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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用字中汉语拼音应用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2016-11-14张美玲

现代语文 2016年9期
关键词:汉语拼音规则

摘 要:半个多世纪以来,《汉语拼音方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使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巨大成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在某些领域,汉语拼音的应用出现了不符合规范的混乱现象。本文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揭示徐州市部分地区社会用字中汉语拼音应用的混乱现象,指出原因并给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汉语拼音 拼写 规则

《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多年来,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作为我国人名、地名拼写的国家和国际标准,提高了我国人名、地名拼写的标准化程度。

1988年7月,国家教委、语委联合发布实施《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96年1月,此规则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为国家标准(GB16159-1996)。从此,汉语拼写由原来的按音节拼写改为分词连写,汉语拼音的应用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2012年发布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修订版),使汉语拼音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更加科学合理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现实仍不容乐观。北京大学苏培成先生指出:“(《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推行的情况并不是十分理想。……在城市的各种公示牌、广告牌上看到的汉语拼音,有的是一长串字母连在一起,没有分词;有的是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全部分开,像汉字一样。”[1]

经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徐州地区仍存在大量的汉语拼音应用不规范现象。

一、汉语拼音应用现状

在对徐州地区汉语拼音使用情况作了大量的调查统计后,得出的结论让人担忧:汉语拼音应用正确率仅为23%,77%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规范现象十分严重。

(一)出版物、商标、单位标牌中的不规范拼写

主要是分写和连写。分写指汉语拼音按音节拼写,连写则是拼音字母一连到底形成长龙式的拼写。这是两种典型的不规范拼写法。《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88)及修订本(2012)、《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1987)以及《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1992)等都明确要求分词连写。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分写式和连写式相当普遍,约占不规范书写的半数以上。如:

1.分写

(1)书籍:《幼儿教师口语》(马宏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拼写成YOU ER JIAO SHI KOU YU(应为YOUER JIAOSHI KOUYU)

(2)报头:《沛县日报》拼写成PEI XIAN RI BAO(应为PEI XIAN RIBAO)

(3)单位标牌:“沛县水利局”拼写成PEI XIAN SHUI LI JU(应为PEI XIAN SHUILI JU)

(4)商标:“康奈”拼写成KANG NAI(应为KANGNAI)

2.连写

(5)书籍封面:《安徒生童话》(安徒生著,龚心珑等改写,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2007)拼写成ANTUSHENGTONGHUA(应为ANTUSHENG TONGHUA)

(6)单位标牌:“江苏省沛县实验小学”拼写成JIANGSUSHENGPEIXIANSHIYANXIAOXUE(应为JIANGSU SHENG PEI XIAN SHIYAN XIAOXUE)

(7)期刊封面:《中国校外教育》(北京市中国儿童中心主办)拼写成ZHONGGUOXIAOWAIJIAOYU(应为ZHONGGUO XIAOWAI JIAOYU)

(二)人名中的不规范拼写

早在1976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公布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对人名的拼音书写作了规定;1988年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又重申了姓名拼写法,规定“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开头字母大写”。2011年10月31日,《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以下简称《人名拼写规则》)发布,2012年2月1日实施,它是《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76)的继承和细化,是《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下位规范文件,对《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6.2.1条“人名拼写”做了详细阐释。《人名拼写规则》5.1.1条规定:“正式的汉语人名由姓和名两个部分组成。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名在后,姓名之间用空格分开。复姓连写。姓和名开头字母大写。”5.1.3条规定:“笔名、字(或号)、艺名、法名、代称、技名、帝王名号等,按正式人名写法处理。”人名拼写应严格执行上述文件规定。但在对已知期刊封面及商标中人名的调查中,仍发现许多拼写不规范的情况,主要是分连写和大小写问题,这也正是《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要点。

1.分连写

(1)姓和名按音节分写

(8)俞兆林(内衣)拼写成YU ZHAO LIN(应为“YU ZHAOLIN”)

(2)姓和名连写

(9)《教学革命——蔡林森与先学后教》(蔡林森著,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JIAOXUE GEMING CAILINSEN YU XIANXUE HOUJIAO(“蔡林森”应拼为“CAI LINSEN”)

2.大小写兼分连写

(10)《毛泽东的故事》(石仲泉、陈登才主编,中国党史出版社,1998)拼写成Mɑozedong De ɡushi(应拼为“Mɑo Zedong de Gushi”)

(11)《鲁迅散文杂文》(鲁迅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11)拼写成Luxun Sanwen Zawen(“鲁迅”应拼为“Lu Xun”)

(12)《朱自清散文精选》(朱自清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拼写成Zhu Zi Qing San Wei Jing Xuan(应为“Zhu Ziqing Sɑnwen Jingxuɑn”,“Wei”音节拼写错误,应为“Wen”)

3.威妥玛式等就拼法仍然存在

(13)“郑明明(化妆品)”拼写成ZHENG MING MING(应为“ZHENG MINGMING”)

(三)地名中的不规范拼写

地名的拼写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定。1984年,中国地名委员会等部门颁发《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部分)》,是拼写地名的具体法规。1987年,中国地名委员会、城乡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语委发布《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玛”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对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作了具体规定和指示。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地名标识城乡标准》,对地名标志上的地名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作了强制性规定。1988年,《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除重申以上规定外,还规定了非汉语地名的拼写法,使地名的拼写规范更加完善。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部分)》明确规定:地名中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分段书写的,每段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特殊情况可全部大写。

这些规则至今已施行了几十年,然而在我们的调查中,仍发现不少问题,除分写现象比较普遍外,还有以下几种:

1.各音节分写,忽视大小写

(14)淮海东路拼写成Huai hai dong lu(应为“Huáihǎi Dōnɡlù”)

(15)大一班拼写成da yi bɑn(应为“Dà 1 Bān”)

(16)洪学巷拼写成Hong Xue Xiang(应为“Hónɡxué Xiànɡ”)

(17)富庶街拼写成Fu Shu Jie(应为“Fùshù Jiē”)

2.中英文混杂

(18)杨山路拼写成Yɑngshɑn Rd(应为“Yángshān Lù”)

(19)徐州市淮海西路中心小学拼写成Xuzhou Huaihai West Road Central Primary School(应为Xúzhōu Shì Huáihǎi Xīlù Zhōnɡxīn Xiǎoxué,漏拼了“市”)

(20)新华书店拼写成XINHUA BOOKSTORE(应为“XINHUA SHUDIAN”)

中英文混杂现象不仅违反了我国关于“地名标识不得采用外文”的规定,也违反了联合国关于“单一罗马化”的规定,更让这些道路失去了其独有的民族历史文化特色。

3.同一个地名标识出现两种不同的拼写

(21)富庶街:Fu Shu Jie,Fu shu jie

(22)洞山路:DONGSHAN LU,DONG SHAN LU

(四)大小写混杂,漏用隔音符号等拼写错误

在我们所调查的汉语拼音书写中,还有大小写混杂、漏用隔音符号、移行错误等情况。如:

(23)利郎(洋服)LILAnG(应为Lìlánɡ)、华裕(饮水机)HuAyu(Huáyù)、杜安(西服)DuAn(应为Dù'ān)、《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塞尔玛·拉格洛夫著,李瑾雯改编,21世纪出版社,2009)Niersi Qie Lüxing Ji(应为Ni'ersi Qi'e Lüxing Ji)。

巨能钙(JUNENGAI)的“能”应该是“NENG”、女人屋(NVRENWU)的“女”应该是“N?”)、休闲服饰(Xiouxiɑn Fushi)的“休”应该是“Xiu”。

以上不规范现象表明,汉语拼音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十分严重,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势在必行。

二、汉语拼音应用乱象的理论分析及应对策略

此次调查结果表明,徐州市及沛县等地社会用字中汉语拼音的应用存在着严重的混乱现象。究其原因,首先,相关部门对《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宣传力度不够、规范意识不强,以致于人们在应用时随心所欲,各行其道。其次,《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缺失:“从小学开始普及正词法是分词连写发展的关键。”“遗憾的是,在小学语文教学这个汉语拼音应用的重要基础领域,一直没有遵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这个国家标准,甚至错误地把‘一会儿两个音节根据3个汉字拼写成了3个音节。”[2]第三,对汉语拼音用途的广泛性缺乏认识。汉字是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而汉语拼音只是为汉字注音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这造成了人们主观上重视汉字,忽视拼音的现状。《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实施以后,汉语拼音进一步发展成为记写汉语的工具,并因此具有了更加广泛的作用。但社会上大多数人仍将它的功能局限在注音和推普上,为了设计的美观而任意拼写,忽视了汉语拼音作为记写汉语的工具这一重要用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汉语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适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正体现了《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工具的重要作用,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

为了扭转拼写法的混乱局面,针对造成汉语拼音不规范应用的原因,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汉语拼音的应用现状,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完善立法确保《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顺利实施。

(二)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除大力加强《汉语拼音方案》的教学外,还要进一步增加《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教学内容。学者彭泽润也大力呼吁:“今后要从教育出发,特别应当从小学语文课本抓起,改变目前不执行正词法的现状,坚决执行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使他们从小养成新的书写习惯,这样才能逐渐推广到全社会。”[2]如果忽视了学校这个主阵地,《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宣传、学习、执行、应用将大打折扣,不规范使用汉语拼音的各种乱象将难以根治。

(三)制定相关行业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从法律层面对相关行业机构设立及标牌制作专业人员执业等进行规范管理,可制订相关规定,如:专业人员须具备与《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并通过执业考试,获得执业资格;机构成立时,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用制度的力量把好最后一道关。

(四)相关部门(公安、工商、语委等)应加强联合执法和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逐步纠正汉语拼音拼写的不规范现象。对拒不改正者可采取强制措施,使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苏培成.当代中国的语文改革和语文规范[M].北京:商务印书

馆,2010.

[2]彭泽润,马文婷.中国汉语书写方式改革回顾和展望——汉语

“词式书写”百年历程分析[C].语文现代化论丛(第7辑),2006.

(张美玲 江苏徐州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社科系 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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