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产后抗高血压疗效观察
2016-11-14何旭东
何旭东
【摘要】目的 探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产后抗高血压疗效。方法 选取2013年10月~2014年10月我院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80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各40例。对照组拒绝治疗或服药服药频率与量不足,且未按时服药,实验组实施抗高血压正规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疗效。结果 随访时间>6个月时,实验组血压恢复情况和尿蛋白阳性比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针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实施抗高血压正规治疗,疗效显著,值得临床广泛推广。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抗高血压治疗;疗效
【中图分类号】R54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16.06.0.02
Observation of the curative effect of postpartum hypertension in the treatment of hypertensive disorder complicating pregnancy
HE Xu-dong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the first people's Hospital of Longjiang County, Heilongjiang Province,Heilongjiang Qigihar 161000,China)
为探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产后抗高血压疗效,本院以80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为对象,通过抗高血压正规治疗,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0月~2014年10月我院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80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各40例。对照组年龄20~38岁,平均年龄(29.77.93)岁,孕周38~41周,其中,包括初产妇28例和经产妇12例。针对分娩类型,引导分娩31例和剖宫产9例。针对高血压类型,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27例,单纯妊娠高血压6例,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合并慢性高血压4例,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高血压3例。实验组年龄23~41岁,平均年龄(29.48.74)岁,孕周37~41周,其中,包括初产妇24例和经产妇16例。针对分娩类型,引导分娩29例和剖宫产11例。针对高血压类型,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23例,单纯妊娠高血压9例,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合并慢性高血压4例,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高血压4例。所有患者均符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标准,且两组患者在年龄、孕周、分娩类型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拒绝接受治疗,或未按时服药,采用的治疗方式缺乏正规性。
1.2.2 实验组
实施抗高血压正规治疗措施,具体而言,即进行口服药物治疗,服用盐酸拉贝洛尔片,100~200 mg/次为标准,坚持3次/d。血压若未得到较好控制,给予患者依那普利联合治疗,以5~10 mg/次为标准,坚持1~2次/d。若仍未明显疗效,则改服用硝苯地平缓释片,以10~20 mg/次为标准,坚持2次/d。基于42天、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随访,判定患者疗效。
1.3 观察指标
在随访过程中,对患者血压和尿蛋白转归情况进行监测。针对血压,若下降至140/90 mmHg以下则标志着血压恢复至正常状态,24 h尿蛋白定量低于0.15 g则标志着尿蛋白转阴。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血压控制情况
随访时间为42天和3个月时,实验组血压控制率分别为15%、35%,对照组控制率分别为20%、37.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随访时间为6个月和12个月时,实验组血液控制率为67.5%、90%,明显优于对照组的47.5%、5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尿蛋白阳性率
随访时间为42天和3个月时,实验组尿蛋白阳性率分别为42.5%、30%,对照组尿蛋白阳性率分别为45%、27.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随访时间为6个月和12个月时,实验组血液控制率为5%、2.5%,明显优于对照组的22.5%、1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属于妊娠期特有疾病,是导致产妇和围生儿发病、死亡的关键性因素[1]。针对妊娠期高血疾病患者,于妊娠20周后,以高血压、蛋白尿和水肿为主要表现[2]。病情较轻的患者,不会存在明显的症状,部分患者伴随有轻微疼痛,血压有所升高,呈现出水肿或轻度蛋白尿状态。病情较重的患者,以头痛、眼花等为主要表现,部分患者伴随有持续性右上腹疼痛,血压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蛋白尿表现出逐渐增多倾向,甚至出现昏迷和抽搐等症状[3]。
针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检查,常用的检查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肝肾功能:若尿素氮(BUN)>5.36 mmol/L则表示肾功能存在轻度损伤,且肌酐<88.4 μmol/L。(2)尿液检查:主要包括尿比重、尿蛋白和24h尿蛋白定量[4]。(3)损伤性学流动力学监测:若情况需要,需对中心静脉压进行监测。除此之外,还包括血液检查、眼底检查等[5]。
选取我院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80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各40例。对照组拒绝接受治疗,或未按时服药,采用的治疗方式缺乏正规性,实验组则实施抗高血压正规治疗措施。结果,基于随访过程中,42天和3个月,两组患者血压控制情况和尿蛋白阳性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6个月和12个月,实验组血压控制情况和尿蛋白阳性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抗高血压正规治疗在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方面,疗效较佳。
综上所述,针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实施抗高血压治疗,基于6个月的随访,有助于改善患者血压状况,降低尿蛋白阳性率,疗效显著,值得临床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 王芙蓉.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出血的疗效观察[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2,23:2551-2552.
[2] 胡 旭,李东野,陈南娥,李晓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产后抗高血压治疗的探讨[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12,19:1557-1558.
[3] 彭红梅.杜仲颗粒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研究[D].郑州大学,2012.
[4] 黄 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产后抗高血压治疗意义[J].吉林医学,2013,19:3811-3812.
[5] 余小红.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产后延续护理的疗效研究[J].当代护士(下旬刊),2015,04:75-77.
本文编辑:刘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