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利用“互联网+”推进罚没资产处置平台建设
2016-11-10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内蒙古:利用“互联网+”推进罚没资产处置平台建设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规范罚没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规范司法程序的重要改革举措和工作布署。依法合规进行罚没资产处置,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涉及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需求和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必要措施。
1 罚没资产统一处置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罚没资产统一管理处置工作,对保证司法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积极和重要意义。
一是可以进一步完善罚没资产处置管理体系,使公权阳光化,避免暗箱操作和行政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二是通过市场化平台,公正、公平、公开、阳光的处置罚没财物,可以更好地将国有资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增加非税财政收入;三是可有效防止罚没财物管理被人为操控的弊端,实现管理与处置的有效分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能,通过广泛公开处置罚没资产,便于社会监督,对腐败现象起到警示作用;五是可以使执法部门从处置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案,提高处置效率,加快罚没财物的流转,降低管理成本。
2 罚没资产处置需制度化设计
罚没资产是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税务等部门依法进行司法执法活动罚没的各类财物,具体形式上属于国有资产,特点是种类繁多、不易长期存管、相关各方关注度高、变现处置过程敏感等,并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分散、处置规则不统一、信息共享不充分、管理与处置不分离等现状。
因此,罚没资产处置工作一方面需要从清点造册、分类存管、价值认定、处置管理、资金上缴等多个具体环节进行统一的制度建设实施管理,提升罚没财物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需按照国有资产流转规则进行公平、透明、及时、有效地处置,使处置财物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信息集中共享,形成罚没资产处置在管理、处置、监督环节上互相分离的常态化处置机制和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更好地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进一步促进非税财政收入入库管理工作。
3 产权市场积极推进统一处置平台建设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由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管理的国有企业“阳光交易”平台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夯实国有企业产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涉诉资产交易和现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一直高度重视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积极推进涉案财物处置系统化平台建设,具有能为内蒙古自治区罚没资产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化建设的条件。近期,一批包括手表、工艺品、首饰等10个品类的罚没物品在中心进场交易并公开处置,备受市场关注。
3.1 制度化建设
中心在国有资产交易制度体系基础上,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广东省、浙江省、湖北省、河南省、吉林市、沈阳市、武汉市、长春市等地实施相关的办法和实践经验,因地制宜地疏理本地罚没资产处置操作流程,提出全自治区罚没财物统一处置意见。中心在此基础上,专设罚没资产子平台,为规范进行罚没资产处置提供了流程顺畅、风险可控的体系保障。
同时,中心按照受理、审核、监督的原则,建立以内部三级审核、项目审核会议等制度体系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和前、中、后台相对独立、互为支撑又相互制衡的业务运行体系,保障罚没资产进场交易阳光化操作,以确保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和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3.2 “E交易”互联网系统改造
为实现涉案财物进场交易的顺利推进,中心在原有运行提供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金马甲产权网络竞价系统、电子竞价、股权托管系统、异地同步挂牌等先进信息技术系统的基础上,自主开发了“E交易”系统,对现有国有产权交易网络交易系统进行互联网的全面升级和改造,为投资者、国有资产持有单位、民营资本、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功能齐全、规范安全的产权交易平台。
“E交易”网络交易系统可实现包括公告登记、咨询竞价、成交结算等环节的全程互联网电子化操作应用,便于异地买受人参与,确保罚没资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交易。
3.3 便捷的网络资金结算划转
中心在进行“E交易”系统升级改造的同时,在网络系统中嵌入资金结算端口,使交易环节与结算环节无缝对接,可实现资产交易与资金结算的顺利流转,免去了交易各方办理资金交割需往返现场办理手续的繁琐。罚没资产交易价款实行网上电子结算,中心采取全天候、全流程网络服务,通过网络电子结算,有力地保证了资金的收付安全,避免产生“扯皮”现象,使交易与资金结算更为便捷。
3.4 配套设施建设
中心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文规定,拥有经中国证监会牵头的六部委部际联席会议审定的独立有形交易场所。场所内配套高清监控、远程红外线装置等设备设施并提供24小时物业安保措施,市场设施、人员和场地设置、交易环境完备,可为各类动产罚没物品集中展示提供和专业化服务提供便利条件。通过专业的市场化交易平台,使人人均有机会参与买受资产,便于社会监督,对贪污腐败现象起到警示作用,确保资产处置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公正廉洁。
3.5 线上线下全流程服务
中心针对罚没物品特点,借助广泛的信息网络、健全的服务体系、规范的交易程序、先进的交易竞价手段,采取流媒体、纸媒体、路演、投资人数据库及全国信息联网,大数据共享和跨区域参与的互联网平台模式,形成推介立体式、多点式对接,可实现从罚没资产的方案策划、资产展示、资产推荐、信息发布到受让登记、组织竞价、资金结算、交易鉴证等线上线下工作的全流程服务。全线上操作增强安全性和保密性,方便投资人和客户,广泛地与买受人进行对接并充分挖掘投资人资源,畅通罚没资产场内交易渠道。
3.6 强化监管体系措施
中心是经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备案,并受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自律管理的交易场所。中心进场交易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金融国有资产、本级行政事业资产、涉诉资产业务分别由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归口监管。中心可为罚没资产委托单位及监管单位提供系统监测端口,各单位通过开放端口对涉案财物处置过程实现动态监测、接收数据汇总反馈,实现管理、处置、监督相互分离,确保交易环节公开、透明。
因此,罚没资产客观上需要通过国有公信力阳光化平台,借助产权市场规范的制度体系、完善的风控措施、成熟的专业团队和先进的网络技术等市场化资源和手段,更好地进行要素资源配置,使公权力阳光化,避免暗箱操作和行政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