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强化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研究
2016-11-09石乾福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也培养出更多的民族学生为地方经济和建设服务,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普及,接受高等教育的民族学生也日益增多,但因民族风俗和地方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在民族学生中发生的学生事件也随之增加,无疑给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对于如何做好民族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强化民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增强;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对策
1 民族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为例,2014-2015学年有民族大学生共计2270人,共16个少数民族。其中羌族132人,彝族956人,藏族1011人,土家族17人,苗族26人,僳僳族1人,回族62人,蒙古族45人,纳西族7人,布依族3人,壮族3人,傣族2人,门巴族1人,普米族1人,满族1人,白族2人。民族学生占学院总人数23.5%,是川内少有的几所民族学生占据较大比例的高等院校。虽然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但在民族聚居地区,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对国家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导致法律事件时有发生,经调查主要有以下原因。
1.1 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由于受地方经济、政治、教育等多因素影响,在民族地区学生整体法律知识存在明显欠缺,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容非常陌生,对于违法和犯罪的认识,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等界定一无所知,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1.2 法治观念淡薄
民族学生大部分来自偏远山区和农村,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在语言交流上也存在着障碍,很多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较多采用当地风俗习惯和主观认知解决问题,缺乏自我约束力,甚至采取过激的方式将事态扩大化,引发严重后果。在学校主要表现为旷课、逃学、早恋、乱扔垃圾、破坏公物、辱骂教师、打架斗殴等现象,加上他们较多的表现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自控能力差,时常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发生。
1.3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积极性不高
随着目前多数人认为高职高专的教育是二流教育、拾垃圾教育,较多学生认为读该院校被认为是高考的失败者,加上本身学习劲头不足,学习方法存在问题,成绩难以提升,从而导致自卑、厌世、叛逆等思想产生。在学校,他们对专业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课学起来十分费劲,对于其他公共学科(如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学习,更是毫无兴趣;对校规校纪更不会去深入理解它的内涵实质,从而形成即使违反相关规定,在接受处罚时,还不知原因为何,更不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开展护法工作了。
2 强化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2.1 思想上高度重视
对民族学生在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简单的从书本上对法律制度的记忆或背诵,而是需要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本身,融合学生生活实际,达及人的内心并形成人的规范;它更需要贯穿始终、潜移默化地隐形培养。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和掌握学生现状和高校法制建设现状,制定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规划,尤其是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更应重视法制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意义,在推进学风建设、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渗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为法制教育的长抓不懈提供思想保障。
2.2 强化法制课堂教学
法制工作的宣传,法律意识的重视,法制教育的开展要充分利用教师角色的多样性,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借助多媒体、图片展览、 组织观看专场电影、报告会、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以达到加强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同时, 通过塑造守法、护法的优秀学生实例,及时表扬, 树立榜样, 宣传遵守法纪法规,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并将这项工作寓教于乐。
2.3 增强民族学生“道德观”
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从不同的角度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调整着社会关系, 对民族学生的教育,要将法制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腐朽的西方文化也不断侵蚀着部分大学生的头脑,而对于自控能力较差的民族大学生在明辨是非和坚定立场上就较为盲目,形成了一些“一切向钱看”、“及时行乐”等人生哲学,极易导致个人成长道路的偏向,甚至导致不法事件的发生。不抵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道德意识,不加强共产主义道德观教育,社会主义法制观、道德观便难以真正确立。
2.4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拓展第二课堂
高校思政课堂的教学由于内容较为严肃,形式较为呆板,加上民族学生由于语言等原因交流不畅而听课较少,因此,高校教育要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崇尚实践课堂教学,要敢于走出教室,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实践活动,努力让社会知识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增强社会道德观。其次,要多组织学生深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学生学会饮水思源,学会感恩,感受当前生活来之不易。同时,让学生用于接受部分社会事务,树立责任意识,在实践中认识自我,认识社会,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让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实现依法治国。
2.5 全方位构建民族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个人、高校、家庭、社会多个层面的关注,各环节紧密配合。首先,学校要依法治校,从课程设置,教师配备,教材选定,氛围营造等方面努力确保民族大学生的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杜绝社会腐朽文化进入学校;第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增强对学生了解,树立做合法公民的意识;第三,司法机关要与高职高专院校定期联系,通过现场说法,设置校园法庭,模拟审批,加大宣传,尤其对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的学生实施对口教育;第四,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对法律意识薄弱的民族学生要亲力亲为,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方面教育学生要明确法律的重要性。通过各方合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使学生接受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2.6 消除心理缺陷,提高法律意识
个别民族学生冲突或违法事件,心智不成熟、存在心理缺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及时解决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培养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增强法制观念,有效地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马加爵事件”、“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等事件,映射出学生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低下,家庭期望值过高等因素导致他们压力大,找不到正确的解压方式,从而选择极端的犯罪方式而释放出来,给他人、社会、国家带来无限伤害。
2.7 合理搭配教师队伍,设立民族学生管理岗位
由于语言、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工作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和聘请部分民族教师成立民族学生管理部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他们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语言、性格、文化基础、家庭背景、民族习惯等方面非常熟悉,可以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向他们传授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其次,要强化民族学生干部同学的法律意识。学校可以在组建的学生会、团委会等学生组织和团体中招募品学兼优的民族大学生,充分利用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用他们自己的法律思想和守法、护法的意识行动去影响其他的民族学生,鼓励他们追求上进。第三,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从思想意识上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充分利用学生党团进公寓、进教室、进校园,让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管理。
民族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不懈探索。56个民族构成了中华民族大家庭,民族大学生也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的重要部分,做好民族学生工作对高校的学生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要更进一步落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指导思想,构建和谐校园,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民族学生工作中去,把民族学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促进民族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志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教育发展研究,2003(Z1).
[2]薛剑符.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探析[J].高等教育,2008-3-17.
作者简介
石乾福(1979-),男,汉族,四川省广安市华蓥人。现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吴焰(1980-),女,汉族,四川省广安市华蓥人。现为广安市前锋区观阁职业中学教师。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学。
卢德炳(1980-),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现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单位
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广安市 638000
2.广安市前锋区观阁职业中学 四川省广安市 638000