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公民参与度测评研究
2016-11-09张甲天
张甲天
摘 要: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社区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不仅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生活品质,也影响着城市未来的发展,同时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公民的参与。在这种情境下,开展城市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公民参与的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显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定量研究方法对我国目前城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度问题,以丰台区老旧小区为例,进行了测评研究。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民参与;公民参与度;测评
引言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其中提到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方面,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管理范畴。这其中对公民参与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公民参与概述
(一)相关理论概述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城市公安机关依据系统论,运用社会控制理论和系统工程方法,整合内部警力资源与社会资源,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全时空巡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模式,以刑侦防控为首要环节,形成统一指挥、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运转,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能对城市社会治安实施综合控制的一套警务工作系统。
2、公民参与。关于公众参与,我国学者给出的定义有很多。我国学者王光佐、王松指出,公众参与指的是公民依法通过具体途径,在国家制定、实施政策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表达个人、集体政治诉求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政治活动;杨光斌将公众参与概念解释为“在公共政治生活中,公民通过一定方式对政府决策行为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政治活动”。
(二)丰台区老旧社区概况。丰台区共有16个街道,286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老旧小区有20个。由于建成年代早,建设标准和配套指标普遍偏低,房屋老化、基础配套不全、绿化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等问题突出,不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小区内部存在着违章建筑、配套设施被占、老化基础设施无人修理等严重问题。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公民参与度测评设计
从当前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际出发,结合公民参与度的基本定义和内涵,我们设定了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中公民参与度测评体系的测评指标。
(一)公民参与的广度。公民参与的广度是指公民参与的数量问题。从信息的可获取性角度考虑,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第一,公民关注治安防控活动的比例;第二、公民参与治安防控活动的比例;第三,公民对参与治安防控活动渠道的满意度。
(二)公民参与的深度。公民参与的深度公民在参与过程中对该政治过程是否有清楚的认识,自己的意见、要求和愿望能否完整而且准确地表达出来,对这一指标的衡量,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考察:第一,公民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情况。第二,公民对参与社区治安防控体系的信息的了解程度。第三,负责治安防控工作的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对于治安防控工作的信息公开程度。
(三)公民参与的效度。公民参与的效度主要是指对参与过程和其效果的评价。这一层面主要从公民对治安防控工作的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公民对参与过程和结果越满意,参与者的效能感则越高,公民参与的效度就越强。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公民参与度测评的实施与结果。
(一)测评的具体方法。课题组通过座谈的形式对丰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人员进行沟通,并实地走访了蒲安里第一社区、蒲黄榆第一社区以及万年花城第一社区等丰台区的老旧社区,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设计出了《丰台区社会治安防控中公民参与情况调查问卷》。本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自填法,当场发放,并当场收回。
(二)测评结果
1、公民参与整体情况分析。调查显示,有24%的社区居民非常了解社区治安防控活动,27%的社区居民基本了解社区治安防控活动,30%的社区居民对社区治安防控活动了解一点,仍有19%的社区居民对社区治安防控活动完全不了解。在对受访居民进行社区治安防控活动参与与否的调查中,从未参加过的人数远高于参加过的居民。参与治安防控的人群中,每年参加六次以上的占比最大。关于如何加入治安防控队伍的问题,经居委会动员参加的样本数量最多,其次依次是看到别人活动自己加入,经过朋友介绍加入,和通过媒体宣传加入。由此可见,居委会动员仍是居民参与治安防控活动的重要原因。在具体参与了哪些社区治安防控工作的调查中,有99人参与过社区“巡逻队”工作,94人参与过安全防范宣传活动,参与法制普及活动的有62人,参与开办加强社区防控意识系列讲座的有57人。从数据对比可以看出,目前社区巡逻队和安全防范宣传活动仍是居民参与最为广泛的治安防控工作。
2、参与影响因素分析。居民参与社区治安防控工作的影响因素是多样的。关于参加社区治安防控的原因,77%的参与者都表示社区居民身份的认同感是其参加社区治安防控的主要动机。另外有11%的参与者是因为时间充裕,希望处于集体的大环境中;9%的参与者是处于自己兴趣考虑。仅有3%的受访者是考虑到可以获得一定的物质回报。因此在已经参加社区治安防控的居民里,社区居民身份的认同感是起到最大作用的动因,其余居民多数也是出于自己精神层面需求而参与相关工作,因为物质回报参与进来的居民寥寥无几。
在调查中有设计关于参与治安防控活动收获的题目,这道题主要询问社区公民参加治安防控活动后,有哪些收获,从获得的数据来看,共有42人认为能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57人选择能够扩大自己的交往范围;67人选择能够让自己生活更快乐;有96人认为通过大家巡逻,小区更安全了。
另外,在对从没参与过社区内治安防控活动的受访者进行的原因调查中,接近四成的受访者表示没有时间参加,同时与之数量相仿的受访者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参加;约一成的受访者表示对这类事情不感兴趣。
3、措施与建议。社区居民对于社区治安防控中公民参与的满意度情况的调查中,近九成的社区居民对社区的治安防控中公民参与情况表示满意,其中近四成的社区居民表示非常满意,1位被调查的参与过社区治安防控活动的居民选择不满意,仅占比约1%。可见社区居民对于社区治安防控中公民参与的满意度较高。在公民参与存在不足方面,近五成受访者认为目前存在公民参与热情不高,参加人数太少的问题;仅不到一成受访者认为存在工作了太多的问题。认为获取参与活动信息的途径太少的受访者占比28%;认为参与后没有相应物质回报的占比12%。在如何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方面,约一成受访者认为需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回报,建立奖励机制;认为需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防控意识的受访者数量与认为需要多组织集体活动,提高凝聚力的受访者数量相近;认为居委会等组织应主动与居民联系动员的占比24%。
四、结语
通过问卷的分析发现,在丰台老旧小区中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公民参与度并不尽如人意。构建立体化综合治理体系离不开公民的参与,只有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才能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和谐发展。但是同样可以看到的是,公民对于此项建设的热情还是很高的,在未来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民意,广开渠道,将群众的力量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中来。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 郭丽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元参与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3.
[2] 张清清.我国城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度测评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
[3] 肖潇.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影响因素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