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信用社会悄然降临
2016-11-11杨凯
文 杨凯
区块链,信用社会悄然降临
文 杨凯
传统金融的信用建立在钢筋水泥的大厦之上,未来的信用则要建立在区块链的数据上,而这将是未来信用的数据大厦。
如果总结一下在短时间内区块链可能带给人们的改变,那么最可能出现的便是一个信用社会的悄然降临。首先我们必须明晰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想要更好地发展,那么就必须降低交易成本,取代以物易物的原始贸易方式,也就是说“信用”这一金融核心无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
传统的信用中心有很多,譬如央行、商业银行、法院、经济警察等等,但随着这个庞大社会的运转,传统金融的弊端不难让人感受得到,它们的成本过高了。而更严重的现象是在欠发达、网点少的地方,各种信用中心会极难起到它们应有的效果,荒郊野外没有现金、找不到ATM购物的尴尬却有发生。
幸运的是,互联网金融已经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改变,各种“支付宝”、“微信钱包”等让我们提前体验到了大数据基础上的信用,而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可以说在我国相对发达的北上广这些城市,不携带现金而仅靠各种手机钱包已经可以“无痛”生活了,水电煤缴费、交通出行、超市购物等等场景不一而足。从这些“电子钱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大数据金融让信用的建设成本一步步降低成为社会的一大趋势。那么区块链又能带来什么?它又面临着哪些难题?各个国家又如何看待区块链技术?
瓦解数据孤岛
在现如今的互联网公司的大数据状况里,不难看出它们实际已经形成了一个个的数据“孤岛”,尽管每个互联网公司都在提倡互联网的共享、公开、透明精神,然而它们真的将自己掌握的大数据与别家公司共享么?显然没有,这也导致了大数据越发地集中在少数大型互联网企业手中,无法在全社会形成环流,用户作为大数据的产生者则完全没有获得信用资源的主动权,社会的信用成本也难以得到进一步降低。
既然互联网本身的创新要求大数据要能够共享,而作为金融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又要得到明晰。而这二者表面上看来确实相背离的,“信息”本身可以被复制、传递并且免费,但“资产”却相反,现实的资产在传递过程中所有权必须唯一,所有权也不能任意复制,这意味着未来的信用就面临着这种两难境地。
比特币的出现让我们走出这种困境有了途径,中本聪的这一神奇发明的最大意义莫过于摆脱了某个中心区建立信用,在他的理论体系内任何过度中心化的结果都会产生信息不对称,进而产生利用中心损害参与者利益、损害市场利益的情形。因此比特币白皮书开门见山:我们要开创一种不需要第三方的、不需要中介的支付系统,即电子货币的支付系统。而这就是要瓦解掉存在于互联网大企业的数据孤岛。
数据砌成的信用大厦
以区块链为技术的比特币靠消耗计算资源给全网作证,重新建立信用体系。那么更往后的未来呢?传统金融的信用建立在钢筋水泥的大厦之上,未来的信用则要建立在区块链的数据上,这意味着依靠全网的分布记账、自由公证,会形成一个共识数据库,而这将是未来信用的数据大厦。
不难想象,未来在这种信用大厦建立后,人们要去公证一件事情,就必须使其成为一个全网络的事实,而这种信用的修改几乎是不可能实现,除非修改掉每一在线的端口,这样的成本无疑会高到让人无法接受,同时窜改掉区块链数据成本还随着时间不断在增加,成本上升造假自然避免了,因为付出的代价和收益不成正比,任何一个理性人都不会做出这种选择。
或者说,这样的一个新时代来临,未来的信用依靠的是全网络公证的某个协议,依赖全网的每台电脑成为记账人从而实现,由每个消费者自身依靠大数据在区块链上产生,如北京市金融局霍学文所言,“区块链会成为全球金融的基础架构”,而这正是未来的信用大厦。
区块链带来的重构
如北京市金融局霍学文所言,“区块链会成为全球金融的基础架构”,而这正是未来的信用大厦
区块链的几大技术特征已为人熟知:去中心、去信任、集体维护、可靠数据库、时间戳、非对称加密等,这些技术带来的特征十分显著:去中心的分布结构应用于现实可以节省大量中介成本;不可窜改的时间戳可解决数据追踪与信息防伪问题;安全的信用机制可解决物联网技术的核心缺陷。
然而作为一项新兴的技术,区块链的规制离不开法律、代码、市场以及准则,它的应用与发展同样不可能不受这四者的影响。例如法律规制了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各种行为,市场的喜好直接决定了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前景,代码本身决定了这种技术运行的快捷性与稳定性,准则则是一种通用标准与使用规范,对于技术推广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
如今可以看到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也有很多:知识产权、网络财产、网络登记、电子合同等等,例如借助区块链技术,可以开发出在其基础上的网络财产管理系统,网络服务的提供商通过区块链账号管理系统有能力加强对各类型财产的控制,降低中央服务器被攻击、服务器瘫痪、隐私泄露的风险。于用户而言,区块链则有能力带来更高的安全性,降低网络财产面临的安全风险,并能提供更为便利的使用权证明,方便各方确定网络财产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因服务协议或内容变更导致的权益受损。
各国对区块链的态度
区块链技术迅速升温,尽管应用不广,但事实上已经为各国政府尤其是金融监管机构重视,不少政府已经开展了可行性研究。
2015年5月,洪都拉斯政府与美国区块链企业公证通(Factom)合作,以建立一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土地登记系统,而目前项目遭遇挫折。
2016年1月,韩国央行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韩国央行正在密切关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甚至自己在研究区块链技术。该报告介绍了数字货币和分布式总账技术,并对该技术在未来的发展状况做出了预测。
英国政府科学办公室也在2016年1月发布了名为《分布式账本技术:超越区块链》的报告,报告中强调了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实现完全透明的信息更新与共享,减少欺诈、腐败,降低错误率和用纸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并重新定义政府与公民在数据共享、透明性和信任方面的关系。
2016年4月,澳大利亚标准机构Standards Australia已经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区块链技术设定全球标准。
相对而言我国行政机关对于比特币持谨慎态度,在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里,否定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区块链则获得了相对开放的态度,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央行在发行数字货币时会考虑区块链技术,对区块链技术的优缺点进行进一步的研究。相信在双创背景下,区块链技术及其产品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范畴内发展,各相关监管部门对于这种新兴技术将是一种开明开放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