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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互联网+森林公安工作的靖安

2016-11-11胡华山

森林公安 2016年4期
关键词:盗伐天网警务

胡华山

打造互联网+森林公安工作的靖安

胡华山

导语:在当前“互联网+”时代,伴随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的普及应用,互联网给经济社会和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愈来愈多的深层次影响。如何借力互联网+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科技强警的动能,助推森林公安警务工作创新,江西省靖安县森林公安局对此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

江西省靖安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面积176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84.1%。境内各类植物约3200种,树种900余种,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树种有水杉、银杏、红豆杉、金钱松、樟、楠、梓、柏等20多种。野生动物多达300余种,有豹、鹿、猴、鲵、草鹗、鹰嘴龟等10余种珍稀动物。素有“白云生处,靖安人家”美誉。

在这个风景秀丽的小山城活跃着一支常年与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打交道的队伍,这就是靖安县森林公安局,该局共有49位民警,内设5个大队、2个科室和下辖6个派出所,其中4个派出所兼管社会治安,队伍平均年龄为47.3岁,人均要守护约3.6万亩山林。特别是2016年,将有7名民警退休,警力不足问题将更为突出。一方面是警力不足;另一方面,随着林区交通条件的改善,涉林违法犯罪呈信息化、快捷化、多样化发展。面对困难,如何担当起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职责使命,这几年,我们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向科技要警力,通过运用互联网的资源优势,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难题,提升了打击森林违法犯罪的能力。

互联网+微信平台,构建新型护林防控网

1.开设官方微信,拓展森林公安宣传阵地。微信这一新媒体出现以来,以其普及性、广泛性、快捷性、易操作性等特点受到人们的追捧,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局敏锐地感受到微信的这些优势,于2014年11月,组织民警在腾讯网注册了“靖安县森林公安局”官方微信,开设了“普法咨询”“法律小故事”“温馨提示”栏目,以案释法广泛宣传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保护法律法规,使森林公安工作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我局官方微信已办28期,关注和转发朋友圈人数达2万余人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成了我们的一个重要宣传阵地。

2.建立“守护森林”微信群,构建立体防控网。从2015年底开始,我局主动适应“绿色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建立“守护森林”微信群,拓展了群众参与森林保护的新途径,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的难题。一是整合力量,夯实了覆盖林区的立体防控网络。“守护森林”微信群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总群”群主由局班子成员担任,纵向包括各派出所民警,横向将摄影协会、户外运动团体、自行车爱好者等组织中的志愿者纳为群成员;第二层面是各派出所建立分群,成员主要是辖区涉林单位的负责同志,村书记、主任,乡村护林员;第三个层面是各村分别建立相应的微信群,将护林组织成员、村组干部、林业经营人员,以及乐意从事森林保护工作的群众凝聚在一起。三个层面的微信群,使护林力量遍布乡镇、村组,甚至延伸到农户家庭,形成点、线、面“三位一体”、县、乡、村3级立体护林防控网络。二是实时掌控,提升了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能力。以往,林区警务工作主要靠开会布置,了解情况要打电话,掌握林区动态要深入现场巡查。报案人发现盗伐滥伐问题,有时会出现阐述不清楚、不准确的现象,影响接处警的速度和效率。微信群建立后,民警通过调看现场拍摄的视频、相片,可以准确掌握现场状况,而现场拍摄的有关照片和视频还可以作为案件证据。微信平台的广泛运用已成为民警收集警情林情、宣传森林法律法规的快捷渠道,一定程度实现了对涉林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提升了林区治安防控能力。2016年4月1日,罗湾派出所通过“守护森林”微信群信息反馈,查获南村村合露组邹某滥伐林木1.036立方米。4月18日,中源派出所通过“秀美中源”微信群信息反馈,在龙邱至西岭路段查获2名贵州籍林副业人员张网猎捕画眉,缴获猎捕的画眉鸟3只。5月9日,宝峰派出所通过“生态宝峰”微信群信息反馈,查获宝田村村民漆忠友滥伐杉树7棵。三是便民利民,夯实了森林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现在,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包括老人、小孩走失等相关信息,都会在微信群上发布;2016年4月16日,宝峰派出所通过“峥嵘岁月”和“生态宝峰”微信平台在不到24小时内,为宝峰镇周郞村民余某根找到走失迷途的60多岁婶婶。同时,对林业生产中的一些疑问,林区群众也会主动向民警咨询。而我们的民警,通过微信平台的互动,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帮助民警及时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共建共享”的森林保护格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微信平台建立,改变了传统的警务模式,提高了警务工作效率,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互联网+的优势,进而,更坚定了加大科技装备投入,打造互联网+森林公安工作模式的信心和决心。

互联网+科技装备,提升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效能

2015年底,该局筹集资金10万余元,购置了一批红外感应自拍相机、夜视仪和无人机等科技含量较高的警务装备,通过对涉林违法犯罪规律和特点的分析研判,在林区重点区域、重要场所、案件多发山场隐蔽安装红外感应自拍相机,利用该相机高红外感应自动拍照、录像功能,实时侦测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将监测的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及时发送到民警的手机上,使我们的民警不用蹲坑值守,就能即时掌握现场的情况,大大节约了有限的警力资源。该设备运行以来,已帮助我们查破3起盗伐林木案,2起滥伐林木案,2起非法猎狩案,8起非法运输木材案,提高了打击森林违法犯罪的能力,民警们亲切地称之为“不眠卫士”。

靖安县宝峰镇居民黄某楼等人因盗伐林木,多次受过森林公安处理,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每次作案都时间短、行踪隐秘。为此,我们对黄某楼等人可能作案的区域预先布控,安装好红外感应自拍相机。2016年3月2日,黄某楼等人驾驶皮卡车,窜至三爪仑国家公园骆家坪原始森林“木瓜坳”山场盗伐杉木1棵,加工成原木后,迅速离开现场,当天就将盗伐的0.59立方米木材销往了安义县城。正当他们暗自庆幸又一次作案得手时,我们的民警正调取红外感应自拍相机里的相片,通过警综信息平台人口信息系统相片比对,锁定了这3名违法人员。面对民警的询问,几番较量之后,黄某楼等人不得不交代盗伐林木的全过程。在接受处理时,黄某楼百思不解地问民警:“我们砍木头又没人看到,你们怎么晓得是我们砍的?”

与黄某楼有着同样困惑的还有双溪镇居民项某,2016年3月23日傍晚,他未经森林公园业主和林业部门批准,窜到森林公园山场,盗伐杉木2棵,加工成原木5段放置现场。3月26日凌晨,项某回到盗伐现场揹了3段杉原木回家待用。没想到4月6日,我们的办案民警就上门找到了他。原来,3月25日,接到森林公园业主报案,我们的民警勘查现场后判断,盗伐人员会将现场的杉原木运走,于是,把红外感应自拍相机隐秘地安装在现场。第二天,民警发现木材少了3段,调取相片后,尽管作案人留下的是侧面照片,但办案民警通过调取相关区域的“天网”监控信息,把作案人员锁定在与森林公园相邻的村组,再通过人员信息系统进行反复比对,最终找出了盗伐者项某。

2016年2月15日下午4点,经过对嫌疑车辆的监控抓拍,收到信息的民警,在宝峰镇华坊村路段,成功将驾车收购野生动物的黄某截获,查获非法收购的野生黄麂2只。2月28日上午,中部梦幻城业主发现其“谭脑岭背”山场杉木被人盗伐69棵,立木蓄积8.06立方米。我们办案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后,判断盗伐人员当晚会将盗伐的杉木运走。于是,在当天下午安装红外感应相机进行布控。傍晚,民警收到有2名可疑人员进入现场的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抓获盗伐者童某和凌某。通过突审,盗伐的主谋香田乡香田村洪家组洪某进、洪某根相继被抓获归案,一举打掉了这个4人盗伐团伙。

红外感应自拍相机,具有成本低、实用、便捷的特点,成为林区监控的移动“天网”。2016年5月4日,我们的民警巡查到县公益林场试验分场与香田乡石马村联营造林山“周坑岭”山场,远望造林山场上保留的樟树、阔叶树毫无异样,为查看这些树是否被抚育人员故意毁坏,巡查民警操纵起无人机抵近航拍,发现不少樟树、阔叶树遭到剥皮,立即展开立案调查。经调查证实,2016年4月27日,赵某,雇请本村村民邹某、舒某等人到其承包的“周坑岭”山场抚育,因该山场上的樟树、阔叶树的树冠遮挡住杉树苗阳光,影响了杉树苗生长,赵某就交代邹某、舒某等抚育工人,将造林山“周坑岭”山场上的樟树及阔叶树在蔸部剥皮,让樟树及阔叶树形成自然死亡的假象。经林业工程师现场清点鉴定,该山场遭到剥皮毁坏的野生樟树3棵、阔叶树12棵。5月4日,赵某、邹某、舒某因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野生植物被刑事拘留。无人机的使用,方便我们勘查现场,能准确掌握森林、林地改变的状况,通过对较大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有林地案件,拍摄现场图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可以有效掌握火情,为科学指挥灭火、发现起火原因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依据。

互联网+“天网”和移动通讯数据,助力破案攻坚

如何用好有限的警力守护好靖安的这片山林,一直是我局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不断推进林区警务创新。早在几年前,我局高度重视警务信息化建设,因地制宜、力主创新,不断探索林区警务工作新模式,建立了涵盖警务地图、资源分布、林政管理、群防群治案件受理、涉案信息等16个方面的林区警务信息平台,使生态公益林、林地、林权动态管理和开展林业综合执法等工作更快捷、更高效,有效地提升了森林案件侦破率,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警务工作效率。同时,我们通过警综平台链接“天网”通信数据,共享“天网”资源,及时掌握“天网”视频监控中涉林违法犯罪信息。二是借鉴家庭车辆的防盗技术,对经常从事非法运输木材的车辆,进行定点定位跟踪,掌握其活动范围、活动规律和活动轨迹,从而实现精准打击。三是运用移动通信数据的“话单分析系统”,通过对嫌疑人经常联系的人员、通话地点的变化,进行分析研判,找出其活动规律和落脚的场所。

2013年5月14日清晨,我县双溪镇河北村万某强苗木基地的4棵紫薇树被盗。接到报案后,专案组民警通过“天网”视频信息锁定了作案车辆,再利用交警车管系统查询到车主信息。随后,围绕车主案发时间段通话记录,调取了大量的相关通话数据,再通过话单分析系统软件,锁定了7名盗窃紫薇树的全部成员。随后,采取通信定位,在不到24小时内将参与盗窃紫薇树的赵某等7名案犯全部抓获归案。这起重大案件的侦破打出了森林公安声威,赢得了群众的赞许。失主万某强自发请来腰鼓队,拿着“人民卫士、破案如神”锦旗走在队伍前面,沿街敲锣打鼓送到我局。

为加大网上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我局组织年轻民警在靖安吧和各个网站、论坛浏览,通过网络查找信息,摸排网上买卖红豆杉和野生动物的案件线索。2014年11月,有民警发现双溪镇居民彭某在网上炫耀买卖红豆杉生意赚钱的信息后,我局立即组织刑侦民警,通过移动数据分析和“天网”视频监控等侦查方式,查明了彭某伙同余某、马某等人通过网购快递的形式在福建非法收购红豆杉制品8 种100余件的犯罪事实。通过案件深挖,彭某还供出了他指使中源乡洞下村刘某等7人非法采伐7棵红豆杉,并由他收购的犯罪事实。案件取得突破后,办案民警北上山东、南下福建,行程千里,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追缴赃物红豆杉原木30根。

平时,我们办案民警会经常查看“天网”视频监控,查找非法运输木材车辆信息,针对性打击偷运木材违法行为。今年清明前夕,刑侦民警通过“天网”视频,发现一些非法运输运木材的车辆活动有所抬头,立即组织精心布控,取得了一昼夜抓获7辆偷运木材车辆的战果:4月2日2时,民警巡逻至仁首镇某路段时,查获一辆装运木材无牌的士头小汽车。经查,司机赖某即货主,水口乡村民,装运的木材约1立方米,无木材运输证,也无合法来源。随后,又相继查获偷运木材的水口乡村民杜某、李某;宝峰镇村民龙某、余某;仁首镇村民胡某、胡某某,共查扣非法运输木材车辆7辆,收缴木材7立方米。

目前,我局在利用“互联网+”打造森林公安工作新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摸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尝到了甜头。当然,这项工作还刚起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技防设施的投入和各类网络资源的整合,形成森林公安工作的大数据系统。同时,尽快培养一批既懂森林公安业务,又懂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努力适应新常态下保障服务“绿色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 江西省靖安县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 刘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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