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化经学视域下的《诗集传·二南》阐释
2016-11-15刘娟
刘娟
摘 要:汉、宋诗经学皆为经学视域下以教化人心、经世致用为目标的阐释,不同的是诗经汉学重外在伦理规范,诗经宋学则以理学为依托,偏重阐发心性存养。朱熹对《诗经》的解读以复性求理为最高目标,进而教化万民、重振纲常,“求诗本义”反居其次。朱熹认为《周南》《召南》亲被文王之化,独为风诗之正经。《诗集传·二南》的训释强调了诚敬、仁善与纲常,集中体现了宋代经学的理学化特点。
关键词:理学;经学;朱熹;《诗集传》;二南
中图分类号:I20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9-0138-04
北宋庆历时期,义理之学始为勃兴。宋儒认为,深入到经典内部探讨义理,将其中体现的儒家伦理纲常发扬光大,乃是治经之根本目的。有宋一代经学与理学相互渗透。作为宋学代表的朱熹不仅集理学之大成,亦使经学理学融会贯通,其《诗集传》既彰六经之大旨,以求尽心知性,又通过阐发儒家“十六字心传”来“明天理,灭人欲”,将宇宙本体之理与儒家道德理性相结合。《诗集传》呈现出鲜明的理学化特点,尤以《二南》为最。《诗集传序》曰:“惟《周南》《召南》,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于言者,乐而不过于淫,哀而不及于伤。是以二篇独为《风诗》之正经。”朱熹强调了《二南》的正心导情作用与文王之德的化人之功,与汉儒相比,更接近先秦时期以《孔子诗论》为代表的建立在心性哲学基础之上的儒家诗歌理论。
一、 复性求理,诚敬仁善为先
朱熹在二程所构建的理学文化体系基础上将心性论与天理论相结合,完美地体现了儒家伦理理性。对《中庸》开篇之“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阐释曰:“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①也就是说,“命”是无所不在的上天之意志,而这种意志赋予人之后就变成了人的“性”,人按照天理去行动,就符合人道。“复性”为朱子理学之追求,即通过开显人性本有的功能而使其能够在人伦日用中重新发挥功能。对于《毛传》谓雎鸠“挚而有别”,《诗集传》曰:“《列女传》以为人未尝见其乘居而匹处者,盖其性然也。”释“麟之趾,振振公子”曰:“振振,仁厚貌。麟性仁厚,故其趾亦仁厚。文王、后妃仁厚,故其子亦仁厚。”天化生万物,将固有之“理”也赋予了人和物,这就有人物之“性”。
“复性”之道以“诚”“敬”为核心:“用诚敬涵养为格物致知之本。”对于《中庸》之“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朱熹释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圣人之德,浑然天理,真实无妄,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则亦天之道也。未至于圣,则不能无人欲之私,而其为德不能皆实。故未能不思而得,则必择善,然后可以明善;未能不勉而中,则必固执,然后可以诚身,此则所谓人之道也。”②《诗集传·甘棠》曰:“召伯循行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而不忍伤也。”相对于《小序》的“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朱熹强调了后人对召伯的爱屋及乌之情,更倾向于对先秦心性义理之说的偏重,上博简《孔子诗论》有“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焉。恶其人者亦然。”③西汉刘向《说苑·贵德》有相近说法:“百姓叹其美而致其敬,甘棠之不伐也,政教恶乎不行?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甚。尊其人必敬其位。顺安万物,古道之圣几哉!”④与《孔子诗论》相比,汉儒更重外在政教规范,朱熹诗学更接近先秦诗学特点因情制礼、情理合一的特点:“体其义而节度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
自西周起《诗》就具有审美之外的现实功用,至孔子而形成完备的情理合一的诗教体系。《论语·阳货》有兴观群怨说,《论语·泰伯》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歌一方面反映现实社会,另一方面通过对君子人格的培养及对现实不足的批判来改良社会。方铭先生认为:“孔子把诗纳入为人的存在服务的大系统之中,诗是为人类的福祉服务的,诗歌不仅仅是体现个人之哀乐的工具,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个人哀乐的表现,成为培养人格、实现美好政治理想的媒介。”⑤此论深得古人之旨。《关雎》对女性体型高大壮硕的赞美印证了先秦时期女性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诗经》的《风》《雅》《颂》各部分中,有相当数量的篇章述及‘妇在家庭和社会生育文化中的作用,这是先秦‘妇德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古代社会对女子的道德乃至审美要求皆与此相关,并构成全社会道德准绳之有机组成部分。”⑥因此“窈窕”指女子身材高大丰满,通观诗义,“窈窕”为外在形貌之美;“淑”为内在德行之善,而德行的核心即为诚、敬、仁、善。既不重复赘言,又合情理。朱熹侧重对理性道德的强调并非偶然,虽然他对《诗经》的文学性质深有体会,但其诗学着眼点仍在教化,其《答巩仲至》曰:“古之圣贤所以教人,不过使之讲明天下之义理,以开发其心之知识,然后力行固守以终其身。”⑦朱熹诗学思想的终极意义在世道人心,学诗者通过以善为法、以恶为戒,不断修德,达到“思无邪”境界,化善恶不齐的“气质之性”为纯粹至善的“天理之性”。
二、 经世致用,纲常为首
北宋积贫积弱之社会现实激发了知识阶层的忧患意识,学问多求通经致用,科举考试也作了重大调整。唐时明经、进士两科是最主要的常举科目,明经重背诵经文和注疏。王安石变法后,只留进士一科,其他诸科尽罢,殿试废诗、赋、论三题,改试时务策一道。这种调整促进了知识分子独立思考及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即“从现实政治需要出发,突破旧的经书义疏,发挥合乎实际的创见。”⑧北宋治诗诸家如欧阳修、王安石、苏辙皆按照自己的政治主张来解释五经。
《诗集传》重伦理纲常,尽管朱熹主张废《序》,倡求诗本义,但《诗集传·二南》不出《小序》窠臼。如《关雎》,《毛诗序》曰:“后妃之德也”。《诗集传》引齐诗匡衡之说:“‘窈窕淑女,君子好仇,言能致其贞淑,不贰其操。情欲之感,无介乎容仪;宴私之意,不形乎动静。夫然后可以配至尊,而为宗庙主。此纲纪之首,王化之端也。”认为此“可谓善说诗矣”⑨。西汉三家诗皆将《关雎》定为批判君主好色的刺诗,《鲁诗》曰:“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⑩《韩诗》亦定为贤人刺“大人内倾於色”。《韩诗外传》卷五载孔子盛赞《关雎》:“大哉《关雎》之道也,万物之所系,群生之所悬命也。”B11子夏喟然叹曰:“大哉《关雎》,乃天地之基也。”B12此论虽托名孔子及子夏,实则体现的是汉代观念。
从文本看,《关雎》表达了男子对美丽女子的相思爱恋,三家诗在教义化解读的同时尚能顾及原诗本义。《毛诗》将重点从君子之德转化为后妃之德,这与汉代后妃干政、外戚作乱的政治环境有关。与汉儒不同的是,朱熹在肯定“后妃之德”的同时更强调“文王之化”,《诗序辨说·小序》释“《关雎》,后妃之德也”曰:“其诗虽若专美太姒,而实以深见文王之德。《序》者徒见其词,而不察其意,遂壹以后妃为主,而不复知有文王,是固已失之矣。至于化行国中,三分天下,亦皆以为后妃之所致,则是礼乐征伐皆出于妇人之手,而文王者徒拥虚器以为寄生之君也,其失甚矣。”B13二南之业非自外至,后妃之德本于文王之躬化。《诗序辨说·桃夭》曰:“盖此以下诸诗,皆言文王风化之盛,由家及国之事。而《序》者失之,皆以为后妃之所致,既非所以正男女之位,而于此诗又专以为不妒忌之功,则其意愈狭,而说愈疏矣。”B14朱熹认为《关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诸篇著明文王身修家齐之效,《桃夭》《兔罝》《芣苡》著明家齐而国治之效。《汉广》《汝坟》涉及南国之诗,而见天下已有可平之渐。朱熹的阐释完美地契合了修齐治平的大学之道,《驺虞》所体现的仁心亦源于文王圣德:“文王之化,始于《关雎》而至于《麟趾》,则其化之入人者深矣。”B15
对“文王之德”的强调,一方面是正男女之位,序万物之理,另一方面与南宋时期民族矛盾有关。南宋国势衰微,偏安于淮水以南,在国家多难、民族危亡之际,朱熹十分重视皇权的正统性与合法性。尽管朱熹继承孟子观点,提倡以德抗位,认为如周幽王之“独夫”可起而伐之,但在对《王风·扬之水》的解读中,朱熹却对周幽王的暴行视而不见,反而对周平王联合诸侯讨伐幽王的行为大加斥责:“申侯与犬戎攻宗周而弑幽王。则申侯者,王法必诛不赦之贼,而平王与其臣庶不共戴天之雠也。今平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其立己为有德,而不知其弑父为可怨,至使复雠讨贼之师,反为报施酬恩之举,则其忘亲逆理,而得罪于天已甚矣。”B16朱熹批判申侯与平王犯上作乱,实际上是维护正统权力的体现,他曾自叙作《资治通鉴纲目》动机:“问纲目主意。曰:‘主在正统。问:‘何以主在正统?曰:‘三国当以蜀汉为正,而温公乃云,某年某月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训?缘此遂欲起意成书。”B17尹起莘《资治通鉴纲目发明序》认为此书之作乃为尊君父、崇正统、褒名节、贵中国,充分展现了三纲五常。
朱熹的理学思想与现实政治需要并不能完全契合,其诗经学多有矛盾之处。尽管他体会出来《关雎》乃相思恋歌,却要将其与“纲纪之首,王教之端”相联系,只好自圆其说:“女者,未嫁之称,盖指文王之妃太姒为处子时而言也。”《朱子语类》卷八十一又否定了“后妃之德”说:“古说关雎为王雎,挚而有别,居水中,善捕鱼。说得来可畏,当鹰鹘之类,做得勇武气象,恐后妃不然。”B18《周南·汉广》表达了男子求女不得却无思犯礼,《孔子诗论》曰:“《汉广》之智,则知不可得也。”B19相比之下,《诗集传》解读更加道学化:“文王之化,自近而远,先及于江汉之间,而有以变其淫乱之俗。故其出游之女,人望见之而知其端庄静一,非复前日之可求矣。”将原诗对男子克制情感的肯定转化为赞美女子端庄不可侵犯,而女子之美德,原因仍是“文王之化”,朱熹曲解诗义以求契合其理学观念。对《摽有梅》之类直白的情诗何以入于正风,《朱子语类》卷八十一曰:“此乃当文王与纣之世,方变恶入善,未可全责备。”B20《诗集传》又理解为女子自守之志:“南国被文王之化,女子知以贞信自守,惧其嫁不及时,而有强暴之辱也。故言梅落而在树者少,以见时过而太晩矣。求我之众士,其必有及此吉日而来者乎?”B21在“情”“理”之间作此牵强调和,可谓用心良苦。
三、复礼兴乐,性情以正
“乐教”文化源远流长,《尚书·舜典》有夔典乐以教胄子,通过音律的和谐来培养完美的君子人格,进而达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即以乐成德。乐教有助于人在更高层次上回归诗意化、人性化的本真境界。周公制礼作乐后,“诗”“礼”“乐”相联,成为治国工具。孔子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之外,还强调“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孔安国注曰:“礼以安上,乐以移风,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泛滥罚。”礼乐作用超越了提高个人修养的意义,扩大到移风易俗之用。
宋初鉴于唐之衰亡,重兴礼乐,仁宗景祐二年颁布《景祐乐髓新经》以重建雅乐。孙复、胡瑗、石介也提倡复礼兴乐以教化人心。在此背景下,宋人解诗多与礼乐相联系。郑樵自谓整理诗乐之目的为“欲以明仲尼之正乐”,使“正声不坠于地”,即重建乐教意识形态话语系统,以雅乐正民心,从而化治天下。朱熹对宋朝南渡后的礼乐废坏深感痛心,极力提倡礼乐治国,其礼学思想也带有理学化特点。首先是完美的理论构建,朱熹既重视形上理论的建构,肯定韩愈的以仁义礼智为性、以喜怒哀乐为情,又强调日用工夫的践履:“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其次,礼仪的施行应重内容轻形式。《朱子语类》卷二十五曰:“若人而不仁,空有那周旋百拜,铿锵鼓舞,许多劳攘,当不得那礼乐。”B22礼乐的根本是诚敬,《朱子语类》卷八十七曰:“礼之诚,便是乐之本;乐之本,便是礼之诚。”B23朱熹的目标是通过礼乐侵染来涵养心性,对《论语·泰伯》之“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朱熹更多地从心性角度阐发:“乐有五声十二律,更唱迭和,以为歌舞八音之节,可以养人之性情,而荡涤其邪秽,消融其查滓。”学者要从“乐”中来实现义精仁熟,顺于道德。程树德亦云:“兴诗立礼易晓,成于乐之理甚微。”B24通过对《诗》的讽诵涵咏、切己体察而“导性情之正”,以求复性求理乃朱熹说诗之大旨。
《诗集传·二南》之训释体现了朱熹对先秦礼乐的重视,如《关雎》“参差荇菜,左右芼之”,《毛传》曰:“芼,择也。”《郑笺》云:“后妃既得荇菜,必有助而择之者。”孔颖达疏曰:“《释言》云:‘芼,搴也。孙炎曰:‘皆择菜也。某氏曰:‘搴犹拔也。郭璞曰:‘拔取菜也。以搴是拔之义。《史记》云‘斩将搴旗,谓拔取敌人之旗也。芼训为‘拔,而此云‘芼之,故知拔菜而择之也。”B25皆未从祭祀之义来解读,《诗集传》曰:“芼,熟而荐之也。”将荇菜与祭祀相联系,从而将女性采摘荇菜、参与祭祀等活动赋予深层意义。《礼记·昏义》有:“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B26在宗法社会里,“当某位女子被称为‘妇的时候,她就是一名与前此不同的具有特定身份的家庭成员与社会成员,她的身份和行为也就被家庭和社会赋予特定的伦理意义”B27。朱熹此处将礼乐与纲常相结合,完美地将“礼”与“理”融汇一贯。礼的重要作用是对“情”作限制,正如《礼记·礼器》所言:“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B28人天生具有喜怒哀惧爱恶欲诸情,只要以礼节情,就能复归天理之“性”,这也是朱熹治学的终极目标。
注释:
①②〔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17、31页。
③B19李零:《上博楚简三篇校读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15页。
④〔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第95页。
⑤方铭:《〈孔子诗论〉与孔子文学目的论的再认识》,《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
⑥B27姚小鸥:《〈诗经·关雎〉篇与〈关雎序〉》,《文艺研究》,2001年第6期。
⑦B13B14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3册3094页、第1册355页、第1册358页。
⑧夏传才:《诗经研究史概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106页。
⑨B15B16B21〔宋〕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2、17、58、14页。
⑩〔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4页。
B11B12〔汉〕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164、165页。
B17B18B20B22B23〔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第2637、2097、2100-2101、604、2255页。
B24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第531页。
B25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7页。
B26B28〔清〕朱彬撰,饶钦农点校:《礼记训纂》,中华书局,1996年,第880、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