有网友认为“抹香香的官员在中国太多了”;在东北大妈碰瓷外国小伙事件中,即使警方已经证明了外国小伙撞人,依然有网友调侃“但愿大家出门别遇到这什么妈的”;在邓亚萍受聘兼职教授事件,即使中国政法大学澄清聘任邓亚萍担任的是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依然有网友讥讽“法律和打乒乓一个道理,推来推去”。这种排他式的选择性解释,具有不可说服性。

五、结语

海德格尔发现,“作为常人存在方式的公众意见不仅一般地具有情绪;而且公众意见需要情绪并且为自己‘制造情绪”B23。可见,公众同情这种集体情感本就是公众舆论中的基本构成因子,并且是推动公众舆论发展的动力。如若公众连讨论的冲动都没有了,公众舆论也就烟消云散了。在由反常事件引发的网络舆论热点中,公众同情占据更重要的地位。新闻媒体运用煽情手段以冲突框架报道反常事件,本就是为了击中公众神经,吸引更多注意力资源。受反常事件刺激的公众激活了深层的社会经验而产生了心理共鸣,积累了巨大的感情能量。这种感情能量通过闲谈方式释放出来,消解了话语的陈述性质和协商空间,激情话语占据了主导地位,整个网络舆论呈现出鲜明的非理性色彩。因此可以说,公众同情在网络舆论热点中发挥了核心因子的作用。当然,公众同情和激情话语并非必然将网络舆论引致非理性后果,但是需要管理。管理的首要策略是控制住情绪源,即引导新闻媒体以冷静的报道陈述客观事实,把事说清楚,以免其刺激引发社会感情能量的过度释放。

注释

①胡泳:《走进众声喧哗时代:中国互联网20年》,《新闻战线》2014年第6期。

②李希光、顾小琛:《舆论引导力与中国软实力》,《新闻战线》2015年第11期。

③祝华新:《门户网站对环境问题很熟悉吗?》,《环境经济》2015年第Z3期。

④喻国明:《当前社会舆情场:结构性特点与演进趋势》,《前线》2015年第12期。

⑤[美]怀特海:《思维方式》,刘放桐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87页。

⑥B16[美]林郁沁:《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陈湘静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23、86页。施剑翘复仇案讲述的是1935年施剑翘刺杀退休军阀孙传芳事件。施剑翘之父施从滨在张宗昌军中担任军长,1925年为孙传芳俘虏并杀害。施剑翘发誓为父报仇,并于10年后在天津居士林佛堂将孙传芳枪杀。案件发生后,施剑翘利用其较高的媒介素养吸引了媒体注意。媒体将其描绘成女英雄,将孙传芳描绘成贪婪者,公众对施的行为倾注了道德上的认同,提出了宽恕其行为的要求,南京国民政府最终决定将其特赦。林郁沁在研究中发现,施剑翘奇特而暴力的孝义行为受到了媒体的炒作,这种炒作召唤公众从纯感官层面感受事件,公众同情由此产生,情感的道德真实性往往会成为比哈贝马斯所说的理性沟通方式更为强大的规范性力量,驱动公众的集体政治参与。

⑦⑧[美]米切尔·斯蒂芬斯:《新闻的历史》,陈继静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91、69页。

⑨[美]梅尔文·门彻:《新闻报道与写作》,展江主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68页。

⑩赵曙光:《媒介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9页。

B11刘显刚:《“邓亚萍教授风波”的A面与B面》,《民主与法制》2016年第3期。

B12李希光:《转型中的新闻学》,南方日报出版社,2005年,第424页。

B13王传宝、王金礼:《新闻煽情主义的伦理批判》,《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B14林之达:《传播心理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8页。

B15傅修延:《文本学——文本主义文论系统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页。

B17[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5页。

B18B19B20B23[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157、215、210、170页。

B21[英]奥格登、[美]理查兹:《意义之意义》,白人立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9页。

B22[美]保罗·F·拉扎斯菲尔德等:《人民的选择——选民如何在总统选战中做决定》,唐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